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社会保障学讲义(社会保障学教学大纲 )课程类型:学科核心课程 学 时:54 学 分:3 适用对象: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管理科学专业等 先修课程:政治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财政学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李珍主编社会保障理论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年 12 月第一版 齐海鹏 金双华 刘明慧编著社会保障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年 9 月第一版 郑功成著社会保障学 ,商务印书馆出版,2000 年 9 月第一版 葛寿昌主编社会保障经济学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年 10 月第一版 费梅苹编著社会保障概论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 年 1
2、0 月第一版 苏振芳著社会保障概论中国审计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 年 9 月第一版 孙光德 董克用主编社会保障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年 6 月第一版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性质:专业必修课 2、目的:培养适应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需要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3、任务:使学生掌握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为社会保障其他相关课程的学习打好理论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1、要求学生掌握社会保障基本理论及其演变、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及其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特征和基本内容。 2、能够结合中国国情,通过对中国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的分析,掌握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和发展趋势。
3、3、做到传授知识与培养素质并重,通过课堂讲授和课堂讨论,使学生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与能力上有较大提高。 三、教学内容及要点 第 1 章 社会保障的历史与发展(6 学时)第 1 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一、社会保障的内涵二、 社会保障的外延三、 社会保障的特点第 2 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一、人类社会早期存在的保障方式及其分析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第 3 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 二、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形成与发展三、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阶段 第 2 章 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6 学时)第 1 节 社会保障的思想渊源一、中国的社会保障思
4、想渊源二、西方的社会保障思想渊源第 2 节 社会保障的理论依据一、 现代西方的社会保障学说二、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学说2第 3 节 社会保障学的理论框架一、社会保障学的研究对象二、社会保障学的研究任务三、社会保障学的学科性质四、社会保障学的研究方法 第 3 章 社会保障的功能、原则与体系(6 学时)第 1 节 社会保障的功能一、化解个人与社会风险 二、缓解贫困 三、实现社会公平 四、调节社会供求 五、调节个人行为 第 2 节 社会保障的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三、生存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四、适度性原则第 3 节 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一、社会保障的一般模式分类二、各
5、国社会保障模式的共性三、中国社会保障模式选择第 4 节 社会保障体系一、各国(地区)社会保障体系二、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第 4 章 社会保险(6 学时)第 1 节 社会保险概述一、社会保险的定义二、社会保险的发展历程三、社会保险的特点四、社会保险的功能第 2 节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一、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联系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共生发展第 3 节 中国的社会保险及改革一、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保险二、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及原则三、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进程第 4 节 社会保险项目一、养老保险二、医疗保险三、失业保险四、工伤保险五、生育保险 第 5 章 社会福利
6、与社区服务(4 学时)3第 1 节 社会福利一、社会福利的基本概念二、社会福利的特点三、中国的社会福利第 2 节 社区服务一、社区服务的概念及产生二、中国的社区服务的产生及发展三、社区服务的内容四、中国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 第 6 章 社会救助(6 学时)第 1 节 社会救助概述一、社会救助的概念二、社会救助的特征三、社会救助的意义第 2 节 社会救助的对象及其内容一、社会救助的对象二、社会救助的内容第 3 节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标准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7、障工作的管理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 第 7 章 社会优抚(4 学时)第 1 节 社会优抚制度的概念及内容一、社会优抚的概念二、社会优抚的内容第 2 节 社会优抚的作用一、优抚事业是国家稳定与发展的保证二、优抚事业是社会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三、优抚事业是鼓舞士气、焕发民族精神的重要环节四、优抚制度具有稳定社会的作用第 3 节 社会优抚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一、社会优抚工作面临的问题二、社会优抚的改革与发展 第 8 章 社会保障基金(5 学时)第 1 节 社会保障基金概述一、社会保障基金的含义及其重要意义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性质三、社会保障基金的分类第 2 节 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一、社会保障基
