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脑 死 亡 南方医科大学神经医学研究所,2,前 言,3,中国卫生部今年将完成脑死亡判定管理办法、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等脑死亡相关立法文件的制定,同时草拟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条例。,4,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脑死亡概念代表着生物医学领域中先进文化的方向,中国必须加快脑死亡立法工作。确认脑死亡观念和实施脑死亡法,可以适时地终止无效的医疗救治,减少无意义的卫生资源消耗。目前,联合国189个成员国中已有80个承认脑死亡的标准。,5,脑死亡的概念,6,“死亡”的传统概念是用三征候(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瞳孔散大和光反射消失)来宣布死亡,但随着医学的发展,用人工维持呼吸和循环可使一些病例得到
2、挽救或延缓了死亡,从而提出了“脑死亡”(昏迷过度或不可逆昏迷)代替心脏死亡的标准。脑死亡系指脑的血液循环、脑脊液循环均中止,全脑功能呈不可逆性丧失,脑功能永不恢复。一切抢救归于无效,难以起死回生。,7,脑死亡的原因,8,(一)原发性颅内病变;严重颅脑损伤、脑出血性卒中、大面积脑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肿瘤、脑炎等。,9,(二)继发性脑损害:心搏骤停、心脏直视手术脑栓塞、心肺复苏后、溺水、塌方等。,10,脑死亡的病理,11,脑死亡的病理变化具有特殊性。人体标本肉眼可见脑肿胀,皮质呈暗黑色,充血明显,有时整个脑极其柔软,似“豆腐脑”状,很难从颅腔中取出。小脑扁桃体常常疝入枕大孔内,甚至疝入椎管腔
3、中,这种特殊的脑称为“呼吸脑(respirator brain)”,和死后长期保存或自体溶解的脑很难鉴别。光镜下可见脑组织大片坏死,神经元大多呈核固缩,脑组织血管内、外血红细胞自溶呈空泡状。脑干自溶的程度远比大脑、小脑严重。,12,脑死亡的临床表现,13,脑死亡系指枕骨大孔以上(包括第一颈髓)颅腔内全部脑神经元的不可逆性死亡。 其相应临床表现包括下列指标:,14,(一)过度昏迷:意识丧失,对周围环境毫无反应,对强痛刺激无反应,咳嗽吞咽反射消失,各种深、浅反射消失。但由于脊髓功能还存在,偶可见肢体的防御性动作,如针刺足背时引起下肢屈曲,或可出现某一腱反射、腹壁反射、Babinski氏征等,故需仔
4、细加以鉴别。,15,(二)自主呼吸完全停止:自主呼吸不可逆性丧失,是与深昏迷、脑干反射消失并列的判断脑死亡的三大指征之一。无任何自主呼吸运动,必须依赖人工辅助呼吸机维持呼吸。在抢救中进行人工过度换气辅助呼吸时每易导致动脉血CO2分压(PaCO2)下降(正常为40mmHg或5.3kPa)而抑制自动呼吸,引起误差误诊。为了慎重鉴别,必须进行一次“无呼吸检查”或“呼吸暂停试验”。,16,方法如下: (1)保持气道通畅,先经人工呼吸机供应纯氧吸入10分钟,继以95% O2+5% CO2混合气体吸入,保证PaCO2 40mmHg。 (2)脱开人工呼吸机,将吸氧导管插入气管内至气管隆突水平供应100% O
5、2 6L/min,观察5-10分钟。如仍无自主呼吸出现,PaCO260 mmHg,PaO250mmHg(正常为100mmHg或13.3kPa),即可证明病人呼吸中枢业已衰竭,符合脑死亡标准。,17,(3)再拉上人工呼吸机。“呼吸暂停试验”是一种较为安全的试验,但需注意了解人工呼吸机的型号、性能、调节氧浓度的能力等予以遴选,并严格执行具体操作规程。测试过程中,心率、血压、肺血管阻力均无变化,但会引起PaCO2变化相关的肺动脉压力增高。如病人出现血压下降、青紫,即应停止本试验。对于PaCO2值水平的标准,各国略有差别,如英国为50 mmHg,加拿大为50-55mmHg,美国为60 mmHg,日本为
