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140.40B 14 DB33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 33/T XXXXXXXXX城 市 书 房 服 务 规 范Citys study service specifications(报批稿)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33/T XXXXXXXXX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本 标 准 由 浙 江 省 文 化 和 旅 游 厅 提 出 并 归 口 。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温 州 市 图 书 馆 、 温 州 市 标 准 化 研
2、究 院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仇 杨 坪 、 章 亦 倩 、 诸 葛 列 炜 、 虞 爱 娜 、 毛 薇 洁 、 毛 炳 聪 。DB33/T XXXXXXXXX1城市书房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 规定 了城 市书 房服 务的术 语和 定义 、 基 本原 则、 设 施设 备、 服 务资 源、 服务内 容、 服务 管理 、 监 督 与 考 核 。本 标 准 适 用 城 区 的 场 馆 型 自 助 公 共 图 书 馆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 件
3、。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10001.1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1部 分 : 通 用 符 号GB 5001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GB 50140 建 筑 灭 火 器 配 置 设 计 规 范GB 50763 无 障 碍 设 计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3.1城 市 书 房 citys study由政府 主导 、 社 会力 量参 与, 依 托各 级公 共图 书馆 , 采用 自动 化设 备和 无线 射频技 术, 实现 一 体 化 服 务 , 具 备
4、24小 时 开 放 条 件 的 场 馆 型 自 助 公 共 图 书 馆 。3.2一 体 化 服 务 unified service同一区 域不 同级 别、 不同 规模的 公共 图书 馆按 照相 同的规 则和 标准 , 在 业务 运营、 管理 过程 中 , 通 过 文 献 、 技 术 、 人 员 等 资 源 的 全 面 共 享 和 统 一 管 理 提 供 服 务 的 模 式 。4 基 本 原 则4.1 政 府 主 导 、 统 筹 规 划 原 则城 市 书 房 应 纳 入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 纳 入 区 域 公 共 图 书 馆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 根 据
5、 服 务 人 口 、 读 者 需 求 等 因 素 布 局 建 设 。4.2 社 会 参 与 , 共 建 共 享DB33/T XXXXXXXXX2鼓励和 支持 公民 、 法 人和 其 他组织 与 政 府部 门合 作建 设城市 书房 , 依 法 参 与城 市 书房的 运营 与管 理 , 推 动 形 成 全 社 会 共 建 共 享 格 局 。4.3 以 人 为 本 , 提 升 效 能坚 持 以 人 民 为 中 心 , 通 过 平 等 、 开 放 、 免 费 、 就 近 、 便 捷 的 服 务 , 保 障 公 众 基 本 文 化 权 益 。 不 断 改 进 服 务 质 量 , 提 升 服 务 效 能
6、。4.4 因 地 制 宜 , 彰 显 特 色在 空间 设计 、 环 境布 局、 藏书建 设、 活动 开展 等方 面体现 区域 特征 , 形 成 各 具特色 的城 市公 共 阅 读 空间。5 设 施 设 备5.1 布 局 和 选 址5.1.1 选址遵 循普 惠均 等原 则, 按 服务半 径不 大 于 1.5km, 或 服务人 口不 少 于 5000 人 的 要求统 筹规 划、 合 理 布 局 。5.1.2 位 于 人 口 集 中 、 交 通 便 利 、 环 境 相 对 安 静 、 市 政 配 套 设 施 条 件 良 好 的 区 域 , 周 边 应 有 公 共 卫 生 间 、 保 安 岗 亭 或
