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吞咽障碍及吞咽功能的评定LOREM IPSUM DOLOR一、 定义 由多种原因导致食物不能经口腔进入到胃内中称为吞咽障碍,主要表现为一口食物要分几次才能咽下,或吞咽时引起咳嗽,或是咽部有异物感等进食困难、呛咳和发音不清晰。二、 评定方法 1、视频荧光造影( VFC)是目前最可信的吞咽功能评价方法。调制不同黏度的造影剂,让病人吞服,在荧光屏幕下摄录整个吞咽过程,评价吞咽障碍的程度和部位; 2、吞唾液测试:病人取坐位,护士将手指放在病人的喉结及舌骨处,观察在 30秒内病人吞咽的次数和活动度;反复唾液吞咽测试( repetitive saliva swallowing test, PSST)具体操
2、作步骤是: 被检查者取坐位,卧床患者,宜取放松体位。 检查者将食指横置于被检查者甲状软骨与舌骨间,嘱其做吞咽动作。当确认喉头随吞咽动作上举、越过食指后复位,即判定完成一次吞咽反射。当被检查者因口干难以吞咽时,可在其舌面上注入约 1ml水,再行吞咽。 嘱被检查者尽力反复吞咽,并记录完成吞咽次数。高龄者在 30秒内能完成 3次吞咽即可。对于有吞咽困难的患者,即使第 1次吞咽动作能够顺利完成,但接下来的吞咽动作会变得困难,或者舌骨、喉头尚未充分向前上方移动就已下降。 3、哇田饮水试验:病人取舒适体位,按习惯喝下 30ml温水,观察饮水经过并记录时间。1级:能不呛地一次饮下 30ml温水;2级:分两次饮下,能不呛饮下; 3级:分两次饮下,能不呛饮下; 4级:分两次以上饮下,有呛咳; 5级:屡屡呛咳,难以全部咽下;判断标准 正常: 1级 5秒之内 可疑: 1级 5秒以上或两级 异常: 3, 4, 5级 大于等于 3级,禁止经口进食,可考虑留置胃管或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