8、金的来源二、社会保障基金的负担方式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模式4四、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五、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比率第 3 节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概念及特征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三、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四、主要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第 4 节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主要内容第 5 节 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现状及问题一、基金监管不严二、缴费率过高三、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低 第 9 章 社会保障水平(5 学时)第 1 节 社会保障水平概述一、社会保障水平的概念二、社会保障水平指标三、社会保障水平的特点第 2 节 适度社会保障水平的选择一
9、、 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标准二、社会保障水平确立的原则三、适度社会保障水平的功能第 3 节 中国社会保障水平一、我国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统计二、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三、我国未来社会保障水平的目标定位 第 10 章 社会保障管理(3 学时)第 1 节 社会保障管理概述一、社会保障管理的概念二、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第 2 节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一、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二、社会保障管理的客体管理内容三、社会保障管理的方式四、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现状与改革趋势第 3 节 社会保障监督体系一、社会保障监督体系的概念和作用二、社会保障监控机构三、社会保障监控机制 第 11 章 社会保障法(3 学时)第 1 节 社
10、会保障法概述一、社会保障法的概念二、社会保障法的特征三、社会保障法的功能5四、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原则五、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内容第 2 节 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实践一、国外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实践二、国外社会保障立法的特点三、中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实践- 第 1 章 社会保障的历史与发展第 1 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 (一)国际社会对社会保障内涵的解释“社会保障”一词源于英文“Social Security” , 原意是指“社会安全” ,最初使用于美国 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 。关于社会保障的概念,世界各国理论界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解释。 英国牛津法律大词典中“社会保障”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是对一系列
11、相互联系的、旨在保护个人免除因年老、疾病、残疾或失业而遭受损失的法律的总称。 英国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福利计划,是保护个人及其家庭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或死亡而在收入上所受的损失,并通过公益服务(如免费医疗)和家庭生活补助,以提高其福利。社会保障可包括:社会保险计划、保健、福利事业和各种维持收入的计划。 德国学者的定义是:社会保障旨在使竞争中失败的人不致遭受灭顶之灾,并能获得重新参与竞争的机会;并为那些由于失去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困难而不能参加竞争的人,提供生活保障。 美国的社会保障法对社会保障的具体的理解是:“根据社会保障法制定的社会保险计划,对于年老、长期残废、死亡或
12、失业而失掉工资收入者提供保障;同时对老年和残废期间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老年、遗属、残废和健康保险计划对受保险的退休者和残废者和他们的家属以及受保险者的遗属,按月提供现金保险待遇。 ” 日本学术界对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保障被看成是政府关于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社会政策的统称,而狭义的社会保障则被看成是指国民在生活上蒙受诸如失业、伤病、高龄等各种事故,而使这些国民的生活源泉所得出现中断或减少,给国民生活带来困难时,通过社会保障机制进行国民再分配,保障其最低限度的收入所得,由国家来救济国民生活之缺损的制度。在这里,把社会保障作为包括社会保险、国家救助、社会福利、公共卫生等内容的
13、统称。 国际劳工局社会保障司 1989 年把社会保障的定义概括为:社会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措施来为其成员提供保护,以便与由于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和死亡等原因造成停薪或大幅度减少工资而引起的经济和社会贫困进行斗争,并提供医疗和对有子女的家庭实行补贴。 (二)中国对社会保障内涵的解释中国是在 1986 年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第七个五年计划中首次使用“社会保障”一词。 我们认为,社会保障的定义应为: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 社会保障的首要责任主体
14、是国家或政府。 2. 社会保障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3. 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 4. 社会保障的手段是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它是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杠杆之一。 5. 社会保障的实施依据是国家立法。 6. 社会保障既是一种社会行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也是一项社会事业,还是一种社会政策,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同时还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二、社会保障的外延 关于社会保障的外延,国际劳工组织认为,社会保障主要承担九个方面的风险,即疾病、生育、老年、残疾、死亡、失业、工伤、职业病和家庭。对这九个方面的保障可以满足社会成员一生的基本6生活需求,从而促进
