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作者:财政局 来源:本站原创 关注:396 时间:2009-7-30 南府教200921 号关于印发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中学,企事业办、民办中学: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同意,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六县教育局要在 3 月 20 日前将本县依据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制定的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九年三月四日主题
2、词:基础教育 升学 考试 方案 通知抄送: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民盟市委会,民进市委会,市委办二秘,市政府办七秘。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4 日印发(网络传输)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 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
3、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 号)及自治区教育厅2009 年广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 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考试招生工作的原则 (一)全市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
4、考试两考合一的方式(参加升学考试以考生志愿为原则,对于不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评价,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考试科目有六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 (二)继续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 (三)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为中考)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对全市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 (五)继续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且扩大定向生名额比例,即: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30%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六)市区实行无纸化阅卷。 三、初中毕
5、业考试及毕业标准 (一)初中毕业考试。 毕业考试实行各校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方式进行。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9 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 6 月份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等科目则与中考统一考试(两考合一)。 (二)初中毕业标准。 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三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科成绩均为 D 等以上(含 D 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 C 等以上(含 C 等)(评价标准附后)。 (三)毕业考补考。 毕业考
6、补考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时间为 7 月 78 日。 四、中考与高中招生办法 以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为参照,结合初中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三维框架,即学业考试成绩、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特长鉴定。 (一)学业考试。 学业考试包括书面考试和技能考试。 1.书面考试 考试科目、形式、赋分及要求如下表。 科目 形式 赋分 考试时间 说 明 语文 闭卷 120 6 月 24 日 9:00-11:30 数学 闭卷 120 6 月 25 日 9:00-11:00 可以使用计算器。 英语 闭卷 120 6 月
7、 26 日 听力 9:00-9:20 笔试 9:20-11:00 其中听力占 30 分,考试时间 20 分钟;笔试 90 分,考试时间 100 分钟。 物理 闭卷 100 6 月 24 日 15:00-16:30 试题附部分公式,不能使用计算器。 化学 闭卷 100 6 月 25 日 15:00-16:30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不能使用计算器。 政治与历史 开卷 100 6 月 26 日 15:00-17:00 政治占 60 分,历史占 40 分,可带相关课本,独立完成。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包括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体育考试。 (1)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未达标
8、两个等次,凡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技能考试的范围及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考试时间:5 月 4 日8 日。 (2)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采用集中测试的形式来进行,分别设定身体健全考生和身体有残疾的考生评分标准。由全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地进行测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任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满分为 10 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 30 分。考生体育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考试时间:5 月 11 日20 日。 (二)命题、审题、阅卷与成绩呈现。 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中考命题、试卷印制、考试和评卷工作。 1.命题原则
9、命题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中考试题要联系各学科实际,结合我区和本地社会发展状况,在试题中渗透爱国主义、热爱家乡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诚信教育和环境教育等重要内容,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以利于促进学生发展。不出偏题、怪题。 2.命题管理 (1)由区、市教育专家和学科教研员、骨干教师联合命题。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 0.650.03,其他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 0.700.03;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 6:3:1。既要充分发挥传统题型优点,又要积极尝试使用新题型;既要注意主观题和客观题的
10、合理搭配,又要注意探索设置一些开放性的试题。 (2)成立以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为主的命题、审题专家组。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且与命题、审题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对参与命题和审题的教师建立保密诚信档案。命题和审题人员在进入工作起至考试结束,实行全隔离。 3.阅卷管理 认真组建以教研员和优秀教师为主体的阅卷人员队伍,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管理下集中进行中考阅卷,并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4.成绩呈现 每科笔试成绩分别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 5%、A 占10%、B+占 15%、B 占 20%、C+占 20%、C 占 15%、D 占 10%、E 占
