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 国 服 务 指 南当您在国外旅行、工作、学习或居住期间遇到困难时,您 该怎么办?在这里我们提供了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2003 年版)全文,也许对您有所帮助。新版服务指南回答了中国公民在寻求领事保护和领事服务时所遇到的 13类问题,内容涉及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范围、中国 护照的补办、意外事故的 处理、人员境外死亡的处理、境外遭到不公正待遇、遗产继承、非法滞留、遭遇 紧急情况等方面。中国外交部还在新版服务指南中列明了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够” 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也明确提出了“不能够”提供保护和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不在领事保护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 、“
2、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 、“干预法庭的审判程序”、仲裁和解决民事 纠纷、 购买免税物品、“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等等。与此同时,外交部也明确指出中国公民对“领事保护”的认识至少存在三大误区。据介绍, 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 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 驻在国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处理。领事服务是指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本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接受国内的本国公民提供涉及国际旅行证件、公证、 认证等事宜的服务。附:中国境外领事保护
3、和服务指南(2003 年版)全文亲爱的同胞:作为中国公民,当您在国外旅行、工作、学习或居住期间遇到困难时,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一定渴望得到中国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为了有效地帮助您排忧解难,我们编写了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它将帮助您了解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和服务范围。一、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和服务的常见问题1、什么是领事保护和领事服务?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 驻在国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处理。领事服务是指
4、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本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接受国内的本国公民提供涉及国际旅行证件、公证、 认证等事宜的服务。2、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3、在境外中国护照遗失、被 偷或被抢后怎么办 ?请您即向所在国当地警察部门报失,必要时还应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我们提请您注意:买卖、转让、 伪变造、故意 损毁中国 护照是违法行为,将可能承担有关法律责任。4、当持有效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
5、境受阻 时,如何 寻求帮助?您首先应向该国主管部门如实说明有关入出境或过境的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果您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许可,也可要求与中国驻该国使、 领馆联系,寻求帮助。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并视情反映请求人的要求,或进行必要的交涉,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如交涉未果,您 应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您日后投诉之用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5、如在境外发生交通、工伤等事故,如何 处理?如您在境外遇到交通或工伤事故,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您的亲友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您可要求 领事官员敦促所在国当局惩办肇事者,或
6、协助您通过法律途径或向保险公司(如您已投保)争取赔偿。6、如家人在境外死亡,如何处理?(1)您可通过领事官员或亲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遗物(遗嘱)情况,并从当地有关部门获得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2)如死亡涉及刑事案件并已在当地提起诉讼,您应聘请律师,密切跟踪庭审情况,同时可请领事官员关注案件,旁听庭审。如您对庭审情况或判决结果不满,您可请律师协助上诉,同时也可通过领事官员向当地有关部门转达您的意见。(3)您可要求前往当地处理有关善后事宜,但一切费用(含国际旅费、食宿及交通费)须 自理,赴有关国家的签证须自行办理。(4)如您不能前往当地处理后事,可委托在当地的亲友代办遗体火化、骨灰和遗物送回等事
7、宜。如当地法律法规定允许,亦可委托领事官员代为处理后事,但您应事先提供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出具的书面授权书。7、如家人在境外失踪或遭绑架,如何求助?应尽速通知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有关情况,包括失踪或被绑架者姓名、性 别、年龄、职业、相貌特征和在国外住址等。根据您的要求,领事官员将请求驻在国有关当局寻找失踪者或解救被绑架者。8、如在居住国受到雇主不公正对待或工资被雇主无故拖欠,如何处理?您如果是由国内单位派出的,首先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派出单位,由单位出面协商解决;如系个人受雇的,应依据合同及当地有关法规与雇主协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您可同 时请求领事官员为您的法律诉讼提供适当的协
8、助。9、在居住国被羁押或监禁期间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或处罚、量刑 过重,当事人享有有哪些权利?您有权要求会见中国使、领馆领事官员,向其反映情况,并提出进行交涉的请求。10、如财产遭盗窃、抢劫或他人强占,如何 寻求帮助?您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缉拿罪犯。如有必要也可将有关情况通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请求协助。11、如何继承境外遗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外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您应首先了解遗产所在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领事官员可向您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咨询;如您想获得全面详细的法律信息,应向当地律师了解, 领事官员可协助推荐
9、当地律师。(2)您可亲自到遗产所在地自行办理有关手续,或委托律师、亲友代为办理。(3)办理继承手续前,您应根据要求在国内办妥有关公证文件,如:继承人出生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收养关系 证 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所办各种公证文件均需附上使用国接受的外文译文,并在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认证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后,将上述资料交给委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4)取得遗产后,您通常应向受托人或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12、非法进入或滞留他国,无有效证件,也无经济来源,要回国手续
10、如何办理?您应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如实报告本人真实、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非法出境或滞留经过等。待您的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您的身份,且您的家属已垫付您的回国费用, 领事官员方可为您颁发回国旅行证件。13、如所在国发生政治动乱、 军事冲突或严重自然灾害等 紧急情况, 应如何寻求领事保护和进行自我保护?(1)您应立即与就近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取得联系,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最新的有关信息。(2)您应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证件和记录,包括护照、出境记录、保险和银行记录等,并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3)您应检查护照、 签证是否有效,如需更新 护照 请即到使、领馆办
