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A、B 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 C 向 A 履行债务,若 C 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A 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A. 请求 C 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 B 承担违约责任C. 请求 B 和 C 共同承担违约责任D请求 B 或者 C 承担违约责任1B【解析】合同法第 6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 13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A债权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B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C债务人应当向第三人承
2、担违约责任D第三人无权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13B【解析】合同具有相对性,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仍然是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并不因此成为合同当事人,在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不能直接向债务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故 B 正确。2甲晚上看完电影骑车回家,喝醉酒的乙突然从路旁窜出,甲为避免撞伤乙,不慎掉入埋水管所挖的坑里,此坑周围没有任何栅栏及标记,也未挂红灯。甲摔伤造成的损失( )。A. 由甲承担 B由乙承担C. 由施工人承担 D可请求乙或者施工人承担2D【解析】甲
3、为躲避乙构成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由引起险情的乙承担责任;同时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甲既可以要求乙赔偿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故选 D。3下列情形,可以绝对终止债的关系的( )。A. 免除B部分履行C债务转移D债权转让3A【解析】本题考查债的消灭问题。部分履行只能部分消灭债的关系,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只能相对消灭债的关系。故选 A。4刘某上班时路经某单位围墙外边时突然狂风大作,已显倾斜的围墙被风刮倒,刘某被砸伤。对此应由( )承担赔偿责任。A刘某自己 B 某单位C 刘某与某单位共同 D刘某的父母4
4、B【解析】此题案例属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中的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其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5C【解析】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可以适用留置的合同不仅包括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行纪合同和仓储合同,而且基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以及各类服务合同,只要符合物权法规定的留置权的适用条件,都可以适用留置权,但买卖合同属于转移财产权类合同,无法适用留置权。故选 C。6小周在某商场看中了一张沙发。双方达成协议:价款 1000 元,小周预付订金500 元,该商场保证 3 天内将货送到小周家。双方在此沙发上作了标记。当晚,该商场失火,此沙发被焚。本案应如何处理?( )A由
5、该商场承担损失,该商场应退还小周预付订金 500 元B主要由该商场承担损失,小周也应适当承担损失C由小周、该商场双方平均分担损失,小周不补交货款,该商场不退还订金D由小周承担损失,小周应补交所欠货款 500 元6A【解析】民法通则第 72 条第 2 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案中,沙发没有交付,商场仍享有所有权,所以应负担家具灭失的风险。【解析】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
6、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因此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买卖合同不需要采用特定形式,因此属于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标的物是否交付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的成立和生效。如果出卖人没有按合同交付标的物的,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出租人可以出卖出租物,但应保障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8沈某雇姜某、程某为其建房。某日,姜、程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 600 余元。有关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A沈某承担主要责任,小孩父母承担部分责任 B由姜、程二人承担连带责任C由小
7、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D由沈某、姜某、程某负连带责任8A【解析】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9 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在此题中,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所以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故选 A。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的集合,工会为会员的集合,均属社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者法人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由一定的捐赠财产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9下列情形中适用公平原则的是( )。A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确规定适用无过错责
8、任原则B双方当事人都存在损失 C双方当事人过错相当D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9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 132 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即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法律又没有明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才可以适用公平原则。故选 A。10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权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 )。A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B判决国家给予赔偿C判决受益人给予全部补偿 D判决侵权人的亲属代为赔偿10A【解析】民通意见第 142 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
9、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11相邻权不属于( )。A不动产各方享有的权利 B所有权范畴C独立物权 D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扩张11C【解析】相邻权是相邻不动产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属于所有权范畴,不是一种独立物权。相邻权也不同于地役权,地役权是相邻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一种独立物权,属于用益物权。13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A债权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B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C债务人应当向第三人承
10、担违约责任D第三人无权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13B【解析】合同具有相对性,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仍然是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第三人并不因此成为合同当事人,在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不能直接向债务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14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的研究任务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在双方事前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对该成果的专利申请权问题应该如何确定?( )A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B专利申请权应属于乙单位C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乙两单位共同拥有 D专利申请权归两单位中先提出专利申请者14A【解析】专
11、利法第 8 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本题中专利申请权应属于甲单位。(不懂) 15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殴打王五,王五受重伤花去医药费 8 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李各赔偿 4 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 )A三人的约定无效B张、李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C张三应当先为李四赔偿D王五分别向张、李二人主张 4 万元赔偿金15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 130 条规定,本题中张三与李四属于共同