11、5%。 总成绩(即六门笔试成绩加上体育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至低大约为:A+占 4%、A 占 8%、B+占18%、B 占 20%、C+占 20%、C 占 15%、D 占 10%、E 占 5%。 (三)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详见附件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状况的重要手段。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依据是初中升学改革的核心内容。 1.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学校具体贯彻执行。
12、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价等级,采用 A、B、C、D 四个等级形式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评价为 A 等级的比例一般不超过 30%,如要超过该比例,须由学校向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定为 D 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 5%。 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 C 或 D 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13、;评价为 D 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既要依据学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六县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各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各县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如下: 1.报名 市区普通高中学校采用互联网进行远程报名和录取。将在城区内(二中、三中、邕高)安排三个集中报名点,共设五十个报名窗口,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人员开展报名工作
14、。参加中考的考生凭中考准考证直接到集中报名点的报名窗口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个报名窗口通过网上报读任何一所高中。 2.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并采用计算机网络报名录取。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中招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1)录取时间 我市 2009 年市区内普通高中招生将在 7 月 12 日至 15 日四天时间内进行,即在 7 月 12 日上午开始接受考生报名就读市二中、三中,7 月 12 日下午四点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市中招办对报读市二中、三中的学生进行录取。7 月 13 日除完成招生计划的市二中、三中外,考生可以报名就读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
15、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 7 月 14 日上午由中招办对报名就读除市二中、三中外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生进行录取。7 月 14 日下午至 15 日上午,凡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报名就读一般普通高中学校,7 月 15 日下午由中招办对报名就读一般普通高中的学生进行录取。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7 月 16 日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回到原报名窗口申请退出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 (2)录取依据 学业成绩总成绩等级和各科中考笔试成绩等级。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理化实验考试成绩。 (3)录取方式 学校分段、学生分批,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毕业生综合
16、素质评价为 C 以下(含 C),或是理化实验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在指令性计划中,若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一科 C、D 或 E 者,不能被市二中、三中录取;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一科 D 或 E 者,不能被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每科学业成绩出现一科 E 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在指导性计划中,若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 D 或 E 者,不能被市二中、三中录取;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 E 者,不能被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每科学业成绩出现二科 E 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在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
17、按照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学业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学业成绩中各等级的数量相等时,在考生书面考试成绩中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的优先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3.特长生的录取 如果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竞赛、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由考生本人将考生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招生学校
18、申报,招生学校审核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特长生指标一般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的 5%。特长生的录取方案,由各普通高中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报市中招办审批同意后执行。 4.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 为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促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今年市区继续扩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比例,将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 30%的定向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六个城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定向分配的具体比例、名额分配和录取的程序与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下发。 (五)中等职业学校招
19、生录取。 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 2.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持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所要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划定统一的招生时间段,可以一年多次招生。 4.六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可根据各县的实际情况由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5.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生活费资助和学费资助。 (1)生活费资助。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农村户籍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500 元,国家资助两
