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试行),一、总 说 明,(一)为了客观地反映贵州省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及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满足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二)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流通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有关的活动的集合。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贵州的文化产业涉及制造业(C);批发和零售业(H);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文化和娱乐业(R)等行业大类。具体应包括新闻出版业,文化
2、艺术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用品印刷、记录媒介复制业,文化产品制造业,文化用品批发零售业,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和娱乐服务业等行业。,(三)贵州省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是贵州省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委、省政府对各地方、各有关部门从事文化产业活动单位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制度统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四)本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国有、集体、私营和其他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年营业额在六万元及六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统计渠道原则上为各有关部门的文化产业单位统计,按照有行业执照的按照行业执照管辖范围,没有行业执照的按照产品(服务)的
3、行业属性归口统计;各有关部门对基层单位要突破系统管理范围,实行统计。(五)贵州省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报送时间:2010年6月底上报2009年的数据。,(六)报送方式:软盘一份,纸介质一份。按规定的时间由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审核汇总后的综合表报当地党委宣传部、统计局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各一套。关于填报方法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本制度中各项具体说明和规定执行。(七)各级各部门上报的综合报表作为级统计部门测算当地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依据。八、本制度由贵州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主要指标解释,1、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
4、总价值量。 2、固定资产原值: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价”项的年末数填列。 3、固定资产折旧:指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一般根据固定资产原价(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企业,为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确定的折旧率计算。“累计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末提取 的历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 “累计折旧”项的年末数填列。“本期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内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合计数。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的数值计算填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指
5、标,4、营业收入合计:根据会计“利润表”中有关指标计算填列。 5、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工程结算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项目发生额的年末累计数填列。 6、主营业务成本(产品销售成本):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计算填列。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主营业务成本”年末累计数代替。 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
6、税金及附加):根据会 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未累计数填列。,8、营业费用(经营费用、销售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数填列。 9、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用、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累计数填列。 10、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土
7、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归纳年末累计数填列。,11、排污费: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对应项填列。 12、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等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13、养老、医疗、劳动、失业保险费:指企业向社会保障部门和保险公司为本单位职工支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险、失业保险的费用。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14、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累计数填列。 15、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产
8、生的利润,即主营业务利润加其他业务利润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累计数填列。 16、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年末累计数填列 。,17、主营业务应付工资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应付给与主营业务直接有关人员的工资。 18、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总额:指报告期内企业应付给与主营业务直接有关人员福利费。 19、本年应交增值税:指企业接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指企业
9、在报告期应交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指标,20、固定资产原值: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科目中的年末数据填报。 21本年收入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决算总表”中的
10、“本年收入合计”科目填报。 22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本级财政拨款,含一般预算拨款和基金预算拨款。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财政拨款”项目填报。,2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事业收入”项目填报。 2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经营收入”科目填报。 25、本年支出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和损失等支出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合计”填报。 26
1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等在本科目中反映)。,28、取暖费(降温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29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30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
12、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31出国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 32、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3、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36、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宣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衽退
13、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37、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户、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减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38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
