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管理章程为使公司的各项管理、组织实施做到有章可循,使公司的经营管理能适应市场经济及发展,根据公司成立以来的实际工作和总结,参考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公司管理章程。 第一章 人事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行政部门根据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需要负责办理员工的招聘、面试、入职、辞职、解聘等各项手续。 第二条 招聘计划由用人部门申请,行政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招聘。 第三条 公司员工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在招聘过程中既注重学历更注重实际工作能力。 第四条 新员工需经过 3 个月的试用期,特别优秀的员工经批准
2、后,可提前办理转正手续;员工试用期满 15 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批准后,可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在试用期内,认为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提前通知本人,可作无条件退工处理。 第五条 公司正式员工都需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协议,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所有员工的档案;员工档案包括:招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等。 第六条 行政部负责登记出勤记录,并于每月 3 日前将上个月的员工出勤记录、违纪扣款理由及人事变更情况报财务部,以便计算当月薪金。 第七条 员工请假应告知本部门负责人,并填写 “员工请假单”,行政部门考勤负责人备案;员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通知
3、行政部门考勤负责人,办理请假有关手续。 第八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对于确因工作需要或由公司统一组织的加班,经批准后,员工可得到相应的加班补贴。 第九条 凡员工因个人问题要求辞职的,应提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申请,由行政部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向所属部门主管办理有关工作交接事项,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由部门主管进行审核;所有手续办妥后,相关部门汇签,由财务部发给员工应得到的最后工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确需辞退员工的,必须提前 15 天通知本人报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
4、方可辞退员工。 第十一条 由于员工个人原因未办理离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被解聘的,公司将扣除其当月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二章 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 第十三条 公司各帐目应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四条 公司会计人员要对公司各帐簿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要对各财务数据清晰明了,及时编制报表,并上报领导审
5、阅。 第十六条 健全现金日记帐,公司出纳要对库存现金日清月结,逐笔核对,发现短缺溢余现象,必须查找出原因,及时上报和调整,保险柜内现金存放不得超过 500 元,如因本人工作态度等原因造成的问题,必须根据公司管理章程,追究其责任。 第十七条 健全公司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季末及时做好银行与公司对帐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要及时核实处理,做到帐实相符。 第十八条 出纳对公司所有的进项票做好验证工作,应及时与部门负责人和开票单位联系,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第十九条 对业务合同的经营数额和票据金额应核对相符,对已付出货款而进项单未回的,应及时通知对口部门;对进项单有疑义的,对业务合同中涉及到的付款方式
6、及金额,需由业务负责人填写付款通知书呈总经理核准后,交财务办理,在付款后财务应督促业务负责人跟催增值税票并反馈上报。 第二十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创造性地完成其它业务,公司除给予资金及手续上的支持,在本金收回后,按纯利润的 10%提成,给予个人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业务负责人在接到定单后,分别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询价比照,决定定购厂家。与厂家定立购销合同,参照合同要求进行贸易往来。业务负责人员应对交货方式、地点、收货人、增值税发票等情况详细建档,月底汇总上报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业务部门除对设备、矿物材料等建立帐册明细,具体按品名、规格、数量、进销货日期、经手人、库存数量、
7、付款情况详细记录管理,做到帐物相符、账目清晰;还必须记录好相关客户的详细资料以便以后的业务联系。 第二十三条 出纳应根据业务部的定货等单据开具销项税票,并与其核对、登记交业务相关负责人签收后,送有关业务往来单位。 第二十四条 出纳应根据每日的业务情况来核算应交各种税额,并进行申报。第二十五条 对于现金的报销、出差借款,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认真核实报销单据,未经总经理签字,一律不得报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规定为:市内办事的,可报支误餐费及乘坐交通工具的依票根报支车费;离开本市且未出省的,食宿按每天 100 元报支;省外按每天 180 元报支,超出标准由
8、个人承担,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十七条 因公借款时,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借款单据,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取,按票据当月冲帐,不得白条抵库;因私借款,借款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 2 倍,如当月不能归还,则把借款人的月工资及保证金扣除,保证金重新累计,逐月扣款,直至符合公司保证金规定为止。 第二十八条 对于各种报销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认可的原始发票,其余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的工资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合成,每月工资在 4 号发放,节假日顺延。 第三十条 凡在公司服务满一年者,基本工资都按 1000 元基数的 10%增加,即年满一年后工资基数为 1100 元,年满两年后为
9、 1210 元,依此类推。 第三十一条 员工正式录用后,须遵守公司的保证金规定。具体做法是:正式录用的员工,每月须从工资中扣除 100 元做为保证金,由财务部门开具相应的收据。普通职员的保证金额为本人月工资总额;特殊岗位保证金额为本人的2 个月工资总额。 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门签发支票人员,按规定认真填写支票,对金额、用途做到心中有数、有记录,做到付款通知和支票数额相符,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费用开支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的各项开支,先做好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开支,强化公司“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三章 办公自动化管理 为了加强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使办公设备发挥最大功效,降低办公
10、成本,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的电话,主要是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用, 不允许员工拨打私人电话及聊天。 第三十五条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明确、简洁,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十六条 员工接听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中晟路桥!” 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我是 XXX!” 第三十七条 凡因公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到办公室履行登记手续,填写登记卡,经批准后,方可拨打,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可擅自拨打长途电话。 第三十八条 话务员在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做到: 1、 接、转迅速、准确; 2、 语言简洁、清晰、规范,会话礼貌、耐心;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
11、您好!中晟路桥公司!” 当对方告知分机号码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其它内容视情回答; 3、 对不能处理的来电,请对方留下电话号码,及时通知本人 回复,认真做好记录; 4、 精心操作,爱护设备,每天上下班前做好机台清洁工作; 5、 话务员应经常检查话机工作状态,发现故障无法排除的应 及时报修; 6、 做好保密工作,不窃听,不泄露公司机密; 7、 多学习有关电话礼仪方面的知识。 第三十九条 传真机接收发送按规定签署的各类电文、传真函件。 第四十条 发传真须填写登记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发出,传真原件需进行备档保存,复印件送传相关部门。 第四
12、十一条 使用复印机时,必须做到正确操作,避免纸张浪费,严禁使用公司复印机复印个人资料,所有复印的资料由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复印。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指定专人操作、使用计算机,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第四十三条 对于联网的计算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复制非共享文件。 第四十四条 任何微机需要安装软件时,须向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说明用途;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第四十五条 数据的备份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保存,有数据备份的 U 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应妥善保管。 第四十六条 不得将电脑用于玩游戏、上网聊天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严禁浏览有暴力、黄色以及反动宣传内容的网站,
