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编号:自动扶梯年 度 自 检 报 告使 用 单 位: 设 备 代 码: 设 备 名 称: 室内自动扶梯 室外自动扶梯 设 备 类 型: 自动扶梯 设 备 型 式: 普通型 公共交通型 检 验 日 期: 201 年 月 日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维保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维保单位注 意 事 项1.本报告适用于自动扶梯的年度自检。2.本报告应清晰、工整,改动应划改,并有划改者签名及日期。3.报告中带“”的选项,根据具体情况在选定项目的“”内填写“” ,表示选定该项; 未选的项目, “”内留空。4.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栏填写要求:(1)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写实
2、测或计算处理后的数据;(2)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填写“符合”或者 “”(表示符合);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填写填写“不符合”或者 “”(表示不符合);(3)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写“无此项”或者“”(表示无此项)。5.检验项目的“检验结论”栏只填写“合格”或者“”(表示合格)、 “不合格”或者“” (表示不合格)、 “无此项”或者“”(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6.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或“” ,整机“检验结论”填写“合格” ;检验项目有“不合格”项,整机“检验结论”栏填写“不合格” 。7.标有“”的检验项目,对于允许按照 GB168
3、99-1997 及更早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可以 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 号)中有关规定进行检验;8.标有“”的检验项目,制造日期为 1998 年 2 月 1 日以前的自动扶梯不作为否决项。9.检验条件应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的规定。10.检验所用仪器设备必须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且精度符合规定,使用前应进行核查,符合规定才能使用,本次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在相应的“”内填写“” 。11.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分别保存。自动扶梯年度自检报告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编号 (设备代
4、码) 使用单位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 型号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 mm倾斜角 输送能力 P/h设备技术参数提升高度 m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及其第 1 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91 号)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温湿度计 绝缘电阻表 磁力线锤 钢直尺 照 度 计 计 时 器 游标卡尺 塞 尺 万 用 表 测 距 仪 钢 卷 尺 角度尺 检验结论(维护保养单位章)201 年 月 日检 验 日 期 201 年 月 日审 核 日 期 2
5、01 年 月 日使用单位意见(使用单位章)使用单位代表: 201 年 月 日备 注 自动扶梯年度自检记录(一)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 技术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保存完好;至少包括:制造资料:制造许可证明文件、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 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驱动或者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资料:安 装 告 知 书 、 安 装 许 可 证 、 施 工 方 案 、 施 工过 程 记录、自检报告、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安装质量证明文件改造、重大维修资料:改造或重大维修告知
6、书、改造或维修许可证、改造或重大维修的清单、施工方案、更换的安 全 保 护 装 置 和 主 要 部 件 的 产 品 合 格 证 、 型 式 试 验 合格 证 、 施工过程记录、自检报告、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重大 维修质量证明文件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TSG T7005-2012) 2012 年 7 月 1 日 实 施 前 已 经 完 成 安 装 、 改 造或 重 大 维 修 的 , 上 述 、 、 项 的 文 件 资 料 如 有 缺 陷 , 应 当 由使 用 单 位 联 系 相 关 单 位 予 以 完 善 , 可 不 作 为 本 项 审 核 结 论 的 否决 内 容
7、 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 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11.4使用资料(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号:2 驱动与转向站2 2.2防护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 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转向部分;3 2.3照明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是永久固定的。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8、;在 驱 动 主 机 附 近 、 转 向 站 中 或 控 制 装 置 旁 , 应 设 置 一 个 能 切 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42.5主开关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在打开门或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52.6辅助设备开关当辅助设备(例如: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开关近旁并且应有明显的标志;自动扶梯年度自检记录(二)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
9、关。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者 设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扶梯,则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 停止开关。62.7停止开关设置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标识;72.8电气绝缘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当 符合下述要求: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安全电压50050025050010000.251.001.00动力电路 M照明电路 M电气安全装置电路M8 2.9接地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1)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