14、,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3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宫活动发生的支出。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策总表”中的“经营支出”项目填报。 40、事业单位经营税金: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填列。,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一、目的和作用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科学、系统、可行的文化产业统计,特制定本分类。 (二)本分类为推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立和培育社会主
15、义文化市场,界定和规范我国公益性文化活动和经营性文化活动提供参考与借鉴;为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文化管理和文化统计提供科学、统一的范围与定义。 二、范围 (一)本分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基础上,规定了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适用于统计及政策管理中对文化及相关活动的分类。 (二)本分类规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三)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活动主要包括: 1、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 2、文化传播服务; 3、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4、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 5、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活动; 6、相关文
16、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 三、分类原则 (一)以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为指导 本分类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改革精神为指导原则。(二)兼顾部门管理和文化活动的自身特性 本分类在满足反映文化体制改革需要的同时,还兼顾了政府部门管理需要,同时考虑了文化活动的自身特点。,(三)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的主要内容来源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它是根据文化活动的特点将行业分类中相关的类别重新进行的组合。所以,本分类也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 四、分类方法(一)本分类依据分类原则,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划分为四层。第一层按照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分为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部分,分
17、别用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表示。第二层根据部门管理需要和文化活动的特点分为9个大类,用汉字数字一、二表示。第三层依照产业链和上下层分类的关系分为24个中类,用阿拉佰数字表示。第四层共有80个小类,它是第三层所包括的行业类别层,也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具体活动类别。该层不设顺序号,在右侧设置代码,为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二)为了科学、完整、准确地反映分类的文化活动,本分类对部分内容作了特殊处理: 1、在第三层部分中类下设置了过渡层,共有7个类别,用带括弧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2、在第四层部分小类(行业类别)下设置了延伸层,共38个类别。延伸层不设代码和顺序号,在相应的类别前用横线“”表示; 3、
18、第四层有部分小类(行业类别)的活动不是纯的文化活动,在相应的类别的用星号“*”表示。附件1对这些行业中的文化活动做了进一步解释。,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编制说明,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制定背景和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现有统计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文化管理的优势,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全面系统地搜集和整理文化产业统计资料,2003年7月22日成立了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牵头,国家统计局、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单位参加的“文化产业统计研究课题组
19、”。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课题组完成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分类)的研制工作,并建议以国家统计局的名义印发。,文化产业分类的制定,为党中央、国务院推行文化体制改革,界定、规范我国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供了参考,同时也为课题组开展文化产业课题研究和建立、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奠定了基础。二、文化产业分类的制定方法从广义上讲,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上是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文化产业分类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课题组的研究宗旨出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其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
20、集合。根据上述界定,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提供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文艺表演、博物馆等)和文化休闲娱乐(如游览景区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等)的活动,它构成文化产业的主体;同时,还包括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如工艺品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它构成文化产业的补充。,为反映党中央关于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文化产业分类还可组合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文化产业核心层(一)新闻服务(二)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四)文化艺术服务文
21、化产业外围层(五)网络文化服务(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七)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文化产业层(八)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九)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三、文化产业分类的有关问题(一)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在统计分类中,行业与产业的概念是等同的,英语中都译为“industry”。国际上的有关分类一般翻译为“产业”,而我国相对应的分类叫“行业”。文化产业分类采用社会上普遍认同的“产业分类”名称,既包括了公益性的文化单位,又包括了经营性的文化单位。由于文化产业分类是依据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没有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划分,因此,无法用其划分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二
22、)关于“相关文化服务”为了从产业链的角度观察文化活动,并进一步观察文化对社会经济的推动作用,文化产业分类设置了“相关文化服务”分层。“相关文化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活动:一是制作文化产品的相关活动,即制作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所必须的设备和材料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文化传播服务的相关活动,即提供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文艺创作、文艺表演等)所必须的设备和用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文化消费活动的相关活动,即文化消费(如看电视、玩电子游艺等活动)所必须的设备和用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含有较高文化内容的其他相关产品(如工艺品等)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以上内容,文化产业分类将“相关文化服务”归类
23、为:1、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文具、乐器、玩具、印刷纸张、书写纸张、空白磁带、空白光盘、电影胶片、照相器材、摄影胶卷、游艺器材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2、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包括:新闻采编设备、广播设备、专业电视设备、电影设备、印刷专用设备、电视机、光碟机、收录机、音响设备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3、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工艺品、摄影作品、专业设计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三)关于行业小类的处理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按照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的,但从文化的角度观察,有些行业小类不是纯的文化活动。如行业小类“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服务,只有版权服务属于文化活动。为了在统计和管理中准
