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栗县彭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上栗县彭高镇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3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6第三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 8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1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17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2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29第八章 近期用地安排 .32第九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34第十章 附 则 .38附表 1 彭高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9附表 2 彭高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40附表 3 彭高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41附表 4 彭
2、高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42附表 5 彭高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43附表 6 彭高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44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II前 言彭高镇位于上栗县的南部,距县城 22 公里,土地面积 3603.53 公顷,人口 2.1 万, 辖 12 个行政村, 1 个居委会。 贯穿南北的 319 国道,横贯东西的沪瑞高速,在境内两线相交,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萍乡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座落于境内。彭高镇属江南丘陵地区,境内以丘陵、山地为主;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其特点是气候温和,光热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春冷、夏热、秋凉、冬寒;自然土壤的主要类型是大面积的
3、地带性红壤,耕地土壤的类型是经多年水耕熟化而成的水稻土,生物资源和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彭高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在新的起点上,围绕实现富民强镇目标,坚持开发战略,做大做强支柱企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6-2020 年,是彭高镇实现经济规模快速发 展的重要时期,为实现老营盘正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促进彭高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 展, 为城镇建设提供管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编制了上栗县彭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本 规划立足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镇自然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土地利
4、用目标和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等用地,确定村镇建设和土地整治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彭高镇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第一章 总 则一一一 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编制上栗 县彭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阐明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一一一 规划任务根据上级土地利用
5、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确保经济社会持续、 稳定和协调发展。一一一 规划编制原则本次规划修编遵循“依法 编制、上下结合、因地制宜、相互协调、公众参与、注重实施” 的原则。一一一 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四)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6、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 号);(六)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133 号);(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 2009 年第43 号令);(八)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 号);(九)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十)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
7、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 号);(十一)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国土资源部发);(十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十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十四)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1 号);(十五)江西省实施办法;(十六)上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十七)上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5(十八)上栗县彭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十九) 上栗县彭高镇城镇总体规划(20
8、08-2020 年);(二十)其它相关法规、规范和规划、计划。一一一 规划期限本规划以 2005 年为基期年,2010 年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一一一 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范围为彭高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土地,总面积 3603.53 公顷。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6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一一一 土地利用现状2005 年,全镇土地总面积 3603.53 公顷。其中农用地 2615.32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72.58%;建设用地 848.6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55%;其他用地 139.61 公顷,占土
9、地总面 积的 3.87%。农用地中,耕地 1251.2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2.72%;园地4.9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4%;林地 1126.6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1.26%;其他农用地 232.56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6.45%。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 786.3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82 %;交通水利用地 61.5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07%;其他建设用地0.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2%。其他土地中,水域 22.9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4%;自然保留地 116.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24%。一一一 土地利用特点
10、(一)土地资源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其中农用地占 72.58%,建设用地占 23.55%,其他用地 3.87%;(二)耕地、林地、城镇工矿用地分布较集中,农村居民点分布较分散;(三)地处萍乡市和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辐射,未来建设用地需求量大。一一一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7(一)耕地逐年减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零散,土地利用不够集约;(三)土地后备资源有限,可开发未利用地面积小,耕地后备不足;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8第三章 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一一一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依托本镇自身优势,依托萍
