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二月1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 规划目的.1第二节 规划任务.1第三节 规划依据.2第四节 规划范围.3第五节 规划期限.3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4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4第二节 规划实施情况.7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9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13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13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目标.14第四章 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17第一节 切实保护耕地.17第二节 稳定发展园地.20第三节 稳步增加林地.20第四节 合理安排牧草地.20第五章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22第
2、一节 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22第二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26第三节 合理增加其他建设用地.30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1第五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34第六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36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36第二节 县(市)级土地利用调控.40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43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43第二节 土地整治项目安排.432第三节 土地整治措施.44第八章 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用地.46第一节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6第二节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47第三节 电力基础设施建设.48第四节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48第五节 民生用地与旅游用地建设.49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50第一节
3、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0第二节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50第三节 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51第四节 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52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4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54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制度.54第三节 健全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56第四节 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57第五节 提高规划管理的社会公众参与程度.57附表附表 1 昌吉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附表 2 昌吉州各县(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 3 昌吉州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 4 昌吉州各县(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 5 昌吉州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
4、补充耕地指标安排表附表 6 昌吉州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安排汇总表附表 7 昌吉州土地利用功能分区表附表 8 昌吉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附表 9 昌吉州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 10 昌吉州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 11 2014 年昌吉州土地利用现状面积表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第一章 总 则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对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具有重要意义。为强化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效的土地保障和服务,必须坚持“ 创新、协调、绿
5、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坚持切实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以转变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为主线,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科学有效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五化” 同步发展,以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促进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一节 规划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昌吉回族自治州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基本方针,落实自治区下达的各项规划任务,确定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制定土地空间管制措施,提出规划目标实现的保障措施,旨在引导全州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控制建设用地合理增长,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编制本规划。第二节 规划任务一、落实自治区下达昌吉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二、研究制定规划期土地利用的目标,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2三、从空间和时间上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规模,调
7、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和工矿废弃地,拓展建设用地供给空间和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五、划分土地功能区,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管制规则;六、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七、分解下达各县(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八、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第三节 规划依据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九、 中华人民共
8、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十、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 号) ;十一、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20083 号) ;十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 43 号) ;十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十四、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3十五、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610 号) ;十六、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
9、资厅函20141237 号) ;十七、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 ;十八、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3 号) ;十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 ;二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开展地州市、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新国土资办函2016292 号) ;二十一、 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十二、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开展县(市) 、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昌州国土资发201