20、年,第三年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对难以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稳定收入的特定专业学生继续给予第三学年生活费资助。 (2)学费资助。今年我市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政策。资助就读南宁市所属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六县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南宁市户籍一、二年级学生学费,资助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被征地拆迁户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学费,资助其他一、二年级学生 50%学费(高中起点且学制为 11.5 年的学生不享受学费资助)。 五、组织保障 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
21、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一)公示制度。市中招办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还有评定结果的使用以及新的高中招生办法等。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也要向考生公示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 (二)诚信制度。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命题、审题、阅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制度。建
22、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进行全程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四)培训制度。教育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对每个参与毕业生素质评定、命题、审题、阅卷和招生的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此外,参与组织中考及高中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参加中考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学校既要认真组织毕业班学生系统复习巩固初中三年
23、学过的知识,鼓励学生继续升学,又要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共同决定是否参加中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 (二)六县的各项考试与招生工作要与市区同步,考试、招生录取方案必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三)各普通高中指导性计划招生必须严格实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限人数,即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收新生,严格维持正常班额标准,不允许突破计划招生。 限分数,即各招生学校指导性计划招生准入的总成绩,一般不得低于该校指令性计划招生最低总成绩的下一个等级。总成绩下降等级依次为:A+、A、B+、B、C+、C、D、E。 限钱数,即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24、,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向各类学生收取与入学行为挂钩的赞助费。 (四)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在其中考原始总分加入 5 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 (五)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市区或县的范围内的生源,由考生自愿,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式录取了本市以外的考生,学校要将考生姓名、原毕业初中及中考成绩等,列表造册,报送市教育局、考生原所在地的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不如实填报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采用强迫、欺骗、引诱、发回扣费、发生活费、发各种名目补助费等不正当手段抢生源的学校,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我
25、市 2009 年实行初三年级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凡是非本市户籍而在我市学校就读的初三年级学生,如果需要提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且不在我市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由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三年的各方面成绩或进行毕业测试来出具该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并报市中招办备案。 (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按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 (八)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中的其他事宜,以南宁市教育局的文件为准。 附件: 1.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要求和范围的说明 附件 1: 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6、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按照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2009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指导原则 1.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要关注学生的差异,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全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的情况。 2.通过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3.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完成初中阶段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
27、据。 二、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控评价过程,接受投诉与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各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学生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 5 或 7 人,经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价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指导各班级的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价中的偏差,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认定评价的结果。 3.初中毕业年级每个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
28、,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的成员应不少于 3 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查并公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公正、守纪、守信,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由学校校长与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班班主任与校长签订诚信协议,分别存档于市中招办、学校。凡违规者一经查实,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参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人员必须参加过市级评价工作培训,以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评价工作能力,确保评定结果的可信度。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
