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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doc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5081866 上传时间:2019-02-06 格式:DOC 页数:117 大小:48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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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重庆市梁平区西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人: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人:张 捷 证书编号:渝建招20140316审核人:庞 忠 证书编号:渝建招201100416二一七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 办法27第四章 合同条 款35第五章 工程量 清单 71第六章 图 纸 .7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4第一章 招标公告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重庆市梁平区西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

2、目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重庆市梁平区西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已由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发【2017】242 号文核准招标,招标人为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站,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农 业 综 合 开 发 中 型 灌 区 节 水 配 套 改 造 项 目 重 庆 市 梁 平 区 西 山 灌 区 节 水 配 套 改 造 工程2.2 建设地点:梁 平 区 龙胜、虎城、明达、龙门、新盛。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农 业 综 合 开 发 中 型 灌 区 节 水 配

3、 套 改 造 项 目 重 庆 市 梁 平 区 西 山 灌 区 节 水 配 套改 造 工 程 ,整 治 恢 复 渠 道 39.75km( 明 渠 0.05km 拆 除 重 建 , 清 淤 疏 浚 15.20km, 管 道 24.50km, 1.2km开 槽 勾 缝 ) ,总投资约 1373 万元,其中一标段土建工程及安装约 480 万元;二标段管材、管件采购约 893 万元。2.4 计划工期:一标段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二标段计划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开始供货,并按时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具体时间签约时商定)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管材管件采购清单、招标答疑及补遗等所包含

4、的施工内容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对应资格条件: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材料管材及配套管件的生产厂家。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起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5、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和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梁平区梁山街道马房街 28#联 系 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2353222328招标代理: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7 号 B 区公寓楼 1907 室联 系 人:庞老师联系电话:023-86357523 2017 年 8 月 18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

6、站 地 址:梁平区梁山街道马房街 28#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7 号 B 区公寓楼 1907 室1.1.4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重庆市梁平区西山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1.1.5 建设地点 梁 平 区 龙胜、虎城、明达、龙门、新盛。1.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1.3.1 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管材管件采购清单、招标答疑及补遗等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1.3.2 计划工期一标段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二标段计划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开始供货,并按时完成全部供货任务(具体时间签约时商定) 。1.3.

7、3 质量要求一标段土建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二标段管材管件达到国家现行有关供水安全及质量检测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合格。一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技术负责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必须提供任职文件) 、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项目经理 B

8、 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类) , “三类人员”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 ,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其他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或劳动用工合同。(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效相应证书的具体人员要求: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或劳动用工合同。资格审查时,前 13 项所要求

9、的内容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提交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本章第 10.3 款要求的手持资料不装入原件袋内) ,投标人不能提交或提交不全原件供查验的,按废标处理;中标人派驻本工程施工现场的项目部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一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1.4.1二标段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本标段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且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上述 2 条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 提供有效的卫

10、生部门出具的饮水卫生许可批件;4. 提供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5. 投标人应保证本次投标时所提供的管材及管件在技术上是成熟的,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管材及管件必须是投标人所制造的产品,若生产厂家不能生产本次招标范围的零星配件(如弯头、三通、闸阀等) ,可用满足要求的其他品牌产品。注:投标人须提交 1-4 项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第 5 项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承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原件备查(本章第 10.3 款要求的手持资料不装入原件袋内) 。若投标人提交原件不全或不能提交,则按废标处理。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

11、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7 年 8 月 22 日 17:00 时前,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h ttp:/)上匿名质疑。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17 年 8 月 23 日 17:00 时前,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h ttp:/)上答疑。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资料,若未下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1 分包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

12、网上自行下载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7 年 8 月 22 日 17:00 时前,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匿名质疑。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二标段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以交易中心电子屏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及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 一标段投标报价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投标报价范围:

13、各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容及施工图纸进行报价。3.报价原则: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渝水基201197 号文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重庆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渝水基200556 号文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渝水2016151 号)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

14、运输的费用) 、配合费、规费、安全生产费、临时工程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4.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5.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6