11、乡市经济开发区发展优势,围绕“开放强镇、招商活镇、城建立镇、 实干兴镇”的工作总体思路,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以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空间布局结构调整为中心,大力推进优势和特色产业集群的形成,全面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一一一一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 2020 年末,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3.09 亿元,年均增长 7%;总人口将达到 24384 人,其中城镇人口 9754 人,农村人口 14631 人,人口城镇化率为 40.00%。一一一一 土地利用战略针对土地利用现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突出矛盾,围绕着经
12、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目标,土地利用应在“科学发展 观” 思想和“五个统筹” 原则的指导下, 贯彻实施城乡建设用地调控、生态安全、优化配置、农地保护与利用、建设用地集约挖潜策略,全面推行“ 协调发展”与“集约利用” 的土地利用 战略。一一一一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以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为核心,统筹土地供给和需求关系,通过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挖掘潜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9利用水平,构建开放、高效、有序和协调的土地利用体系,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一一一一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一)总量调控指标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到
13、2020 年末,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864.29 公顷,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548.50 公顷。 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到 2020 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控制在 1873.66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期控制在 1597.26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期控制在 845.42 公顷以内。3、生态用地规模指标到 2020 年末,生态保护用地保持在 1822.60 公顷以上。其中,耕地面积不少于 996.95 公顷,园地面积不少于 3.13 公顷,林地面积不少于 672.36 公顷,水域面积不少于 16.43 公顷,自然保留地不少 41.43 公顷。(二)增量调控指标1、新增
14、建设用地指标到 2020 年末,新增建设用地总量预期控制在 615.80 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预期控制在 602.50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311.93 公顷以内。2、新增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0到 2020 年末,新增城镇工矿用地预期控制在 489.28 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预期控制在 476.93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预期控制在255.85 公顷以内。3、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到 2020 年末,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68.33 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23.37 公顷,通过土地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15、3.90 公顷,通过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41.06 公顷。(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到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 115.00 平方米/人,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预期控制在 292.88 平方米/人以内,单位土地 GDP 提高到 8.57 万元/公顷以上。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1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一一一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一)重点确定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的规模和比例关系;(二)优先安排基础性生态用地,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协调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其他各
16、类用地。(三)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用地;一一一一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任务和措施一一一优先安排农用地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巩固农业基础,确保必需的农产品供给,规划期必须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积极整理增加耕地,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及生产力,把优质农田优先用于发展水稻、棉花、油菜、花生、芝麻等生产,划定和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二)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统筹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关系,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为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尽可能利用非耕地,少占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根据耕地占补平衡原则,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土地
17、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一一一一 农用地调整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2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 2010 年末,农用地调整到 2538.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0.46%,比基期年净减少 76.45 公顷;到 2020 年末,农用地调整到 1834.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0.90%,比基期年净减少 780.96 公顷。1、耕地调整到 2010 年末,耕地调整为 1220.1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86%,比基期年净减少 31.08 公顷。到 2020 年末,耕地调整为 996
18、.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7%,比基期年净减少 254.29 公顷。2、园地调整到 2020 年末,园地调整为 3.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9%,比基期年净减 1.77 公顷。3、林地调整到 2010 年末,林地调整为 1082.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0.04%,比基期年净减少 44.17 公顷。到 2020 年末,林地调整为 672.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66%,比基期年净减少 454.26 公顷。 4、其他农用地调整到 2010 年末,其他农用地调整为 231.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2%,比基期年净减少 1.20 公顷。到 2020 年末,其
19、他农用地调整为 161.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34.49%,比基期年净减少 70.64 公顷。一一一一 建设用地调整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及项目用地,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升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 2010 年末,建设用地调整到 925.7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5.69%,比基期年净增 77.19 公顷;到 2020 年末,建设用地调整到 1711.3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7.49%,比基期年 净增 862.71 公顷。1、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到 2010 年末