6、60 mmHg。,18,(三)脑干反射全部消失:用下列反射判断皮质-皮质下与脑干受损部位,19,(1)瞳孔 观察昏迷病人的瞳孔(大于4mm、瞳孔固定)改变,对于确定神经系统损害的部位及程度有帮助。双侧瞳孔缩小见于桥脑出血及吗啡类、巴比妥类、胆碱脂酶抑制剂(如有机磷)、水合氯醛中毒。双侧瞳孔散大见于病情垂危及颠茄类、乙醇、乙醚、氯仿、苯、氰化物、奎宁、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肉毒等中毒,以及严重尿毒症、子痫、癫痫发作时。一侧瞳孔散大见于小脑幕切迹疝、强直性瞳孔及动眼神经麻痹。一侧瞳孔缩小见于脑疝早期及眼交感神经麻痹。,20,(2)眼脑反射 将头被动地作水平性转动,正常时眼球偏向头转动方向的对侧,称为
7、阳性;头后伸时,两眼球向下俯视;头前屈时,两眼球向上仰视,其反射中枢为丘脑底部。如脑干功能严重抑制,则两眼球固定居中,称为阴性。如昏迷伴有脑干损害时可出现眼球运动的异常反应。如表1。,21,表1 眼脑反射时眼球运动的异常反应,22,(3)眼前庭反射 用微量(0.2-0.8ml)或用连接导管的50ml或20ml注射器吸入冰水刺激一侧耳的鼓膜(图1)引起眼球震颤,正常时其快相向对侧,慢相向刺激侧。昏迷时,其反应仅有眼球震颤的慢相,而快相减弱或消失。若此反射存在,提示桥脑、中脑的功能正常;如果反应异常,临床意义同表1。,23,图1 微量冰水前庭功能试验检查法“”表示水平半规管的位置,右下角表示在坐位
8、检查时 头向后仰600的位置,24,(4)睫-脊髓反射 给予颈部皮肤疼痛刺激时可引起瞳孔散大。此反射若存在,提示下脑干功能正常,并证实颈髓、上胸段脊髓及颈交感神经功能正常。,25,(5)去皮质强直 即上肢(包括腕、指)屈曲内收,下肢伸直内旋(图2)。提示病变累及内囊或大脑脚首端,丘脑及其附近组织也常受累。,26,图2 去皮质强直状态,27,图3 去大脑强直状态,28,(6)去大脑强直 四肢外展伸直及旋前,严重时可有角弓反张(图3)。提示中脑及桥脑上部有破坏性或压迫性病变,也可发生于代谢性病变如低血糖、中毒或缺氧。,29,脑干功能障碍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间脑阶段,中脑-上桥脑阶段,下桥脑-上延髓
9、阶段,延髓阶段,其各阶段的意识、呼吸、瞳孔及肢体活动等改变见表2。,30,表2 昏迷病人的各阶段脑功能障碍的特征,31,(续表),32,图4 间脑早期阶段,33,图5 间脑晚期阶段,34,图6 中脑-上桥脑阶段,35,图7 下桥脑-上延髓阶段,36,图8 延髓阶段,37,图解: 1. 呼吸节律 2. 瞳孔变化(瞳孔大小、对光反射、睫-脊髓反射) 3. 眼脑反射及眼前庭反射 4. 压迫眶上切迹引起肢体运动状态,图9 脑死亡阶段,38,脑死亡的诊断标准,39,(一)确诊为不可逆性原发性脑器质性损害。 (二)深度昏迷,对枕大孔水平以上的刺激毫无反应的昏迷。应排除由于抑制性药物、原发性低温、代谢和内分
10、泌紊乱所致昏迷;,40,(三)自动呼吸停止而需呼吸器维持,应排除松驰剂或其他药物所致的呼吸衰竭。 (四)脑干反射消失,如双侧瞳孔散大及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咽反射、咳嗽反射、睫脊反射、眼脑反射、眼前庭反射等均消失。 (五)急剧的血压下降和持续性低血压。,41,(六)实验室标准: 1. 脑电图呈电静息; 2. 阿托品试验心率没有增加; 3. 前庭变温试验阴性; 4. 电眼球震颤图呈平坦的图线; 5. 脑回声图无搏动性回声波; 6. 脑血管造影颅内血管不显影; 7. 脑温比体温低; 8. 颈动、静脉氧差,动脉、静脉血之间无氧差;,42,9. 脑闪烁扫描颅内未能看到放射性示踪剂(冷脑区);10.-照相