7、派 出 所 。 宜 位 于 一 楼 临 街 区 域 。5.1.3 鼓 励 社 会 力 量 无 偿 提 供 场 地 用 于 建 设 城 市 书 房 , 时 间 至 少 5 年 。5.2 设 施 要 求5.2.1 总 建 筑 面 积 不 少 于 100m2, 阅 览 座 席 不 少 于 15 座。5.2.2 外观和 室内 设计 宜结 合所 在区域 的人 文精 神与 生活 风格, 体现 文化 建筑 的氛 围特点 , 优 雅精 致 , 营 造 家 居 式 阅 读 环 境 。5.2.3 内 部 功 能 区 域 布 局 明 确 , 布 局 宜 符 合 表 1 要 求 , 少 儿 借 阅 区 与 成 人 借
8、 阅 区 分 开 。表1 功 能 区 域 及 藏 书 量 、 阅 览 座 席 数 量面 积(m 2)项 目100-200 200-300 300 以上一般借阅区 应设 应设 应设少儿借阅区 宜设 应设 应设视障障服务区 宜设 宜设 宜设功能 区域便民服务区 宜设 宜设 宜设藏书量(册) 3000 以上 10000 以上 15000 以上座席(个) 15 以上 20 以上 40 以上5.2.4 宜 利 用 自 然 通 风 和 天 然 采 光 , 临 街 面 采 用 通 透 玻 璃 装 修 。 有 防 水 、 防 潮 、 防 尘 、 防 有 害 气 体 、 防 阳 光 直 射 等 措 施 。5.2
9、.5 设 置 必 要 的 通 风 、 温 度 调 节 和 照 明 设 备 。 有 条 件 的 可 设 空 气 调 节 和 净 化 设 施 。5.2.6 防 火 设 计 符 合 GB 50016 要 求 , 耐 火 等 级 不 得 低 于 二 级 。5.2.7 无 障 碍 设 计 符 合 GB 50763 要求。5.2.8 设 计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安 全 疏 散 路 线 。5.2.9 与 其 他 文 化 设 施 合 建 时 , 应 自 成 一 体 , 单 独 设 置 出 入 口 。DB33/T XXXXXXXXX35.2.10 各 类 标 识 应 符 合 GB/T 10001.1 要
10、 求 。5.3 设 备 要 求5.3.1 配 置 安 全 监 控 系 统 、 安 全 防 盗 门 禁 , 并 与 各 级 公 共 图 书 馆 安 防 系 统 联 网 。5.3.2 配 置 自 助 图 书 借 还 机 。 宜 配 置 自 助 办 证 机 及 电 子 书 阅 读 机 。5.3.3 宜 在 书 架 最 上 层 安 装 条 形 节 能 灯 。5.3.4 宜 在 阅 览 桌 上 配 置 电 源 和 USB 充 电 装 置 。5.3.5 具 有 稳 定 可 靠 的 互 联 网 接 入 条 件 , 带 宽 不 应 低 于 100M, 提 供 无 线 网 络 接 入 服 务 。5.3.6 灭
11、火 器 配 置 应 符 合 GB 50140 要 求 。5.3.7 在 醒 目 位 置 配 置 统 一 标 识 。6 服 务 资 源6.1 人 力 资 源6.1.1 配 备 专 兼 职 工 作 人 员 , 应 受 过 基 本 的 图 书 馆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 能 够 熟 练 操 作 和 使 用 自 助 图 书 借 还 机 及 相 关 设 备 , 并 具 备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6.1.2 配 备 兼 职 的 保 安 、 保 洁 人 员 , 并 受 过 专 业 培 训 。6.1.3 招 募 志 愿 者 , 参 与 城 市 书 房 服 务 。6.2 文 献 资 源6.2.1 基
12、 本 馆 藏 不 少 于 3000 册 , 包 括 图 书 、 期 刊 、 报 纸 等 。6.2.2 通 过 计 算 机 网 络 共 享 公 共 图 书 馆 的 数 字 资 源 , 如 电 子 图 书 、 电 子 期 刊 、 电 子 报 纸 及 其 他 各 种 数 据 库 资 源 。7 服 务 内 容7.1 空 间 服 务免 费 为 读 者 提 供 学 习 、 文 化 交 流 的 空 间 。7.2 借 阅 服 务免 费 为 读 者 提 供 阅 览 、 借 书 、 还 书 等 服 务 。7.3 阅 读 推 广在 不 影 响 其 他 读 者 的 情 况 下 , 宜 开 展 讲 座 、 沙 龙 、
13、培 训 、 展 览 等 阅 读 推 广 活 动 。7.4 馆 藏 揭 示通 过 网 站 、 微 博 、 微 信 等 渠 道 向 公 众 推 介 、 揭 示 最 新 入 藏 的 文 献 和 特 色 馆 藏 。7.5 特 殊 群 体 服 务7.5.1 保 障 未 成 年 人 、 老 年 人 、 残 疾 人 、 务 工 人 员 及 其 他 特 殊 群 体 享 有 城 市 书 房 服 务 的 权 益 。 有 条 件 的 可 提 供 盲 文 图 书 借 阅 等 相 应 服 务 。7.5.2 设 立 未 成 年 人 图 书 专 架 。 有 条 件 的 可 设 立 未 成 年 人 服 务 区 域 。4DB3
