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浙保监许字 2012第 2367 号申请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申请人关于郎国平同志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浙太保寿 201261 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和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核准郎国平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中 国 保 险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江 监 管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