15、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国际劳工组织在 1952 年1982 年间,归并到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内容包括: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 ; 社会援助(Social assistance)或社会救助; 由国家财政收入资助的补助金(Benefits) ;家属补助金(Family benefits) ; 储备基金(Provident funds) ; 雇主规定的补助年金以及围绕社会保障而发展的辅助性或补充性计划。 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立法手段,设立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中断劳动而失去收入来源时,由社会给予物质帮助和补偿的一
16、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是以劳动者、雇主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以建立保险基金为基础、以国家立法为依据、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的一种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它主要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等。 社会救助是在公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满足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是以国家或社会为主体,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社会弱者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的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优抚是由国家和社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提供保证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
17、的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 归纳起来,社会保障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几个方面,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还将在增进基本人权、特别是福利权方面不断为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我国,1993 年中国共产党的 14 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社会保障制度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并明确指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 三、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立法建立的,并依法强制实施
18、,因而具有强制性。 (二)社会性。社会保障作为强制实施的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安全网” ,是社会大生产的产物,是典型的社会行为。社会成员之间只存在保障项目、标准等方面的不同,而不应该在能否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方面存在差异。社会保障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施范围的社会性,二是资金来源和使用上的社会性,三是制度目标的社会性。 (三)福利性。社会保障的福利性表现为社会保障事业是一种社会福利事业,社会保障的各环节不以盈利为目的。 (四)互济性。社会保障有以丰补歉、同舟共济的特点,即通过所有成员的互助共济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损失等的补偿。 (五)保障性。社会保障是国家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承
19、受能力,对社会成员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能使全体社会成员,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有可能从中获益,为他们提供安全的保障,不论何种社会意外事故发生都能维持其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准。这种保障性通常由国家立法加以确定,政府和社会组织加以保证。 (六)公平性。实现公平分配,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权利和机会是均等的。任何一位社会成员,当其基本生活发生危机时,都能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而社会保障的目标和作用,最终也在于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第 2 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人类社会早期存在的保障方式及其分析 保障起源
20、于风险的存在。安全是人类生存的一项基本需求。而保障是保护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不受侵害的各种行为及措施。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保障方式经历了以下几种: 1. 主从保障 在奴隶社会,虽然劳动者生产的产品有一定的剩余,但这时劳动者失去了自由和独立性,7成为奴隶主占有的对象,是奴隶主占有的会说话的工具,任凭奴隶主肆意毒打和屠杀,奴隶的基本生活需要难以得到保障。这时,奴隶的生活保障成为奴隶主如同保养农具、喂养牲口一样的“生产需要” 。奴隶的生活保障完全由其主人奴隶主负责,这种保障形式被称为主从保障。 2. 家庭保障 所谓家庭保障,是指由家庭提供的对家庭成员的生活保障。封建农业社会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
21、的小生产方式,家庭既是生产实体,又是消费实体,是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和人们最基本的生活单位。在小生产条件下,劳动力的再生产,对劳动力的保护,以及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赡养,是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亲属给予。由于它建立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小生产基础上,保障能力很弱,难以抵御严重的风险。虽然产业革命摧毁了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自然经济基础,传统的家庭结构也逐渐走向解体,但时至今日,家庭保障一直延续了下来,家庭保障仍然是社会成员一生中的重要保障机制。 3. 互助保障 对贫困者给予救济,最早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初期产生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行为。互助互济行为是人类社会得以繁衍和生存的条件。由于风险的不可避免,在劳动