20、,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 818.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2.72%,比基期年增加 32.36 公顷;到 2020 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 1592.3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4.32%,比基期年净增加 810.93公顷。1)城镇用地调整到 2010 年末,城镇用地调整为 47.7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3%,比基期年净增加 13.19 公顷。到 2020 年末,城镇用地调整为 570.3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3%,比基期年净增加 535.74 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到 2010 年末,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 673.8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70%,比基
21、期年净增加 13.36 公顷。 到 2020 年末,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 751.84 公顷,占土地总面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4积的 20.86%,比基期年净增加 91.38 公顷。3)采矿用地调整到 2010 年末,采矿用地调整为 68.6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91%,比基期年净增加 7.63 公顷。到 2020 年末,采矿用地调整为 248.1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9%,比基期年净增加 187.14 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到 2010 年末,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调整为 28.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79%,比基期年净减少 1.82
22、 公顷。到 2020 年末,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调整为 26.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75%,比基期年净减少 3.33 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调整到 2010 年末,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 106.4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95%,比基期年增加 44.83 公顷;到 2020 年末,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 113.3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14%,比基期年 净增加 6.95 公顷。1)交通用地到 2010 年末,交通用地调整为 99.5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76%,比基期年净增加 44.39 公顷。到 2020 年末,交通用地调整为 103.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6%
23、,比基期年净增加 48.00 公顷。2)水利用地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52010 年末,水利用地调整为 1.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5%,比基期年净增加 0.44 公顷。到 2020 年末,水利用地调整为 5.1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4%,比基期年净增加 3.78 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未发生改变,为 0.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0.02%。一一一一 其他用地调整到 2010 年末,其他土地调整为 138.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5%,比基期年净减少 0.74 公顷。到 2020 年末,其他土地调整为
24、57.8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1%,比基期年净减少 81.75 公顷。1、水域调整到 2010 年末,水域调整为 22.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3%,比基期年净减 0.03 公顷。到 2020 年末,水域调整为 16.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46%,比基期年净减 6.47 公顷。2、自然保留地调整到 2010 年末,自然保留地调整为 116.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2%,比基期年净减 0.71 公顷。到 2020 年末,自然保留地调整为 41.4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比基期年净减 75.28 公顷。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
25、20 年)16一一一一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结合彭高镇的经济发展特点,充分利用彭高镇的交通区位优势,合理配置区域内各项资源,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一)农用地布局优化规划期内农用地重点向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设施转变。以城镇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保留镇内连片、大面积的水面等绿色空间作为生态用地,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绿地、交通沿线的景观用地及自然湿地等,形成完善合理的生态网络体系,增加有效的建设用地面积。同时,要 严格保 护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在集镇周边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应与集镇建设发展相协调。在编制集镇总体规划时选择建设用地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二
26、)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统筹经济发展与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关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为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需求,各类建设用地应以内涵挖潜为?主,尽可能利用非耕地,少占耕地,严格控制建 设用地规模。根据耕地占补平衡原则,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整理、挂钩的政策。重点发挥各中心村的分区中心功能,优化建设用地布局,重点满足城镇发展用地需求。用地布局主要以沪昆客运专线、彭赤公路的改扩建等发展轴展开。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7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一一一一一耕地的保护与利用(一)耕地的保护与利用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须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保护补偿机制
27、,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加大标准农田建设力度;鼓励土地整理,有序实施土地开发。规划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864.29 公顷。(二)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利用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将“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等 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坚持与村镇建设规划相衔接;坚持自上而下,实行指标控制;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坚持定位、定量,落实 到村、地 块 。切 实加强基本农田保 护,加
28、强基本农田的水利工程建设。包括防洪、排 涝、抗旱、地下水位的规划标准,以及实施工程配套、平整土地、管理保养、农田林网化措施;加强基本农田的土壤肥力建设;加强基本农田的环境保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基本农田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的目标,落实各方责任。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693.06 公顷。一一一一一园地的保护与利用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8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稳定发展。遵循“一稳定、二调整、三提高”的指导思想在稳定现有园地面积的基础上调整地区布局,提高园地单产,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现有园地的科学管理上。制止盲目、自