29、本依据,根据我市的实际制定。评价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 综合素质的具体评定,要按市中招办制订的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标准(另发)进行操作。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判断、综合,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力求做到客观与公正,避免以偏概全。评价的方法和程序是: 1.自我评价 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各方面的表现,结合评价表的内容,运用等级制的形式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价。 2.同学互评 学生分若干小组,结合评价表的内容,对本小组成员的综合素质状况,运用等级制的形式进行评价。 3.班级评价 班级评价小组根据学生个人评
30、价和互评,结合评价表的内容,通过集体讨论,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作出综合性的描述;对有特长的学生要对其特长作出描述性的评价。 班级评价小组如有意见分歧,应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重大分歧者,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仲裁。 四、评价结果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反映,评价表共分 14 项评价要素,每项均以等级呈现,分为 A、B、C、D 四个等级;表现好的评为 A 等,表现比较好的评为 B 等,表现一般的评为 C 等,表现不好的评为 D 等。14 项中有 10 项以上(含 10 项)评为 A,且无 C、D 者,总评为 A
31、 等;有 8 项评为 A,无 D 者,总评为 B 等;有 5 项以上(含 5 项)评为 D 者,或第三学年受到学校处分者,总评为 D 等;其余总评为 C 等。 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长和发展潜能。 班级评价结果要在班级公示五天。如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时间内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投诉后五天内作出答复。评定结果在公示后五天,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确认、备案,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根据我市的实际,学生的实证性材料及有关数据数据,应以九年级学生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有关档案材料为主,参考七、八年级的有关材料进行
32、评价。 2.学生个人特长的认定,根据市教育局“特长生的录取”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列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3.综合性评语是班级评价小组的结论性意见,须经班级评价小组讨论通过后填写。 附: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维度 要 素 评 价 内 容 自评 互评 班级评定 思想 品德 1道德品质 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助残,平等待人,与人为善; 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 关心集体,不做损害集体荣誉的事。 2法纪观念 遵纪守法,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不吸烟,不喝酒
33、,不赌博,拒绝毒品; 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进营业性网吧; 维护公德,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公共秩序; 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 爱护有益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公民 素养 3自我意识 自尊自爱,自信自强; 严格要求自己,有上进心; 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保持心理健康; 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4责任感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一年内不少于三次; 诚实守信,知错就改,对个人行为负责,有责任心; 珍爱生命,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活动; 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学习 能力 5学习态度 有学习的愿望
34、和兴趣,主动参与各种学习活动; 按时上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认真预习、复习; 按时完成作业; 考试不作弊,不弄虚作假。 6学习能力 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质量; 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 能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 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 7平时成绩 79(上)年级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总评。 交流 与 合作 8参与态度 积极参与课内外各种合作形式的实践活动,一年内不少于两次; 虚心学习,不妒忌别人; 使用礼貌用语,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 9合作能力 学会合作,能评价
35、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 能倾听别人意见,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 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运动与 健康 10体质健康 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 市统测能达到初中生体质健康标准。 11锻炼能力 具备锻炼健身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 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积极参加体育课; 积极参加课间操; 合理安排课外生活,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12平时成绩 79(上)年级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总评。 审美 与 表现 13审美能力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能选择一种艺术表
36、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14表现能力 积极参加艺术活动; 能选用一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综 合 性 评 语 班级评定等级: 班级评价小组组长(签名): 2009 年月 日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盖章) 2009 年 月 日 附件 2: 南宁市 2009 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要求和范围的说明 2009 年南宁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改革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要求,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各科命题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
37、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2.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全面检查初中的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二、各科考试赋分与难度 各科赋分为:语文 120 分,数学 120 分,英语 120 分(笔试占 90 分,听力占 30 分),物理 100 分,化学100 分,思想政治和历史 100 分(其中政治占 60 分,历史占 40 分),体育 30 分。 各科试题平均难度:数学、物理为 0.650.03;其他学科为 0.700.03。 各科试题的较易、中档、难题比例为
38、 6:3:1。 三、各科考试要求(除体育外) (一)语文科。 以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八、九年级)为主要内容,联系现实生活,结合语文实践,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考查,扎实、有效地评估学生的语文素养,考查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具体要求是: 1.基础知识及运用着重考查语文知识积累、认知、辨析及具体运用的水平和能力。 2.现代文阅读考查要求掌握一般的阅读方法,能整体感知阅读文本,正确把握文意,领会作者的态度、观点、感情;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思
