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本编码:CMBC-HT048(公司2007)银行承兑协议(适用于单笔或额度内承兑)编号:公承兑字第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银行承兑协议承兑申请人: (以下简称: “甲方 ”)住 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账 号:承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 ”)住 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电 话:传 真:甲方因业务需要,向乙方申请办理汇票承兑。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和中国人民银行 支付结算办法 等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第一章 承兑额度第 1 条 本协议中的承兑额度(每次承兑所占用的额度以汇票
2、票面金额为准)是指(请在中划“”,下同):2 1.1 编号为 的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综合授信合同”)中,乙方授予 的用于承兑业务的额度; 1.2 甲方在下列约定的额度和使用期间内可向乙方申请使用的承兑额度: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甲方可以使用额度的有效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述额度为非保证金风险敞口额度,额度占用金额按照每张汇票的票面金额减去该张汇票下已交存的保证金数额(但已被采取司法/行政强制措施的保证金除外)后的余额计算;上述额度为可循环使用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及额度限额以内,对于已被完全清偿的额度,经乙方审核同意,甲方可以再次申请使用;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发生违约的
3、,乙方有权随时取消甲方尚未使用的额度;额度有效期届满时,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取消。同时,甲方必须在上述额度有效期间内申请使用额度,每笔额度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间的截止日。若额度有效期间调整,则该截止日为调整后的截止日。 1.3 甲方向乙方单笔申请的承兑业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该业务为一次性,不可周转使用。第 2 条 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汇票承兑时,应按本协议附件的格式提交 承兑申请书 ,并提交交易合同的正本或复印件(甲方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以证明属实) ,还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交其他文件和材料。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以及其内部信贷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查,自主决定是否予以承
4、兑。乙方审查同意承兑汇票的,直接凭本协议和甲方的承兑申请书办理而无须另签承兑协议。第 3 条 甲方确认其委托支付 承兑申请书 中汇票金额不附加任何条件。乙方根据 票据法 的规定在汇票到期日 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 支付汇票金额。第二章 汇票用途第 4 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3本协议项下的汇票,甲方只能用于与 承兑申请书 列示的收款人签订的商务合同项下交易的结算。第三章 保证金第 5 条 在乙方依本协议承兑汇票之前,甲方按票面金额的 %在甲方开立于乙方的保证金账户(户名 ,账号 )中存入保证金,以担保承兑汇票到期付款, 甲方应始终维持保证金比例不低于上述比例(由于司法/行政强制措施、乙方按本协
5、议约定行使扣款权等任何原因致使该汇票下的保证金余额不足时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补足) 。 甲方以保证金账户内开立之时和开立以后任何时候收到的所有资金及其利息设定质押担保,质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乙方在本协议和相关汇票项下对甲方拥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汇票款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其他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生的调查取证及追索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及其他应付款项。 乙方收到提示付款的承兑汇票,在汇票到期后先以甲方的保证金对外支付,不足部分乙方有权(但无义务)在甲方开立于乙方处的其他存款账户中予以扣划。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付时,币种不同的,按划付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第四章
6、 费率、利率第 6 条 乙方对 承兑申请书 中汇票承兑时,按汇票票面金额向甲方收取万分之 的手续费。甲方在取得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之前向乙方一次付清手续费。第 7 条 甲方保证金账户和存款账户中资金不足以支付到期汇票,乙方垫付票款后,有权将垫付票款转为甲方的逾期贷款,并有权 自垫款发生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偿之日止, 对垫付的票款按每日万分之 的利率收取罚息。第五章 其他担保第 8 条 为保证本协议项下的垫款能够得到清偿,甲、乙双方约定采取如下一项或数项担保: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编4号为 保证/最高额保证合同 ;抵押人 与乙方(即抵押权人)签订编号为 抵押/最高额抵押合同 ;质押人 与乙方(即质押权人)
7、签订编号为 质押/最高额质押合同 ;其它: 乙方自垫付票款之日起,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第六章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第 9 条 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规定使用承兑汇票。第 10 条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第 11 条 甲方保证其申请的承兑汇票是以真实交易为基础,不以任何理由骗取银行信用。第 12 条 甲方保证在承兑汇票到期日前 天将票款足额交存在乙方处开立的保证金及 /或存款账户上。第 13 条 甲方保证,甲方与 汇票上记载的 收款人之间的任何纠纷,均不构成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规定的义务的理由。第七章 违约及救济第 14 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与乙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
8、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 15 条 甲方未能完全适当地履行本协议下的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或者甲方在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机构订立的任何合同5项下发生违约,或者甲方发生财务状况恶化等影响其偿债能力的事件,乙方有权随时取消申甲方尚未使用的全部或部分额度。第 16 条 甲方发生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解散、停业 /关闭 /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许可、被接管、合并 /分立、终止或其他类似的情形,或者发生注册资本减少、改制、承包或租赁经营,或者发生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程序等对其履行本协议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其应于知道该事件发生 /可能发生后立即书面通
9、知乙方,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若乙方因此提出追加保证金、提前行使担保权利等补救措施则甲方应无条件执行及配合。第 17 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出现本协议项下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任何约定及承诺,或出现其他严重影响担保责任承担的情况时,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按照本协议约定汇票的金额交付全额保证金。第 18 条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 19 条 乙方垫付票款后甲方未能偿还垫款的,乙方可以同时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救济手段:19.1 从甲方在中国民生银行所有营业机
10、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19.2 有权选择按质押合同和 /或抵押合同约定处理质押财产和 /或抵押财产以优先偿还垫付票款 及应付罚息 ,和 /或按保证合同约定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第 20 条 如果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需诉讼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九章 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6第 21 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并加盖公章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但在甲方及担保人(如有)按乙方的要求订立担保合同并已生效及办妥担保合同约定的手续、抵押权/质权已设立之前,乙方并无义务开立承兑汇票。第 22 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
11、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不影响本协议条款效力。第十章 附则第 23 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 24 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在 签订。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7年 月 日附件:承兑申请书编号: 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方与贵行签订的编号为 字第 号的银行承兑协议,我方现作为出票人和承兑申请人,申请贵行根据上述协议的规定为下列汇票办理承兑手续: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汇票号码 开户行 账号 票面金额出票日到期日收款人 备注12345票面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保证金合计(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保证金账户为: 。票据填写的日期与本表不一致时,以票据实际填写的日期为准。特此申请,请予审核办理。申请人(公章): 有权人签章:8申请日期: 年 月 日附:上列汇票原件和交易合同的副本,以及其他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