14、3/T XXXXXXXXX7.6 便 民 服 务宜 设 置 饮 水 机 、 自 助 贩 卖 机 、 便 民 物 品 箱 等 , 方 便 读 者 取 用 。8 服 务 管 理8.1 服 务 运 作依 托 各 级 公 共 图 书 馆 服 务 网 络 和 业 务 管 理 平 台 开 展 各 项 服 务 工 作 。8.2 文 献 组 织8.2.1 馆 藏 文 献 按 照 中 国 图 书 馆 分 类 法 分 类 排 架 , 开 架 借 阅 , 保 持 架 位 整 齐 。8.2.2 馆藏文 献年 更新 次数 不少 于 6 次 , 更 新 数 量不 少于 总藏量 的 20%。 新书 配送 到 城市书 房后
15、应 在 1 个 工 作 日 内 上 架 。8.3 服 务 告 示8.3.1 在 显 著 位 置 向 读 者 公 示 开 放 时 间 、 服 务 内 容 、 服 务 公 约 等 信 息 。8.3.2 临 时 闭 馆 应 提 前 7 天 向 读 者 公 告 , 特 殊 情 况 除 外 。8.4 服 务 时 间因 地 制 宜 设 置 开 放 时 间 。 每 周 开 放 时 间 不 少 于 84小 时 。 有 条 件 的 可 24小 时 开 放 。8.5 服 务 统 计按 日 、 月 、 年 定 期 做 好 各 类 业 务 数 据 统 计 , 建 立 业 务 档 案 。8.6 服 务 安 全建 立 安
16、 全 管 理 制 度 , 制 定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 投 保 公 众 责 任 险 , 定 期 开 展 安 全 检 查 。8.7 社 会 参 与 管 理8.7.1 组 建 志 愿 者 队 伍 , 定 期 培 训 , 开 展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 建 立 志 愿 服 务 奖 惩 机 制 。8.7.2 宜 采 用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方 式 , 将 日 常 运 行 、 图 书 配 送 等 工 作 委 托 给 第 三 方 服 务 机 构 。9 监 督 与 考 核9.1 服 务 监 督9.1.1 在 显 著 位 置 设 立 读 者 意 见 箱 , 收 集 读 者 意 见 建 议 、 图
17、 书 荐 购 等 信 息 。9.1.2 公 开 读 者 咨 询 电 话 号 码 , 开 设 网 上 投 诉 通 道 , 并 在 2 个 工 作 日 内 予 以 回 复 并 及 时 整 改 。9.2 绩 效 考 核9.2.1 纳 入 公 共 图 书 馆 服 务 绩 效 考 核 评 估 体 系 , 建 立 公 众 参 与 的 绩 效 考 评 机 制 , 考 核 城 市 书 房 服 务 效 能 , 如 图 书 外 借 量 、 流 通 人 次 、 阅 读 推 广 活 动 场 次 等 。 考 核 评 价 结 果 作 为 奖 惩 的 重 要 依 据 。9.2.2 每 年 开 展 不 少 于 一 次 的 读
18、 者 需 求 和 满 意 度 调 查 , 调 查 表 发 放 数 量 不 少 于 100 份 , 回 收 率 不 低 于80%, 满 意 度 不 低 于 85%。5DB33/T XXXXXXXXX参 考 文 献1 GB/T 282202011 公 共 图 书 馆 服 务 规 范2 WH/T 732016 社 区 图 书 馆 服 务 规 范3 DB33/T 20112016 公 共 图 书 馆 服 务 规 范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保 障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六 十 号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共 图 书 馆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七 十 九 号 )6 浙 江 省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保 障 条 例 ( 浙 江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68号 )7 中 国 图 书 馆 分 类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