11、均为冷脑区;11. 脑血流测定无脑血流;12. 鞘内注射放射性碘血清白蛋白(RISA)放射活性在注射区完全停滞,示脑脊液循环停止;13. TCD检查为无信号(颅内血流完全停止);14. 脑干诱发电位,听觉诱发电位双侧呈平坦型静息电状态;体感诱发电位双侧亦呈平坦型静息电状态;15. 血液及脑脊液乳酸含量增加;,43,16. 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SPECT)、功能性脑成像技术正电子发射扫描(PET):同位素标记物都积聚在颅底以外,在脑内不能测出,亦是脑循环中止,脑死亡的有力佐证; 17. 头部CT:脑死亡末期,多呈现棉花团样,即表现为弥漫性低密度影,全部脑室及脑沟消失,特别是中脑周围脑池的消
12、失,是完全性脑疝的表现,而且增强检查无效果。亦有人认为见到“颅腔填塞”即蛛网膜下腔、脑池及脑室消失。CT图像诊断是确定脑死亡的有力手段。 (七)上述表现持续6-12h小时以上。,44,各国脑死亡的诊断标准,45,(一)美国哈佛大学1968年制定了世界最早的标准,以后即趋向简化标准。1. 感受性和反应性丧失,对外界刺激和内在需要完全无知觉和反应,甚至最强烈的疼痛刺激也不能引起发音、呻吟、肢体回缩或呼吸加快等;2. 自发性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消失,经医生观察至少1小时,关闭呼吸机3分钟,仍无自主呼吸;,46,3. 反射消失,包括瞳孔扩大、对光反应消失,头-眼反射及眼前庭反射消失,瞬间运动、吞咽、呵欠
13、、发音、角膜反射和咽反射消失,各种深浅反射消失; 4. 脑电图示脑电波变平或等电位脑电图; 5. 所有上述表现持续24小时无变化; 6. 排除低温(体温低于32.2)和中枢神经系抑制药物(如巴比妥类药)的影响后才能确立。,47,(二)美国明尼苏达标准(1971年) 1. 无自主活动; 2. 试测4分钟无自主呼吸; 3. 脑干反射消失:包括 瞳孔扩大和固定; 角膜反射消失; 睫-脊反射消失; 咽反射消失; 头-眼反射消失; 眼前庭反射消失; 颈紧张反射消失。 4. 所有上述现象持续12小时无改变。,48,(三)美国神经外科协会的标准 1. 大脑无反应性。 2. 呼吸停止。 3. 头部反射消失,包
14、括瞳孔、听-眼、眼-头反射。 4. 瞳孔扩大(5mm)。 5. 脑电图平坦。 6. 以上现象至少持续6小时。,49,(四)英国皇家学会标准(1976年)1. 必要条件:深度昏迷,应排除抑制性药物,原发性低温、代谢和内分泌紊乱引起的昏迷;因自动呼吸不足或停止而需用呼吸机维持(排除松驰剂或其他药物所致的呼吸衰竭)者;确诊为不可逆的脑部器质性损害。,50,2. 确诊试验: 所有脑干反射均消失(角膜反射消失、眼前庭反射消失、颅神经支配区无运动反应、咽反射消失或用吸引管刺激气管无咳嗽反射); 停用机械呼吸机经相当长时间,足以使PaCO2升高,超过呼吸兴奋阈,仍无自主呼吸者;,51,3其他重复检查,以减少
15、错误;脊髓反射可能存在;确诊检查,如脑电图、脑血管造影或脑血流测定(但并非必要条件)。,52,(五)日本大阪大学标准(1985) 1前提条件:需排除低温、低血压。 2标准: 自主呼吸停止; 瞳孔扩大固定; 脑干反射消失:对光、角膜、眼-脑或眼前庭反射、咳嗽反射均消失; 血压急剧下降; 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消失; 脑电图平坦; 脑血管造影示颅内血管不充盈。,53,(六)法国Mollaret等的标准(1959年) 1昏迷,全无反应; 2自主呼吸停止,肌张力消失(弛缓性瘫痪); 3所有反射均消失; 4除非用人工方法外,否则不能较长地维持循环; 5脑电图示脑电波呈直线,对任何刺激均无反应。,54,(七)小
16、儿脑死亡的标准 由于5岁以下儿童脑的可塑性大,脑的发育尚未成熟,对脑损伤的耐力较成人为大,故上述成人的脑死亡标准并不完全适宜于儿童。此处节录美国儿童脑死亡判断特别工作组拟定的标准(1987年)如下。,55,1临床标准(1)昏迷和呼吸停止,完全失去知觉,不能发音,无意识活动。,56,(2)脑干功能丧失: 瞳孔扩大、固定,对光反应消失。 自发眼活动消失,眼-头和眼前庭反射消失。 延髓肌肉系统的运动消失,包括面部及口咽肌肉。角膜、咽、咳嗽、吸吮等反射均消失。 脱离呼吸机则病儿无自主呼吸运动。可采用标准方法进行呼吸暂停试验,但需有其他标准存在时才做。,57,(3)无低温和低血压。 (4)肌张力弛缓,自
