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索引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页码1-1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10TJA2034-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基建公司)董 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天保基建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
2、对天保基建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 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 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 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我们认为,天保基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0年12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萱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小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