10、6231 号) 。第四节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昌吉州行政辖区内地方所辖土地,总面积 6568718 公顷,下辖昌吉市、阜康市 2 个市和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5 个县。第五节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 2009 年,规划目标年 2020 年,规划期限 2010-2020 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基期为 2014 年,规划调整完善目标年为 2020 年,调整完善期限为 2015-2020 年。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4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2014 年昌吉州地方土地 6568718 公顷。
11、 (1)农用地面积 408514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2.19%, (2)建设用地面积 1182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0%;(3)其他土地面积 236528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36.01%。(一)农用地昌吉州农用地 4085146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51681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7%;园地面积 77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12%;林地面积 97168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79%;牧草地面积 252129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8.38%;其它农用地面积 6763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3%。(二)建设用地昌吉州建设用地 11829
12、1 公顷;其中,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90498 公顷,包括城镇用地 17738 公顷,农村居民点 53543 公顷,采矿用地 8169 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21017 公顷,包括铁路 1078 公顷,公路 8880 公顷,民用机场 1 公顷,管道运输 43 公顷,水库水面 6991 公顷,水工建筑 4024 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6776公顷,包括风景名胜设施 499 公顷,特殊用地 6277 公顷。(三)其他土地昌吉州其他土地 2365281 公顷,其中, (1)水域 18138 公顷,包括河流水面 4602公顷,湖泊水面 262 公顷,滩涂 13274 公顷;(2)
13、自然保留地 2347143 公顷,包括冰川及永久积雪 36307 公顷,沼泽地 960 公顷,荒草地 645741 公顷,盐碱地 57891 公顷,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5沙地 421837 公顷,裸地 1184407 公顷。二、土地利用特点昌吉州土地利用以农业利用为主、农牧结合方式较为明显,南部山区以牧为主,林牧结合;山前丘陵及平原区以农业为主,农、林、牧、城镇、工矿综合利用;北部沙漠以工矿为主、牧业为辅,全州土地利用的总格局地域分明,利用方式比较合理。(一)土地城市化利用特点趋于明显由于昌吉州东西两面与乌鲁木齐市相邻,且州府昌吉市又是乌鲁木齐市
14、的卫星城市,乌鲁木齐市的辐射作用使其土地利用越来越显示趋于城市化的特点。人口数量快速增长,城镇用地规模不断扩大。(二)农业用地趋于城郊型特色昌吉州距离大城市近、信息灵通、交通便利、农产品市场份额大、农产品加工技术先进等优势,农业由过去单一以粮为主,向棉花、制种玉米、甜菜、油料、蔬菜、番茄、打瓜籽,特别是特种农业等多种经济作物和园艺业以及肉、蛋、奶、禽副食品生产发展,成为乌昌地区的三大副食品“菜篮子工程基地” ,农用地表现出城郊型农业经济特色。(三)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昌吉州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建有乌拉斯台国家一类季节性口岸和亚中商城国家二类通商口岸;州府昌吉市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 1
15、8 公里,第二座亚欧大陆桥、乌奎高速公路、312 国道、216 国道、吐乌大高等级公路、201 省道(呼克公路)和亚欧光缆都从州内通过,是东联内地、西接中亚及欧洲市场的黄金通道。全州公路总里程达到 7168 公里,交通便捷,四通八达。(四)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6昌吉州独特的地形、地貌特点,受社会经济条件影响,形成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非常明显,北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为生态保护、牧业及工矿利用区;中部平原和山前丘陵以农业为主,农、林、牧业、城镇、工矿并举;南部(东北部)山区主要以牧、林业、生态保护为主,这种土地利用格局是充分利用自然条
16、件的结果。三、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一)土地生态环境脆弱南部山区森林系统功能有减弱趋势,局部造成水土流失。中部的平原区人工绿洲规模扩张快,局部土壤盐渍化趋势加重。河流的水绝大部分被工农业生产引用,生态用水严重不足,地下水超采严重,影响荒漠植被生长,造成局部土地沙化,已逐步威胁到昌吉州绿洲农业生态系统。(二)草场退化,影响畜牧业发展在已利用的土地中,牧草地面积较大,以天然牧草地为主。草场超载过度放牧和病虫害,使草场退化较为严重,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一些草场荒漠化,土地瘠薄,自然肥力降低,产草量低且质量差。加之管理不善、人工草地建设速度缓慢,影响了畜牧业的发展。(三)土地利用的过程中未能充分突出其区
17、位和资源优势昌吉州经济区位十分重要。但是,在土地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未能充分发挥昌吉州的自然、区位和资源优势,发展高效型农业和畜牧业,积极向邻近地区提供蔬菜、瓜果、肉、奶等农产品。矿产资源、光热资源、风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潜力巨大。(四)旅游业用地面积大,资源丰富,但基础设施差,效益不高昌吉州旅游资源极其丰富,但旅游季节短,景点缺乏相应配套的游乐设施,无法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7满足日益发展的旅游业的需要,限制了海内外游客的数量。因此效益不显著,在昌吉州经济中未发挥出突出作用。(五)土地经营粗放,集约化利用程度低,次生盐渍化较为严重土地经营
18、方式落后,投入不足,培肥地力重视不足,导致局部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单位土地面积的效益不高。境内大部分土地质量本身较差,有机质含量低,有机肥施用量的减少,大量施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结,耕地主要分布在河流三角洲、冲积平原、洪积、冲积扇和扇缘地带,局部地下水位较高或地下径流不畅,排水设施不健全,在强烈的蒸发下形成土壤次生盐渍化,土地改良难度较大。第二节 规划实施情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经验(一)按照规划要求实施用地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制定土地利用计划、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城市和村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的审核、土地执法检查、调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编制土地开发整理
19、规划的依据。规划实施 5 年来,在实施用途管制、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保护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昌吉州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二)规划的目标基本可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分析正确,规划目标可行,规划的方针、各区域土地利用方向和原则体现了昌吉州自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从实施过程看,规划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主要用地规模尤其是耕地规模可行,建设用地总规模基本可行,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修复措施符合昌吉州实际。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8到 2014 年末耕地保有量 516811 公顷
20、,完成规划要求耕地保有量目标,实施了严格的建设用地“ 占补平衡”措施;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 363195 公顷,高于规划要求356007 公顷,并且划定了保护地块,建立了数据库,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建设用地由 2009 年 93372 公顷增加到 2014 年 118291 公顷,净增加 24919 公顷,平均每年增加 4984 公顷,与规划安排 2010 年-2020 年年平均增量 5181 公顷基本一致。其中城乡建设用地由 2009 年 72188 公顷增加到 2014 年 90498 公顷,净增加 18310 公顷,年平均增加 3662 公顷,高于规划安排 2010 年-2020 年年
