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2717887 上传时间:2018-09-25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30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海潮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八月1目录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一、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 .1二、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2(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2(二)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3(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3(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3(五)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4(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 .4(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 .4(八)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4(九)园地 4(十)林地 5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5(一)农用地 5(二)建设用地 5(三)其他土地 6四、耕地

2、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6(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61.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6(1)继续保留的基本农田 .7(2)不得保留的基本农田 .7(3)需纳入的基本农田 .7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8(二)土地综合整治 81.土地整治的原则 82.土地整治规划 9(三)耕地保护 10五、建设用地规划 10(一)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 .10(二)基础设施用地保障 11(三)土地用途分区 121.基本农田保护区 122.一般农地区 133.林业用地区 144.城镇建设用地区 145.村镇建设用地区 156.独立工矿用地区 15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1628.风景旅游用地区 169.其他用地区 1

3、7(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71.允许建设区 182.有条件建设区 183.限制建设区 194.禁止建设区 19六、生态保护用地规划 19(一)生态保护红线 20(二)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201.稳定增加生态用地 202.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203.生态用地管制措施 21附表 23附表一 海潮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4附表二 海潮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25附表三 海潮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26附表四 海潮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291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镇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

4、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按照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以下简称规划 )进行调整完善。一、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2014 年,全镇土地总面积 5293.39 公顷,农用地 4281.4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0.88%;建设用地 585.6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6%;其他土地 426.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05%。一、农用地全镇农用地面积为 4281.42 公顷,其中耕地为 2655.1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0.16%;林地为 615.48 公顷,占 11.63%

5、;园地为410.97 公顷,占 7.76%;其他农用地 599.82 公顷,占 11.33%。二、建设用地全镇建设用地 585.68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547.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33%;交通水利用地 33.57 公顷,占 0.73%;其他建设用地 0.09 公顷。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面积为 426.29 公顷,其中水域 420.6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95%;自然保留地 5.69 顷,占 0.11%。2表 2-1 海潮镇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基期年地 类面积 比重%土地总面积 5293.39 100.00%耕地 2655.15 50.16%园地 4

6、10.97 7.76%林地 615.48 11.63%其他农用地 599.82 11.33%农用地农用地合计 4281.42 80.88%城镇用地 33.03 0.62%农村居民点 508.86 9.61%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5.13 0.10%城乡建设用地小计 547.02 10.33%交通用地 15.58 0.29%水利用地 22.99 0.43%交通水利用地小计 38.57 0.73%其他建设用地 0.09 0.00%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 585.68 11.06%水域 420.6 7.95%自然保留地 5.69 0.11%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 426.29 8.05%二、规划目

7、标调整情况按照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我镇 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作如下调整:(一)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规划到 2020 年,县级规划下达全镇耕地保有量指标 2448.3 公顷。3规划期内,泸县下达海潮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2410.92 公顷,全镇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2414.37 公顷,比下达面积多划定 3.45 公顷。(二)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

8、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 2020 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 595.75 公顷,在 2014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585.68 公顷的基础上增加 10.07 公顷。(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解以 2014 年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基础,将分配的建设用地增量,在适当考虑交通、水利等项目以后,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 2020 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 557.09 公顷,在 2014 年建设用

9、地总规模 547.02 公顷的基础上新增 10.07 公顷。(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解以 2014 年现状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基础,考虑未来几年城镇化率、城镇化发展的用地需求以及宅基地退出复垦项目等因素,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 2020 年,4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调整为 48.23 公顷,在 2014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38.16 公顷的基础上新增 10.07 公顷。(五)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 2020 年,全镇

10、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 13.5 公顷,净增建设用地规模 10.07 公顷。本次规划与宅基地复垦试点项目相结合,交通、水利、旅游、独立项目等均使用全县内宅基地复垦存量指标。(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 9.06 公顷。(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为 9.87 公顷。(八)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

11、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指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到 2020 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41 公顷。(九)园地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园地5指标,到 2020 年,园地面积为 409.3 公顷。(十)林地根据此次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海潮镇的林地指标,到 2020 年,林地面积为 615.48 公顷。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全镇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在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镇2020 年土地利用类型结构予以合理调整。(一)农用地2014 年农用地为 4281.4

12、2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农用地面积为 4274.92 公顷,比基期年减少 6.5 公顷,规划期内各类用地进行一定的结构调整。规划到 2020 年,耕地面积达到 2629.03 公顷,比基期年减少26.12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园地面积达到 409.3 公顷,比基期年减少1.67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林地面积达到 615.48 公顷,保持不变。规划到 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621.11 公顷,比基期年增加 21.29 公顷。(二)建设用地2014 年建设用地为 585.68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建设用地面积为 595.75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增加 1

