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脑复苏与脑死亡,脑 复 苏,心脏停跳复苏后将导致脑缺血再灌注损伤,针对这种损伤所采取的治疗措施称之为脑复苏。 大脑对缺氧十分敏感,一般来说: 缺氧10s可意识消失 缺氧15s可出现几分钟昏迷 缺血4-6min,脑组织可发生不可逆损伤 完全性脑缺氧下,大脑皮层生存时间8min,(一)完全性脑缺血在灌注损伤的估计,立即出现自主呼吸、瞳孔正常、四肢自主活动、可摇头睁眼不必脑复苏 体温升高、肌张力高、痉挛抽搐应立即采用脑复苏,并连续监测 肌张力完全消失、脑电图呈等电位表明脑死亡,脑能量代谢改变脑循环的“无再灌现象” 脑生化异常脑水肿:脑缺血后的脑水肿包括细胞毒性和血管源性两种机理,急性完全性脑缺血的病
2、理生理,(二)脑复苏主要采用综合治疗 措施,包括脱水、降温、应用皮质激素、巴比妥盐、钙通道阻滞剂、自由基清除剂、高压氧及周身支持治疗,1.一般治疗: 维持血压正常或稍高于正常的MAP90-100mmHg,不宜过高,同时预防低血压,可用多巴胺或血浆代用品等。 呼吸机控制PaO2在100mmHg 以上,PH正常范围。 过度通气降低Pco2,可使脑缺血进一步恶化,降低脑灌流,仅用于有脑疝征及肺高压患者。,2.低温 低温的脑保护及脑复苏作用已得到证实。 目前主张:降温要早,最初10min是降温的关键;降温要快,迅速达到预期水平;平顺降温,避免寒颤反应;降温到一定程度,一般使体温达33C左右;头部重点低
3、温,使脑部温度较体温更低;维持降温,待保护性反射动作恢复才终止降温 (神志开始恢复,四肢有协调及听力恢复),亚低温治疗的作用机制: 降低脑氧代谢率;保护血脑屏障,减轻脑水肿; 抑制兴奋性氨基酸毒性释放; 减轻自由基造成的损伤; 减轻细胞内钙超载 抑制脑内脂质过氧化反应; 抑制脑内HSP 70的表达; 减少脑细胞结构蛋白质破坏,促进细胞结构与功能恢复。,3.皮质激素,具有稳定细胞膜作用,清除自由基,降低脑水肿等作用。 目前对是否有缓解脑水肿作用有争议。 首选地塞米松,剂量为1mg.kg-1,以后0.2mg.kg-1,每6h一次,一般使用3-4天停药。,4.高压氧治疗,其作用有: 使血氧含量增高,
4、增加氧的弥散率和弥散范围; 增加脑组织储氧量; 使脑血管收缩; 促进脑血管修复; 清除自由基和缓解钙通道的异常开放; 增高多种磷酸键形成,ATP水平增高; 促进神经组织修复; 对脑电活动有保护作用,有利于昏迷病人的苏醒; 一般疗程40-60次,压力为2.5-3.0atm。,5.脱水治疗 目的是防止和缓解脑水肿。脱水应以减少细胞内液和血管外液为主,而血管内液应至少保持正常并适当稀释。脱水时应维持血浆胶渗压不低于2.0KPa(15mmHg)血浆白蛋白在30g/L以上,维持血液渗透压在280-330mmol/L 常用20%甘露醇,首次剂量为1.52.0g/kg于1530min内快速滴入,以后为20%
5、的溶液0.51.0g/kg。每日3-4次。必要时加用速尿20-40mg静注。治疗剂量最好在5-7天内终止 白蛋白可以辅用 50%高渗葡萄糖有“反跳”作用,一般不用。,6.其他方法:,体外循环转流 适度的血液稀释 Hct30%左右 钙通道阻滞剂的应用(尼莫地平、利多氟嗪)作为辅助措施 巴比妥盐的保护作用(控制抽搐等) 中药的研究(甘草酸、阿魏酸钠等) 自由基清除剂:如铁鳌合剂、氧自由基清除剂SOD 、GHS-PX等 兴奋性氨基酸拮抗剂氯胺酮等,脑复苏的结局:,级脑及总体情况优良,可能有轻度神经及精神障碍 级轻度脑及总体残疾(中度功能残疾)不能参加竞争性工作 级中度脑及总体残疾,依赖旁人料理生活,
6、重者痴呆和瘫痪 级植物状态,无大脑反应 级脑死亡,脑 死 亡,1959年,Mollaret首先描述脑死亡,称之为“超越昏迷的状态”。 1967年,首例心脏移植在南非,供体为脑死亡的患者。 1968年,哈佛大学提出脑死亡的概念哈佛标准。 1971年,提出“脑干死亡”来判定死亡的标准。 1974年,国际脑电学会定义死亡为包括小脑、脑干、第一 颈髓在内的全部脑功能丧失。 1986年,Cervaise提出死亡是意识功能的不可逆丧失。 2002年10月,全国器官移植会上提出中国脑死亡的诊断标准。,脑死亡的诊断,脑死亡的诊断是一个严肃、复杂的问题。由于世界各国的思想、文化等差异,其诊断标准及接受程度不尽相
7、同。1. 哈佛标准昏迷、无自主呼吸、无自主运动、瞳孔散大、反射消失、脑电静息。这些特征需观察24小时,且排除毒物和低温。,2. 中国标准(2002年)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状态。 先决条件包括:昏迷原因明确,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以上必须全部具备。 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形。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三项中必须一项阳性。 观察时间:首先确诊后,观察12小时无变化。,脑干反射消失: 瞳孔固定、对光反射消失 角膜瞬目反射消失 无垂直性眼球活动 冷热反应消失
8、眼心反射消失 阿托品试验阴性 小儿脑死亡需观察更长时间: 2个月至一岁的小儿 24h 7天至2个月小儿 48h,植物状态是一种临床特殊的意识障碍,主要表现为对自身和外界的认知功能完全丧失,能睁眼,有睡眠醒觉周期,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持。 持续性植物状态(PVS)指凡植物状态持续1个月以上者PVS复苏存在可能: CNS解剖再生和修复虽然困难,但可能有生理 再生和功能再生。临床上发现外伤性PVS 患者 1年内恢复意识达52%,非外伤性PVS亦有15%。,植物状态:,脑死亡不同于植物人: 植物人脑干的功能是正常的,昏迷是大脑损害,病人可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少数病人可能苏醒。 脑死亡则是全
9、脑器质性损伤,无自主呼吸,脑干反应消失。脑电图呈一条直线。,一些容易混淆的复杂情况: 药物中毒和代谢性疾病 低温:直肠温低于32C 时可抑制脑干反射。 休克:脑循环量的降低。 儿童,鉴别诊断: 持续植物状态 昏迷 闭锁综合征 无动性缄默症 痴呆,“脑死亡”立法的意义,80个国家已经承认脑死亡的概念与标准 “脑死亡”后,社会学意义上的人已不存在 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减轻家庭与社会的治疗压力 降低患者本人痛苦,让患者“死”得有尊严 “脑死亡”患者的身体器官捐献,有利器官移植的开展。,反面意见: “脑死亡”冲击传统观念:出现传统意义上的死亡、法律层面的死亡和脑死亡产生认识冲突,也影响到法律内涵 一些“伤害”将成“死亡”:法律方面如“重伤”、“伤害致死”;家庭方面有财产继承与婚姻等 “脑死亡”可能有谋杀患者之嫌:如家属与医生有协议 “脑死亡”立法应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