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age 1,一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形势,现在,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成为世界发达国家的主流思想和共同目标,成为发扬地方文化特征,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手段。在我国,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已成为全社会相当普遍的舆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环节,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是城市现代化的必要内容,是建设美好城市特色最低成本的捷径。,Page 2,但是,在发展经济的大潮中,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也是相当普遍的,甚至是空前的。所以有的学者说现在的形势是“空前重视,空前破坏”。,Page 3,一是已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较少被拆,但许多优秀古建民居由于没有定为文保
2、单位而被拆毁; 二是用成片开发的方式搞旧城改造,致使历史街区荡然无存,甚至有的历史文化名城已找不到一片完整的历史文化街区了;,Page 4,三是古城中不恰当地拓宽马路,突破规划的控制高度,破坏古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 四是文物古迹的周围建高楼、开广场,历史环境遭破坏; 五是 “保护性”改造,破坏了文化遗产的真实性。还有的地方热衷假古董,大搞仿古街,不惜拆掉真文物。,Page 5,1、从保护建筑艺术精品,如宫殿、教堂、寺庙,到保护与普通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建筑。 2、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古迹扩大到保护历史地段、历史城市,从保护文物本体到保护文物的环境。,二、国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思想的发展,Page 6
3、,3、从保护单一要素的文化遗产到保护多种要素的综合性文化遗产,如文化路线 文化景观。 4、从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Page 7,1964年5月“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和技师国际会议” 通过了国际文物古迹保护及修复的宪章(威尼斯宪章)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的第十七届会议,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通过了保护历史城镇和地区的国际宪章 (华盛顿宪章),三、有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宪章,Page 8,2003年UNESCO通过,2006年开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2005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西安宣言2
4、008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通过文化线路宪章,Page 9,古迹不仅包括单个建筑,还包括它们处的环境,一般不得迁移。 修复要以历史真实和可靠文献为依据,修补要和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不可以假乱真。 要保护古迹在各个时期的跌加物。 对遗址要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而不应重建。,Page 10,从2008年7月1日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开始实施,它有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构建了保护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这一城乡统筹的遗产保护网络; 第二,规范了名城 名镇 名村的条件和申报的机制; 第三,提出保护要求,落实保护措施; 第四,明确保护责任,提出惩
5、治措施。,Page 11,它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纳入法制化轨道。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是与文物保护法配套的,共同构成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Page 12,这个体系分成三个层次: 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村 镇) 历史古城历史文化名城 三个层次的重要的意义不仅在于从点到面扩大了保护范围,关键的意义是根据它们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Page 13,保护原则: 文物保护法规定: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在维修时遵循“不改变原状”的原则。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提出保护控制要求。,1.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单位,Pa
6、ge 14,原址,原状,原物,保存全部历史信息。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提出了“历史建筑”的概念,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Page 15,这是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措施的重要补充,把那些确有价值又不完全适用于“文物保护单位”方法的文化遗产保护起来了。它采取方法与“文物保护单位”是有差别的。条例对“历史建筑” 要求不得随意拆除、迁移,但对并未提维修“不改变原状”的原则。这就给合理利用提供了更多的方便和可能,有利于协调保护和发展的矛盾。,Page 16,随着文物古迹保护范围