13、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七条 软件及其它外设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第四十八条 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电脑操作人员应遵守公司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 第五十条 电脑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程序关机,严禁非法操作, 切断电源,由维护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由专人负责所有电脑的病毒检测及清理工作。 第五十二条 由专人对电脑设备及外设进行清理、保养工作;经常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发现重大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四章 保密、档案资料及印信管理 为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的合法
14、权益,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规范印信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五十三条 公司每个员工都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思想上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在行动上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做好保密工作,对公司今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五十四条 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机密事项; 2、 人事决策中的机密事项; 3、 公司掌握的专有技术、合同、协议、客户资料及合作渠道、主要会议记录等; 4、 投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 公司财务未公开的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第五十五条 属于公司机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
15、、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机密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保密。 第五十六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十七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机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机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机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机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保密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公司机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公司档案资料由档案资料管理员
16、负责收集、整理、建档、保管、办理借阅手续等。 第六十一条 根据档案内容及其价值进行分类、合并、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六十二条 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六十三条 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总经理。 第六十四条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对公司订阅的报纸有关知识、资料等进行复印归档。 第六十五条 档案的销毁: 1、 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 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
17、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由档案资料管理员进行销毁; 3、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资料管理员要认真填写、 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六十六条 公司安排:公章由行政部负责保管;业务章、合同章由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其余印章由财务部保管;监印人要切实做好印章的保管工作,不得将印章带出公司,不得在空白纸、空白信笺纸上盖印,试印用纸必须立即销毁;如有遗失或误用事件,监印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依法公告作废。第六十七条 印章使用手续 1、 重要印章:持需加盖章文件及“印章使用登记表 ”,报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部门负责人确认手续完备和登记表上填写无误后,一起呈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
18、,方可在文件上盖印; 2、 交易印章:将文件及“印章使用登记表 ”交档案资料管理员审核处理,过程同上; 3、 财务章及税务章的使用由财务部门按章使用、酌情而定。 第六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开具的空白介绍信需经领导签批,进行编号登记,因故未使用的,应及时交回办公室,不得留在个人手中。 第六十九条 以公司名义开具的介绍信,严禁复印。 第五章 办公行政事务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树立文明办公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七十条 上班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006;00;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随意离开公司。 第七十一条 上班时着装
19、整洁大方,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公司及个人形象。第七十二条 办公室严禁大声喧哗、吵闹;自觉维护办公室环境卫生,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不摆放在桌面,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七十三条 未经许可,员工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其它办公场所。 第七十四条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准带公司以外的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和查询公司所有资料。 第七十五条 办公室文员接待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应主动为客人送递茶水,客人离开后,及时收拾清理。 第七十六条 未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配置公司大门钥匙;佩带钥匙的员工需有责任心,妥善保管,不可随意乱放或借出,不慎丢失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原领取使用的
20、钥匙交回公司。 第七十七条 每天由专人负责按时领取报纸;并对报纸进行分类、整理,送递相关部门;员工阅览报纸书籍后,应放回原位,不得擅自勾画或撕剪。 第七十八条 爱护公司财物,妥善保管办公用品,做到轻拿轻放,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不得随意浪费。 第七十九条 尊重公司保密规定及个人隐私,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第八十条 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存放好文件、材料,关闭电源、门窗。 第八十一条 公司不定期召开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必须到场,并做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须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保持会场安静,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 第八十二条 各部门所需的设备、文具等,除公司另有安排外,先由使用人提出申
21、请,再由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统一负责购买。 第八十三条 购回的物品,由使用人负责验收,办公室经管人员负责统一登记造册,办理发放手续。 第八十四条 文具系公务活动使用,严禁拿回家私用。 第八十五条 大件物品的购买、领用须按公司规定的开支审批权限,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办理。 第八十六条 未经核准或未按规定擅自发放办公物品的,对经管人员给予按价赔偿的处罚。 第八十七条 办公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有碍空气卫生及环境卫生的垃圾、杂物等。 第八十八条 保持饮水机清洁;爱护花卉,定期维护。 第八十九条 适当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第九十条 抹布、扫帚、墩布等其它卫生清洁用品使用完毕后,须
22、归位摆放。第九十一条 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地点,不得乱倒堆积。 第九十二条 每个员工都应保持自己办公桌的整洁,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不摆放在桌面,涉及公司机密的重要文档不可随意摆放,要妥善保存。 第九十三条 爱护办公设备,防摔、防尘、防潮;注意安全使用电源。 第九十四条 除每天早上打扫卫生外,每星期五下午对办公场所进行一次认真扫除。 第六章 其它 第九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九十六条 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及完善。 第九十七条 相关表格样本附后。 第九十八条 本管理章程解释权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