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杂工劳务分包施 工 合 同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 承 包 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目 录第一条 工程概况 .3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3第三条 承包方式 .3第四条 合同价款 .4第五条 合同工期 .4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 .5第七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6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 .8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8第十条 用工管理 .9第十一条 工人工资支付 .10第十二条 相关约定 .10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1附件 A 甲供材料机械清单 14附件 B 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守则 15附件 C 廉洁合作协议 17附件 D 项目现场人员管理协议书 18附件 E 竣工结算提交资料一览表 2
2、0附件 F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21附件 G 零星签证工程单价审批表 22附件 H 工人权益保障承诺书 23附件 I 补充协议 .24项目杂工劳务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单位: (以下均称甲方)承包单位: (以下均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 项目杂工劳务分包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2.1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任务单等承包 项目杂工劳务分包工程, 详 见 工
3、程 量 清 单 。2.2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承担以下相关工作内容:2.2.1 材料装卸车,具体包括门式架、上托、钢管、拉杆、枋条、安全网、彩瓦、扣件、散板、夹板等材料的装车卸车。2.2.2 临时用工、零星用工等其他主体班组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所有配合生产所从事的工作。2.2.3 配合其他班组工作,确保工序顺序及交叉作业顺利完成,做好成品保护,不得破坏已有的设施,如有破坏承担赔偿及修复责任。2.2.4 现场范围内所需材料的运输、装卸车由乙方负责车辆及人员。2.2.5 每项每层段工序完成后的杂物清理,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好,做到工完场清。2.2.6 甲方负责把电送到三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用电
4、设备、线路等均由乙方自行购买、安装、维护及保管。2.2.7 甲方 24 小时随时通知乙方工人开工,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开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记录及确认乙方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派工人数及工作时间,作为每月结算的依据。第三条 承包方式3.1 乙方以包人工、包机具、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物价上涨等承包方式承包本工程。3.2 乙方自备除本合同附件 A(甲供材料、机械清单)以外的所有所需材料、机械设备、工器具。乙供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使用前应报样板予甲方确认;乙供机械应符合各项安全要求,使用过程中自行维护及维修保养。3.3
5、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收合格而擅自使用的,甲方不予确认乙方的施工工程量,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包括按甲方要求重新采购材料、重新施工等) 。第四条 合同价款4.1 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履行期间单价不予调整,各分项单价清单及总金额详见下表。缴税方式:1、含税。2、含税(税费由甲方缴纳)序 号 项 目 暂 定 数 量 单 位 单 价 (元 ) 总 价 (元 ) 备 注1 大 工 (技 术 工 ) 工 日2 小 工 工 日合 计 人 民 币说 明 : 以 上 单 价 包 含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全 部 工 作 内 容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在 内 , 工 程 量 为
6、 暂定 量 , 结 算 按 甲 方 确 认 的 杂 工 表 计 量 实 际 工 日 数 。4.2 关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约定:4.2.1 本合同杂工工程均按经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工日数计量工程量。4.2.2 材料装卸车工日计算:5 吨车厢加长,侧板加高平头车货车运材料:装车 3 个工/车,卸车 2 个工/车;平板拖头运材料:装车 4.5 个工/ 车,卸车 3.5 个工 /车。4.3 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工程,即乙方以合同内签订之包干单价依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施工规范和文明施工规范将全部工程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此包干单价已包括一切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利润、管理费、劳保费、保险费、工具、机械设备
7、、燃料、合同履行期间的物价浮动及用以完成此工程有关事务、费用等,甲方不再为此支付额外费用。第五条 合同工期5.1 合同总工期及阶段性工期要求:5.1.1 工期:本工程合同总工期: 个日历天,自开工日期起到竣工日期止;合同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令为准) ;合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证书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本工程节点工期为:以甲方项目部开工令要求为准 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对上述日期作相应调整,且乙方不因此而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5.1.2 乙方保证进场时须不少于甲方要求人数,并在 2 天内依甲方要求补足人员,如乙方在工程试工期内不能达到甲方
8、的施工要求,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终止通知后 3 天内无条件退场,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单价 80% 结算,甲乙双方核对审核完毕,确认结算金额后一月内付清。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1.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另行签订各栋号的限期(含进度节点完成期)完成任务书。因施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总进度计划调整。5.2 上述合同工期已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条件,一般不予延期。仅在出现不可抗力、甲方本身原因等情况时,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认定后,方可予以延期。5.3 阶段性工期(即节点完成期)滞后的,每滞后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滞后 15 天以上的,甲方有