10、柄或多孔手轮;92.13手动盘车装置(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 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102.14紧急停止装置(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出入口附近、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中文标识;3 相邻区域113.1周边照明自动扶梯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50lx; 光照度 lx(1)在自动扶梯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该畅通区的 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 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2.50m;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
11、离的 2 倍加上 每边各 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 2m;畅通区宽度 m畅通区深度 m12 3.2出入口 (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在 危 险 区 域 内 , 由 建 筑 结 构 形 成 的 固 定 护 栏 至 少 增 加 到 高出 扶手带 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 80mm120mm 之间;护 栏 高 出 扶 手 带mm护 栏 与 扶 手 带 外 缘的 距 离 mm133.4防护挡板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
12、自动扶梯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0.3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 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400mm 的除外)防护挡板垂直高度m防护挡板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 mm143.5扶手带外缘距离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 的水平距离 b10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 小于 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h10均不得小于 25mm; 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的水平距离b10 = mm障碍物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h10 = mm自动扶梯年度自检记录(三)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4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15 4.1扶手带扶手带开口处与
13、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 b68mm;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 b6 = mm(1)为 防 止 人 员 跌 落 而 在 自 动 扶 梯 的 外 盖 板 上 装 设 的 防 爬 装 置应当符合:防 爬 装 置 位 于 地 平 面 上 方 (100050)mm, 下 部 与 外 盖 板 相 交 ,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应1000mm,并确保在此长 度 范 围 内 无 踩 脚 处 。 该 装 置 的 高 度 至 少 与 扶 手 带 表 面齐 平 ; 防爬装置与地面的距离 h9 = mm防爬装置延伸长度l5 = mm(2)当自动扶梯与墙相邻,并且外盖板的宽度125m
14、m 时,在 上 、 下 端 部 应 当 安 装 阻 挡 装 置 以 防 止 人 员 进 入 外 盖 板 区 域 。当 自 动 扶 梯 为 相 邻 平 行 布 置 , 并 且 共 用 外 盖 板 的 宽 度 125mm时,也应当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当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 25mm150mm;外 盖 板 的 宽 度b13 = mm共用外盖板的宽度b14 = mm阻挡装置与扶手带下缘距离h10 = mm164.2扶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3)当自动扶梯和相邻的墙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 盖 板 , 并 且 建 筑 物 (墙 )和 扶 手 带 中 心 线 之 间 的 距 离 300mm
15、时 , 或 者 相 邻 自 动 扶 梯 的 扶 手 带 中 心 线 之 间 的 距 离 400mm 时,应当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该装置应当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100mm, 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1800mm,高度20mm。该装置应当无锐角或锐边。建筑物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b15 = mm相邻人行道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B16 = mm防滑行装置与扶手带的距离b17 = mm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 mm防滑行装置高度h11 = mm自动扶梯年度自检记录(四)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74.3扶手装置要求朝向梯级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光滑、
16、平齐。其压条或镶条的 装设方向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3mm,应当坚固 并且具有圆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无产生勾绊倒的危险;压条凸出高度mm184.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护壁板之间的间隙4mm,其边缘应呈圆角或倒角状; 护壁板之间间隙 mm194.5围裙板接缝自 动 扶 梯 的 围 裙 板 应 垂 直 、 平 滑 , 板 与 板 之 间 的 接 缝 应 是 对 接缝 。204.6梯级与围裙板间隙自 动 扶 梯 的 围 裙 板 设 置 在 梯 级 的 两 侧 , 任 何 一 侧 的 水 平 间 隙 4mm, 并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7mm。单侧间隙 mm两侧对称
17、位置处的间隙总和 mm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应为 33mm50mm; 总突出量 mm刚性部件应有 18mm25mm 的水平突出,柔性部件的 水平突出应为 15mm30mm;刚性突出量 mm柔性突出量 mm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 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在 25mm30mm 之间; 垂直距离 mm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 25mm55mm 之间;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的距离 mm刚 性 部 件 的 下 表 面 应 与 围 裙 板 形 成 向 上 25 的 倾 斜 角 ,其上
18、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25 倾斜角;下表面倾斜角 上表面倾斜角 214.7防夹装置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装设围裙板防夹装置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当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当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级侧) 50mm150mm 的位置;末端端点与相交线距离 mm5 梳齿与梳齿板梳齿板梳齿或踏面齿应当完好,不得有缺损;225.1梳齿与梳齿板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 h84mm,间隙4mm; 啮合深度 h8= mm梳 齿 与 齿 槽 的 间隙mm自动扶梯年度自检记录(五)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6 监控和安全装置236.1扶手带入口保护在扶
