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YD/T xxxx- xxxxICS 33.040.01M 19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通 信 行 业 标 准YD/T 1290.3-xxxx代替 1290.3-2008点对点短消息网间互通总体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移动网与移动网之间互通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eer to Peer Short Message Interworking between NetworksPart 3:Interworking between PLMN and PLMN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 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2、 发 布IYD/T xxxx- xxxxII目 次前 言 .III1 范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缩略语 .14 网 间 短 消 息 互 通 技 术 要 求 14.1 网络结构 14.2 拨号方式 24.3 网 间 号 码 的 传 送 24.4 路 由 和 接 续 25 接 口 与 协 议 35.1 互 联 网 关 之 间 的 接 口 35.2 互 联 网 关 之 间 的 接 口 协 议 36 计费 .3YD/T xxxx- xxxx前 言本 部 分 是 根 据 我 国 移 动 网 和 移 动 网 间 短 消 息 业 务 的 相 关 通 信 行 业 标 准 以 及 各 运
3、营 商 开 展 短 消 息 业 务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的 。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互 通 的 含 义 是 指 不 同 运 营 商 网 络 中 的 短 消 息 终 端 之 间 互 相 直 接 发 送 和 接收短消息。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网 间 互 通 总 体 技 术 要 求 是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网 间 互 通 的 系 列 标 准 之 一 , 该 系 列 标 准 的 名称预计如下:1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网 间 互 通 总 体 技 术 要 求 第 1 部 分 : 固 定 网 与 移 动 网 之 间 互 通第 2 部 分 : 固 定 网 与 固 定 网 之 间 互 通
4、第 3 部 分 : 移 动 网 与 移 动 网 之 间 互 通2 点 对 点 网 间 短 消 息 业 务 和 协 议 的 测 试 方 法 第 1 部 分 固 定 网 和 移 动 网 间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互 通 的 测 试 方 法第 2 部 分 固 定 网 和 固 定 网 间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互 通 的 测 试 方 法第 3 部 分 移 动 网 和 移 动 网 间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互 通 的 测 试 方 法3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网 间 互 通 协 议 要 求4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网 间 互 通 设 备 技 术 要 求5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网 间 互 通
5、设 备 测 试 方 法6 点 对 点 网 间 短 消 息 的 服 务 质 量 要 求 和 测 试 方 法 本部分为点对点短消息网间互通总体技术要求部分标准的第 3 部 分 。本部分代替 YD/T 1290.3-2008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网 间 互 通 总 体 技 术 要 求 第 3 部 分 : 移 动 网 与 移 动 网 之 间互通 。本 次修订主要修改了互联网之间的接口描述,详见 5.1 节。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红梅、辛 伟、盛 蕾 、 黄荷仙。IIIYD/T xxxx- xxxx1点 对 点 短
6、 消 息 网 间 互 通 总 体 技 术 要 求 第 3 部 分 : 移 动 网 与 移 动 网 之 间 互 通1 范围本 部 分 规 定 了 移 动 网 和 移 动 网 短 消 息 互 通 中 涉 及 到 的 网 络 结 构 、 拨 号 方 式 、 网 间 号 码 的 传 送 、 路 由 和接续、接口与协议、计费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移动网与移动网间的点对点短消息业务的互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部 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部 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7、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部 分 。 然 而 , 鼓 励 根 据 本 部 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YD/T 1291-2003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网 间 互 通 协 议 要 求3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部分。IWGW Interworking Gateway 互联网关MS Mobile Station 移动终端SMSC Short Message Service Center 短消息业务中心4 网间短消息互通技术要求4.1 网络结构为实现移动网用户和
