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简况表兼 职 指 导 教 师所在单位兼 职 指 导 教 师姓名职称或岗位、职务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研究方向联合培养研究生姓名学位级别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年 月 日注 意 事 项(一)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或某些合作项目的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聘请校外具有相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担任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兼职导师),联合培养或协助指导我校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一个聘期为三年,在聘期内,如又继续指导新一级硕士研究生,则聘期自动延长。(二)受聘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是企事业单位科技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2、崇高荣誉。(三)兼职导师必须具有正高、副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政治思想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四)首次向我校申请兼职导师资格的申请者,由校内合作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被聘人填写联合培养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简况表,并经被聘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同意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学院分管院长和校学位办公室审批后,学校颁发聘书。(五)兼职导师不参与我校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但可以结合所在单位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等课题的需要,指导我校研究生在其单位从事相关研究工作,参与指导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在联合培养研究生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和学
3、位论文中享有署名权,并可以参加研究生的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等工作。(六)联合指导研究生的成果,如属非国家秘密或商业机密的,可用于研究生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的撰写;如涉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双方单位应另行签署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七)本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双面打印,复印件二份),原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复印件分别留存所在学院和受聘人。 1联 合 培 养 的 研 究 生 及 校 内 导 师 情 况研究生姓名 学院(系、所) 学 科 专 业 或 领 域 代 码 学位类型 入学时间 拟答辩/毕业时间导师姓名 学院(系、所) 职 称电子信箱 固定电话 手 机联 合 培 养 研 究
4、 生 的 兼 职 导 师 情 况姓 名 性别 职 称身份证号 码最后学历 毕业时间与 学 校最高学位 获学位时间与学校照 片(一寸)电子信箱 固定电话 手机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工 作 部 门 职务或职称近三年从事的主要工作或取得的主要成果( 包括项目、出版物、发明专利及技术报告等)年 月 项 目 名 称 成 果 奖 励 、鉴 定 与 采 用 部 门 或 发 表 刊 物 与 出 版 单 位兼职指导教师所在单位或部门科研或技术开发简况( 含科技人员配备、仪器设备或软件系统及从事的科研或技术开发项目情况等)指导研究生拟开展的研究或实践情况(兼职指导多名研究生分列填写) 2研究生姓名 拟开展的研究或实践内容简述兼职导师签字: 年 月 日兼职导师所在单位或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研究生校内导师意见导师签字: 年 月 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或分管院长 意 见 分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校学位办公室意见 学位办主任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