9、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甲方对乙方进度滞后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乙方向甲方支付节点滞后违约金并不免除其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5.4 逾期竣工赔偿为:总工期或每座完工日期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000 元,逾期 15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甲方对乙方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不足扣除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6.1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6.2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
10、工图纸和说明以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接受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甲方认可的乙方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进行检查、验收。6.3 没有经甲方验收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覆盖或隐蔽。隐蔽工程覆盖前或具备约定的验收条件时,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 小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申请,通知甲方验收。若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应至少提前 24 小时发出延期验收指令,延期不得超过 48 小时。如果甲方未发出延期验收指令也未到场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并认为该验收是经甲方同意下完成的,甲方不得有异议
11、。6.4 乙方未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工程覆盖的,甲方有权指示乙方进行钻孔探测或剥露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6.5 乙方应按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对工程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自检,自检达到标准后,并及时送报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甲方、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工程不合格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或双方协定的期限内立即组织返工至合格以上。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导致超过完成期限的,按逾期完工处理。6.6 甲方、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随时检查乙方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组织措施、做好现场有关记录等情况。凡是发现没有严格执行投标
12、承诺和合同约定执行的任何情况,甲方、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将视情况作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期整改等处理。如存在严重或反复违反的情况,甲方、建设单位将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停工整改通知,乙方应承担有关损失和延误责任。如有严重违约造成工程质量下降等情况时,甲方、建设单位有权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或向担保单位索赔因中止(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在 6 日内清理退场,否则,乙方即同意甲方对其遗留在现场的所有物品可以自行处理。6.7 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验收后,必须在 6 日内清理现场、腾出施工现场、撤除所有临时设施。如果因未能及时撤离和清理现场而影响甲方、建设单位下一阶段工程
13、施工或已完工工程的使用,将视为乙方违约,并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造成甲方或建设单位其他损失的,甲方、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违约影响的后果另行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第七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7.1 甲 方 责 任 及 义 务7.1.1 甲 方 委 派 为 现 场 项 目 经 理 , 并 可 在 工 作 过 程 中 根 据 需 要 调 换 适 合 人选 。7.1.2 项目经理代表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技术、进度、施工实施的全面管理。有权对乙方技术水平、施工能力达不到合同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乙方人员予以清离施工现场;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加以制止;有权实行依章扣款,
14、并审批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对乙方的扣款单。7.1.3 项目经理负责审查、确认增减工程、变更工程的工作内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实事求是负责日工的签证。未经现场项目经理审查签证的日工均属无效,甲方不予以承认。7.1.4 项目经理负责初步核对乙方的工作量清单,初步核对结算资料,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结算以甲方审计部终审为准。7.1.5 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图纸,并及时提供有关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7.1.6 负责向乙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组织三级教育,并就甲方的管理规定向乙方交底。7.1.7 组织召开项目部工程例会和其它会议,并及时发出会议纪要。7.1.8 及时组织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
15、设备、工具、设施。7.1.9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7.2 乙 方 责 任 及 义 务7.2.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一切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7.2.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文件、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并且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7.2.3 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规范和相关的技术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7.2.4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提交各类计划、报告和报表。7.2.5 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
16、题或存在的疑问,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出。7.2.6 乙方应对自身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以及工人操作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全责。7.2.7 乙方的施工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直至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因整改、返工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2.8 每道工序完成,必须经甲方施工主管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2.9 乙方应严格加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确保组织管理的落实,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投标时的承诺到岗各尽其职,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凡是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甲方、建设单位给予警告并发出整