12、侵权,对王五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三人协商后约定了张、李承担按份责任,属于三方合意行为,不违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有效,对三方都有约束力,因此可以排除张与李的连带责任,所以应选择 D。所谓附随义务,是指在债的关系发展过程中,债务人在给付义务之外,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债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应履行的义务,如照顾义务、保管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保护义务等。主物权又称为独立物权,是指非从属于他种权利而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地上权。16按份共有中的“应有份额”是指( )。A共同所有权权能的分离 B具体划分每个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使用部分C共有标的物量的分割 D对共有权量的分割
13、16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 78 条的规定,按份共有的性质就是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其共有物共享所有权。这种份额是对所有权从量上的分割。故选D。公信原则其目的在于对善意的交易相对人而非真正权利人的保护,仅适用于因法律行为而进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情况。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法律;(2)法规;(3)规章;(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5)国家政策和习惯。故选 C。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17某大学生偷得手机一部,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不知情的表妹。其表妹对该手机的占有属于( )。A合法占有 B恶意占有C非法占有 D所有人占有17.在
14、非法占有中依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可以将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C 正确18在保证担保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 )。A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B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这一权利C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 6 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问为 2 年D在同一债权既有保汪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不受此限制18B【解析】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而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一般保证中的
15、保证人的责任是补充性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 证的保证人不享有这一权利。故选 B。合伙人可以以现金、实物、技术、劳务作为投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自然人无权处分。8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后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 10 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那么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A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B李丽没有继承权C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D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
16、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8A【解析】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于李丽死亡,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10张某有一头牛要卖,王某向李某声称张某要委托自己替他卖牛,李某不放心,托人告诉张某,张某没有否认,成交后,因李某不付购牛款而发生纠纷,这一后果由( )。A张某自己承担B王某向张某承担C李某、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李某向张某承担10D【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表示否认的,、应视
17、为同意他人的代理行为。王某不承担连带责任12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所有人的意思,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它意味着( )。A物实体上的消灭B所有权客体的消灭C物的所有权的转移D权利义务的消灭12C【解析】法律上的处分是指对物的所有权的处置,即通过法律行为使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故选 C。14. 甲从其父亲那里继承了一个古董,并以 22000 元的价格卖给乙。后来丙向甲说古董是其交给甲的父亲保管的,并提供了证据。则甲卖古董所得 22000 元的行为是(A )。A不当得利 B侵权行为C无因管理 D代理行为本题错选 C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
18、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概念不清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而受益,致使他人受到损害。本题是问甲卖古董所得的钱算什么行为,不该他受益的,所以是不当得利。16(第一次遇到此类题,加工衣服,样品有关的合同及违约事由)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 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 8%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亦是按该样品向服装厂交货的。本案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重大误解 B民事欺诈C违约行为
19、D侵权行为16C【解析】合同法第 169 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由此可知此题中的情况属于违约行为。故选 C。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但赠与人也受赠与人需共为意思表示,即是一方提出赠与,另一方不接受,则赠与合同不成立。只要是合同,就不可能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与单方合同不是一回事。26丘某 17 岁时将同班同学李某打伤,丘某 18 岁进入一家工厂上班。不久后李某起诉要求丘某赔偿医药费,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A丘某承担B丘某之父承担C主要由丘某之父承担,丘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
20、丘某承担,丘某之父适当赔偿26A【解析】民通意见第 161 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 18 周岁,在诉讼时已满 18 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7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欠缺主观过错要件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情况下因欠缺违法性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故二者都可以成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因此本题正确。(看)34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伤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伤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35.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 期限利
21、息支付利息。对支付的利息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或约定不明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届满一年是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孽息采用交付主义只是用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互易合同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如租赁,借用,保管合同标的雾的所生孽息归所有权人,而不适用交付主义。口头遗嘱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因为需要见证人在场,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做的。是属于要式行为的构成要件的自然人可以基于以下三种原因而取得继承权:因婚姻关系而取得,因抚养、赡养关系而取得、因血缘关系而取得。27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放弃继承与放弃受遗赠可采取的行为方式是
22、( )。A放弃继承既可采明承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B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C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则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D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只能采明示方式27.错选 D,正确答案 C,L 理由,题中说的是表达放弃的方式,继承中,同意或者默示都表示同意继承,看题不仔细,要注意看清题是说放弃还是接受10通过自己建设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是哪种性质?( )。A原始取得 B继受取得 C加工 D附合10.错选 C 正确 A【解析】所有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前者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后者则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形成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对原物虽然尚能辨明,但无法分离或分离后会大大降低新物的价值。加工与附合均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据此,本题选项为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