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关 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年7月修正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2003年11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指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境(税境)(海关境域)(关税领域):全面实施统一海关法令的境域; 国境: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1)关境同国境一致2)关境小于国境(中国香港、澳门)3)关境大于国境(欧盟),货物:贸易性商品;物品: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关税的分类:1、以货物、物品的流向为标准,分为:1)进口税;2)出口税;3)过境税。
2、,2、以课征关税目的为标准,分为:1)财政关税(收入关税);2)保护关税。,3、以征收关税的计征标准,分为 :1)从价关税;2)从量关税;(原油、部分鸡产品、啤酒、胶卷)3)复合关税;(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摄录一体机)4)滑动关税(滑准税);(新闻纸)5)选择关税。,4、以税率制定标准,分为:1)自主关税;2)协定关税。,5、以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为:1)进口附加税;2)差价税;3)特惠税;4)普遍优惠制。,关税的作用:1)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2)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3)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4)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第一节 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征税对
3、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1)货物:贸易性商品;2)物品: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纳税义务人: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C、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1)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2)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其相应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3)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4)邮递或其他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第二节 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则概述:是一国政府公布和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通常还包括实施税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
4、明和附录等。税则商品分类目录:A、我国2002年版进口税则的税目总数为7316个;B、我国2002年版出口税则的税目总数为36个。,进口关税税率: 1)最惠国税率:目前对以下进口货物采用最惠国税率: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 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 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2)协定税率(曼谷协定税率):目前对原产于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3个曼谷协定成员 的739个税目的进口商品实行协定税率。 3)特惠税率(曼谷协定特惠税率):目前对原产于孟加拉的18个税目的进口商品实行特惠税率。 4)普通税率:(关税配
5、额税率;暂定税率等),税率水平与结构:1992年,我国关税总水平(优惠税率的算术 平均数)为42%;普通税率平均为56%。2002年,我国关税总水平(最惠国税率的算 术平均数)为12%;普通税率平均为57%。2006年,我国关税总水平(最惠国税率的算 术平均数)为9.9%。,出口关税税率: 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易于竞相杀价、盲目进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目前对100余种商品计征出口关税,税率025% ;鳗鱼苗、部分有色金属矿砂及其精矿、生锑、磷、氟钽酸钾、苯、山羊板皮、部分铁合金、钢铁废碎料、铜和铝原料及其制品、镍锭、锌锭、锑锭。此外,根据需要对其他200多种商品征收暂
6、定税率。,特别关税:1)报复性关税; 2)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3)保障性关税。,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1)进口产品经初裁确定倾销或者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临时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限为自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2)经终裁确定倾销或者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征收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但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倾销或补贴以及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三节 原产地规定,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
7、造,则该生产或制造国为该货物的原产国。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的进口货物包括:1)在该国领土或领海内开采的矿产品;2)在该国领土上收获或采集的植物产品;3)在该国领土上出生或由该国饲养的活动物及从其所得产品;4)在该国领土上狩猎或捕捞所得的产品;5)在该国的船只上卸下的海洋捕捞物,以及由该国船只在海上取得的其他产品;6)在该国加工船加工上述第5项所列物品所得的产品;7)在该国收集的只适用于作再加工制造的废碎料和废旧物品;8) 在该国完全使用上述1至7项所列产品加工成的制成品。,实质性加工标准: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
8、产国。实质性加工:A、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税则归类已有所改变;或B、产品加工后,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其他:对机器、仪器、器材或车辆所用零件、部件、配件、备件及工具:1)如与主件同时进口且数量合理的,其原产地按主件原产地确定;2)分别进口的,则按各自的原产地确定。,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一)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2)货物的货价以成交价格为基础。3)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并按照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
9、格。按完税价格办法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成交价格 货价+运输费 关税完税价格+保险费等,对实付或应付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1)如果下列费用或价值,未包含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当记入完税价格: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经纪费:买方为购买该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
10、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买方为获得与进口货物相关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和其它权利的使用许可,而支付的费用; 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记入该货物实付货应付价格中。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中方进口美方商品,实付货物价格为100万美元,运费10万美元,保险费20万美元,另还有:1)中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1万美元劳务费,此为购货佣金;2)中方向中介方(代表买卖双方利益),支付劳务费2万元,
11、此为经纪费;则:该货物完税价格=(100+2)+10+20=132万美元,2)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记入完税价格: 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保险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二)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依次以下列方法确定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进口前后各45天) 2)倒扣价格方法:境内销售价格-境内销售的利润、费用- 境内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进口税 3)计算价格方法:原材
12、料、加工费+向境内销售的利润、费用+境内输入地点前的运费、保险费等 4)其他合理方法:,不得使用以下价格: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4)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5)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6)在采用计算价格方法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价值或费用来计算价格。,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要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其完税价格;2)从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销往区外、从保税仓库出库内销的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价格估定其完税价格;,3)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出境
13、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料件费=完税价格;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料件费+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相关费用=完税价格;,5)暂时进境货物:海关按规定估定其完税价格;6)租赁方式进口货物:在租赁期内,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按照一般货物估价办法估定其完税价格。,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一)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1)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2)出
