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申请人姓名 学号 专业名称已修课程代码 学分 已修课程名称已修课程成绩 已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免修课程代码 学分 免修课程名称免修理由 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任课教师意见 任课教师签名: 年 月 日教学单位意见学院负责人签名:教学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处长签名: 年 月 日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院(系)教学秘书,一份存教务处注册中心;2、使用创新学分替代跨学科任意选修课学分时,不需要任课教师签意见;3、使用以往所修课程来免修现在修读读课程时,应填写已修课程代码、学分、名称和成绩,及已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同时填写欲免修课程的代码、学分和名称;4、已修课程和免修课程为同一门课程时(课程代码相同) ,应到开课单位退掉免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