17、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甲方、建设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中止(或终止)合同,停止支付工程款项,并可以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甲方、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乙方索赔。7.2.10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应同时向甲方报告,获得进一步处理的指令。7.2.11 乙方委派 (手机: )作为驻场总负责人,并于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管理人员架构表以及所有管理人员的联系电话。现场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驻场总负责人须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更换其他管理人员须提前 1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
18、人员的更换,都应做好衔接工作,不得对现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7.2.12 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程序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和使用。使用完毕或工程完工后,剩余的材料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清点、移交。7.2.13 对于甲方提供的设备、工具、设施,乙方应按操作规程及甲方规定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和存放。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甲方报告,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使用完毕或工程完工后,应按甲方要求清理、清点、移交。乙方在保管和使用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甲方规定或因其它任何乙方原因,造成遗失、损坏或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和责任。7.2.14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未完工
19、或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派人修复,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向乙方收取。7.2.15 乙方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场后,3 天内应按当地上级行政、公安部门及甲方规定立即办好相关手续,并将其相关施工人员身份证、上岗证或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送交甲方备案,原件备查。乙方如有人员变动,应即时通知甲方变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退场。7.2.16 乙方须执行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指令,相关单价参照本合同清单内单价或相似项目单价,如果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所发生费用另加所发
20、生费用 20的管理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7.2.17 每层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把本工作过程产生所有杂物清理干净,完成后需经过甲方现场施工主管及项目经理确认,若没有达到要求,影响下段工序的展开,没清理完成的,待清理完成确认后给予支付。若经催促后 1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没有派人清理,甲方有权派工代为清理,所发生之费用在承包人当月工程款中双倍扣除。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8.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8.2 乙方必须立即将新进场或新调入班组人员名单上报给甲方项目部质安员,配合项目部对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每个班组的安
21、全教育和管理,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确保施工场地内、外其他人员的安全。8.3 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的全部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损失按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应同时向甲方报告,获得进一步处理的指令。8.4 如甲方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施工,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待隐患消除后,经甲方检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8.5 乙方必须加强对班组的现场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周转材料、工程材料、施工机具必须指派专人负责
22、分类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每天的施工垃圾应派专人清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工程竣工后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组织人员、材料、机具退场,退场前必须清理好现场。乙方如违反本条款,甲方可自行派人整理、清运,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向乙方收取费用。8.6 乙方必须加强对班组人员的现场消防防火教育和管理,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造成甲方、乙方及第三方的所有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8.7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自行配备和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8.8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施工人员生活区管理制度,生活区指定专人打扫,垃圾堆放在指定位置。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方面的问题,乙
23、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相关的损失。8.9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严禁出现黄、赌、毒、打架等现象,以及其它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处理。乙方必须将相关人员清退出场。8.10 如乙方工程完工退场,退场前应完成现场及生活区的清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派人清理,并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在 5 天内完成清理工作,以及人员、材料、设备、工具及乙方所有其它物品的撤离工作。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9.1 本合同劳务报酬款付款方式:9.1.1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9.1.2 本合同工程款按月支付,乙方在当月 20 日前把上月的所有杂工申请单、用工记录、