14、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到我国境外时,买方向卖方实付或应付的价格。3)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实付或应付价格=成交价格(以其为基础加以调整)货价+运输费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保险费等注:该成交价格中含有出口关税的,应扣除;该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佣金的,单独列明的应扣除。,(二)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依次采用)1)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2)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3)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4)按照合理
15、方法估定的价格。,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1)以一般陆运、空运、海运方式进口的货物其运费和保险费,应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按照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计算运费,并按照(货价+运费)3计算保险费。,2)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邮运的进口货物,应以邮费作为运费和保险费;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成交的公路、铁路运输进口的货物,应按货价的1%计算运费和保险费;作为进口货物的自驾进口的运输工具,可不另行计算运费。,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关税税率2)从量计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16、单位货物税额3)复合计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4)滑准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第六节 关税减免,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我国海关法和进出口条例规定,下列货物、物品予以减免关税(法定减免):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可予免税; 5)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和暂时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施工机械
17、、工程车辆、工程传播、供安装设备使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电影摄制器械、承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后,可予以暂时免税; 6)为境外厂商加工、装配成品和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海关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关税;或者对进口料、件先征进口关税,再按照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9)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
18、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 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 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善造成的。 10)无代价抵偿货物,即进口货物在征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残损、短少或者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可以免税,但有损失或质量问题的,原进口货物如未退运货外,其进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应照章征税; 1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按照规定予以减免关税; 12)法律规定减征、免征的其他货物。,特定减免税:(一)科教用品:免征进口关税、
19、进口环节税 (二)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 (三)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四)加工贸易产品(1)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免征进口环节税;另:剩余料件或增产产品,经批准转内销时,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2)进料加工:免征进口环节税,免征出口税; 另:剩余料件或增产产品,经批准转内销时,价值在进口料件总值2%以内,且总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五)边境贸易进口物资1)边民互市贸易:每人每日3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2)边境小额贸易除烟、酒、化妆品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征税的商 品外,减半征收进口关税、
20、增值税(六)保税区进口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从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七)出口加工区进口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从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补缴进口税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退税(八)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 (九)特定行业和用途的减免税政策: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临时减免税:指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之外的其他减免税,即对某个单位,某类商品,某个项目,某批进出口货物的特殊情况,给予的一案一批,专文下达的减免税。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为遵循统一,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一般不办理个案临时减免税。,第七节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概述:简称“行邮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
21、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行邮税,包括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是对个人非贸易性入境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流转税的总称。上述所说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现行行邮税的税率:1)烟、酒,税率为50%;2)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化妆品,税率为20%;3)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相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和其他商品,税率为10%。,行邮税采用从价计征,完税价格由海关参照该物品的境外正常零售平均价格确定。纳税人应当在海关放行前缴清税款。,第八节 关税征收
22、管理,一、关税缴纳: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前,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纳税,海关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并填发税款缴款书。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的情况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关税的强制执行:纳税义务人未在关税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即构成关税滞纳。海关可实行强制执行措施:(1)征收关税滞纳金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例(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23、(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三、关税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海关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另: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和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税款。,四、关税补征和追征(1)补征
24、:非因纳税人原因造成短征关税的为补征。海关应自纳税人缴纳税款,或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2)追征:因纳税人原因造成短征关税的为追征。海关应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并从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3)超过时效规定的期限,则海关丧失补追征权利。,五、关税纳税争议纳税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争议的内容:原产地认定,税则归类,税率或汇率适用,完税价格确定,关税减征,免征,追征,补征,退税等。纳税争议的申诉程序: (1)纳税人应自海关填发
25、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 (2)海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以复议决定书的形式正式答复纳税人; (3)纳税人对海关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节 船舶吨税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自2012年1月1日施行。,一、征税范围、税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缴纳船舶吨税。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