7、的扩大,在这个层次上产生了一些新的保护概念,如乡土建筑、工业建筑、近现代建筑、大遗址等,对它们的保护与利用不能用同一种方法。乡土建筑要继续住人,工业建筑做点改动可以有多种用途,大遗址的保护涉及移民安置、考古发掘,还要作公园参观,问题十分复杂。这些还需要对文物保护法中“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方法继续加以改进和深化。可以设想在保护历史信息真实完整的原则下,采取分层次、分类型的区别对待的方法。,Page 17,2.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条例中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村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
8、的区域。”,Page 18,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求: 保护历史的真实性,要保存真正的历史原物,对历史建筑进行抢救、维护、修整,不可将仿古造假当成保护的手段。 保持风貌的完整性,建筑的外观依原貌维修整饰,室内可以按现代生活的要求进行改善,增加必要的设施。不但要保护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包括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Page 19,维护生活的延续性,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成片的地区,有大量居民在这里生活,是活态的文化遗产,不能只保护那些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保持社会生活的的延续,要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地区经济活力。,Page 20,历史文化街区是
9、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和难点,它的保护不是简单的规划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实践。要特别关注保护实施中的方法和政策。 历史文化保护区不是只保护那些历史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保存文化多样性,这就要延续使用功能,改善生活环境,要做到“保护遗产、改善民生、传承文化”。这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成败的关键。不要把打造旅游仿古街当成历史街区保护,二者不可混淆,不可替代,更不可误导。,Page 21,3.历史古城-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Page 22,历史上曾
10、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Page 23,保护规划在准则提出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程序中的地位;准则提出的工作程序在规划中的运用;准则提出的保护原则的运用。,四、文物保护规划与准则,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Page 25,一、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文物古迹保护事业的行业规则。凡是从事文物古迹保护的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和管理、研究、勘
11、测、设计、施工、教育、传媒的一切人员,必须在专业行为和职业道德上受到准则的约束。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评价保护工作的标准。保护事务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规、规定,同时所有专业性方案的制订及其成果都应以准则为依据进行评估。,Page 26,第一章 总则第1条 本准则适用的对象通称为文物古迹。它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准则文本,Page 27,第2条 本准则的宗旨是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的保护。保护是指为保 存文物古迹实物遗存及其历史环境进行的全部活动。保护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 值。保护的任务是通过技术和管理的措施,修缮自然力和人
12、为造 成的损伤,防止新的破坏。所有保护措施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 原状的原则。,Page 28,第3条 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第4条 文物古迹应当得到合理的利用。利用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不应当为了当前利益的需要而损害文物古迹的价值。第5条保护必须按程序进行。其中,对文物古迹价值的评估应当置于首要位置。,Page 29,第6条研究应当贯穿在保护工作全过程,所有保护的程序要以研究的成果为依据。第7条保存真实的记录,包括历史的和当代的一切形式的文献。保护的每一个程序都应当编制详细的档案。第8条 建立健全独立稳定的工作机构。,Page 30,第二章 保护程序第9条 文物古