13、0.07 公顷,各类用地通6过一定的调整达到结构优化,集约节约用地的效果。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557.09 公顷,规划期内增加 10.07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 38.57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0.09 公顷,规划期内保持不变。海潮镇的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可使用宅基地复垦指标。(三)其他土地根据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用地需要,全镇基本已完成对荒草地、裸地、其他未利用地的开发整治和滩涂的围垦造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根据海潮镇实际情况不安排自然保留地开发补充耕地,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主要是建设占用零星其他土地。2014 年其他土地 426.29 公顷,其中水域面积 420.6 公顷,自然保留地 5.69 公顷

14、;规划到 2020 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422.72 公顷,比基期年减少 3.57 公顷,减少地类均为自然保留地。根据全镇 2014 年的土地利用特点,结合各村自身情况,通过规划的宏观指导,土地利用状况将沿着有利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转变,并在极大程度上改善我镇土地利用粗放、浪费的局面,全镇土地利用朝着节约集约的方向迈进,全镇生态环境也能有大幅度的改善。海潮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附表一。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海潮镇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7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1

15、)继续保留的基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对比分析,经核实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的现状基本农田,继续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2)不得保留的基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对比分析,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且不可调整或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25 度以上坡耕地调出基本农田,将各类生态用地和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农用地划出基本农田;地处江河两侧和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

16、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因遭受地震等自然灾害且无法复垦、因移民整体搬迁后“耕居”半径大的耕地中已纳入基本农田的,予以调整,并划出基本农田范围。“十三五”规划涉及重点项目、采矿用地等均调出基本农田。(3)需纳入的基本农田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坝区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做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基本稳定、布局更加优化,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8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下达指标 2410.92 公顷。按照海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结合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我镇实际,本次规划调整实际划定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14.37 公顷

17、,比下达指标多划定 3.45 公顷。综上所述,根据上级下达全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以及原有基本农田数量,各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有一定量的调整,其中流滩坝村、陈湾村、徐场村、小白村等划定面积较大。海潮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见附表二。(二)土地综合整治1.土地整治的原则(1)土地整治规模布局与泸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相协调,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土地整治应综合考虑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提高耕地质量,补充建设占用耕地,改善生产生活为任务,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3)在全镇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做到确实维护农民权益。(

18、4)规划期内开展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地方,应明确土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规模、范围和复耕面积,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保障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9有提高。2.土地整治规划(1)农用地整理规划期内,采取土地平整、建设灌溉排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增加有效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促进农田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海潮镇整理新增耕地 69.84 公顷。主要分布于尖山村、徐场村、陈湾村、流滩坝村、龙塘村、红合村、小白村。(2)农村居民点复垦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川省泸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土资函2015 4

19、07 号)文件,认真做好海潮镇宅基地调查摸底,科学规划和安排宅基地复垦工作。规划期内海潮镇安排复垦宅基地补充耕地 79.51 公顷,各村均有分布。(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做到“藏粮于地” ,确保粮食安全。通过土地整治建设一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规划期内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824.91 公顷,提高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经整治的基本农田提高 1 个等级。(4)城镇低效用地改造加大旧城镇、旧工业区、 “城中村”改造力度,鼓励“旧城镇、1

20、0旧厂房、旧村庄”等城镇低效用地的再次开发,提高土地开发的投入强度、建筑容积率,降低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和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5)清理并处置闲置建设用地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集中清理整治镇域范围内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通过专项清理整治,全面了解和掌握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的总体情况,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制定相应处置方案,积极推进征地和供地工作,加快闲置土地处置,提高批后征地率和征后供地率,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及时利用,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三)耕地保护全镇 2014 年耕地面积为 26

21、55.15 公顷,县级规划下达全镇耕地保有量指标为 2448.3 公顷。规划期末耕地面积为 2629.03 公顷,比县级下达目标多保耕地 180.73 公顷。到 2020 年,耕地面积减少26.12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9.06 公顷,灾毁及其他减少耕地 86.90 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 69.84 公顷。五、建设用地规划(一)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此次规划调整至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控制在上级下达规模 595.75 公顷、557.09 公顷以内。1.城镇建设用地调控11海潮镇为全县重点乡镇,规划期内既要控制全镇建设用地盲目扩张,又要保障全镇又好又快发展,根

22、据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海潮镇镇域实际情况,到 2020 年,全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达到43.10 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 10.07 公顷,其余建设用地使用农村宅基地复垦指标,新增城镇用地主要分布于陈湾村、红合村、小白村等区域。2.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控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不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通过宅地复垦指标解决。根据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海潮镇镇域实际情况,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复垦等减少农村居民点 79.51 公顷,新建中心村 3.90 公顷。规划期内全镇新建中心村用地通过宅基地复垦指标来解决。(二)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海潮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电力、环保、其他 6 大

