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发表日期:2013-12-05 点击 :3486 【编辑录入:admin 】 来源: 一、规划背景为保证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可持续发展,经绵阳市委、市政府同意,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委托编制了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于2010 年 6 月 3 日通过市规委会审议、进行了公示并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的意见。目前,按照省、市新的发展战略要求,对该控规进行了局部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再次予以公示。二、规划范围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片区位于磨家、河边、永兴、界牌交界处。规划区范围:北与安县界牌镇接壤,南邻 108 国道和绵广高速公路,东依安
2、昌河,西至河边场镇西部,总规划面积 1965.80 公顷。三、发展规模(一)人口规模。规划区内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 302.73 公顷,商住用地(居住兼容商业)面积为 53.90 公顷,建设量约为 610 万。户均人口 3.2 人,参照绵阳市实际情况,户均建筑面积取 120-150 平方米/套,经测算,规划区居住用地可容纳居住人口约 14 万人。(二)用地规模。新区规划用地规模为 1965.80 公顷,其中水域及其他用地约为 124.84 公顷,可供建设的用地(含绿地)约 1840.96 公顷。四、规划目标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区综合发展目标是:把该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的产业发展区域;绵阳市
3、的又一经济增长核;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集聚地。五、功能定位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集聚地,以一类工业为主,以居住、教育科研、配套服务为辅的综型合新区。六、功能结构新区规划结构为:“一心、两园、四组团” 。 “一心”:即以新区内中部自然山体形成的生态绿地核心;“两园”:即原防灾减灾产业园;新区内绵阳师范学院和河边镇之间的家电、新材料、机械产业园;“四组团”:根据用地性质和路网骨架,将安昌河西岸片区划分为商业居住组团;绵阳师范学院所在片区划分为教育居住组团;新区南部居住片区划分为磨家安置组团;将河边镇老场镇片区及新规划居住用地划分为河边场镇组团。七、公共配套设施规划为方便生产、生活,本次规划在新区
4、内布置了办公、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配套设施,总用地约 105.67 公顷,这些公共设施与居住用地紧密结合,既为居住区服务,同时又为工业区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八、道路交通规划规划完善道路系统结构,形成“两横三纵”的干路网结构。干路系统的路网间距为横向 5500-8000 米,纵向 1600-6000 米。“两横”: 西南组团 1 号干道(红线 54 米) 、西南组团 6 号干道(红线40 米)两条东西贯通的主干道。“三纵”: 西南组团 2 号干道(红线 54 米) 、西南组团 4 号干道(红线40 米) 、东北组团改建绵安公路(暂定 67 米)
5、三条南北贯通的区域干道。次干道:宽度分为 24 米、30 米两种,这些道路都是区域内部的骨架道路,兼有交通和服务功能。支路:在干道之间依据道路网 300700 米密度设置支路,红线宽度低于 24 米。这样区内形成层次分明的干路和支路两级路网体系。新区内道路总长度 84.12 公里;道路密度 3.71 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 240.03公顷。九、市政规划 供水:新区位于城市西区,该片区的供水纳入城市供水系统中,不单独建设给水厂。服务本片区供水的水源,除了已有的城市水厂外,还应该结合总体规划对燕儿河水库水源的利用,建设燕儿河水厂。污水:污水由西向东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电力: 根
6、据总规及电力部门相应规划 ,在新区北面将建设 220kV 的界牌变电站。由界牌变电站引来 110kV 线路作为新区变电站主供电源。规划在新片区北面建两座 110kV 新区变电站:一座位于师范学院北侧,一座位于现有的 35kV 的河边变电站。变电容量均为为 3*63MVA。在规划区内西边新建 110KV 永兴西变电站,电源由吴家 220KV 变电站引来 110KV 电源,变电容量为 2*50MVA。江油至谭家坝的 500KV 输电线留出 40 米的高压走廊以保障安全。分四个片设四座 10KV 开关站。容量为 10000KW 左右,占地 1000 平方米1400 平方米,每座开关站出 6-8 回
7、10KV 线向规划区供电。现状绵吴路西北面高地有 110KV 御营变电站一座,此站主要为御营坝及本片区供电。电信:根据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 绵阳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本片区电信业务,由永兴支局提供保证。燃气:规划新区用气从古泉阀井引气至磨家配气站主管中分支引出燃气管,在规划区域内建设一座高新新区配气站。十、开发强度(一)开发建设规模:新区的总建筑面积控制为 1540 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控制为 610 万平方米;公共设施建筑面积控制为 140 万平方米;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控制为 100 万平方米;工业及仓储及其它建筑面积共约690 万平方米。(二)居住用地开发强度:沿山滨河居住地块和农
8、民安置地块以多层住宅为主,建筑层数为 4- 6 层,容积率控制上限为 1.5; 平坝地段居住用地地块容积率控制上限为 2.5;平坝地段磨家统建地块容积率控制上限为 2.0;安昌河西侧居住开发地块容积率上限为 3.0。(三)公共设施用地强度:公共用地的容积率控制在 1.8 以下。(四)商业及服务业设施用地强度:商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 1.5-2.0 之间。(五)工业、仓储用地强度:新区规划时容积率按一般标准定为 0.9 以上,具体容积率控制指标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文件根据行业分类执行。(六)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其他性质建筑的间距均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的日照、消防
9、、交通、环保、卫生和市政管线的要求,多层、低层住宅日照间距不低于 1:1。(七)高度控制:地块用地功能性质和开发容量等因素决定了地块建筑的高度。规划控制居住地块建筑高度邻山坡地居住地块高度小于 20 米;平坝居住地块高度小于 24 米,磨家统建地块高度小于 50 米;安昌河西侧局部开发地块建筑高度小于 60 米;工业、仓储高度小于 24 米;市政设施及市场高度小于12 米;商业、服务、文化、教育等配套公共设施高度小于 16 米。(八)建筑密度控制:工业用地地块、仓储用地地块建筑密度40%;市政设施地块建筑密度40%;市场地块其建筑密度50% ;沿山滨河居住地块和农民安置地块建筑密度25%;平坝地段居住开发地块建筑密度30% (平坝地段磨家统建地块建筑密度25%) ;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公共设施地块建筑密度40%。公示时间:2013 年 12 月 5 日至 2014 年 1 月 4 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 2014 年 1 月 4 日前与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编制科联系,联系人:江海,联系电话:08166336890,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