21、平均增量 2818 公顷,说明规划安排的城乡建设用地增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三)规划的实施管理较为严格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证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实施了用途管制措施,按照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了土地整治规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建设用地项目预审。通过计划管理、建设用地项目预审、用地的规划审查等手段,保障规划实施。二、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用地布局规划和指标需要调整规划实施正处于经济增长较快时期,建设用地需求旺盛,随着国家经济由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资源需求下降,对优
22、势资源转换战略实施有较大影响,但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加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在今后较长时期处于稳定增长时期。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需要进行空间调整,优化布局,实施永久保护,在城市周边划定基本农田,限制城市建设用地无序扩张。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基本可以满足昌吉州经济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增长,但需要按照新的发展理念进行空间优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9化、调整布局。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明显不足,需要自治区追加指标才能满足发展需要。(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需要增加规划下达昌吉州 2010-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9600 公顷,截止 20
23、15 年末已使用 6734 公顷,平均每年 1122.33 公顷,远远超出规划安排平均每年 872.73 公顷,剩余5 年只有 2866 公顷平均每年 573.20 公顷,不能满足昌吉州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增长需求,尤其是奇台县占耕地指标已全部用完,需要自治区追加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三)重点建设项目估计不足规划期间,特别是 2010 年以后,乌昌一体化的推进,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尤其是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基地大规模建设,各县(市)工业园区相继建设,重点建设项目不断增加,因此,只有进行规划动态管理,才能解决规划前瞻性不足的问题。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24、(一)政策机遇丰富,是促进发展的关键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的发展与稳定工作,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作出了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确定新疆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昌吉州的战略地位凸显,在新形势下,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昌吉州加快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作为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等正逐步增强,昌吉州正成为自治区城镇化发展的重点区、资源转换的核心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0优质商品粮、商品棉、特色林果产品和现代优质畜产品生
25、产基地,为优化农用土地结构布局,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大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为充分利用未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起到积极的作用;基础设施投入加大,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基础条件,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面临新的机遇。(二)区位优势突出,是东联西出的黄金通道昌吉州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州府所在地昌吉市以独特的区位优势融入了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半小时经济圈” ,而且是东联西出,面向中亚、欧洲市场的黄金通道和桥头堡。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发达便捷的交通为昌吉州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先决条件。(
26、三)资源优势明显,是一块极具开发潜力的宝地矿产资源有煤炭、石油、石灰石、芒硝、铁、铀、金、铜等 50 多个品种。其中,煤炭预测储量 5732 亿吨,占全疆探明储量的 26,全国储量的 12,探明石油储量 5.7亿吨以上,天然气预测储量 6000 亿立方米以上。昌吉州水土光热资源丰富,盛产棉花、小麦、大麦、玉米、制酱番茄、酿酒葡萄等 50 多种高效优质农作物,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商品棉生产基地。地表水年径流量 25.1 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 14.5 亿立方米。 “新疆天山”成功申报为世界自然遗产“、 “北庭故城”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有国家 5A 级风景名胜天山天池,有世界普氏野马繁育中
27、心,有全国最响的鸣沙山及世界最古老的原始胡杨林,有神秘莫测的魔鬼城和色彩斑斓的五彩湾,有亚洲最大的恐龙沟化石发掘地等。昌吉州是全疆乡村旅游的发祥地,是新疆的“休闲养老之都”和“美食之乡” 。(四)经济基础较好,是新疆经济最富活力的发展之地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1正在形成以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及深加工、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型材料等六大支柱产业为主体,以特变电工、麦趣尔、东方希望、新兴铸管、中泰化学、澳洋科技、中粮屯河等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为依托的新型工业化发展体系,有规模以上企业 354 家;以
28、粮食、棉花、制酱番茄、优质奶牛等 12 个优势产业区、产业群、产业带为基地,200 多家龙头企业带动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以旅游业、商贸流通业、餐饮娱乐业、房地产业等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目前,昌吉州有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 32 家,已落户昌吉州境内的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和区内外上市公司达到 55 家,是全疆拥有品牌数量最多的地州。昌吉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位居全国 30 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和全疆各地州(市)前列。(五)历史文化厚重,是新疆历史悠久、民俗风情浓郁的区域以奇台恐龙化石为代表的史前文化;以呼图壁康家石门子生殖崇拜岩画为代表的岩刻画文化;以奇台汉代疏勒城遗址、吉
29、木萨尔千佛洞、车师古道、北庭西大寺等为代表的丝路文化;以西王母神话传说、古今天池诗词为代表的天山天池文化;以民族饮食、民族歌舞、回族“ 花儿 ”、新疆曲子为代表的民族民俗文化等,构成了昌吉州厚重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六)发展环境优越,是国内外客商投资兴业的一片沃土随着乌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天山北坡经济带的建设,已基本形成以首府乌鲁木齐市为中心,以昌吉市、阜康市等卫星城市为骨架,以众多小城镇为基点的 1 小时大都市经济圈。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十大工业园区”已初具规模。昌吉市是全国精神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昌吉州已与国内 30 个省(区、市)和 100 多个
30、地(州、市)达成协作关系,与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2的经贸往来关系。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一)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增长较快,供地压力增大城乡建设、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尤其是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正处在高峰期,新农村建设和牧民定居工程的稳步推进,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非常旺盛。虽然境内未利用地较多,但局部地区受水资源交通条件电力供给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制约,造成在绿洲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局部地区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较为突出。(二)生态环境脆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艰巨境内干旱缺水,生