23、类,共 50 个。其中包括市级重点项目 4 个,县级重点项目45 个,镇级项目 1 个。能源项目有 3 个,包括:泸县天然气管道工程、泸县通讯工程建设、加油站。交通项目有 12 个,包括:沱江大桥连接线、全县超限运输检测站、瓦子-潮河-海潮-胡市公路等。水利项目有 17 个,包括: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中小河流治理、泸县病险水库整治项目等。12电力项目有 2 个,包括:幺滩电航工程和输变电站工程。环保项目有 2 个,包括: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其他项目有 14 个,包括:玻璃厂建设、海星化工、教育卫生用地、敬老院、新农村建设等。海潮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见附表三。(三)土地用途分区为合理配置全镇土

24、地资源,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对全镇土地利用实施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土地利用方向、主导用途及保护、管理措施相对一致性的原则,在我镇土地利用现状、土地适宜性评价和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全镇共划分 9 个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其他用地区。海潮镇土地利用用途分区面积表见附表四。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 2853.49 公顷,占全镇面积的53.91%。区

25、内分布有公路、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他用地,零散的农村居民点,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园地和小块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13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区内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2.一般农地区是

26、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 795.61公顷,占全镇面积的 15.03%。全镇各村均有不同量的分布,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周围和附近,但土地利用条件较基本农田差,多为地形起伏较大的耕地,地块分散,坡度较大,土层较薄,多数为中低产田土。在规划期内加大投入,通过整理,使耕地的质量和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区内分布有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他用地和小块零散的农村居民点、村庄、道路,以及农田之间的小块园地和林地,但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一般农业区主要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

27、其它农业设施14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规划期为发展林业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规划面积 621.52 公顷,占全镇面积的 11.74%。全镇各村均有分布。林业用地区主要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

28、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4.城镇建设用地区本区面积 43.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82%,主要用于城镇村发展。15本区土地用途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建制镇、农村居民住宅、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2)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用地区内零散分布的农户向建设用地区集中;(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5.村镇建设用地区为了村庄发展和

29、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主要包括集镇、重点发展的村庄及规划建设用地村庄、学校等建设用地区。本区面积512.6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68%,主要用于城镇村发展。本区土地用途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庄、集镇建设;(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3)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6.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目标年面积为 5.13 公顷,占用土地总面积的 0.10%。16独立工矿用地区主要管制规则:(1)土地主要用于

30、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全区面积 254.0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80%。主要分布于泸县濑溪河流域及沱江流域。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内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

31、应逐步退出。8.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规划目标年面积 0.09 公顷,主要分布于徐场村。17本区用地应在搞好景区规划的同时,注意节约用地,避免破坏景区风景点和环境景观,加强对景观资源的保护,严禁乱挖、乱采景区内的山、石、矿、竹、木等,强化对风景资源的宣传力度,成立具有政府职能的风景区管理机构和景区土地管理机构。同时特别注意对本区内呈复区分布的农耕地、园地、林地的保护,以求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风景景观,吸引更多的游客。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使用

32、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9.其他用地区主要包括以上各区外的土地,重点是居民点以外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用地、特殊用地,水利设施中的沟渠、水库和水工建筑物用地以及其他用地等。该区面积 207.61 公顷。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2)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18(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33、四)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为了全镇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全镇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本区面积为 560.99占土地总面积的 10.60%。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

34、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包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19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域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本区面积为 44.3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84%。有条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为: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包括

35、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本区面积为 4433.9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3.76%。限制建设区的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农业发展,也是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主要区域。区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包括建设用地禁止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建设的区域。本区面积为 254.0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80%。管制规则:20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36、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六、生态保护用地规划(一)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会同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平衡、经济社会生产效益相统一。本轮规划海潮镇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二)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稳定增加生态用地本轮规划中,海潮镇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和林地等用地,严格控制对天然林、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稳定增加生态用地的规模,提高生态用地对环境的维护作用。到 2020 年

37、,园地规模为 409.3 公顷,林地规模为 615.48 公顷,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土地面积比例达到全镇面积的 70%以上。2.生态环境改善目标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海潮镇规划期内生态保护目标,使全镇各个重点污染源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生态公益林功21能等级得到显著提高,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区得到全面整治,退化生态系统得到恢复与重建,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动态检测与预警体系比较完善。到 2020 年,建立起适应于海潮镇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性生态系统。 (1)环境污染治理指标工业废气处理率 85%以上,SO2 和粉尘去除率达到 80%以上,废水处理率 95%以上,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率