13、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为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订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第10条 文物调查也包括普查、复查和重点调查。一切历史遗迹和有关的文献,以及周边环境都应当列为调查对象。,Page 31,第11条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文物古迹的价值,保存的状态和管理的条件,包括对历史记载的分析和对现状的勘察。对新发现的古遗址评估需要进行小规模的试掘。第12条确定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级别,必须以评估结论为依据,依法由各级政府公布。,Page 32,第13条 制订保护规划必须根据评估的结论,首先要确定主要的保护目标和恰当的保护措施。第14条 实施保护规划必须进行专项设计。第15条
14、定期检查规划的目的是总结规划实施的效果和经验,如发现缺陷或新的情况,可对规划作适当调整。,Page 33,第16条保护规划和重要的保护工作设计,应当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第17条 日常管理贯穿于保护全过程。,Page 34,第三章 保护原则第18条必须原址保护。易地保护要依法报批,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第19条尽可能减少干预。第20条定期实施日常保养。,Page 35,第21条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第22条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第23条正确把握审美标准。第24条必须保护文物环境。,Page 36,第25条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第26条考古发掘应注意保护实物遗存。第27
15、条预防灾害侵袭。,Page 37,第四章 保护工程第28条 保护工作是对文物古迹进行修缮和相关环境进行整治的技术措施。第29条 日常保养是及时化解外力侵害可能造成损伤的预防性措施,适用于任何保护对象。第30条防护加固是为防止文物古迹损伤而采取的加固措施。,Page 38,第31条现状修整是在不扰动现有结构,不增添新构件,基本保持现状的前提下进行的一般性工程措施。第32条重点修复是保护工程中对原物干预最多的重大工程措施,主要工程有:恢复结构的稳定状态,增加必要的加固结构,修补损坏的构件,添配缺失的部分等。,Page 39,第33条 原址重建是保护工程中极特殊的个别措施。重建应有直接的证据,不允许
16、违背原形式和原格局的主观设计。第34条 环境治理是防止外力损伤,展示文物原状,保障合理利用的综合措施。第35条经过发掘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一般情况下,在取得研究所需资料后应回填保护,并防止盗掘。,Page 40,第五章 附则第36条 曾经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地,可参照本准则的有关条款保护其地点和环境原状。第37条 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名城中的人文历史景观、水下文化遗产,可根据本准则的相关条款,制订各自的保护准则。第38条本准则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制订、通过,中国国家文物局批准向社会公布。,Page 41,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意义 关于文物古迹 关于不改变文物原状 社会效益和经
17、济效益 关于保护工作程序 关于档案记录,二、准则阐释,Page 42,关于管理机制 关于评估 关于保护规划 关于日常管理、保养和展示陈列 关于防护加固 关于修整和修复 关于迁建和重建 关于环境治理 关于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保护 关于纪念地保护,Page 43,提出对保护对象所需要做的所有工作的整体的分析、研究、策划文物保护工作计划文物本体干预要求文物保护策划文化资源可持续使用策划协调利益相关方在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三、保护规划的工作性质与要求,Page 44,规 划 文 本 编 制,Page 45,规划文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各类专项评估、规划原则与目标、保护区划与措施、若干专项规划、分期与估算五部分基
18、本内容;规模特大、情况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规划文本还应包括土地利用协调、居民社区调控、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Page 46,规划文本的体例一般为:1.总则总则编制内容:表述规划对象的概况(含行政区划、类型、保护级别与公布时间)和规划性质、编制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等。,Page 47,2.专项评估专项评估编制内容:明确保护对象,提出价值评估(含文物价值与社会价值)、现状评估、管理评估、利用评估的结论和主要破坏因素或现存主要问题。,Page 48,3.规划框架规划框架提出规划原则与目标、基本对策、规划重点、总体布局等内容。,Page 49,4.保护区划 保护区划编制内容(一)保护区划:文物保
19、护单位保护规划应根据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性、完整性的要求划定或调整保护范围,根据保证相关环境的完整性、和谐性的要求划定或调整建设控制地带。在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尚未全面展开的情况下,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分析文物分布的密集区、可能分布密集区和可能分布区,以此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的分布范围、重点保护对象和不同的区划等级或类别。各类保护区划必须明确四至边界,注明占地规模,制定管理规定。,Page 50,(二)区划等级:保护范围可根据文物价值和分布状况进一步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可根据控制力度和内容分类。