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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编号:26002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5382997 上传时间:2019-02-27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4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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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服务指南编号:26002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核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1发布日期:2018年4月20日实施日期:2018年4月20日发布机构:青岛海关1 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规定为准。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十)“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核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核准的申请和办理,具体包括:.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2.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

2、人员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81号)3.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7号)第二十一条 四、受理机构各隶属海关。五、决定机构青岛海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申请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检疫处理基本知识,掌握检疫处理操作技能的人员,通过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二)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申请基本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满足条件的办公场所;3. 申请从事的检疫处理类别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从业人员需符合相应要求;4. 使用的出入境

3、检疫处理器械、药品以及计量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 具有必要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安全防护装备、急救药品和设施;6. 具有有效的企业章程、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安全保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管理制度,包括申请单位章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疫处理操作规范等;7. 建立完整的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档案、技术培训档案和职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8. 配备经直属海关核准的检疫处理人员,人员数量应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9.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员,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三)申请从事各类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应当符合的条件:1. 申请从事A类出入境 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

4、,除应当具备申请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检疫处理B类资质3年以上,近3年无安全和质量事故;(2)药品、仪器、设备、材料、专用药品库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3)配备检疫处理熏蒸气体浓度测定仪器、残留毒气检测仪器、大气采样仪器等设备。2. 申请从事B 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申请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处理场所、药品、仪器、设备、材料、专用药品库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配备检疫处理熏蒸气体浓度测定仪器、残留毒气检测仪器、大气采样仪器等设备。3. 从事C 类出入境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申请基

5、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药品、仪器、设备、材料、专用药品库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配备消毒效果评价相关检测设备。4. 申请从事D类出入境 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申请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药品、仪器、设备、材料、专用药品库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配备除虫灭鼠试验室相关检测设备等。5. 申请从事E 类出入境 检疫处理工作的单 位,除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处理场所、库房、处理设备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使用特种设备的,持有特种设备许可证。6. 申请从事

6、F 类出入境 检疫处理工作的单 位,除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处理场所、库房、设备、放射性物品购置及存放、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持有放射性设备使用许可证。7. 申请从事G类出入境 检疫处理工作的单位,除应当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处理场所、库房、处理设备及操作规范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2)使用特种设备的,持有特种设备许可证。八、禁止性要求对于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条件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不予许可。九、申请材料(一)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7、 材料类型 数量 纸质/电子版 要求 备注1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 1份 纸质2 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纸质提交时,复核原件3 1寸彩色近照 原件 3张 纸质和电子1张贴在报名表上(二)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数量 纸质/电子版 要求 备注1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申请表原件 1份 纸质2 工商营业执照 复印件 1份纸质 提交时,复核原件3 申请单位章程 原件 1份 纸质4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原件 1份 纸质如有证书则一并提供证书复印件5 安全保障体系文件 原件 1份 纸质6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原件 1份 纸质7 检疫处理操作规范文件 原件

8、 1份 纸质8检疫 处 理人员名单、从业证复印件名单为原件,从业证为复印件1份 纸质提交时,复核从业证原件十、申请接收详见青岛海关网站或拨打“12360”热线。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核准许可办理流程见附件1。十二、办理方式(一)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人员。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二)从事出入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海关行政审批一个窗口现场办理。十三、审批时限(一)受理时限。隶属海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二)现场评审时限。受理申请

9、后,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成专家组,并将评审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现场评审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审批时限。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直属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发证或不予许可。十六、结果送达当场能够做出决定的,当场送达。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十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

10、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有关行政许可公示内容有要求解释、说明的权利。3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4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有权查阅。5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6申请人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7申请人发现违法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行政机关举报。8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二)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享有以下义务: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1、。2申请人获得许可后有义务接受行政机关的检查,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3申请人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十八、咨询途径详见青岛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十九、监督和投诉渠道详见青岛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详见青岛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详见青岛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二十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二十三、常见错误示例(一) 企业准备的书面材料与实际核查的情况存在不一致。(二)企业提供的材料不齐备,经常出现漏报情况。(三)企业提供的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存在混淆不清的情况。(四)申请书没有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名和签署日期。二十四、常见问题解答(一)企业如何咨询行政许可申请办理情况?详见青岛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二)企业在哪能查到海关总署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详见海关总署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附件1“从事出入境 检 疫处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核准”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附件2: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申请表受理编号:*出 入 境 检 疫 处 理 单 位 核 准申 请 表申请单位(盖章):*省*市* 区*有限公司填 表 日 期:*年*月*日受 理 机 构:*海关受 理 日 期:*年*月*日申 请 单 位 基 本 情 况中文 *省*市*区* 有限公司申请单位

