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2016 年湖南省第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项目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 20146 号),全面 实施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我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 17 号)、 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企 201428 号),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本“ 申报指南” 。有关申 报事项说明如下:一、引进总部型移动互联网企业项目(一)申报条件1、国内外知名的移动互联网企业,其总部整体迁入我省或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
2、算的分支机构,并在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以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研发设计、软件、应用开发及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2、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发明专利、著作权、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3、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按财政部门要求上报财务信息;及时按经信部门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企业经营和项目进展情况;4、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2(二)申报资料引进总部型移动互联网企业申请项目落地补助资金,应当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迁入湖南省前后的生产经营、职工人数、主要研发人员情况、迁入湖南省后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等;(2)企业迁入我省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3、会计报表原件;(3)企业在我省实际 投资额度的证明,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建设发票复印件等,不包括土地购置成本。 (电子版须为原件扫描)二、剥离移动互联网业务企业(一)申报条件1、从省内其它企业剥离并在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以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研发设计、软件、应用开发及服务为主营业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原则上超过 30%)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2、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发明专利、著作权、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3、财务管理健全,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按财政部门要求上报财务信息;4、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
4、录;(二)申报资料申请剥离移动互联网业务企业补助,应当提供如下资料:3(1)企业基本情况、剥离母企业基本情况;(2)提供实际投资的相关证明材料。三、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信息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一)申报条件有投资主体或承担主体的,由投资主体或承担主体进行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投资主体或承担主体的,由园区(集聚区)管理机构进行申报。(二)申报资料申请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信息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补助,应当提供如下资料:(1)信息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主体基本情
5、况,包括单位名称、性质、人员构成、相关研发人员情况等;(2)信息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可行性分析(编制要点见附件 4,提供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范围及已提供服务情况,只为本企业服务的平台不属于支持范围);(3)信息基础设施及公共服 务平台建设主体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非盈利组织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电子版必须为原件扫描)4(4)有关部门对园区(集聚区)的批准(备案)文件复印件(电子版必须为原件扫描);(5)园区(集聚区)移动互联网产业规划;(6)园区(集聚区)情况,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情况、贷款情况等;(7)入园移动互联网企 业
6、总体情况。四、移动互联网高端人才创业项目(一)申报条件1、在国际或国内移动互联网产业知名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行业排名国际前 20 名,国内前 10 名企业)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来湘创业,并在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以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研发设计、软件、应用开发及服务为主营业务(统称为“ 移 动互 联网业务 ”,移动互联网业务 收入占企业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原则上超过 30%)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2、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发明专利、著作权、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3、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按财政部门要求上报财务信息;及时按经信部门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企业经营和项目进展情况;4、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二)申报资料申请高端人才创业补助,应当提供以下资料:5(1)创业人员在国际或国内移动互联网知名企业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知名企业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等;(2)实际完成投资额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