15、.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综合单价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不予调整。7.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 2.2.1 项中规定执行,除非招标人以补遗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8.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项目顺序、编号、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工程量、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9.一标段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4783623.95 元,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大于或等于其限价的为废标。10. 工程量清单安全生产费、临时工程费、暂估价,为固定费用,填报时不得浮动,否则按废标处

16、理。3.2.2二标段投标报价(到货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管材管件采购清单认真填写报价。若未填写报价的部分则视为含在投标总价中。2、招标人在管材管件采购清单中所列出的项目顺序、项目名称、数量、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3、投标报价由材料价格和相关费用组成,其中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费、保险费、税金、上下车费、搬运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风险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评估后所作的完备报价。4、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和各项单价均须低于相对应的限价,否则视为废标。二标段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8929523.80 元;单价的最

17、高限价详见管材管件采购清单。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计算)3.4 投标保证金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90000 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70000 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汇账过程的时间差风险),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投标人登陆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按网上投标专区-投标指南-“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投标操作指南“提示,先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不需要再注册) ,登陆后进行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转入招标人指定

18、的银行账户及账号。2.1 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农行,必须开通智博版,然后使用网上支付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交纳成功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2.2 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不在农行,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交纳成功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及账号如下:开户名: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梁平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31-460101040006370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 5 日内退还;特别提示:1.若

19、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缴纳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2. 保证金交纳成功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注:单独递交给接件人) ,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3.投标保证金若需填写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字数不宜超过 10个字(可简写) ,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转账失败风险。3.5 资格审查资料 前附表 1.4.1 条所要求的所有资料。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

20、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按要求标注正副本,按废标处理。3.7.5 装订要求1.应将投标函部分( 一正一副) 、商务部分( 一正一副) 、资格审查资料( 一正一副)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3.装订要求投标函部分 、 商务部分 、 资格审查部分文件格式为:不得采用活页夹、塑料夹等装订。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 “商务部分” 袋、 “资格审查部分”袋

21、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小袋中,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贴上“投标函部分”封套。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小袋中,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贴上“商务部分”封套。4.“投标函部分” 、 “商务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贴上“投标文件”大袋封套,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资格审查资料” 装入“资格审查部分”小袋中单独封装,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贴上“资格审查资料”封套,同时应按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证书原件单独装。 (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0.3 条规定的手持资料不装入)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未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袋,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作废标处理。4.1.2 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部分”等封套上写明相应内容,具体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处。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新城区行政中心一号楼一楼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

23、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核验出席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身份和保证金递交情况;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或按废标处理;(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首先开启投标文件大袋、投标函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记录在案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再开启前七名的商务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如果未能评出 1-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递补;(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

24、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一标段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人。6.1.1二标段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人。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合格,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 1-3 名为中标候选人。7.3.1 履约担保一标段:1.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帐。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5%。3.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从其基本帐户转入到业主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相

25、关规定处理。4.履约担保金的退还时间:完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时间退还。二标段:1.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5%。3.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将规定金额的履约担保金提交到业主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 履约担保金的退还时间:完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时间退还。8.1 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使得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也可

26、以按规定程序继续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一标段:人民币 36000 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二标段:人民币 82000 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2 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按期支付民工工资合同。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价的 3%) 。(仅限一标段要求)10.3 参加开标会的人员要求1.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手持本人身份证

27、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2.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若出席开标会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不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开启或按废标处理;10.4 廉政查询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取消中标资格。10.5.1一标段付款方式及结算原则付款方式:1乙方按月向甲方申报完成工程进度,甲方按审定进度金额的70%付款,待全部档案资料交甲方备案和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扣除 5%的质量保证金后余下部分甲方一次性付清。2.竣工结

28、算。2.1 本项目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即固定不可调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安全生产费除外) 、规费、风险因素等所有费用,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劳务、材料和其他事件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B.承包人在合同中履行义务引起的有关税费变化;C.承包人未能合理预见的困难和费用;D.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计入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包括承包范围内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其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关项目的单价或合