31、态环境脆弱,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多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局部存在天然植被退化、湖泊干涸、河流断流(玛纳斯河)等土地退化的现象。此外,油气资源和矿产能源的开发以及工业的发展,也都给绿洲内外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整体形势依然严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十分艰巨。(三)水资源制约土地利用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和人口规模持续增长,水资源成为制约土地利用规模的主要因素,农业用水占可利用水资源量的比例较高,随着人口增加和城镇化工业化水平提高,城镇人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必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在可利用水资源难以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严重制约土地利用的进一步发展。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
32、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3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以保障粮食安全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以推进精准扶贫、建设现代农业和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为自治州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优势资源转换战
33、略提供服务。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出发点,加强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和生态综合整治,协调各业用地需求,完善和规范土地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探索规划实施的制度创新,构建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潜在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为昌吉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越的土地环境。二、规划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坚持从确保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出发,把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保护放在首位,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加强
34、基本农田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4 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加大内部挖潜力度,各业用地要走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相结合、以内涵集约利用为主的发展道路,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统筹各业用地。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立足以人为本,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促进全州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土资源利用新格局的形成。 协调土
35、地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按照保护优先、着重治理的思路,在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允许范围内,统筹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空间,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模式,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合理配置各类用地,构建生态文明的城乡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按照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的要求,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实施共同责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坚持以水定地。昌吉州处于新疆干旱地区,绿洲经济特点显著,水资源及时空分布决定土地利用方式,严格执行自治区确定到 2020 年农业用水比重下降到 90%以下的目标,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区域开
36、采地下水,通过适度减少农业用地规模和采取节水措施降低灌溉定额,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稳定农业用地规模,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目标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昌吉州“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13%以上,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 162 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3.8 万元,农村人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5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1.98 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5 年累计投入 1200 亿元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380 亿元、年均增长 10%,综合经济实力、市场竞争力和
37、抵御风险能力登上一个新台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11以内,预计全州总人口达到 14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65%。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 15%以上,新增人工造林 100 万亩以上,农田防护林占地比例达到 8%。二、土地利用调控目标(一)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依托优越的地理区位,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着力打造国家级商品粮基地、新疆优质商品棉基地、乌昌地区蔬菜供应储备基地、西北地区重要的制种基地以及新疆重要的现代化、商标准优质畜产品基地。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43567 公顷,预期达到 518233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56007 公顷,预期达到 3560
38、64 公顷。(二)保障建设用地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多途径释放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潜力,土地利用效率和节约集约水平不断提高,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镇存量土地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突出抓好准东、突出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保障建设用地的供应。到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45291 公顷以内,2015-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不突破27000 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21193 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580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6667 公顷以内。(三)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农用
39、地面积由 2014 年的 4085146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4134056 公顷,占土地总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6面积的比例由 62.19%增长到 62.94%。建设用地总规模由 2014 年 118291 公顷调整到1452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1.80%增长到 2.2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 年 90498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 111691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由 2014 年 21017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 24758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由 2014 年 6776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
