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安全协议甲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车协议:1、乙方由于客户接送需要,租用甲方 汽车一辆,车牌号: ,颜色: 。2、合作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收费标准:1、每单程海口机场接送收费人民币 元;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及燃油费,不含驾驶员。2、租赁费用按实际租车次数收取,按次结算。4、权利及义务:1、甲方租给乙方的车辆必须保证性能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2、乙方配备的驾驶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驾驶能力及相应证件。五、违约责任:3、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4、乙方使用车辆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使用车辆期间造成车辆损坏及设配损伤由乙方赔偿。六、其他: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则双方应将有关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