29、价之中。10.5.12.3 双方约定工程造价及其调整依据和方法:2.3.1 工程造价调整依据A.招标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B.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认可、有效、及时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现场签证等;C.招标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经建设单位认可的项目特征的改变;D.招标文件中约定暂定价部分。2.3.2 工程结算价:2.3.2.1 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实际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子项综合单价相应子项实际工程量+安全生产费+临时工程费+合同约定其他费用。其中: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定金额进行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按废标处理,结算

30、时按实结算。安全生产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实际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子项综合单价相应子项实际工程量+合同约定其他费用)1.5%。临时工程费: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定金额进行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按废标处理,结算时包干使用。暂估价: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定金额进行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实结算。2.3.2.2 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发包人审核) ;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按重庆市水利局、市发改委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

31、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渝水基201197 号) ,重庆市水利局、市发改委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渝水基200556 号)及招标文件发出时间前的相关配套文件进行计价,同承包人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报经发包人审核后执行,按中标金额与限价的下浮比例作为结算价。其中变更或增减部分结算时的材料价格原则上由中标单位采购,采购时须由招标人、现场监理和中标单位共同确定材料质量。变更或增减部分结算时的材料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 6 期发布的梁平部分材料信息价执行调差,梁平部分没有的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 6 期发布的重庆市 2017 年 6 月材料信息

32、价执行调差,信息价上没有的按发包方、承包方和现场监理现场签证或认定的材料价格执行调差;人工费调整: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 5 期发布的梁平区域人工信息价执行调差;。2.3.3 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费用。10.5.2二标段付款方式及结算原则1.付款方式: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经验收合格(含第三方检测合格)后付当批次总货款的 70%,管道安装完毕试水合格后再付当批次货款的 25%,余下总货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未发生质量问题 15 日内付清。2.结算原则:据实结算3.结算价:审定的实际数量相应的投标报价单价10.6 管材管件验收方式接到管材管件供货通知后,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3、向招标人出具产品合格证、卫生部门颁发的管材管件饮水卫生许可批件和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再现场抽样,由招标人将样品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支付) 。10.7 缺陷责任期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8 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企业向交易中心支付,其费率为中标价的1.2。10.9 废标条款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 、 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招标,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废标。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资质不满

34、足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4.投标保证金不满足要求;5.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填写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6.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鲜章;7.投标文件未明显响应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提交选择性报价。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两份以上投标文件的。12.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中一项不满足要求;13.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14.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子目和单价

35、或总价;15.提交的投标文件除技术部分外未分正本副本;16.投标人身份核验不合格;1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

36、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时投标。18. 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顺序、项目名称、工程量;19.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10 特别提示1、本项目建设资金分两年到位,2017 年到位总投资的 35%,中标人 2017 年必须完成中标额的 35%以上,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2、本工程要求二标段中标人提供 DN400PE 管道安装设备二

37、台,供招标人和一标段工程施工无偿使用,并在投标文件承诺,其承诺作为合同组成部分。10.11 备注若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项目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

38、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

39、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

40、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41、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所有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澄清招标文件的相同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

42、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标段:1.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保证金交纳成功回执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2.商务部分3.资格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项目管理机构;(4)其他资料。二标段:(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保证金交纳成功回执单并加盖单位公章)2.商务部分3.资格审查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

43、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 ;(3)提供卫生部门出具的管材管件饮水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4)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5)质量承诺书;(6)其他资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管材管件采购清单,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管材管件采购清单的顺序、项目名称、工程量,否则按废标处理。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管材管件采购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4、或管材管件采购清单是投标人共同报价的基础,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

45、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前附表 3.4.1 条执行。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资格审查资料见前附表 1.4.1。3.6 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

46、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若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正、副本”,则该投标

47、文件作废标处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6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所有盖章或盖单位公章均为盖相应的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前附表中的规定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按废标处理。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密封、粘贴封套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按废标处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48、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9、。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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