40、8841 公顷。其他土地由 2014 年 2365281 公顷减少到 2020 年 22893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36.01%减少到 34.85%。(四)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全州土地整治建设规模 172245 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不少于 120000 公顷,预期达到 215334 公顷,补充耕地 8089 公顷。其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 6667 公顷。(五)明显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河道湿地,积极营造农田防护林、道路防护林带,使全州林木覆盖率稳步提高,全州水土流失现象得到遏制, “三废” 污染得到治理。(六)
41、分解下达各县、市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得到落实通过各项土地利用目标的实现,使昌吉州下达给各县(市)的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得到全面落实。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7第四章 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第一节 切实保护耕地按照耕地总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 ”保护要求,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红线,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一)耕地布局优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为方向,立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培育壮大,强化田园综合体和农
42、业产业化联合体模式带动,实施农业科技园、特色农业示范园、加工仓储物流产业园示范引领,加快构建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优势特色农业基地化、产业化发展,建成全疆现代农业先行区、引领区和示范区。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着力打造全疆最大的绿色商品粮生产基地和优质面粉供应基地、新疆高产优质商品棉生产基地、粮饲兼用玉米生产基地、优质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优质特色作物生产基地和优质蔬菜供应基地。以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为主,重点抓好粮食、棉花、玉米、酿酒葡萄、设施农业等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区内外重点企
43、业参与农产品精深加工,壮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现代新型经营主体,扩大覆盖面,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抓好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进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农机应用、疫病防控、农业执法等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农牧业现代化水平。突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加快技术孵化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8基地建设,发挥高新农业技术示范推广作用。在维持耕地整体布局稳定的情况下,通过居民点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整
44、合,提高耕地的集中连片程度;通过协调基本农田与基础设施用地的关系,在保证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基本农田布局,降低基本农田被占用的风险。(二)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划期内耕地减少主要有城区的发展用地占用、工业发展用地占用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2014 年昌吉州耕地保有量为 516811 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 6667 公顷以内,其中:昌吉市减少 2800公顷(含昌吉高新区 533 公顷,昌吉农业园区 267 公顷) ,阜康市减少 800 公顷,呼图壁县减少 600 公顷,玛纳斯县减少 667 公顷,奇台县减少 1000 公顷(含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47 公顷)
45、,吉木萨尔县减少 600 公顷,木垒县减少 200 公顷。规划期内完成上级下达的 6667 公顷补充耕地义务基础上多完成 1042 公顷耕地。各县市补充耕地规模为:昌吉市 2803 公顷,阜康市 1230 公顷,呼图壁县 992 公顷,玛纳斯县 1010 公顷,奇台县 1004 公顷,吉木萨尔县 650 公顷,木垒县 400 公顷。规划期间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规模不少于 120000 公顷,预期达到215334 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8089 公顷,其中,完成占补平衡义务量 6667 公顷。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一)结合基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产出水平。结合昌吉州优质小麦生产基地、
46、优质棉基地、优质玉米及饲草料基地、中草药种植基地、现代农业富硒产业基地、谷子产业园、中粮屯河番茄加工项目、奇台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阜康市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等基地建设,加大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种植结构,以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为主导。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19(二)优化布局。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规划期内参考农用地分等成果,同时结合重点建设项目、城镇用地规划区的空间落位情况,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特别是将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开发的优质耕地调为
47、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公共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结合国家实施的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和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三)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后,为了加强保护,需要依据已划定的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和全辖区基本农田范围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同时应将已实施土地整治项目中新增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进行保护。全州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范围 356064 公顷,其中昌吉市 49808 公顷、阜康
48、市 26411 公顷、呼图壁县48940 公顷、玛纳斯县 49374 公顷、奇台县 97118 公顷、吉木萨尔县 39704 公顷、木垒县 44709 公顷。(四)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昌吉回族自治州 2014 年基本农田为 363195 公顷,本次规划调入 22107 公顷,调出 29240 公顷,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56064公顷,各县市均有调入、调出情况。三、适当开发其他土地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生态退耕面积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小规模进行土地开发用以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重点是在牧民定居区域进行土地开发,补充牧民耕种面积,规划期间安排饲草料地开发规模 2513 公顷,补充耕地 1
49、954 公顷,重点在昌吉市,其他县市规模较小,补充的耕地需要按规定建立“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储备库” ,昌吉回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 文本20全部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第二节 稳定发展园地充分利用光热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特色林果业,加快现代特色林果业和苗术花卉基地建设,提升林果业产出水平。重点建设玛纳斯县南部山区万亩林果种植项目和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海棠果加工项目。坚持因地制宜,优化布局,扩大规模,提高品质和效益,推动林果产业化发展,构筑龙头企业带动、标准化生产、品牌支撑、产加销相结合的高效林果业产业体系。重点发展苗木、花卉、葡萄、桃、杏、苹果、小浆果,形成以酿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