22、者之间逐渐产生了一些相互救济的互助会。 4. 慈善救济保障 慈善救济在古今中外都很盛行,对穷人施以财物的救济行为往往都打着慈善的旗号,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用成文或不成文的社会规范将社会互助固定下来,便有了慈善事业。宗教出现后,这类社会规范又被纳入了宗教教义中,于是有了宗教慈善事业。慈善救济和互助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对缓解当时社会条件下一部分遭遇社会风险的社会成员的生存危机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 5. 国家救济保障 国家通过征税或征粮的形式取得一部分社会积累,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局部地区的生产处于停顿或崩溃的情况下,以国家形式对其进行救济。在中外各历史时期,都先后不同程度存在过
23、国家对灾民的救济活动。 6.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它是现代社会对遭遇各种风险的社会成员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保障对象的社会化、制度实施的法制化、保障项目的多样化、国家责任的强化以及国家和公民在提供社会保障和享受社会保障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化等基本特征,与此前的各种保障方式形成了明显的区别。它在更大的社会范围内,通过社会化的保障机制,依法对有需要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制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对保障的需求,有了对社
24、会性保障机制的需求,也才产生了各种保障方式。但是,人类社会早期存在的保障方式还不能称之为社会保障,它们与现代社会保障有着诸多本质的区别。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1601 年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的颁布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萌芽阶段的标志。该法将已有的宗教或社会救助活动惯例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一法典的颁布使社会保障开始逐步走上立法化的道路。 (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1883 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的疾病保险法 ,其涉及的内容已经具备了社会保障的含义和特征,应被视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 (三)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条件: 社会保障是进行社会化大生产、保障社会安
25、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基于两个前提:一是社会保障产生的经济条件;二是社会保障产生的社会条件。 1. 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经济条件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发展的必然产物 由工业化带来的新的社会风险对工业劳动者造成极大的威胁,处理不好就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动荡。而这些风险靠工人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抵御的,因而,对社会性保障制度提出了迫切的需求。 (2)家庭结构的变化,劳动力的再生产的社会化,生活社会化的程度的逐步提高,市场经济发展的周期性也对社会保障提出了迫切需求 8(3)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财富大量增加,这就为社
26、会保障提供了物质基础,使国家和社会实施社会保障成为可能。 2. 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社会条件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从社会因素来分析,也是无产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历史的经验证明,工人阶级的觉醒及工人阶级的坚决斗争、社会主义运动的兴起、以及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等多种因素,是把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可能性变为现实性的决定性因素。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 形成阶段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以 1883 年德国颁布疾病社会保险法为其诞生标志。随着德国一系列社会保险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部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由此诞生。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成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标志。 2. 发展阶段
27、 其标志是 1935 年在美国总统罗斯福的领导和主持下,美国通过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 ,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社会保障”的概念,在美国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 3. 成熟和完善阶段 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成熟和完善阶段的标志是“普遍福利”政策的广泛实施和“福利国家”的纷纷出现。 “贝弗里奇报告”成为战后英国工党政府社会立法的白皮书。根据贝弗里奇报告的精神,英国政府以实现充分就业和社会福利为纲领,先后通过了一系列重要立法。1948 年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英国第一个建成了福利国家。在此影响下,西欧国家、北欧国家、北美洲国家、大洋洲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均先后宣布实施“普遍福利”的政策,社会保障进入了完善阶段。
28、4. 改革和调整阶段 进入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滞涨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也陷入困境。普遍化、高水平、多项目、全民化的“普遍福利”政策和“福利国家” ,在为人民带来福利和福音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副作用,表现在:第一,巨额的社会保障开支使国家不堪重负。第二,为了维持高福利支出,必然带来税收的增加,最终影响经济的发展。第三,福利费的扩张,扩大了劳动成本,使一国的国际竞争力下降。第四,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反过来促使物价上涨,影响了民众的生活。第五,高标准的社会保障助长了一些人的懒惰情绪,进而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抑制作用,影响了经济的正常增长。 为了摆脱福利危机的困境,解决上述