26、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 其他应税船舶,适用普通税率。,吨税税目、税率表,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例:20*4年6月20日,B国某运输公司一艘货轮驶入我国某港口,该货轮净吨位为30000吨,货轮负责人已向我国该海关领取了吨税执照,在港口停留期限为30天,B国已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请计算该货轮负责人应向我国海关缴纳的船舶吨税。(1)根据船舶吨税的相关规定,该货轮应享受优惠税率,每净吨位为3.3元。 (2)应缴纳船舶吨税=30000*3.3=99000元,三、税收优惠 (一)直接优惠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
27、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 5、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养殖船的船舶;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9、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二)延期优惠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
28、税执照期限: 1、避难、防疫隔离、修理,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3、应税船舶因不可抗力在未设立海关地点停泊,船舶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附近海关报告,并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向海关申报纳税。,四、征收管理 1、吨税有海关负债征收。 2、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3、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4、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 5、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并办
29、结出入境手续的,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供其依法履行吨税缴纳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应税船舶到达港口后,向海关申报纳税。 6、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因修理导致净吨位变化的,吨税执照继续有效。 7、吨税执照在期满前毁损或遗失的,应当向原发照海关书面申请核发吨税执照副本,不再补税。,8、(1)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款。但因应税船舶违反规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征0.5的滞纳金。(2)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应税
30、船舶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应税船舶办理退还手续。(4)应税船舶应当自收到退税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还手续。 9、应税船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海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不得低于2000元:(1)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领取吨税执照的;(2)未按规定交验吨税执照及其他证明文件的; 10、吨税税款、滞纳金、罚款以人民币计算。,本章小结,要求掌握:1)概念:关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原产地规定、
31、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费、保险费的计算;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要求了解: 1)进口关税税率;2)关税的征收管理。,例1: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货物一批,货物以离岸价格成交,成交价折合人民币为1410万元(包括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查属实的,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10万元,但不包括使用该货物而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50万元、向卖方支付的佣金15万元),另支付货物运抵我国上海港的运费、保险费等35万元。假设该货物适用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要求:请分别计算该公司应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1)关税完税价格 =1410-10+50+
32、15+35=1500万元2)进口关税=1500*20%=300万元3)组成计税价格=(1500+300)/(1-10%)= 2000万元4)进口应纳增值税=2000*17%=340万元5)进口应纳消费税=2000*10%=200万元,例2:某企业海运进口一批银首饰,海关审定货价折人民币6970万元,运保费无法确定,海关按同类货物同程运输费估定运费折价人民币9.06万元,该批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15%。要求:请计算进口环节应纳税金。,1)按海关有关法规规定:如果进口货物运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按照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计算运费,并按照(货价+运费)3计算保险费。运费=9.06万元保险费=(6
33、970+9.06)*3=20.94万元 2)关税完税价格=6970+9.06+20.94=7000万 元 3)关税=7000*15%=1050万元 4)组成计税价格=7000+1050=8050万元 5)进口应纳增值税=8050*17%=1368.5万元 进口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代征,纳税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例3:某公司进口货物一批,CIF(到岸价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00万元,含单独计价并经海关审核属实的进口后装配调试费用30万元,该货物进口关税税率为10%,海关填发税
34、款缴款书日期为2007年1月10日,该公司于1月25日缴纳税款。要求:请计算其应纳关税及滞纳金。,1)关税完税价格=600-30=570万元 2)关税=570*10%=57万元 3)关税应自填开完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完税,该公司应于1月24日前纳税。 4)该公司于1月25日纳税,滞纳1天,则:滞纳金=57*0.5=285元另:该货物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570+57)*17%= 106.59万元,例4: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8月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支付给国外的货价120万元,相关税金20万元,购货佣金2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18万元;进口机器设备一套
35、,支付给国外的货价35万元,运抵我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5万元。散装化妆品和机器设备均验收入库。本月内企业将进口的散装化妆品的80%生产加工成套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9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800件,取得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注:化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为40%,消费税税率为30%,机器设备的关税税率为20%。要求:1)请计算进口环节税金;2)请计算国内流通环节税金。,1、进口化妆品: 1)关税完税价格=120+20+18=158万元 2)关税=158*40%=63.2万元 3)组成计税价格=(158+63.2)/(1-30%)=316万元 4)进口化妆品应
36、纳增值税=316*17%=53.72万元 5)进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316*30%=94.8万元 2、进口机器设备: 1)关税完税价格=35+5=40万元 2)关税=40*20%=8万元 3)组成计税价格=40+8=48万元 4)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增值税=48*17%=8.16万元,3、国内流通环节:1)国内流通环节应纳增值税=290*17%+51.48/(1+17%)*17%-53.72 =49.3+7.48-53.72=3.06万元2)国内流通环节应纳消费税=290*30%+ 51.48/(1+17%)*30% - 94.8*80% =87+13.2-75.84=24.36万元,例5:有进出
37、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2001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1)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关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该外贸公司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轿车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为40.95万元,公司自用2辆并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2)月初将上月购进的库存材料价款40万元,经海关核准委托境外公司加工一批货物,月末该批加工货物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供销售,支付给境外公
38、司的加工费共20万元、进境前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共3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为60%,货物关税税率为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为8%。要求:1)请计算进口环节税金;2)请计算国内销售环节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1、进口小轿车:1)进境前运输费=30*15*2%=9万元 2)进境前保险费=(30*15+9)*3=1.38万元 3)关税完税价格=30*15+9+1.38=460.38万元 4)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5)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1-8%)=800.66万元 5)进口小轿车应纳增值税=800.66*1
39、7%=136.11万元 6)进口小轿车应纳消费税= 800.66*8%=64.05万元,2、运往境外加工复进境的货物:1)关税完税价格=境外加工费+料件费(加工)+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 及相关费用 =20+0+3=23万元 2)关税=23*20%=4.6万元 3)组成计税价格=23+4.6=27.6万元 4)该货物进口应纳增值税=27.6*17%=4.69万元,3、国内流通环节:1)国内销售额=40.95/(1+17%)*24=35*24=840万元 2)增值税销项税额=840*17%=142.8万元 3)进项税额=(136.11+9*11%) +4.69 =137.1+4.69 =141.79万元 4)国内流通环节应纳增值税=142.8-141.79=1.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