13、名称英文 Asdfghjllmnbv.Co.Ltd.注册地址、邮编*省*市*区* 街道 *单位地址邮编经营地址、邮编*省*市*区* 街道 *法定代表人及其电话 王一 1382563*联系人、电话、传真 孙三/1593687*/*-548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526396*申请检疫处理类别A类,熏蒸(出入境船舶熏蒸、疫麦及其他大宗货物熏蒸);B类,熏蒸(A类熏蒸除外);C类,消毒处理(熏蒸方式除外);D类,药物及器械除虫灭鼠(熏蒸方式除外);E类,热处理;F类,辐照处理;G类,除污处理。(除上述类别外,采用冷处理、微波处理、除污处理等方式实施的出入境检疫处理。)申请单位按照申请类别进

14、行选择提交的文件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章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安全保障体系文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检疫处理操作规范文件(内容包括操作规范,药品、器械仓库平面图,熏蒸库房、辐照作业库房、热处理库房平面图,检疫处理专用场地平面图,检疫处理设施、药品和器材清单)从业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从业类别、从业证编号等)以及从业证复印件申请单位申明* 海关 :根据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我单位现申请办理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接

15、受和配合海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保证严格按照出入境检疫处理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使用符合规定的出入境检疫处理药品、仪器、设备和材料,安全、有效地实施出入境检疫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和安全生产责任。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名):王一申请单位(公章):*年 *月 *日受理意见受理人:年月日评审意见 评审组长:评审组成员:年 月 日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直属海关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附件3: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变更申请表受理编号:出 入 境 检 疫 处 理 单 位变 更 申 请 表申请单位(盖章):*省*市* 区*有限公司填 表 日 期:*年*月*日

16、受 理 机 构:*海关受 理 日 期:*年*月*日申 请 单 位 基 本 情 况中文 *省*市*区* 有限公司申请单位名称英文 Asdfghjllmnbv.Co.Ltd.注册地址、邮编 *省*市*区* 街道 300*单位地址邮编经营地址、邮编 *省*市*区* 街道 300*法定代表人及其电话 王一 1382563*联系人、电话、传真 孙三/1593687*/*-548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526396*原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编号 DW*检疫处理业务类别B类,熏蒸(A 类熏蒸除外);C类,消毒处理(熏蒸方式除外);D类,药物及器械除虫灭鼠(熏蒸方式除外);G类,除污处理。(除上述类

17、别外,采用冷处理、微波处理、除污处理等方式实施的出入境检疫处理。)变更事项 证明材料新增从业人员 1.*的说明2.*的证明申请单位申明* 海关 :根据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我单位现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接受和配合海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保证严格按照出入境检疫处理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使用符合规定的出入境检疫处理药品、仪器、设备和材料,安全、有效地出入境检疫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和安全生产责任。我单位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法定

18、代表人(签名):王一申请单位(公章):*年* 月* 日评审意见(如果需要)评审组长: 评审组成员:年 月 日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直属海关审批意见(如涉及现场评审)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附 件 4出 入 境 检 疫 处 理 人 员 考 试 报 名 表档案号: 报名时间:2017年*月*日姓 名 王* 性 别 男出生日期 *年*月*日 专业职称 工程师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毕业学校 *学院 所学专业 *专业学 历 专科 毕业日期 *年*月*日照片通讯地址 *省*市*街道*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139* E-mail *基本信息 报考类别熏蒸处理类(A类、B类)报考地点 天津报考人承诺1、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有关资料、证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个人信息虚假、错误愿承担一切后果。2、本人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理。3、本人对以上个人基本信息均已核对并确认无误。承诺人签名:年月日受理意见 年月日准考证编号 考试成绩 从业资格证编号考核信息办理结论年月日注: 1、 报名表“报名时间”、“基本信息”部分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在“报考人承诺”处签字核实确认; 其它有关项目均由海关工作人员填写;2、报考类别选择熏蒸处理类(A类、B类)和其他类(C类、D类、E类、F类、G类)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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