29、问题,西方发达国家从 20 世纪 70 年代末进入社会保障的改革和调整时期。改革和调整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在收入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增加社会保障的收入来源。具体措施包括:提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上限;扩大缴费对象;提高社会保险费率;征收社会保障所得税; 二是在支出方面,尽量削减社会保障费用。主要是削减某些社会保障项目;调整社会保障条件以缩小保障范围;冻结保障标准;等等,从而使社会保障费用增幅减缓。 三是采取提前退休以增加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保险费用。 四是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私人化”和“资本化” 。 第 3 节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 50 多年来,经历着从国家-单位
30、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的发展和演变过程。近 10 多年实际上处于两种制度模式转型阶段,是新旧制度交替的过渡时期。 一、国家- 单位保障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创建时期(1949 年1957 年)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充当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建立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刚成立的人民政府承担起救济灾民与救济失业工人的责任,并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基层单位的全面配合下,迅速主导着社会救济、劳动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从而一开始就形成了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基本格局。1951 年 2 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并
31、经 1953 年、1956 年两次修订,全面确立了适用于中国城镇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它的适用范围包括城镇所有企业和职工,从而成为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这期间,中央政府或其职能部门还就公费医疗、职工福利、社会福利事业、福利工厂、生活困难补助等社会保障问题发布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 9到 1956 年,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国家为主要责任主体、城乡单位担负共同责任并一起组织实施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国家直接承担着统一制定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直接供款和组织实施有关社会保障事务的责任,城镇企业单位负责缴纳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农村集体则担负着救济“五保户”和优待烈军属
32、等责任,各个单位开始普遍承担着实施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任务,国家与单位在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与实施过程中日益紧密地结为一体。 (二)调整时期(1957 年-1968 年)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中央政府开始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调整与完善。1957 年和 1958 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等法规,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为一项独立的制度安排;1962 年 2 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精简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并开始在中国农村普遍建立起县、乡(公社)及村(生产大队)三级医疗保健网,合作医疗制度在广大农村得到确立。在这一时期,卫生部、劳动部、内务部等也发布有关规定,对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33、、农村五保保障和军烈属优待制度等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三)受挫及恢复时期(1969 年1985 年) 1966 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国家进入十年动乱时期。1968 年底国家撤销了主管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等事务的内务部,负责劳动保险事务的工会也陷入瘫痪状态,劳动部门受到削弱,原在劳动保险金开支的劳动保险费用改在企业营业外列支,形成了待遇标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企业实报实销的“企业保险”模式。从此以后,作为整个社会保障事业主体内容的劳动保险从此失去统筹机能并演变成企业或单位保障制,社会保障制度只能主要依靠各个单位组织来维持和延续。城镇企事业单位办社会的现象由此迅速扩张,中国社会保障
34、在很大程度上形成自我封闭的单位化保障的特征。 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阶段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时代。改革引起了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原来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推到了改革的前沿。从 1986 年起,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全面改革的新时期。1986 年 4 月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在我国首次提出了社会保障的概念,而且单独设章阐述了社会保障的改革与社会化问题,社会保障社会化作为国家-单位保障制的对立物被正式载入国家发展计划。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为后来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创立产生了积极
35、的意义。从此以后,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制度重建的时期,逐步由国家- 单位保障制转变为国家- 社会保障制,这个转型期至今仍在继续。 这个转型期也经历了几个逐层递进的阶段,即社会保障最初是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服务,为了缓解农村贫困,之后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进而社会保障逐渐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时至今日,由国家-单位保障制转变为国家 -社会保障制的转型任务还未完成,新制度面临的问题还很多,总而言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改革的道路还很漫长。 - 第 3 章 社会保障的功能、原则与体系第 1 节 社会保障的功能一、化解个人与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安定个人风险是指家庭成员因病、