17、发活动或诱发活动消失。但需排除脊髓反射如缩回反射或脊髓肌痉挛反射的存在。 (5)在观察期应反复检查。,58,2观察期(按照年龄大小而定):不到七天生命的婴儿不用脑死亡这一诊断。7天至2个月 两次检查间隔至少48小时(包括脑电图)。2个月至1岁 两次检查间隔至少24小时。若脑血管造影证实颅内无血管显影,就不必再继续检查。1-5岁的儿童两次检查间隔至少12小时。对年长儿童,参照成人标准。,59,凡已肯定为不可逆的病情时,可不必再进行实验室检查,观察期至少12小时。若为缺氧-缺血性脑病,很难确定脑损害的可逆性及其范围,可将观察期延至24小时。当脑电图平坦或脑血管造影无颅内血管显影时,观察期可以缩短。
18、,60,3实验室检查 (1)脑电图:采用标准技术,描记至少30分钟,脑波为平线。 (2)血管造影:证实脑循环停止即可诊断为脑死亡。 (3)颈内动、静脉氧差:在脑死亡病人,颈动、静脉之间的氧含量几乎无差别。有的颈静脉氧分压明显增高。有人认为,用此方法估价代谢性脑死亡比较可靠。,61,(4)阿托品试验:静脉注射阿托品2mg(1-5mg),在心电图监测下观察5-15分钟。阳性者则心率加速,较原来心率增加20%-40%,证明延髓中枢(迷走背核)功能尚存在。在脑死亡的病人,则为阴性,心率无改变。因延髓为脑组织中可以耐受缺氧时间最长的部位,故阿托品试验对确诊脑死亡有重要价值。,62,(5)脑干听觉诱发电位
19、(BAEP):可直接反应脑干功能状态,脑死亡病人的BAEP特征为各波均消失或仅1波残存,潜伏期延长。 (6)经颅多普勒超声检查(transcranial ultrasound doppler sonography, TCD):脑死亡病人经TCD检查多为无信号。 (7)前庭变温试验:耳内灌注冰水,无眼震出现。,63,4小儿脑死亡判定标准和判定间隔时间:日本厚生省的“关于对小儿脑死亡判定标准的研究班”对于被目前厚生省标准排除了的未满6岁小儿的脑死亡判定标准进行了综合归纳。,64,检查项目与现行的标准相同,即深度昏迷;瞳孔固定;脑干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自主呼吸消失等共五项。两次判定的间隔,由于小儿
20、脑损伤的恢复较成人容易,而定为:现行标准的4倍即“24小时以上”。另外,关于新生儿,由于病例报告的数量过少等原因,在生后未满12周的,未收在标准之内。,65,(八)我国儿童脑死亡诊断标准试用草案(1989) 1持续深昏迷,无自主运动,对外界刺激无反应 2经反复停机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3瞳孔扩大、固定,光反射 、角膜反射消失 4心率固定,对刺激无反应,包括静脉注射阿托品 5排除低温、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大剂量镇静剂、严重代谢和内分泌紊乱等所致假象,66,6.有条件可作以下检查: (1)娃娃眼试验,脑死亡时为阴性;(2)前庭冷水试验:耳内注入4冷水200ml不能引起眼球震颤(鼓膜应完整)。此试验操
21、作相对复杂,临床较少应用;(3)脑电图(EEG)持续30min呈等电位,即使增益4倍亦无脑波出现。,67,7一般需观察24-48小时,以上改变均存在,再作最后确诊。上述诊断标准中15项为诊断的必须条件,第7项为最后确诊的必要条件。,68,(九)我国拟订出脑死亡诊断标准 “拟定的脑死亡标准是由卫生部脑死亡法起草小组制定。该标准为:脑死亡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1.先决条件是昏迷原因明确和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69,2.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这二项必须全部具备。3. 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