38、 95%以上,垃圾无害处理率96.5%。(2)生态环境指标林地覆盖率为 10.18%,保持不变。(3)水环境指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国家类水质标准,全镇地表水水质达到类及以上标准,地下水达到类及以上标准。(4)大气环境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大气二级保护区指标,风景区达到大气一级保护区标准。3.生态用地管制措施(1)大气环境保护以酸雨控制为重点,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进一步优化城市能源结构,严禁高硫煤的使用,推广使用电、燃油、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清洁能源行动重点项目的实施;继续抓好烟尘控制区达标工作,并扩大控制22区的覆盖面。(2)水环境保护加强全镇集中

39、式饮用水源的保护。对城镇废水排放口进行整治和优化,巩固取缔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排污口的成果,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设立排污口。(3)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重点是控制固体废弃物的总量,大力发展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治理。(4)农村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防止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生物激素、农膜和超标污灌带来的农村化学污染,推广应用新型的土壤改良技术、生物有机肥技术,开发生物农药和其它农用生物制剂;认真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和文明生态村建设的环保规划,积极开展以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为目标的活动,促进农村家居清洁化、农业生产无公害化。(5)区域内

40、的所有项目在规划时均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项目方可实施。23本轮规划调整方案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实现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全程参与,领导小组召开全镇各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县委书记、县长、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明确规划调整完善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多次组织项目组、技术编制单位与相关的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并就规划的一些特殊情况和用地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国土部门在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小组组织县国土资源局相关科室,多次对调整方案的基础数据、基本农田、主要指

41、标、图件等进行专门研究,提出具体修改方案。 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初稿编制完成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办公室组织县各部门、主要用地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多次论证,经多次协调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附表附表一 海潮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二 海潮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附表三 海潮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附表四 海潮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24附表一 海潮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地 类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增减土地总面积 5293.39 100.00% 5293.39 100.00% 0耕地 2655.15 50.16% 2629.03 50.71% -

42、26.12园地 410.97 7.76% 409.3 7.73% -1.67林地 615.48 11.63% 615.48 11.63% 0其他农用地 599.82 11.33% 621.11 10.69% 21.29农用地农用地合计 4281.42 80.88% 4274.92 80.76% -6.5城镇用地 33.03 0.62% 43.1 0.81% 10.07农村居民点 508.86 9.61% 508.86 9.61% 0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5.13 0.10% 5.13 0.10% 0城乡建设用地小计 547.02 10.33% 557.09 10.52% 10.07交通用

43、地 15.58 0.29% 15.58 0.29% 0水利用地 22.99 0.43% 22.99 0.43% 0交通水利用地小计 38.57 0.73% 38.57 0.73% 0其他建设用地 0.09 0.00% 0.09 0.00% 0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 585.68 11.06% 595.75 11.25% 10.07水域 420.6 7.95% 420.6 7.95% 0自然保留地 5.69 0.11% 2.12 0.04% -3.57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 426.29 8.05% 422.72 7.99% -3.5725附表二 海潮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规划期间补

44、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时期 基期耕地面积增加合计 土地整 理 土地复 垦 土地开 发 其他 减少合 计 建设占 用 灾毁及 其他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合计 2655.15 69.84 69.84 95.96 9.06 86.90 -26.12 2629.03 2414.37 年均增减 - 11.64 11.64 15.99 1.51 14.48 -4.35 - -26附表三 海潮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用地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涉及村(镇) 备注瓦子-潮河-海潮-胡市公路(S213 线

45、泸县潮河镇至海潮镇至龙马潭区胡市)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自贡泸州城际铁路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市级内江泸州城际铁路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市级沱江大桥连接线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海潮沱江大桥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其他重点扶贫公路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全县超限运输检测站 改扩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全县中、小型桥梁改扩建 改扩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泸县海潮龙塘村至自贡界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全县枢纽站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全县客运站 改扩

46、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1.交通县乡道改扩建 改扩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中小河流治理 整治 2016-2020 海潮镇 市级九曲河双胜堰真武山千担沟水库洞沟水库、稿子凼水库石湖沟水库、白山头水库-里程滩水库等连通工程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泸县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2.水利泸县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27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镇) 备注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泸县“五小水利”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泸县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

47、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泸县抗旱水源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泸县海潮镇海潮河防洪治理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泸县病险水库整治项目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水库动态监测预警系统项目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防汛抢险队应急排涝能力建设和基层防洪预报预警体系建设项目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防洪堤整治 新建 2016-2020

48、 海潮镇 县级泸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 续建 2016-2020 海潮镇 市级泸县天然气管道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泸县通迅工程建设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3.能源加油站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幺滩电航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4.电力输变电站工程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垃圾处理场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5.环保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教育卫生用地 改、扩、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6.其他医疗用地 改、扩、新建 2016-2020 海潮镇 县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