29、发 地扩大园地面积的行为,使园地利用与生产沿着正确的轨道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规划至 2020 年,全镇园地面积不低于 3.13公顷,主要分布在坛华村、沽塘村等。一一一一一林地的保护与利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以及“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的指示;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林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业用地,确保林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按照上级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合理使用林地不得突破。规划至 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不低于 672.36 公顷,主要分布在坛华村、马棚村。 一一一一一城镇、村庄等建 设项目用
30、地的安排(一)城镇建设用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借助特有的交通区位优势,狠抓发展规划布局,做好中心城区产业转移承接,全力开展招商引资,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规划建设用地,力促社会经济实现持续发展。主要用于集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镇区居民生活及工商企事业用地。2020年规模达到 571.31 公顷。(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间,重点做好新农村建设及零星农村居民点拆并安置工作等用地,主要安排在泉溪村、坛华村等。各行政村将靠近集镇范围的自然村划定为重点建设村,充分利用集镇政治经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9济中心的区位优势和基础设施优势,按照要求统一规划建设。2020
31、年全镇农居点规模为 751.84 公顷。一一一一一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衔接互补的原则,结合县城城镇基础设施、沪昆客运专线、彭高至赤山等公路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规划期内路网建设,以提高公路等级、完善网络布局为重点,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村镇公路,实现村村通等级公路,完善集镇至各中心村的道路,促使全镇公路以集镇为核心,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2020 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 113.36 公顷,规划期间,安排新增交通基础设施保障面积 51.79 公顷。一一一一一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一)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原则,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
32、耕,同 时大力推进“ 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规划期内使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改善农田生态循环系统。(二)规划期内, 林地面 积达到 672.36 公顷,林地覆盖率达到18.66%。(三)加强林业生态系统保护。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推进环 境友好的林业建设方式,严厉打击各类盗伐、超量采伐活动。(四)严格控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污灌,加强对主要农产品产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地土壤环境的常规监测,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有机污染等),选择若干重点区域,建设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加大环境友
33、好型农业生产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制定、完善并监督实施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环境安全使用标准及生产操作技术规范,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用化学品,制定支持有机肥生产和使用的政策。一一一一一农村土地整治根据彭高镇土地利用潜力和后备资源情况,应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稳步推 进土地开发,促进土地利用的有序化和集约化,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保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一)耕地整理规划期间耕地整理规模为 227.16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11.34 公顷,主要布局区域有坛华村和华源村等区域。其中,规划近期耕地整理规模 29.22 公顷,新增耕地 0.69 公顷;规划远期耕地整理规模 197.94 公顷,新增
34、耕地 10.65 公顷。(二)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为 18.52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12.03 公顷,主要布局区域有泉溪村、坛华村等。其中,规划近期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 11.53 公顷,新增耕地 5.49 公顷;规划远期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 6.99 公顷,新增耕地 6.54 公顷。(三)土地复垦规划期间土地复垦规模为 10.21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3.90 公顷,主要布局区域有韶陂村和马棚村。其中,规划近期土地复垦规模 5.31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1公顷,新增耕地 1.60 公顷;规划远期土地复垦规模 4.90 公顷,新增耕地 2.
35、30 公顷。(四)土地开发结合生态环境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开发,规划期间自然保留地的开发规模为 48.31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 41.06 公顷,主要布局区域有沽塘村和韶陂村等。其中,规划近期开发规模为 33.05 公顷,新增耕地 29.41 公顷;规划远期开发规模为 15.26 公顷,新增耕地 11.65公顷。(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围绕建设江西省新农村示范窗口的建设目标,结合农房建设、农村道路改造、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要求,集中对散乱、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切实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对全
36、镇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调查分析,确定规划期间拆旧区面积为 55.14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 55.14 公顷,主要分布在坛华村、泉溪村。建新区规模为 302.11 公顷,占用耕地为 141.48 公顷,主要安排在彭高村、杂下村、高丰管理处等。建新区规模超出部分由其它乡镇增减挂周转指标调剂解决。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一一一一一土地用途分区依据本镇土地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级规划要求,按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2照“土地利用方向相 对 一致,主导用途明确,相 对连片集中”等原则, 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
37、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一一一一一基本农田保护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二)本区面积 622.2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96%,主要分布在坛华村、泉溪村。(三)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耕地主要用于粮、棉、油及蔬菜生产和良种繁育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区内的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2)城镇、村镇、新区建设,不得占用基本 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按照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审批
38、权限与审批程序报批;(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或调整为基本农田, 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4)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3(5)区内的耕地不得闲置,应培肥地力,防止污染。一一一一 一般农地区(一)一般农地区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二)本区面积 560.1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55%,主要分布在坛华村、沽塘村、韶陂村等区域。