22、图形;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以上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4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12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70,脑死亡的鉴别诊断,71,下列一些症状或表现的存在或出现基本上可排除脑死亡的可能性。,72,(一)去大脑皮质状态(Decorticate state):临床表现为睁眼昏迷,病人貌似清醒,能睁眼,吞咽进食,但对周围毫无认知,呈持久性植物状态(Persistent Vegetable State, PVS),系大脑皮质神经元广泛死亡所致。其时脑干反射存在,躯体呈四肢肌张力高,上肢屈曲、下肢伸直(图2)。,73,(二)去大脑强直状态(Decerebrate sta
23、te):脑干严重损害但尚未死亡,其时深昏迷伴肢体强直性发作,肌张力增高,上肢、下肢伸直,严重时甚至出现角弓反张。可同时伴有大脑皮质损害等(图3)。,74,(三)闭锁综合征(Locked-in Syndrome):系脑桥腹侧的皮质脑干束和皮质脊髓束受损所致。病人全部运动功能丧失,生活不能自理,临床模拟昏迷状,但感受和认知正常,能睁眼应答。EEG基本正常或慢波节律。BAEP和SSEP正常。,75,(四)下丘脑损害:下丘脑坏死后体温调节中枢功能丧失殆尽,病人体温随周围环境改变,出现低体温状态。故确诊脑死亡前应严密观察病人的细微临床表现,必须确切证实颅内各区、各部位的神经元业已全部死亡时才能宣告诊断成
24、立,不可疏忽大意。,76,施行法定脑死亡的条件,77,基于法律的脑死亡判定,也就是法定的脑死亡判定。参考日本规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78,(一)关于判定医师1判定医师必须是中华急救医学会、中华脑外科学会、中华神经内科学会、中华心血管学会、中华麻醉学会、中华治疗学会、中华复苏学会等其中的专业医师并具有判定医师资格者。2对判定脑死亡有丰富经验。3不参与脏器移植。4医疗机构内的伦理委员会决定的脑死亡判定医。5在判定时需要2名以上判定医师同时判定。6一名判定医必须连续2次判定过脑死亡。,79,(二)关于家属1如有要求的话,可在家属在场的条件下判定脑死亡。2法定脑死亡的判定必须要有家属的脑死亡判定承诺
25、书关于家属包括多大范围,有血缘关系的情况及实质上断绝关系的情况等方面的问题,没有作具体规定,80,(三)关于患者1要有患者本人服从脑死亡判定的书面材料。“关于家属”的2和“关于患者”的1的书面材料没有确定有效期限,例如患者10岁时形成的承诺在其50岁陷入脑死亡状态时仍然有效。另外,法律以外的脑死亡判定,未规定上述条件。,81,(四)脑死亡判定的必要书面材料与一般常规检查不同,脑死亡判定时,要有特定的书面材料。1脑死亡判定同意书 以脏器移植为前提的脑死亡判定,需要有特定形式的同意书(参照法律指南)。在非法律上的脑死亡判定,也宜有鉴定判定同意书,在这种场合,没有固定格式的同意书,许多医疗机构也可根据手术同意书的格式进行。2施行脑死亡判定的证明书 除外禁忌患者,前提条件明确,没有妨碍判定的不良生命体征,这些须得到确认。3判定记录书 记录检查的结果。,82,判断脑死亡的意义,83,当疑有脑死亡时,就应该进一步加以证实,若肯定为脑死亡,所有复苏措施就应停止,故脑死亡应作为中止复苏的指征,可以不再进行徒劳无益的治疗,减少无意义的卫生资源消耗。如果法律允许,脑死亡者的其它脏器可选择性作脏器移植。但对诊断脑死亡必须审慎。,84,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