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1.目的:为了加强洗衣房的管理,使洗衣房能更安全、高效的方便大家使用,特此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以及必须遵守的注意事项。2.适用范围:洗衣房的管理。3.责任范围:人事行政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保洁岗位负责具体操作事项,行政干事监督执行。4.内容4.1 注意事项 4.1.1 洗衣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吸烟;4.1.2 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洗衣房;4.1.3 不准在洗衣房内打闹,大声喧哗;4.1.4 不准将洗衣房的工具物品私自挪用;4.1.5 房间内不得挂放私人物品;4.1.6 洗衣机前后不得存放与洗衣无关的杂物;4.1.7 任何机械设备,未经培训指导不得使
2、用操作;4.1.8 损坏洗衣房内设施者按有关规定赔偿。4.1.9 使用洗衣房期间应仔细阅读房间内辅助标识,按标识表示的方法和位置进行操作。4.2 设备维护保养4.2.1 洗衣房清洁维护4.2.1.1 保洁需每日清洁洗衣机,保证其内部凡可清扫的部位应与表面一样无灰尘、无油污、无杂物;4.2.1.2 保洁需时常清理洗衣机周围地面,保持整洁,无杂物;4.2.1.3 保洁在清洁电器部位时,只清扫表面,不动内部以防发生危险;4.2.1.4 保洁负责每周清理洗衣机顶部和相关管道;4.2.1.5 需要更换的附属件,如防滑垫等,及时报告人事行政部,后更换。4.2.2 洗衣机设备保养4.2.2.1 洗衣机:工作
3、日清洁滚筒及机器表面。4.2.2.2 消毒:在正常使用期间,每日需投入洗衣机专用消毒液给洗衣机消毒。4.2.2.3 卫生:应日常保持洗衣房内卫生干净整洁,通风、干燥。4.2.2.4 检查监督:设备清洁维护由行政干事监督员工完成,主管部门经理不定期抽查。4.3 洗衣机操作程序4.3.1 准备工作:4.3.1.1 准备好所需要投放的衣物,和洗涤用品;4.3.1.2 依次接通洗衣机电源、水管;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4.3.1.3 检查水质是否正常,检查洗衣机内部是否有异物;4.3.1.4 检查洗衣机,确保设备运转正常;4.3.1.5 水洗机运转时如有杂音显示设备运作不正常,需报告人事行政部以便安排检修切
4、勿强行再使用。4.3.2 检查衣物:4.3.2.1 判断衣服是否可以水洗,是否有严重脱色情况,有无损坏洗衣机的坚硬坠饰、物体;4.3.2.2 检查衣服兜内是否有杂物,是否有污染洗衣机的物品;4.3.2.3 对衣物进行分类洗涤,以免互相染色,损坏衣物。4.3.2 投入衣物:4.3.2.1 把衣物的拉链全部拉开,易损的衣服切勿放入洗衣机内或者放入网袋内后放入洗衣机;4.3.2.2 把衣物放入洗衣机内,再把适量的洗衣粉或洗衣液放进入洗衣机;4.3.2.3 注意衣物不能超过洗衣机的限载重量,关机门时不要夹着衣物。4.3.3 开机操程序4.3.3.1 打开电源,选择模式,选择水量,选择洗涤次数,选择脱水
5、时间,开始程序;4.3.3.2 待自动程序执行完毕后,取出衣物,检查洗衣机,有异常及时报告主管部门;4.3.3.3 洗衣机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周围的水渍和杂物,保持洗衣房内干净整洁。4.4洗衣房对员工开放时的使用规定及要求4.4.1洗衣房开放时间:工作日18:00至22:00;假期:08:00至22:00,法定节假日不开放。4.4.2洗衣房对员工开放的适用范围:已备案登记的长期、固定住宿人员,经由主管部门经理批准并备案的其他人员。4.4.3.使用要求4.4.3.1使用时需前往保安处登记,领取洗衣房钥匙,自带洗涤用品,按指定洗衣机及操作规程使用。4.4.3.2使用完毕后保持洗衣房周围及设备卫生整
6、洁,不得在洗衣房内悬挂晾晒衣物,并及时将钥匙归还值班保安处。4.4.3.3若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需及时报告人事行政部安排检修,切勿强行使用。4.4.3.4具体要求每位使用人员使用结束后需打扫洗衣房内卫生,保持洗衣房内卫生整洁,并且需对前一个使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和设备状态,依次监督,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若出现卫生和设备问题,则由最近一次使用人负责。4.4.3.5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爱惜公共财物,否则取消使用资格。4.4.4实行洗衣房对员工开放制度期间,洗衣房内一切保洁保养管理工作都由保洁具体执行,行政干事监督,主管部门经理抽查,执行内容同本规程“1、2、3、4.1、4.2、4.3”所示。4.5
7、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5 培训5.1 培训对象:行政干事岗位、保洁岗位。5.2 培训负责人:人事行政部经理。5.3 培训时间:1 小时。人事行政部2016 年 5 月 17 日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洗衣房使用预约登记表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 放置地点:保安室日期 预约时间段 姓名 部门 联系电话 卫生、设施检查是否正常备注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注意:1、填表预约前请认真阅读生产管理中心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填表预约视为默认遵守生产管理中心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所有规定并愿意承担其规定中的相应责任。2、填表时需填写完所有信息,填写副表时并及时对上一位“卫生、设施检查是否正常”栏目进行描述。3、如有异常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87032209;17795874416.洗衣房使用预约登记副表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 放置地点:洗衣房日期 预约时间段 姓名 部门 联系电话 卫生、设施检查是否正常备注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注意:1、填表预约前请认真阅读生产管理中心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填表预约视为默认遵守生产管理中心洗衣房标准管理规程所有规定并愿意承担其规定中的相应责任。2、填表时需填写完所有信息,并及时对上一位“卫生、设施检查是否正常”栏目进行描述。3、如有异常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87032209;1779587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