24、确区分不属于文化产业的活动,我们在文化产业分类中对这类行业作了标记,并在附件中加以说明。2、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有些行业划分得较粗,使得按行业划分文化产业时难以反映需单独观察的文化活动。为此,我们在文化产业分类的部分小类(即行业小类)下增设了延伸层,以便科学、完整、准确地反映该行业所描述的文化活动。,(四)关于边缘文化活动的确定在确定文化及相关产业时,有关方面提出将教育、体育和自然科学研究纳入文化产业。我们认为,教育、体育和自然科学研究虽与文化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它们已形成了自己完整的科学体系和分类体系。如果将其纳入文化产业,有可能削弱整体分类的文化特征。因此,文化产业分类暂不包括教育、体育和
25、自然科学研究。另外,对公园管理、游乐园、休闲健身娱乐等边缘活动是否纳入文化产业,也存在不同认识。从表面看这些活动与文化的关系不太直接,但它们作为公众可直接参与的旅游娱乐消费,推动了我国文化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和健康繁荣,反映了公众闲暇时间的分配和精神生活的质量,为此,我们将此类活动纳入文化产业。,贵州省文化产业统计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央文化改革2009年工作要点“全面启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并将其纳入工作常态”的安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黔委厅字200610号)的要求以及省委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我省今年将全面启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我省文化产业
26、统计将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制定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竞争实力提供决策依据。为确保我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一)摸清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基本状况,包括文化产业单位数量、人员规模和发展水平以及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及其贡献。,(二)了解和掌握全省文化产业颁布状况和特点,包括文化产业布局、行业结构和资源分布。(三)建立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包括文化产业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为核心的实物量和以增加值为核心的价值量统计。二、统计范围、对象“文化产业”被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
27、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根据上述界定,文化产业统计的范围包括提供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和文化休闲娱乐等活动,还包括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依据国家统计局下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按照各类文化活动的特征和同质性,将全部文化产业活动划分为9个大类,包括24个中类、80个小类。,根据分析研究与宏观决策的需要,将9大类别进一步归纳为以传统意义上文化产业为主的“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以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为主的“外围层”(包括网络文化服务
28、、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和生产、销售文化产品的“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另外,结合国内新兴文化产业日益发展壮大和我省文化旅游业发展态势良好的实际,增加动漫产业、民族民间工艺品、保护区观赏服务和森林公园观赏服务三个类别。文化产业统计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文化产品生产、销售和提供文化产业服务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三、统计方法文化产业统计采用部门统计和政府统计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全面统计的方法进行。单位名录取自于相关业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名录、审批备案登记注册名录、政府统计部门经济普查的基本单位名录。具体统计程序:(一)县级各有关部
29、门按属地原则,确定统计对象,布置填报基层调查表并认真审核、汇总后上报地级各有关部门;(二)地级各有关部门确定本级所属统计对象、布置填报基层调查表并认真审核,与本地所属各县上报汇总表进行综合汇总后上报省级各有关部门;(三)省级各有关部门确定本级所属统计对象、布置填报基层调查表并认真审核,与各地上报汇总表进行综合汇总后报送至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文化产业统计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文改办进行审核、汇总、分析、测算。,四、统计报告期文化产业统计为年度综合统计。五、统计表式和内容文化产业统计表分为基层表和综合表。基层单位统计表分为适用于文化产品生产、流通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和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
30、度的单位填报的基层统计表。综合表包括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统计表,其他综合汇总表在基层表的基础上综合汇总形成。主要内容包括:部门文化产来综合发展情况及文化消费情况;文化产业基层单位名录情况、资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人员情况。,六、组织领导我省文化产业统计工和由各级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实施,实行党委宣传部协调、统计部门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文化产业统计办公室(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统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省级各部门所报统计数据时行审核、汇总、分析、核算、发布等。省委
31、宣传部主要负责统计工和的协调、督办等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按要求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请于2010年2月10日前将相关处室负责人名单反馈给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文改办,以便衔接相关工作。七、职责分工按照宣传部门协调、统计部门实施相关统计业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现将省各有关部门具体职责明确如下:,八、实施步骤(一)省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拟定实施方案并征求意见报省文改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二)2010年2月下旬,召开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三)2010年3月,各级各有关部门文
32、化产业统计工作部署安排及培训;(四)2010月4月-6月,报表填报、收集、审核、汇总、报送。逐级报送至省级有关部门汇总后,分别报送至文化产业统计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文改办进行审核、汇总、分析、核算;(五)2010年7月,编辑出版2009年贵州省文化产业统计报告。,九、工作要求(一)开展文化产业统计时间紧、任务重,需要相应的经费作保障。省级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经费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对文化产业统计办公室开展业务工作给予补助,地县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经费由各级负担;(二)各级承担统计工作的人员(明确专人负责)应保持相对稳定;(三)要建立质量监控机制,积极组织培训,认真开展调查统计,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3、,消除填报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的顾虑,如实填报,确保填报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四)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部署安排到位、统计数据填报准确、上报及时的地区、部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表彰奖励;,(五)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到期不能上报统计数据或上报统计数据质量达不到要求,影响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地区和部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六)及时反馈统计工作中有关业务情况给文化产业统计办公室;(七)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中个别指标可根据工作实际作适当调整;(八)各级各部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各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实事求是地提供统计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