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兵团农业保险的特点及问题分析-以石河子地区为例内容摘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一个典型的以农牧业为主的地区,而且这种农牧业建立于荒漠绿洲生态环境之上,是我国农业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之一,因此,农业保险的市场需求量比较大。近年来,农业保险日益成为农业生产、防灾防损及灾后救灾补偿的一种有效手段,并且产生了一套新疆特有的经营模式。本文首先从农业保险在新疆兵团的发展现状谈起,分析了新疆兵团农业保险“联合共保”的模式。发现兵团农业保险不但有效地转嫁了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减轻了政府负担,而且让农牧民得到了实惠,确保了农牧业的丰产和丰收。目前,新疆兵团农业保险已经融入到新疆农业生产的各要素、各环节之中。其次,本文
2、从石河子地区农业保险的研究中发现,新疆兵团与保险公司的联合共保,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独立核算。并在兵团的干预下,对被保生产单位实行强制农业保险,确保了农业保险市场得以维持。这体现了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和重视。最后,本文认为,尽管新疆兵团的农业保险已有较快发展,但也存在农业保险保障程度较低、有效需求不足以及补偿能力受限等问题。因此,本文结合兵团农业保险的统保和非足额承保等特点,建议从扩大政府补贴范围、完善风险分散机制和增加有效需求等多方面提出促进农业保险发展。试图解决兵团农业保险中的各种问题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关键词:兵团农业保险 现状 问题 措施目 录一、农业保险的理论分析1(一)农业保险的概
3、念1(二)农业保险的地位1二、兵团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及特点分析2(一)兵团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2(二)兵团农业保险的特点3(三)兵团开展农业保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3三、石河子地区农业保险开展中存在的问题5(一)石河子地区农业保险的经营困境5(二)石河子地区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6(三)农业保险的补偿能力受限7(四)农业保险的法律支持力度不够7四、改善兵团农业保险的政策建议8(一)加快农业保险技术创新8(二)增强农户承保能力9(三)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11(四)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12五、总结13参考文献141一、农业保险的理论分析(一)农业保险的概念农业保险,是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
4、和养殖业的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保障活动。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可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可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按赔付办法可分为种植业损失险和收获险。 (二)农业保险的地位农业的稳定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而农业保险既是确保农业生产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对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具体政策。第一,农业保险是国家对农业投入的一个重要渠道,是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农业稳产与增收的最终受益者不仅仅是农业
5、的生产者,收益更多的是农产品的消费者。农业风险投入作为农业总体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必须以其特定的保险方式进行。第二,农业保险是国家对产业要素实施平衡、鼓励和奖励的一项重要政策,是促进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第三,农业保险是国家对农业实施风险管理,保护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市场经济进程中,我国农业保障制度的安排与创新至少应包括:产权保障、耕地保障、价格保障、投入保障和风险保障等五个方面,只有特定模式的自成体系的农业保险才能体现风险保障和投入保障。2但是,农业保险在我国的保险业中所占份额与其他财险和寿险比较非常小。可见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处于弱势地位,亟待提高农业保险的地位。二、兵团农业保
6、险的发展现状及特点分析(一)兵团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1.统保统保是实现兵团农业保险有计划、有组织的有效互助方式。兵团保险公司成立之初,就利用兵团特殊的管理体制,依靠行政手段对全兵团范围的“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实行种一亩保一亩的统保政策。兵团一百多个农牧团场分布全新疆各个区域,具有生产经营项目繁多、分布面广、季节性强、不稳定等特点,所以实行统保符合保险的大数法则。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增大同类保险标的数量;另一方面可以扩大分散风险的范围。从而增强分担损失的能力,使农业保险的经营趋于稳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无农业保险法可依的难题。另外,因统保具有统一标准、统一手续以及便于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