11、理。(4)您应将存放家中或随身携带的主要资料双备份,以防万一。同 时要保证汽车安全及行驶正常,并储备必要的食品和药品。二、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够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当您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 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上述协助包括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咨询,对您如何在当地 进行法律诉讼予以一般性指导;应您要求,向您推荐当地律师、翻 译 ,以帮助您 进行诉讼;视情旁听法庭审理。如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时,使、领馆可根据您的要求,对您进行探视。如您遭遇意外,使、 领馆将事故或
12、损伤情况通知您的亲属,也可对您或家属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提供必要的协助。当驻在国发生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当驻在国发生政治动乱、战乱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使、领馆将在必要时协助您撤离危险地区。上述协助包括为您办妥必要的旅行证件;尽可能为您安排撤离交通工具。当您遇到困难以致生计出现问题时,使、领馆应您本人要求,与您的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如您的亲友在国外失踪或久无音讯,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协助您寻亲。您须向使、领馆提供被寻 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样貌特征及在国外工作、学习、居住或逗留期间的相关线索),以利寻找。使、 领馆 根据中
13、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 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延期旅行 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个人 资料等项办理加注,其他任何机构无权代办上述业务。使、 领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 规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三、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不能为您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不能干预法庭的审判程序,不能超越所在国法律和法规袒护您的违法行为。不能仲裁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不能
14、替您出面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 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 师、医 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不能将您留宿在外交或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四、正确认识领事保护1、当您要求领事保护时需承担哪些义务?当您要求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您所提供的情况必须是真实的。虚假 陈述会给领事官员帮助您维护您的正当权益带来困难,而且将导致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公民对领事保护应消除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误区一:中国驻外使、领馆是中国公民理所当然的庇护所。有一部分人认为,中国人在接受国遇到刑事等案件时,可
15、以去中国驻外使、 领馆寻求庇护。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使、 领馆对本国国民或第三国国民都无庇 护权。中国公民在境外陷入困境可以请求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协助,但不允许躲进使、领馆“避难”。这样做不仅无助解决问题,还会使问题复杂化,甚至引起外交争端。本国公民可以到本国使、领馆寻求帮助,但不能无理取闹, 扰乱使、领馆正常秩序,甚至围攻使、领馆,对领事官员进行恐吓,这些行为都触犯了国内和国际有关法律,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有关法律的制裁。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处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
16、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也规定,使、领馆馆舍及外交、 领事官 员人身不得侵犯,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保护使、领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 领馆安宁或有损使、领馆尊严的行为。误区二:领事保护是万能的。使、领馆的领事保护是有限度的,受到诸多条件和因素的限制:首先,使、领馆在接受国没有行政权力,更无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使、 领馆对本国国民的保护,无论是探视还 是交涉, 实际上是依据国 际法准则、国 际惯例等督促接受国执法机关依法行事,公正公平处理;其次, 领 事保护涉及国际法、接受国和派遣国法律,情况十分复杂 ,使、领馆对中国公民提供 领事保护时,不能超越其执行领事职务的权限。误区三:使、
17、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未达到其预期效果,可以起诉有关领事官员。驻外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所进行的外交交涉是外交行为,既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公民不能因外交交涉不成功而起诉外交行为,这是世界各国普遍的法律规定。我国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规定,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提起的诉讼。行政复议法也不适用外交行为。五、帮助您自己出国前应预作准备,包括申 办护照、 签证,购买机(车、船)票,办理各类必要的保险,了解目的地国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法律法规及我驻该国使、领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若目的地国与我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则应了解我有关代管馆的地址与联系电话。您可
18、向居住地所在的省、市外事办公室、公安部门或目的地国驻华使领馆咨询该国情况,您还可以登录外交部网站查找相关信息(网址: 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等出入境。如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不宜 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抵达目的地国后,如您非属临时访问者, 则应及时到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以便万一发生意外事件时,中国 驻当地使、 领馆及时与您及家人取得联系。了解驻在国火、警、急救等应急电话,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向当局求助。注意保管护照、重要文件、钱物及贵重物品等,最好将它们与其他行李分别搁放,以免被偷、被抢或遗失。将您的 护照、 签证、身份证复印备份,并将复印件连同几张护照相片与
19、证件原件分开携带,以备急需。事先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随身携 带接种证明(黄皮本)。目前,有些国家在机 场加大了对入境旅客携带药物的检查。如您旅行时需携带个人用药,应注意适量,并备齐英文说明书(包括 药品成分)、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以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尊重当地 风俗习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盗、防骗、防 诈、防抢、防打。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 说话,不突出自己;出门随身少带摄像机、录音机等,尤其是夜间出外,以免被劫;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参与街上和公共汽车上别人的争吵;自己的汽车上不要在明处放贵重物品,如车胎被扎,下车修车时一定要先锁好车门;不要在黑暗处打车;在家里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不要让小孩告诉陌生人父母不在家;不要让陌生人搭乘你的车,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街上拣到东西要交警察处理,以防被敲诈、陷害;不要在黑市上换汇;文件、 钱包、护照要分开放,不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建议安装防盗门、报警器;如警察检查你的护照等证件,你可先请他出示证件, 记下他的警牌号、警 车号;交罚款时不要当街交给警察,而要凭罚款单交到银行等指定地点。注意事项驻外使、领馆根据规 定对部分领事服务项目收取规费,并如数上缴国库。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负责解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