39、(三)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 农田水利、 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鼓励对区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重点整治空心村和闲置房屋,增加区内的耕地面积,强化对农用地的保护和综合利用。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该区域内的农田进行整理,增加有效耕种面积,提高耕地产出水平;(4)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为改善区内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民收入,允许适度进行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一一一一林业用地区(一)林业用地区
40、是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二)本区面积 692.9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9.23%,主要分布在马棚村、泉塘村、坛华 村。(三)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4(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区内宜林荒草地应分期开发成林地,提高森林覆盖率,维持土地生态环境;(4)严格控制区内的常住人口和农居建设。对于林业保护
41、区核心位置的人口,可进行生态移民;(5)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 动 。一一一一一城镇建设用地区(一)该区主要是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二)本区面积 569.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82%,主要分布于彭高村、高丰管理处、大星管理处。(三)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并与经批准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规划相协调;(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严禁征而不用、多征少用、闲置土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
42、006-2020 年)25荒芜;(4)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用地区不改变面积的前提下,经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其空间布局可适当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一一一一一村镇建设用地区(一)村镇建设用地区是为农村居民点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二)本区面积 758.7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1.06%,各村均有分布,以联洪管理处、沽塘村面积较大。(三)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乡村居民点、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土地使用应与村镇规划相协调;(2)村镇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3)区内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
43、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5)在规划期内已完成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任务的前提下,区内未纳入土地整理项目统一进行整理的部分自然村,确实无需复垦,允许依照相关规划进行原拆原建。一一一一一独立工矿用地区(一)独立工矿区是为独立于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6(二)本区面积 275.66 公顷,占土地总积的 7.65%,主要分布于 坛华村。(三)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与经批准的工矿建设
44、规划相协调;(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一一一一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围绕引导建设用地合理布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并与 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有效衔接,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根据规划目标年的建设用地规模,为适应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和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按照保护自然资源、生态、 环 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在此基础上,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并制定不同的空
45、间管制规则。一一一一一允许建设区(一)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范围内的土地,是城乡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7本区面积为 1893.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2.56%。(二)本区的空间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
46、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一一一一一有条件建设区(一)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也是城乡建设用地适当调整的允许区域。本区面积为 194.5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40%。(二)本区的空间管制规则:(1)区内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现状用地按允许建设区的管制规则进行管理;(2)区内土地符合使用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4)区内开展建设用
47、地增减挂钩区域,可在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通过土地整治实施拆旧建新工作。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8一一一一一限制建设区(一)限制建设区是指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本区面积 1515.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2.05%。(二)本区的空间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以及土地整治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 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优先整理或
48、调整为耕地、园地、林地等农业用地,确 实不能整理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地,但不得扩大面积;(4)规划期内已安排预留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独立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不突破基本农田预留规模且符合规划的,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一一一一一 村土地利用调控目标按照分区发展、功能互补思路,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优化全镇上栗县彭高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9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根据土地资源状况和现状利用特点,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趋势、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需要与可能,确定各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整治补充耕
49、地、新增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强化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功能。(一)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落实按照规划目标结合各村实际,对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指标进行分解,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各行政村耕地保有量指标分别为:彭高村(22.55 公顷)、马棚村(78.28 公顷)、 坛华村(213.52 公顷)、泉溪村(136.62 公顷)、沽塘村(117.45 公顷)、韶陂村(137.79 公顷)、华源村(91.74 公顷)、东山村(47.25 公顷)、 杂下村(19.10 公顷)。各行政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彭高村(24.86 公顷)、马棚村(61.66 公顷)、 坛华村(153.14 公顷)、泉溪村(100.85 公顷)、沽塘村(87.86 公顷)、韶陂村(103.14 公顷)、华源村(66.42 公顷)、东山村(46.54 公顷)、 杂下村(30.32 公顷)。(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控制各行政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别为:彭高村新增建设用地 43.97 公顷,占用耕地 26.31 公顷;马棚村新增建设用地 29.33 公顷,占用耕地 9.41 公顷, 坛华村新增建设用地 131.22 公顷,占用耕地 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