24、结算申请单等送至甲方项目预算部,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的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工程款总额的 100%。9.1.3 甲方支付货款的方式为: (支票/现金/转账) 。9.2 关于付款方式的补充约定:9.2.1 甲方除按上述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外,其余时间不作预借、预支,乙方应自行解决所需的周转及垫付费用。9.2.2 对于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方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在任何情况下一律不予计量、支付。9.2.3 如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必须具备完整的变更、签证、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计量和支付。9.2.4 乙方应提供工人月工资表、转账确认书,否则甲
25、方有权不予支付,由此造成的支付延迟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9.2.5 乙方须在完工验收合格后 6 个月内申请办理结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结算书由乙方编制,送甲方项目预算部审核。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或低于)最终审定金额的 3%,则甲方按超过(或低于)部分的 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9.2.6 合同最终结算,乙方需在工程结算报告中附上合同原件。合同原件遗失无法提供的,乙方需提供专门的报告,说明遗失情况。报告经甲方工程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结算。无法提供合同原件的,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结算金额为 50 万元及以下的,罚款 500
26、 元;结算金额为 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1000 元;超过 100 万以上的,罚款 2000 元。罚款将在最终结算时直接扣除。9.3 乙方已付清乙方所雇佣的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或乙方施工人员已书面委托乙方代为领取劳动报酬)后,甲方才支付工程款项。第十条 用工管理10.1 乙方是施工作业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乙方雇请的施工作业人员的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人员的名单及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列册上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应在变动之日将变动名单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项目经理部报告,以便重新登记及除名。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
27、。10.2 凡有未进行登记的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或变动除名的人员,甲方不予以承认,不属本工地的人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0.3 如政府要求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政府证件,乙方应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10.4 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劳动者,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非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0.5 乙方应与其雇请的施工作业人员签订书面雇佣合同。乙方保证并承担为其雇佣的施工作业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缴纳劳动保险费用。10.6 特种作业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对应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证。第十一条 工人工资支付11.1 乙方应妥善处理其与施工作业人员的劳资关系
28、,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及检查并交纳相关费用,严格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工资且严禁拖欠及克扣工资。乙方已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商定的本合同条款中工程款支付方式对其工资支付的影响,如因欠薪造成的纠纷、诉讼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11.2 乙方领取甲方工程款时必须提交施工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明细表原件(该明细表须有领款当事人的签名加按指模,并须经甲方指定专人见证) 。甲方支付的工程款的所有保管及发放责任由乙方负责。11.3 若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可由甲方代为先行支付工人工资,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施工作业人员工资表及其指定银行账户,代付工资在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11.4 若乙方欠薪问题被政
29、府相关部门要求甲方代为垫付乙方所欠工资时,甲方可先行代为垫付,垫付的工资可在甲方应付给乙方款项中扣除,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甲方所垫付工资总额的 50% 违约金。11.5 若乙方因欠薪问题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 相关约定12.1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 元履约保证金,履约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结算完成后的 7 日内无息返还。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毁约或者工人闹事,甲方有权不退回履约保证金。12.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合同终止,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外,还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20% 向对方
30、支付违约金。12.3 乙方合同责任人必须亲自参与现场管理,保证 15 天/月到工地现场,指定负责人必须全天到场,同时保证通信畅通,保证队伍人员流动不大,每月不超过 10% ,否则在当月产值中扣除壹仟元整(¥1000.00 元)违约金。12.4 对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具、设施等,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时限要求,提前提出需求计划,否则,造成供应延误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2.5 甲方分阶段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评估,阶段划分如下:每 层(节点)评估一次。如经甲方评估,认为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节点工期、人力及其它方面无法达到本合同及甲方项目部规定的要求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