7、特点,故在减灾、定损、理赔等各个环节上,可大大减轻农险展业的工作量。2.政策扶持兵团农业保险政策性模式实行大量的政策扶持。其中,兵团政府进行政策扶持的基本内容:一是“单独核算”,即种、养两业保险与其他商业性保险分开立账、单独核算;二是建立农业风险基金,即农业保险的结余按 3:7 的比例,分别建立师(地区)、团(县)两级农业保险风险基金,专项储存、逐步积累,以备大灾;三是理赔款分担,即团场受灾时,当年以保费支付。不足部分用农业风险基金支付;仍不足或无积累的单位,由师(局)保险分公司在当年其他商业性保险利润中提取 30%予以补偿;再有不足,由师(局)各自按比例筹措资金;四是3农业风险基金连续两年结
8、余的单位,可以从第三年起提取当年风险基金结余的 40%,用于农业生产条件改善、防灾设施项目建设和农业科技试验项目费用等方面的支出。3.非足额承保兵团还推行非足额承保,根据保险责任范围,种植业保险一般分为单项基本责任保险、多项责任保险和农作物一切险。兵团保险公司目前试办的是单项基本责任保险和多项责任保险,属于低层次初级阶段的“非足额承保”。基本内容是低保额、低保费、基本保障和绝对免赔。(二)兵团农业保险的特点中华联合新疆兵团农业保险模式虽然在我国是一种实验规模比较大的模式,与其它模式相比,该模式具有明显的个性特点:1、它是由新疆兵团与保险公司联合进行的农业保险,新疆兵团农垦区实行的是集约化、规模
9、化经营,不像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农户分散经营”,因此风险管理较为集中;2、它实行强制保险,因而保证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和有效的市场需求;3、带有垄断性质,中华联合新疆兵团农业保险模式是我国唯一一种由兵团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直接干预与支持的模式,由于兵团财力稳定,可以确保对农业保险的稳定支持,而在其他模式中,地方政府支持程度还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力增长状况,如果地方政府财力出现下降,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就会成为泡影。(三)兵团开展农业保险的必要性与迫切性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拥有十四个师,共 174 个农牧团场(其中 58 个位于边境),对国家的边疆稳定具有
10、重大的意义。兵团的地域非常辽阔,从东农十三师到西农三师长 2000 多公里,从南农十四师到北农十师长 1600 多公里,总面积7456.27 千公顷。兵团的绝大部分团场自然条件恶劣,农业生产经常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生态极为脆弱。虽然兵团具有发展农牧林业的良好条件和巨大潜力,特别是具有得天独厚的土、水、光、热资源优势,但因兵团降雨量小、蒸发量大,农业生产上存在着干旱、干热风频繁,土壤盐渍化严重,风沙大、早晚霜冻害等不利因素,伴随着风灾、旱灾、雹灾、洪灾、碱害、霜冻、农业病虫害等灾害频繁发生(如下图 1 所示),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同时还会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因农业保险
11、制度不完善,使许多灾害、责任都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02000004000006000008000001000000120000014000002004 2005 2006 2007 2008受灾面积水灾旱灾图 1:20042008 年兵团受灾情况 单位:公顷数据来源:兵团统计年鉴,2009例如,在新疆现行开办的种植业责任保险仅限于农作物生长管理期(5月8 月),收获期以及农作物的病虫害、早灾一般不在保险范围之列。但是实际情况是农作物在收获期受到的灾害损失,以及病虫害给农作物造成的损失,有时甚至大大超过了保险责任的损失。如:2001 年 4 月 22 日北疆发生低温霜冻使石河子垦区 30 多万亩
12、刚出土的棉苗冻死,损失上千万元;2002 年 8 月上旬蚜虫5使垦区 90 万亩棉花减产 30%,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这些灾害有的不属于保险责任,有的不在保险期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即使承保的作物,据统计 95%都没有做到足额投保。因此,发展兵团农业保险,建立兵团农业保障体系,开拓兵团保险市场就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通过农业保险的利益协调机制,以有效地降低兵团农产品市场化遇到的风险,有利于维护兵团职工利益和生产积极性,为团场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从而维护兵团农业生产稳定,实现边疆稳定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履行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三、石河子地区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石河子农业保险的经营困
13、境1.农业保险相关技术薄弱(1)兵团农业保险忽视农险标的不均质性。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有生命的农作物或牲畜,各团场的畜禽结构、自然地理条件、灾害种类和频率强度各不相同。兵团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研究很少,导致农业保险不但条款险种单一,而且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率实行一刀切,缺乏因地制宜的灵活性,不能适应农牧团场承包经营方式的改变,从而影响农户投保积极性和限制农业保险向纵深发展。(2)兵团农业保险查勘定损缺乏科学性。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多,农作物受灾后一般是点多、面广,灾情比较复杂,即使同一条田受灾后,各地段的受灾程度也不一致。兵团农业保险的查灾、定损工作,仅靠一把尺子、一杆秤,甚至两条腿和一双眼来