8、移动网用户之间相互成功发送和接收短消息,需要双方的 SMSC 实现互通。运 营 商 通 过 网 间 互 联 网 关 之 间 的 连 接 以 及 互 联 网 关 与 短 消 息 业 务 中 心 之 间 的 连 接 达 到 互 通 的 目 的 。 一 方 的 短 消 息 业 务 中 心 在 向 对 方 用 户 发 送 短 消 息 时 , 该 短 消 息 经 双 方 的 互 联 网 关 提 交 给 对 方 短 消 息 业 务 中 心 , 由对方短消息业务中心向自己全网内用户发送。网 间 短 消 息 互 通 网 络 结 构 中 主 要 包 括 互 联 网 关 、 短 消 息 业 务 中 心 等 。 互
9、 联 网 关 是 指 不 同 运 营 商 网 络 之间的接口网关,互联网关之间采用直联电路或经过互联网相连接。不同移动网间点对点短消息的互通网络结构如图 1 所示。移动网 1 的用户向移动网 2 的用户发送短消息时,由移动用户归属运营商通过移动用户归属地的移 动网互联网关 IWGW1 直接转发给就近的被叫用户归属运营商的移动网互联网关 IWGW2, 再 由 移 动 网 2 的短消息业务中心下发到被叫用户。移动网 2 的用户向移动网 1 的用户发送短消息时,由移动用户归属运营商通过移动用户归属地的移 动网互联网关 IWGW2 直接转发给就近的被叫用户归属运营商的移动网互联网关 IWGW1, 再
10、由 移 动 网 1 的短消息业务中心下发到被叫用户。图 1 中 的 各 功 能 块 是 从 逻 辑 功 能 上 划 分 的 , 实 现 时 可 灵 活 安 排 , 移 动 网 和 移 动 网 的 互 联 网 关 之 间 采YD/T xxxx- xxxx2IWGW2用的协议遵循 YD/T 1291-2003点对 点短消息网间互通协议要求 。移动网 1 移动网 2IWGW1移动网 1 移动网 24.2 拨号方式图 1 不同移动网间点对点短消息互通网络结构移 动 网 用 户 向 移 动 网 用 户 发 送 短 消 息 时 输 入 的 被 叫 号 码 规 定 为 直 接 输 入 移 动 用 户 号 码
11、 ( 即 移 动 网 号1XX+H0HlH2H3ABCD) 。4.3 网间号码的传送4.3.1 主叫号码的传送移 动 网 1的 用 户 向 移 动 网 2的 用 户 发 送 短 消 息 时 , 主 叫 用 户 归 属 的 移 动 网 互 联 网 关 识 别 主 叫 号 码 前 两 位 , 若 不 等 于 86, 则 加 上 86; 若 前 两 位 等 于 86, 则 不 作 处 理 。 最 终 , 移 动 网 互 联 网 关 间 传 送 的 主 叫 号 码 为 : 86+移 动 用 户 号 码 。4.3.2 被叫号码的传送移 动 网 1的 用 户 向 移 动 网 2的 用 户 发 送 短 消
12、息 时 , 主 叫 用 户 归 属 的 移 动 网 互 联 网 关 识 别 被 叫 移 动 用 户 号 码 前 两 位 , 若 不 等 于 86, 则 加 上 86; 若 前 两 位 等 于 86, 则 不 做 处 理 。 最 终 , 移 动 网 互 联 网 关 间 传 送 的 被 叫 号 码 为 : 86+移 动 用 户 号 码 。4.4 路由和接续移 动 网 间 点 对 点 短 消 息 业 务 互 通 的 网 间 路 由 组 织 原 则 为 : 发 端 入 网 , 即 由 主 叫 用 户 归 属 运 营 商 通 过 主 叫 用 户 归 属 地 的 互 联 网 关 将 短 消 息 发 送 给
13、 就 近 的 被 叫 用 户 归 属 运 营 商 的 互 联 网 关 。 状 态 报 告 的 路 由 方 式是按照原路返回。4.4.1 路由和接续过程移动网 1 的 用 户 发 送 短 消 息 到 移 动 网 2 的 用 户 , 路 由 和 接 续 过 程 如 图 2 所示。 MS1 SMSC1移动网IWGW1 移动网IWGW2 SMSC2 MS2图 2 移动用户发送短消息到移动用户路由和接续过程( 1) 移 动 用 户 1 提 交 短 消 息 到 其 归 属 短 消 息 业 务 中 心 SMSC1;( 2) SMSC1 分析被叫号码,依据移动网号 1XX 判断出此短消息发往移动网 2,将短消
14、息发送到主YD/T xxxx- xxxx3叫用户归属地的移动网互联网关 IWGW1;( 3) IWGW1 分 析 被 叫 号 码 , 将 短 消 息 发 送 给 就 近 的 被 叫 用 户 归 属 运 营 商 的 互 联 网 关 IWGW2;(4)由 IWGW2 将 短 消 息 发 送 到 相 应 的 短 消 息 业 务 中 心 SMSC2;( 5) SMSC2 将 短 消 息 下 发 到 被 叫 移 动 终 端 2。5 接口与协议5.1 互联网关之间的接口1) 各互联网关之间的连接可以采用基于 TCP/IP 的专线连接方式或互联网连接方式。2) 采用专线连接方式能够保证较高的服务质量,具有较
15、高的安全性。3) 采 用 互 联 网 连 接 方 式 不 能 够 完 全 保 证 服 务 质 量 。 同 时 , 为 保 障 系 统 的 安 全 , 需 要 对 网 关 的 安 全 性能提出较高的要求。5.2 互联网关之间的接口协议为实现不同移动网的用户之间能够相互收发短消息, 各互联网关之间的协议采用Y D/T 1291-2003点 对点短消息网间互通协议要求的相关规定。6 计费互联网关应提供计费和结算功能。 互 联 网 关 应 对 所 有 经 过 互 联 网 关 的 短 消 息 产 生 详 细 的 计 费 记 录 , 并 按 要 求 产 生 各 类 话 单 。 话 单 中 应包含以下各类基本计费信息: 话 单 序 号 ; 短 消 息 序 列 号 ; 短 消 息 话 单 类 型 ; 主 叫 用 户 号 码 ; 被 叫 用 户 号 码 ; 信 息 长 度 ; 短 消 息 发 送 状 态 ; 网 关 代 码 ; 前 转 网 关 代 码 ; 短 消 息 中 心 代 码 ; 申 请 时 间 ; 处 理 结 束 时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