纪律条例1、加分制度1 被其他老师表扬一次加 1 分;2 来到两分钟内独立完成作业条抄写加 0.5 分;3 十分钟内不与他人有任何的肢体,语言或者眼神交流者加 1 分;4 完成一项作业无错误且工整者加 1 分;5 第一个完成作业(包括附加)者加 2 分(六年级单独评,若四五年级比六年级晚者不加分) ;6 在 7 点 30 前完成学校作业(包括附加)者加 2 分;7 最终分比前一天分高者可加 0.5-1 分;2、扣分制度8 被其他老师批评一次扣 1 分;9 借东西,上厕所(须经老师同意)从第二次开始每次扣 1 分;10 不经过老师私自去接水者每次扣 1 分;11 主动影响他人或者被动被他人影响并回应者各扣 1 分;12 做一题问一题者每次扣 1 分;13 8 点以后未完成作业者每半小时扣 1 分(作业过多可酌情延迟) ;14 每次有事前不举手大声喊老师无论什么原因扣 1 分;15 发出一次与学习无关的声音或者到处乱跑者扣 1 分;16 问与学习无关的内容者扣 1 分。本规定自 2015 年 5 月 6 日实施。成绩会给家长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