36、死、伤、残、老等原因以及自然灾害与战祸而导致的生存困难或生活水平下降。社会风险是指因自然灾害、战祸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社会秩序混乱,甚至出现社会危机。通过制度安排,保护公民不致因遭受意外风险而陷入绝境,从而使公民生有所食、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二、缓解贫困,创造更大的平等要消除贫困,一方面要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国民财富的积累;另一方面,还需通过收入再分配来缩小贫富差距,通过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来缓和乃至消灭贫困问题。三、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社会公平是以社会成员收益分配和生活状况的公平性为标志,是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内容。10四、调节社会供求,促进经济增长(一)社会保障为经济增长提供稀缺的人力资本(
37、二)社会保障为经济增长提供充足的资金,并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三)通过社会保障收支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从而熨平经济周期五、调节个人行为,保障其生存与发展首先,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改变了个人的消费与储蓄行为,使其更具长期性。其次,社会保障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一方面,有利于劳动者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劳动力资本。第 2 节 社会保障的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一)公平原则一是保障对象的公平。二是保障待遇的公平。三是保障过程的公平性。(二)效率原则1. 社会保障的社会效率(1)社会保障为经济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2)社会保障降低了劳动者个人风险,提高劳动积极性,从而提高劳动
38、生产率;同时,诸如生育津贴、子女津贴,可促使生育率提高,增加劳动力供给;医疗保险、再就业培训可提高劳动力素质。(3)社会保障消除劳动者对因工作变动带来福利损失的担心,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4)社会保障基金积累时间长,资金规模大,通过资本市场为经济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并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2. 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效率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效率是指社会保障管理的效率,包括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组织效率、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运营效率等。(三)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相结合一种看法是公平与效率是矛盾的,认为增加效率势必会产生不平等,增加平等就要牺牲效率。一种看法是公平与效率相互补充,认为平等能够促进效
39、率。其实,公平与效率是相辅相成的。首先,公平是以效率为前提的,是相对的公平。其次,如果财富分配悬殊,经济制度将会面临严重的动力问题,社会动荡,无法保证效率。因此,公平又是效率的保证。二、生存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社会保障产生初期,来自国家或社会性组织的救灾济贫活动仅从保障人们的生存角度出发。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在人们的社会与经济生活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逐渐由单纯保障生存到生存与发展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三、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政府、单位和个人是社会保障主体。政府是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者,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同时承担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责任;企事业单位有权使用劳动
40、力等资源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必须负有为其职工提供一部分社会保障资金的义务;公民个人享有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同时承担一部分缴费义务。四、适度性原则一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符合该国国情,要求社会保障水平要适度,避免“福利危机” 。第 3 节 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一、社会保障的一般模式分类(一)以社会保障的给付标准划分1. 受益基准制 受益基准制,又称规定受益制,确定给付制。它是指社会保障组织先规定对受益人的给付水平,再依11照精算原理确定缴费水平的社会保障模式。2. 缴款基准制 缴款基准制,又称规定缴费制,确定缴费制。它是指预先确定缴费水平,再根据基金积累额及其投资收益给付受益人的社会保障模式。
41、(二)以社会保障的性质划分1. 就业(收入)关联制度以领取薪资的劳动者为主要保障对象,社会保障的给付与是否就业(或收入状况)有关。2. 普遍保障制度以全体公民或居民为保障对象。不论收入多少、工作与否、有无财产,按统一的标准对有需要的人提供现金津贴。3. 收入状况调查制度以贫困者或低收入者为主要保障对象。先由政府依据当时的社会需求水平制定一个贫困线,即最低生活保障线,然后调查个人或家庭的财源,以判断是否符合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条件。(三)以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划分1. 社会保险型模式也称俾斯麦型社会保障模式,是最早出现的社会保障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实行“自助”原则,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雇主和雇员三方负
42、担,且以个人和雇主投保为主,政府在收支不平衡时酌情给予资助;不同的险种,分担比例不同。2. 国家保障型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受保人不缴纳任何费用。实施这一制度的国家是前苏联及变革前的社会主义国家。3. 福利国家型模式也称贝弗里奇型社会保障。其主要特点是:强调公平,在二者不能兼顾时以牺牲效率来维护社会公平;以高税收支撑高福利,造成财政负担沉重;按需保障原则,即公民生活中一切必须方面的需要不受时地和其他限制,都给予救助或补助。社会保障资金由国家统筹,实行统一规划和组织。实行这一社会保障模式的国家,除了英国,还有澳大利亚、瑞典和其他北欧国家。4. 强制储蓄型模式又称公积