31、止本合同,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场,甲方另聘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后续阶段工程施工。在此情况下,甲方仅按乙方已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结算款,并按结算款的 80 予以支付,剩余的 20 用于补偿甲方的损失。12.6 乙方申报进度款时必须出具经甲方项目主管确认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评定。12.7 如乙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未能一次通过验收,或总工期拖延超过 15 天,则甲方按本合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并向乙方收取结算总价 10% 的罚金,罚金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12.8 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所产生的返工、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材料甲供) 。12.9 如因上道工序延误或上道工序
32、质量问题造成本道工序延误,则延误的责任及损失由上道工序承包人承担。如因本道工序延误造成下道工序延误,则延误的责任及损失由本道工序承包人承担。12.10 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根据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时,甲方有权根据损失大小或赔偿金额,在支付工程款时暂扣部分工程款,待乙方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或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后,再支付暂扣款项。 12.11 甲方发放给乙方用的材料按甲方规定的程序领用。属周转性材料,按甲方制定的周转材料管理办法实施。乙方书面委托 为专职领料人,除此专职领料人外,其它人不得在甲方仓库领料。如乙方变更领料人,应书面通知甲方。12.12 乙方住宿及生活用电费用按乙方工人
33、人数计,用电量按 10 度/(人月)计,超出部分按 5 元/度收取电费。12.13 施工过程中甲方签发的文件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2.14 每次下发施工任务单,乙方未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成计一次不良记录并处以 500-1000 元罚款,累计 10 次不良记录,作自动退场处理,按已完合格工程总造价的 80% 结算。12.15 乙方按节约合理的原则使用材料,凡甲方发现乙方浪费的处以所浪费材料 3-5 倍价钱的赔偿金。赔偿金在当月(或当次)工程款中予以扣除。12.16 乙方严禁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对转
34、包或分包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报酬,且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和责任。12.17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逾期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的 3作为违约金,但不超过未付款项总额的 5%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13.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施工组织改变或暂停施工超过七天的(以甲方发出的停工令为准) ,乙方须在施工组织改变或暂停施工发生后五天内,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将增调或缩减作业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的方案申请书面报送甲方。甲方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三天内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须按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损失和保证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由
35、此导致乙方的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误工费超出七天(不含七天)部分予以适当费用补偿,其中:人工按当地本季度定额工日单价的 60%、大型机械设备按当地本季度定额机械台班费的 40%计算,合同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施工工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以及采取任何措施的,相关增调或缩减作业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的费用及窝工费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七天以内(含七天)的不予考虑费用补偿,工期可相应顺延。13.2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13.3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合作、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无法解决时,均提请广州仲
36、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且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13.4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5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13.6 乙方单位为个人时,须附签订合同的个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按指印。13.7 本合同涉及商业秘密,需妥善保管,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13.8 本合同中所载甲、乙方的联系人均非各方的代理人,未经书面授权,联系人均无权代表各自的公司。13.9 本施工合同连同下列附件组成“合同文件”:附 件 A: 甲 供 材 料 、 机 械 清 单附 件
37、 B: 文 明 施 工 及 安 全 管 理 守 则附 件 C: 廉 洁 合 作 协 议 书附 件 D: 项 目 现 场 人 员 管 理 协 议 书附 件 E: 竣 工 结 算 提 交 资 料 一 览 表附 件 F: 现 场 签 证 管 理 办 法附 件 G: 零 星 签 证 工 程 单 价 审 批 表附 件 H: 工 人 权 益 保 障 承 诺 书附 件 I: 补 充 协 议当 上 述 附 件 的 内 容 与 本 工 程 合 同 的 条 款 相 冲 突 时 , 以 本 工 程 合 同 的 条 款 为 依 据 ( 当 附 件 A 与本 工 程 合 同 的 条 款 相 冲 突 时 , 以 附 件
38、A 约 定 为 准 )(以下为双方签章处,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指印): 住所: 经办人: 联系人: 邮政编码:项目经理: 开户行: 收款人姓名: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账号: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二零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二零 年 月 日附件 A 甲供材料机械清单甲供材料、机械清单序 号 材 料 、 机 械 名 称 数 量 备 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注:1 本表未列明的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采购前需报样板予甲方确认。2 本表未列明的施工机械、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附件 B 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守则文明施工及安全管
39、理守则为了加强文明施工,防范及杜绝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并保障工程顺利完工,特制订下列施工安全管理守则,乙方须严格执行。一 进入施工范围,有下列违反施工安全管理守则行为之一者,按下列标准执行违约金:序号 项 目 处罚金额(RMB¥) 备注1 非吸烟区内吸烟 50.00 元/人次2 穿着拖鞋进入施工范围内 30.00 元/人次3 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 30.00 元/人次4没有配戴有效工作证(工作证须加盖甲方的公章)30.00 元/人次5 高空作业,未戴好安全带及未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100.00 元/人次4 在施工范围内用明火或自带炉具煮食 100.00 元/人次 除收取罚金外并