19、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当设置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立即停止;246.2梳齿板保护当有异物卡入,梳齿板与梯级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应当 自动停止运行;(1)自 动 扶 梯 应 在 速 度 超 过 名 义 速 度 的 1.2 倍 之 前 自 动 停 止 运 行 。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 1.2 倍之前切断自动扶梯的电源。如果自动扶梯的设计能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256.3超速保护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 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
20、效;(1)自动扶梯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266.4非操纵逆转保护(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即使电源 发 生 故 障 或 者 恢 复 供 电 , 此 故 障 锁 定 应 当 始 终 保 持有 效 ;(1)直接驱动梯级的元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者过分伸长,自动扶梯应当自动停止运行;276.5梯级的驱动元件保护(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 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即使电源发生 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286.6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
21、的距离缩短保护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伸长或缩短时,自动扶梯应当自动停止运行;(1)当梯级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应当有安全 装置使自动扶梯停止运行。该装置应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陷的梯级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296.7梯级的下陷保护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 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即使电源 发 生 故 障 或 者 恢 复 供 电 , 此 故 障 锁 定 应 当 始 终 保 持有 效 ;(1)自动扶梯应当能够通过装设在驱动站和转向站的装置检测梯级的缺失,并应在缺口(由梯级缺失而导致
22、的)从梳齿板 位置出现之前停止;306.8梯级的缺失保护 (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 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31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应 当 设 置 扶 手 带 速 度 监 控 装 置 , 在 自 动 扶 梯 运 行 时 , 当 扶 手 带速度偏离梯级实际速度大于 -15% 且持续时间大于 15s 时,该装置应当使自动扶梯停止运行;自动扶梯年度自检记录(六)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326.10多台连续并且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停止保护多台连续并且无中间出口或中间出口被建筑出
23、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他各台应当同时停止;336.11检修盖板和上下盖板开启监控检修盖板和楼层板应当配备一个监控装置,当打开桁架区域的检修盖板和(或)移去或打开楼层板时,驱动主机应当不能启动或者立即停止;(1)应当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启动后制动系统 没有松闸,驱动主机应当立即停止;346.12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 (2)该装置动作后,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 障 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1)在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情 况 下 , 自 动 扶 梯 应 当 设 置 一 个 或 多 个 机 械式 (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工 作
24、制 动 器 和 梯 级 驱 动 装 置 之 间 不 是 用 轴 、 齿 轮 、 多 排 链条 、 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提升高度6m。公共交通型。356.13附加制动器(2)附加制动器应当功能有效;7 检修装置(1)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 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应能使 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的任何位置。(2)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停止开关应当:手动操作;有清晰的位置标记;符合安全触点要求的安全开关;需要手动复位。36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自动扶梯应当设置检修控制装置(3)检修控制装置上应当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识;
25、(1)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当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的运行应当依靠持续操作。当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不起作用;(2)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所有检修控制装置都不起作用;37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 (3)检修运行时,电气安全装置(6.7,6.8,6.9,6.10,6.11 和 6.12 所述除外)应当有效;自动扶梯年度自检记录(七)序号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结果检验结论8 自动启动、停止388.1待机运行采用待机运行(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当乘客到达梳齿和踏面相交线之前,应当已经启动和加速;采用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当乘客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的 方向进入时,
26、自动扶梯仍应按照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当10s。反向进入运行时间S398.2运行时间 当乘客通过后,自动扶梯应当有足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 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乘客通过后的运行时间 S9 标志409.1使用须知在自动扶梯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 内容:应拉住小孩;应抱住宠物;握住扶手带;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10 运行检查41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扶 手 带 的 运 行 速 度 相 对 于 梯 级 实 际 速 度 的 允 许 偏 差 为0 2%; 相对偏 差 %4210.3制停距离自动扶梯空载向下运行的制停距离:名义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0.50m/s 0.20m1.00m0.65m/s 0.30m1.30m0.75m/s 0.40m1.50m空载制停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