,Page 51,(三)制定管理规定:各类保护区划的管理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20、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文物保护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涉及城镇建设用地的建设控制地带应提出详细的建设控制要求,包括建筑物的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等,必要时应提出建筑密度、适建项目等要求。,Page 52,5.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编制内容(1)制定保护措施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与现状评估,针对破坏因素,结合保护目标,制定保护措施。保护措施的制定要以各项评估为依据,区分保护力度,划分措施等级。保护措施既包括技术层面的各种具体措施(化学的、生物的、工程的),也包括各类管理控制要求。,Page 53,一般保护措施应满足文物的保存、管理、安防和日常维护要求。特殊保护措施必须经由专业技术论证,要考虑可逆性。
21、涉及防火、防洪、防震等急性灾变的保护措施应制定应急措施预案。,Page 54,(2)制定专项保护工程及其他工程规划涉及古建筑群修缮、岩(土)体加固、防灾工程等专项保护工程时,应提出具体规划要求、技术路线、实施方案计划等,注明其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干扰程度,测算工程量,制定分期实施计划。(3)说明保护范围内规划建造项目的必要性,编制选址策划,提出建筑功能设定、 规模测算和建筑设计的规划要求。,Page 55,6.环境规划环境规划编制内容(一)提出环境治理与保护要求:环境治理内容包括禁止开山采石、保持视线通廊、空间景观整治、道路修建改建、居民搬迁调控、不协调建造物的拆除或整饰要求等。环境保护内容包
22、括编制环境质量标准、垃圾处理方式和污染治理等要求。,Page 56,(二)提出生态保护要求:生态保护内容包括维护地形地貌、防止水土流失、策划水系疏浚、防治风蚀沙化、农业综合治理等。(三)编制景观保护规划:参考历史环境资料,提出与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相和谐的景观保护设计要求,包括环境 风貌、视通廊、空间景观等内容;同时结合生态保护要求,确定植被类型与品种要 求,编制绿化景观规划。,Page 57,7.展示规划展示规划编制内容:(一)制定展示原则、目标和方式等;(二)划分功能分区,提出展示和使用要求;(三)规划展示主题、布局等内容;,Page 58,8.管理规划编制管理规划编制内容:(一)提出管理机构
23、、经费与人员编制要求;(二)提出管理办法制订要求;(三)提出管理机构的责权范围与日常工作内容;(四)提出培训计划和宣传、教育计划。,Page 59,(四)组织展示路线;(五)策划展示设施;(六)设置游客服务设施;(七)测算开放容量(包括最大控制容量/日、控制容量/年等);(八)其他内容。,Page 60,9.分期规划分期规划编制内容:提出分期依据,列出各期规划实施重点和措施。,Page 61,10.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编制内容:(一)列出估算依据,核算有关数据;(二)对规划各项内容进行分期、分类的资金投入估算;(三)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或资金筹措及有关政策建议;(四)可评估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Pa
24、ge 62,规划文本可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和复杂程度,增补下列相关的专项规划章节。编制深度参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涉及专门性规划的内容以建议方式表述。(一)道路交通调整规划; (二)人口调控或社会居民调控规划; (三)土地利用调整规划; (四)基础设施调整规划; (五)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规划; (六)利用功能调整规划等。,Page 63,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的 程序与原则,Page 64,(一)文物保护工程的六个程序一是如何调查;二是如何评估,如何研究;三是如何进行“四有”,开展平时监测;四是如何制定规划;五是如何进行保护工程的设计,实施规划;六是如何总结、调整规划和项目实施
25、计划,保证质量。,Page 65,维修前进行考古发掘,维修前进行调查测绘,实施维修工程,Page 66,Page 67,Page 68,(二)文物维修必须遵守的原则保护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具体来说,有这么几条需要注意:,Page 69,(1)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作为文物,无论可移动的还是不可移动的,从它产生直到被当代人作为文物被确认和保护之前的全部历史信息,包括历代的变动,都是其真实性不可或缺的佐证。文物保护工作的生命线在于尽最大可能保存和延续文物全部历史的真实性。,Page 70,“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可以包括保存现状和恢复原状两方面内容”。“四原”原则:原位
26、置、原形制、原材料、原工艺。,Page 71,修缮后的佛光寺保留了历史原貌,Page 72,独乐寺不改变文物原状的维修,Page 73,(2)尽可能少干预原则,保存现状应体现最小干预的原则,应主要使用日常保养的手段,只对出现险情的文物建筑的局部使用防护加固和原状整修手段。 恢复原状是指出于为文物建筑整体或残存局部的安全考虑而使用重点修复手段,而且要有可信的依据,并经过严格的论证才可以实施。在实际工作中,正确把握恢复原状与保存现状之间的尺度极为重要。,Page 74,尽可能少干预原则,就是在维修的指导思想上反对返老还童,提倡延年益寿。在深刻关注与探讨文物“真实性”时,已经有很多人认识到到“保护”与“保存”之间的理念区别和效果差异,保存才是真实性的最好体现,保护本身不可避免的造成新的干预。,Page 75,具体地说,尽可能少干预原则包括:维修中应尽量保存原构件、少更换新构件。残损构件经修补仍能使用的,决不更换新件;对于年代久远,工艺珍稀等有特殊价值的构件,只做加固或进行必要的修补,不宜更换.,Page 76,斗 拱 加 固,Page 77,填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