40、没收全部炊具7 蓄意破坏施工范围内已完成产品、半成品 500.00 元/人次除收取罚金外另赔偿及修复所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8 盗窃施工范围内已完成产品、半成品按材料价值 10 倍处罚除收取罚金外另赔偿及修复所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9 项目所属范围内,打架斗殴、闹事 1000-5000 元/次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参与人员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10 谩骂、要挟、暴力的方式对待各级管理人员 20005000 元/次一旦出现,立即除名、清离出施工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甲方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11 施工人员进入非指定之施工范围或路线 50.00
41、元/人次二施工范围内,应遵守下列用电、消防安全规程,如有违反者,按下列标准执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将移送有关单位处理。序号 项 目 处罚金额(RMB¥)1施工范围乙方自配的室内外临时用电、配电箱等必须加设漏电开关作保护,箱内有足够插座,不准随便搭接,露天的开关必须安装在防水的箱匣内,临时电源线不准放置在潮湿或积水地面上,一律架空或沿墙身及天花敷设,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容量及负载要求,摆放及悬挂配电箱300.00 元/次2 不得破坏甲方设置的各类标牌 100.00 元/次3焊接作业中,须清理现场周边易燃、易爆等物品,并具备有关灭火器,方可进行焊接工作,进行焊接作业的焊工须持有效的焊工证及动
42、火申请100.00 元/次4 高空烧焊地面须有专人跟班防火 100.00 元/次5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施工现场已完成永久性之消防栓等设备(特殊情况除外)200.00 元/次三、 不按规定,堆放材料及施工垃圾,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下列标准执行处罚序号 项 目 处罚金额(RMB¥)1在走火通道、施工进出口、工地办公室、楼梯走廊、样板单位及排水渠口等位置堆放材料或施工垃圾300.00 元/人次2 施工房屋内摆放摩托车或单车 50.00 元/人次3清理施工垃圾时,严禁将垃圾直接由楼上往楼下倾倒,须使用垃圾袋装好后,由专用通道或提升架往下输送100.00 元/人次四 工程施工中应遵守以下规定,如有违反者,
43、按下列标准执行违约金:序号 项 目 违约金额(RMB¥)1 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100.00 元/人次2甲方发放的各类通知、文件等由甲方办公室文员通知乙方签领,乙方需在 24 小时内前来领取50-100 元/次3 乙方须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各类会议 50-100 元/次说明:罚 金 由 甲 方 财 务 中 心 在 当 期 工 程 款 中 扣 除 。附件 C 廉洁合作协议廉 洁 合 作 协 议 书第 一 条 甲 方 责 任1.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1.2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1.3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
44、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1.4 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1.5 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进行相关的处理。1.4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第 二 条 乙 方 责 任2.1 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2 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2.3 乙方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
45、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2.4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2.5 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并对其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理。2.4 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7 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变相行贿,甲方有
46、权选择按以下约定处理:2.7.1 解除合同,对乙方已提供的产品,已完成的工程或已提供的服务均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的 80计算;2.7.2 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对其行贿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额的20。附件 D 项目现场人员管理协议书项目现场人员管理协议书第一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1.1 甲方有权对项目现场(指 )人员进行现场管理。1.2 甲方应通过公告或其他方式向乙方介绍有关项目现场人员管理的各项制度。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2.1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甲方对项目现场人员的管理的规章制度。2.2 在项目现场内,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包括乙方本身及其所雇佣的全部人员,下同)遵守甲方有关现场管理的
47、规章制度,并按如下规定执行:2.2.1 乙方应保证乙方所有现场人员了解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2.2 乙方所有现场人员必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非本地户籍人员还必须拥有乙方承包项目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员暂住证;2.2.3 乙方所有在现场从事特种工作人员必须拥有政府主管单位颁发的有效特种工作证;2.2.4 乙方所有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在项目范围内从事盗窃、赌博、斗殴、吸毒、嫖娼及其他任何违法活动;2.2.5 乙方所有现场人员的居住、娱乐、饮酒、炊事、用餐、洗澡及大(小)便及其他业余活动必须在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且不得妨碍和影响他人的工作与休息;2.2.4
48、未经允许,乙方所有现场人员不得进入甲方项目现场任何禁止进入或限制进入的区域,如:电房、仓库、示范区等;2.2.7 乙方现场人员不得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游行或聚众闹事、示威等活动。2.3 乙方人员到达项目现场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该人员的名册及基本情况(姓名、相片、工种、身份证号等)报甲方备案,以便甲方管理。2.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人员不得带本工程员工外任何人员进入工地及生活现场。第三条 违约责任3.1 乙方须保证所有现场人员认真严格执行上述条款,若乙方任何现场人员违反上述条款,按以下方法处理:3.1.1 若乙方任何现场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任何一项,甲方有权直接立即清理相关人员出场,且乙方有责任按原合同要求保质、如期完成相关承包任务;3.1.2 若乙方任何现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