14、测定,耗时费力。而且准确性差,使保险当事人双方极易为了理赔款互相扯皮、讨价还价,极大地阻碍了兵团农业保险的顺利发展。2.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较低6兵团农业保险本着“低保额、低保费、基本保障”的原则和“保成本、赔成本”的经营思想运作,遇到灾害损失时,可通过保险理赔获得维持和恢复简单再生产的基本保障。目前,兵团开办的险种,保险金额都比较低,主要是承保各作物的物化成本,而且仍控制在各作物实际物化成本的 75%之内。例如:每亩棉花的种植物化成本为 480 元左右,滴灌棉则高达 580 元,而现行平均每亩棉花的保险金额在 200250 元间,只占到一般棉花的物化成本的 50%左右;小麦、油菜、甜菜的亩保额
15、只有 100150 元。如果发生全损灾害,受灾保户将得不到足以恢复生产的经济补偿。但若提高保额投保,一方面,保户交付的保险费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加,许多保户就会放弃投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又感到风险大,而不愿承保。因此,许多农业灾害被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这些都与兵团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分不开。(二)石河子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不足由于体制限制原因,石河子团场的农业生产多数是以集体生产为主,因而参保形式多以企业集体形式参保,个人参保意愿不强。如表 1 所示,虽然承保土地逐年增加但增加幅度很小。虽然保险收入自 2003 年到 2009 年增长了一倍,但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却由当初的 10 万元增加到 20
16、09 年的 150 万元。由于兵团职工收入所限,加之对农业保险缺乏了解,大部分人保险意识淡薄,一些人认为参不参加农业保险无所谓,只有当灾害事故发生并遭受巨额损失后,才意识到保险的必要性。投保人的淡薄意识不强,阻碍了兵团农业保险的整体发展。表 1:石河子地区 144 团 2003 年2009 年农业保险情况 单位:万亩、万元年份 承保土地面积 每亩地保费 保费合计 赔付保险金2003 5 26 元 130 102004 6 26 元 156 52005 8 26 元 208 1002006 8 26 元 208 2072007 9 26 元 234 802008 9 26 元 234 12020
17、09 10 26 元 260 150数据来源: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兵团参加农业保险的消费主体主要集中在一些农业企业和养殖户,或是团场和连队强制参保,一般农户很少主动购买农业保险。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各团场和连队基层政权组织对农业生产经营控制很严,农户的思维定式没有彻底转变,对农业保险更是缺乏了解,大部分农民保险意识淡薄,没有把农业保险看作转移农业生产风险的有效方式,却把支付保费作为额外负担。(2)兵团职工收入有限,其用于农业生产的投入占有较大比重,加之农险灾后理赔数额有限,一般情况下,农户选择放弃购买农业保险。(3)兵团保险公司在设计农业保险产品时,主要是以农作物为保险标的,经营农业保
18、险业务的公司以遭受某一种自然灾害为保险责任开发出的单一险种并不能充分调动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三)农业保险的补偿能力受限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的范畴,仅靠保费收入无法支撑农业保险。到目前为止,政府的财政补贴投入只能占到保险成本的 50%左右,一旦发生全损灾害,保险公司将无法足额补偿。而在保费费率不变的情况下,想要提高保额就意味着要提高保费,这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此外,由于农业保险的风险性高,一般的商业再保险公司都不愿涉及农业再保险业务,在缺乏财政支持和再保险的情况下,兵团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只有通过商业险利润补充的办法补贴农业保险,倘若遇到大灾,农业保险的赔付能力将面临严峻考验。(四)农
19、业保险的法律支持力度不够法制建设是农业保险的前提和保障,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法制,农业保险一8样需要国家的法律支持。农业保险同单纯的商业保险性质不同,农业有其特殊性,应当另行立法。新疆兵团曾发布了几个支持发展农业保险的文件,但因我国目前还无规范的农业保险法规,没有把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的保护措施和一项政策性业务对待,农业保险的性质得不到界定,农业保险的组织体系、经营范围、基金管理、费率制定、赔付标准等也缺乏法律规范。在实际工作中,农险经营机构的行为往往会表现出随意性和盲目性。兵团农业保险亦是如此,距离完善农业保险体系还有较大的差距。而且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无法可依,只有制定了农业保险的法律规范,农业
20、保险才能依法经营。因此,将整个农业保险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农业保险有法可依至关重要。四、改善兵团农业保险的政策建议(一)加快农业保险技术创新1.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目前,各师团农业发展的情况有很大差异,因此,要不断开发易懂、适销、对路的农业保险产品,更好地为农业发展服务。开发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及其他涉农保险业务,建立适合农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由于农业保险标的是有生命的动植物,标的价值随着动植物的生长不断变化,在部分流失或死亡的情况下,较难以准确核定损失程度。这就需要把对农业保险产品开发费用补贴纳入对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适当给予经营管理费用补贴范围内,并在