43、金模式、东南亚模式。其目标是以自助型为主,促进经济全面发展。其主要特点是: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由雇主、雇员双方按规定比例缴纳保险费,政府不提供任何资助;基金存入雇员户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由单一的养老保险扩充到养老、住房、医疗等方面。雇员除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之外,在退休前,还可在许可范围内购买住房、支付医疗、教育费用等。这种制度的优点是把个人享受的待遇与存款多少联系起来,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同时国家财政负担减轻,避免了人口老龄化的困扰。(四)以社会保障的财务机制划分1. 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是将一定时期(如 1 年内)所需支付的费用,分配于各参加保险的被保险人,它预先不留出储备金,完
44、全靠当年的收入满足当前的需要。2. 基金制基金制也称预先积累制,它是用预先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给付保险金的。其需积累的基金根据未来支出的需要而确定。3. 部分基金制部分基金制也称混合制,是部分基金积累与部分现收现付的结合。(五)以社会保障的层次划分1. 单层次的保障模式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企业(或雇主) ,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缴费、财政补贴,社会保障管理部12门通过统一调剂资金,为社会成员提供较平等的社会保障。2. 多层次的保障模式多层次保障模式是既有国家强制实施,社会成员普遍受益的基本社会保险计划,又有由商业性保险机构承保或由企业提供的补充社会保险。二、各国社会保障模式的共性(一)任何模式
45、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首先,社会保障是为了解决社会成员的特定社会问题服务的。其次,任何模式的社会保障都需要有经济基础。(二)各种模式下的社会保障项目大致相同(三)任何模式的社会保障都具有刚性一方面,社会保障项目具有刚性。另一方面,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与覆盖范围也是有刚性的。(四) 社会保障模式呈多样化发展趋势从社会保障项目来看。从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来看。从社会保障筹资渠道来看。三、中国社会保障模式选择1. 由国家保障型转变为社会保险型,责任主体由国家、国有企业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方2. 由低层次的“企业自保”转变为社会统筹3. 筹资方式由完全的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社会统筹与个人
46、账户相结合的部分基金制第 4 节 社会保障体系一、社会保障体系的概念社会保障体系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所采取的各种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各项社会保障子系统的总和。二、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一)中国传统社会保障体系1951 年制定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建立了包括养老、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经过不断扩展,这套制度最终几乎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与此同时,救灾救济制度、国家福利计划纷纷确立,城镇居民享受到了全面的社会保障。农村的集体分配中包含了福利分配的份额,不仅如此,还建立了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和乡村“五保户”制度。到 80 年代,以形成了一套与计划经
47、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套体系有三部分组成,即国家保障子系统、企业保障子系统及乡村集体保障子系统(见图 35) 。国家保障子系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公费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障、国家救济、国家福利事业、军人保障、物价补贴、住房福利、教育福利等。企业保障子系统 职工劳动保险(含退休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与生育保险等) 、职工福利、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乡村集体保障子系统 农民合作医疗、 “五保户”制度、军属优待、集体救济等。图 35 中国传统社会保障体系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计划经济下的以国家、单位为社会保障主体的体系,属于国家保障型的社会保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这种社会
48、保障体系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中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20 世纪 80 年代后,中国开始推行经济体制改革,这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了大好机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到 20 世纪末,中国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现雏形(见图 36) 。社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公务员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13社会救助自然灾害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乡村“五保户”制度等等。社会福利全民保健、残疾人福利、老年人福利、妇女儿童福利、教育福利、住房福利。军人保障军人社会保险、军人抚恤、退伍军人安置、军人福利、军属优待。 其他制度公务
49、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图 36 中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第 7 章 社会优抚第 1 节 社会优抚的概念及内容 一、社会优抚的概念 社会优抚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以法定的形式,通过政府行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及其家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社会优抚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之处,是其保障对象的特殊性,它是针对特殊社会成员所实行的优待抚恤。具体地说,社会优抚制度有以下几层含义: (一)社会优抚对象是社会上具有特殊贡献的那一部分人。包括有贡献者本人,也包括有贡献者的家属。这些对象是指维护国家民族利益,保护国家和民族的安全,牺牲个人利益,影响个人需求或利益发展,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的那部分人。具体包括: 1革命伤残人员。包括伤残军人、伤残民兵、伤残民警。 2复员退伍军人。 3革命烈士家属。 4病故军人家属。 5现役军人家属。指现役军人和实行义务兵役制的人民警察(包括武装、边防、消防民警) 的家属。另外,对家属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