39、路,并进行分析概括;领会关键语句在文中表达的意义和作用,能提出自己的疑问,陈述自己的看法;了解文本中的叙述、描写、说明、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及其作用。对文学作品具有初步的欣赏能力,能表达自己的感受和体会。阅读材料的选用不局限于课内。 3.古诗词和浅易文言文考查重在记诵积累和理解大意,掌握课文中出现的常见实词、虚词,较准确地翻译重点语句。文言文阅读材料注意难易适度,讲究思想性、人文性,取材兼顾课内课外。古代诗歌的考查,重在记诵积累,考查内容不超出教材范围和课标要求。 4.写作能力考查要求能写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简单的议论文,能根据需要确定表达内容,感情真挚、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通顺,鼓励有
40、创意的表达,表达方式运用恰当。书写格式正确,字迹端正,卷面整洁,注意正确使用常见的标点符号。 (二)数学科。 在考查学科知识的同时,考查学生对课程三维目标(即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理解,突出对能力的考查。重点考查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数学思想和方法。关注对教材例题、习题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的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以及应用意识与推理能力,包括对数学语言的阅读理解及表达能力。能够结合实际背景和相关学科中的数学问题,对数学知识本身的意义进行理解和应用。适当设置一些开放性、探索性的题型,体现数学对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英语科。 在考查学生的语言技能
41、、语言知识、跨文化交际意识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同时,突出体现英语学科的实践性、应用性和交际性;力求体现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注重考查学生在英语方面的听、说、读、写等四种语言技能以及灵活运用语音知识、词汇和语法知识的能力,加大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查;阅读材料的选用不局限于教材;听力测试着重检测学生理解和获取信息的能力。 (四)物理科。 在考查科学内容的同时,注意对各种能力的考查。既注重考查学生对课程的三维目标的掌握,又注重加强对运用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观察动手能力、科学探究能力和初步信息收集处理等能力的考查;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一些具有探究性、开放性的物理问题,并对一些物理问题提出解
42、决方法。适当考查综合运用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试卷将列出部分物理公式。 (五)化学科。 在考查科学内容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对化学用语、化学实验、化学与生活等化学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突出学科的特点,注意加强对观察能力、动手能力、信息数据的收集处理能力、思维能力、科学探究能力等的考查;要求学生能运用所学的化学知识分析、解决一些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应用问题。适当体现试题的时代性、开放性和创新性。 试卷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 (六)思想品德和历史科。 1.思想品德科。 以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基本要求为标准,切实体现新课改的理念,加强与社会热点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
43、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实行开卷考试,试题体现一定的开放性和探究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考试时,考生可以查阅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品德(七年级上下册、八年级下册、九年级全一册,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但必须独立完成,不允许交流。允许在教材原有的页面上作笔记,不能加页或夹带。 2.历史科。 以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以人教版历史课标教科书为主要内容,在考查历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着重考查学生理解和运用历史知识分析、解决历史问题的能力。试题力求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历史与社会及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并具有一定的人文性和开放性。实行开卷考试,考试中可以查阅人教
44、版历史课标教科书,允许在教科书原有的页面上作笔记,但不能加页或夹带。考试必须独立完成,不可以相互交流。 四、考试范围和试卷结构 (一)语文科。 1.考试范围。 以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七、八、九年级语文为主要内容,阅读部分加“*”号的自读课文不列入阅读考查范围。但自读课文中的语言材料,可以在考查中出现。 语法、修辞和文体常识专有名词概念术语不列入考试范围。 2.试卷结构(满分 120 分)。 (1)全卷由卷和卷组成。卷为选择题,赋分 30 分;卷为非选择题,赋分 90 分(含作文 50 分)。(2)卷包含基础知识及运用、课内文言文阅读和说明文阅读,卷包含古诗文默写、课外文言文
45、阅读、现代文阅读和作文。 (二)数学科。 1.考试范围。 以国家教育部 2001 年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所规定的第三学段(7-9 年级)的课程内容为考试依据,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7-9 年级)的全部内容为考试范围。 2.试卷结构(满分 120 分)。 全卷由卷和卷组成。卷为选择题,赋分 36 分;卷为非选择题,赋分 84 分(其中填空题约占 12分,解答题约占 72 分)。适当控制题目数量,让学生有充分的思考空间。 数与代数约占 45%;空间与图形约占 40%;统计与概率约占 15%;数学活动与课题学习适量融合在以上三个部分的内容里面,不
46、独立命题。 考试允许学生将科学计算器带入考场,单人单用。 (三)英语科。 1.考试范围。 (1)以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中的五级对听、说、读、写的目标描述为考试命题标准;以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初一年级到初三年级(6 册书)的内容为考试命题依据。(2)在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语法项目表中除了标号的项目外,以下内容也只要求在语言材料中理解,不作为考查的知识点: A、动词的ing 形式作后置定语; B、动词的ed 形式作后置定语; C、并列复合句; D、直接引语、间接引语。 (3)主从复合句中的定语从句只考查 who,that 引导的定语从句。 2.试卷结构(满分 1
47、20 分)。 全卷由卷 I 和卷 II 组成。卷 I 为选择题,赋分 95 分。卷 II 为非选择题,赋分 25 分。 卷 I 包括:一、听句子,选画面,占 5 分;二、听对话/短文,连信息,占 5 分;三、听对话,选择最佳答案,占 10 分;四、听短文,选择最佳答案,占 10 分;五、单项选择,占 10 分;六、单词分类,占 10 分;七、完形填空,占 15 分(其中 A 篇占 5 分、B 篇占 10 分;)八、阅读理解,占 25 分;九、情景交际(七选五),占 5 分。 卷 II 包括:一、补全对话:(根据对话内容及上下文,在空白处填入适当的词,使对话意思完整。),占5 分;二、选词填空(
48、从方框中选择适当的单词并用其正确的形式填空),占 10 分;三、书面表达,占10 分。 (四)物理科。 1.考试范围。 以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上、下册为 2007 年版,九年级为 2008 年版)的教材内容为考试范围。 教材中的“STS”、“科学世界”栏目、章后“我还想知道”不列入考试范围。 2.试卷结构(满分 100 分)。 全卷由卷和卷组成。卷为选择题(只设单项选择题),赋分 36 分;卷为非选择题,赋分 64 分(其中填空题约占 14 分,作图题约占 4 分,简答题约占 4 分,实验题约占 18 分,计算应用题约占 24 分)。 各部分知识板块的内容比例:热学约占 10%,光学约占 10%;力学约占 45%;电学约占 35%。 (五)化学科。 1.考试范围。 以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2003 年版)为考试依据,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上、下册,2005 年版)为考试范围。 教材中“化学技术社会”、“资料”、“拓展性课题”栏目的内容不列入考试范围。 2.试卷结构(满分 100 分)。 全卷由卷和卷组成。卷为选择题,赋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