21、地方性农业保险立法中加以明确。也可以考虑在政府灾害救济补偿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建立农业保险产品开发基金,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步伐。2.提高农业保险经营服务水平9保险本身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产品,专业人才和技术创新在农业保险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农业保险的复杂性对农业保险经营人才及技术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而兵团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专业人才匾乏,经营技术非常落后,严重制约农业保险的发展。从保险人才的培养角度来看,农业保险需要大量的理论研究人才、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首先应充分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其次政府、研究基金应向农业保险类的研究项目提供倾斜,以
22、吸引研究人才。第三,从现有保险公司、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单位等多渠道积极引进农业保险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培养农业保险发展中所需要的各种人才。第四,积极培养和引进保险精算技术人才开展专门的农业保险精算,以利于农业保险风险的计算、产品的开发和费率的科学厘定,从而最终稳定和发展农业保险人才队伍。(二)增强农民承保能力1.增加农民收入目前,兵团的农险参与低下,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如表 2 所示)。农民的全年可支配收入较低,无法满足各种消费需求,严重制约了农险的有效需求,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促进农险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首先,兵团政府应进一步提高粮食和棉花最低收
23、购价,直接、快速的实现农民增产增收,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步伐和力度,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道路。其次,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产品产量,最终有效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最后,还需要积极出台更有效的增加农民收入的惠农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村,参与投资农业。只有通过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其可支配收入,才能提高其购买农业保险的能力。10表2:2009年农八师农工住户人均纯收入 单位:元全年纯收入 工资性收入 家庭经营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全年可支配收入8046.84 2007.41 5132.58 141.63 765.22 5553.72数据来源:石河子统计年鉴,
24、20092.加大对农业保险的信贷支持(1)可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在贷款条件和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以体现正向激励;(2)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在出现流动资金不足的时候,允许其申请一定额度的无息或低息贷款,这样通过信贷与保险的结合,可以使农村金融部门的系统性风险得以有效分散和转移,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3)加强对保险群体和地区的细分,并制定合理的费率体系。兵团地域广阔,气候差异显著,不同地区的地理条件、自然环境、灾害种类、灾害发生频率、损失程度各不相同,应结合区域国内生产总值(GDP)、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地理条件等指标,制定有区别的保费政策。3.加强新险种的开发如图 2 可以看出,农八师的主
25、要农产品还是以棉花为主,而棉花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旱灾水灾风灾冰雹霜冻等,主要病虫害是棉蚜、地老虎、棉铃虫、立枯病和炭疽病等。21%69%0%3% 7%粮 食棉 花油 料甜 菜水 果图 2:农八师 2008 年主要农产品产量11数据来源:石河子统计年鉴,2009因此,针对农八师的实际作物种植情况,保险公司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健全农业险种,积极探索和提供适应团场经济发展、农民需求强烈的新险种,和农户建立起长期的伙伴关系,打开农村市场。为此要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对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农户的购买动机、消费传统、习惯、兴趣和偏好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同时,提高该产品开发的技术水平,增强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现
26、实需求的能力。(三)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农业生产中的洪水、干旱等巨灾风险属于不可保风险。如表 3 所示,农业巨灾和农业一般性灾害有较大差别。农业巨灾有损失程度大、发生概率小、影响程度大和预测困难等特点。若遇到大灾之年,由于保险基金有限,则不能起到充分的分散风险的作用。因此,建立多渠道的巨灾风险基金,对于农业保险的运作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表3:农业巨灾与农业一般性灾害比较农业巨灾 农业一般性灾害损失程度 大 小发生概率 较小 较大影响程度 大 小预测难易度 困难 容易数据来源:中华联合保险公司首先,就如何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而言,一是可以成立国家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二是可以建立地方性或区
