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表一: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 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 风景名胜事业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措施、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 施;负责本系统、本部 门 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 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 责任。 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
2、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三)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 导全县城乡规划的编 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 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四)承担建立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组织实施工程建 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 额并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 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并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
3、产行业管理,提出房地产业的行 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 组织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 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 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市场活动;拟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市场的准入、工程监理、 检
4、测;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 产 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调查处理。(七)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 量的责任。 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技术质量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施工 许可和招投 标活动的执法监督;贯彻执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八)承担指导城
5、市建设管理的责任。指 导全县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城市计划用水、节约 用水及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 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工作以及城市防汛排涝工作;负责城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 导全县村镇规划编 制、农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十)综合管理全县风景名胜区工作。 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 遗产的申报工作 ;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
6、督管理工作。(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 镇减排的责任。协助相关部门定建筑节能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进城镇节能减排,制定住房城 乡建设行业的科技 发展规划与技术经济政策措施;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工作。(十二)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 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 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 业协会、学会和信 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十三) 拟订全 县人民防空和民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
7、,指导群众防空 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战时负责发 放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他保障工作, 组织消除空袭 后果, 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负责人民防空、民防 经费、物 资和资产 的管理,拟订人民防空、民防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检查其使用和执行情况。(十四)统筹、协调 和指导全县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十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 财务、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团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行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十六)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 审批事
8、项。(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一)关于在不动产登记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岳池县国土资源局指导监督辖区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 记 、林地登 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不 动产登记的法律法 规,建立不 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 政策,推 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 础平台建设。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 产权管理工作;协同岳池县国土 资源局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再承担城 镇土地使用权有 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等职责。(二)关于在基本建设项目调概、初步 设计审查
9、和开工审批工作方面的 职责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 规及有关规定,由国家、省、市、县出资的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分别由县经济和信息化、水 务、交通运 输等相关部门初 审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审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的建造和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 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开发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县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其中由国家、省、市、县出资项目的调概以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参加。(三)关于
10、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县环保局牵头协调行动计划的实施, 负责督查推进日常工作; 牵头大气环境质量评估。县财政局负责协调中央专项资 金支持;落实行动计划省 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监督资金使用;负责各职能部门的资金整合。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实施。行政许可类: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城市规划股、村 镇建设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
11、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 乡规划条例、 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2
1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城市规划股、村镇建设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 务
13、员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城市规划股、村镇建设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
14、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 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1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责任主体 村镇建设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责任主体行政审批股、城市规划股、村镇建设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
17、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6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
18、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
19、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7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责任主体 建筑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
20、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8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责任主体 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
21、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 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
22、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9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停止供水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3、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城市供水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 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10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城市排水许可(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
24、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城镇排水和 污水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 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1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
25、.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
26、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1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燃气经营许可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
27、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1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
28、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
29、6)5227726序号 1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许可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
30、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1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
31、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16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
32、可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33、生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 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17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
34、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18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
35、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
36、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19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
37、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市容和 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20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清扫、收集、运 输、处理服务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
38、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
39、办法、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 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2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改变城市园林规划、绿地用地性质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
40、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 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 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2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城市移植砍伐树木, 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
41、: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四川省行政 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
42、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 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 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2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审批责任主体 城市建设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
43、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 护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园林 绿化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行政过错责 任追究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2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责任主体 人防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44、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四川
45、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 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26)5227726序号 2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考试资格审查责任主体 建筑管理股、行政 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核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行政 许可或者不予行政 许可决定,法定告知。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