27、域性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巨灾风险基金建立可由无大灾年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节余滚存形成一部分,国家财政投入一部分,兵团财政投入一部分,并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专项支出中与农业保险服务标的相对应部分整合资金充实农业保险风险基金。其次,就巨灾风险基金的使用而言,一般情况下,基金应只增加不使用;一12旦大的自然灾害出现,超赔部分由农业巨灾风险基金赔付。第三,就巨灾风险基金管理而言,应建立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机制。最后,在防灾防损方面,保险公司可与当地的农技、气象、植保、水利等部门密切合作,或者聘请农业技术人员参与保险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相互沟通信息,研究灾害变化规律,在灾前帮助被保险人进行防灾处理,会使
28、农业保险顺利开展,给承保、防灾防损、理赔等各方面带来很大好处。(四)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1.政府补贴兵团是以独立的财政和税收运行的组织,不同于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的方式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在财政补贴上,政府给予农险的补贴一是保费补贴,二是业务费用补贴。兵团政策性保险机构可对主要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保险的费率进行财政补贴,各团场和连队也可为农户垫付部分保险费,以减轻农户生产投入的经济负担。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财政亦可定期或不定期地补贴农业保险机构的费用支出。两种补贴的实施将会有效缓解农险投保双方的利益磨擦,推动农险业务的顺利开展;在税收上,可实行优惠。我国
29、目前对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除了免征营业税外,并未给予其他税收优惠待遇,这与农业保险风险高收益低的状况极不相称,未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和调节功能。因此,兵团应当从实际出发采取税收优惠。如:适当减免经营农险的保险机构的所得税和其他税种,对农户收入中用于投保农险的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扣除等。2.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鉴于兵团农业保险面临的发展困境,仅依靠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和政策性13投资根本无法满足兵团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需要。在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同时,兵团应当积极创建农业保险业务发展平台。一是建议国家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对农户种植成本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二是建议对农业保险经营费用
30、进行补贴,保险公司不从农险的保费中提取任何费用,使农险保费全部用于赔款;三是建议建立农险再保险体制,有效分散大灾风险,确保农业保险的持续经营;四是出台优惠政策,以吸引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兵团农业保险。在国内还没有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的情况下,可积极寻求商业保险合作伙伴开展此项业务,甚至可在国际市场上寻求商业性再保险公司进行合作。3.加快农业法律法规建设国家应加速制定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明确农业保险的性质、保险范围、经营原则、政策性和商业性业务的界定原则、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和政府扶持的机制体系等,对农业保险规范经营提供法律支持,有效保障和推动农业保险的深入发展。在国家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新疆应结
31、合区情制定地方农险行政法规,进一步明确自愿与强制结合的原则,明确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应该享受的具体优惠政策、保险双方权利义务、业务经营范围和运作方式以及财政补贴险种、补贴标准及计算方法等,对发展农业保险给予法制上的保障。五、总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保险体系目前还处于不健全的阶段,仍存在许多问题,这就需要国家、兵团、农户自身三方面共同努力,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开拓各项平台,采取各种有利于农业保险发展的措施,去解决兵团农业保险发展中的各种难题。真正做到为农民服务,为农民谋福利,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区的经济发展起来,使农民富起来,但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需要想的,需要做的还14有很多。参考文献1谢家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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