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法案例教学,第一章 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案例3】民事法律责任案例分析,某日,甲携带一台高级摄像机乘坐长途公共汽车,为了安全,在车上他把摄像机置于腿上抱着。行驶当中一个小孩乙突然横穿马路,驾驶员丙紧急刹车,结果行李架上的物品有不少落下来,其中乘客丁的皮包正巧砸在甲的摄像机上,将价值一万多元的摄像机砸坏了。试根据民法理论,回答以下问题:(1)对本题驾驶员丙紧急刹车的行为应如何理解?(2)你认为甲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如果小孩已经无法找到,那么甲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案例7】期限与诉讼时效案例分析2,村民甲、乙二人一向不睦。2005年3月7日,二人因为琐事发生扭打,乙被打
2、成轻伤花去医药费一千余元。几天后乙去找甲索要医药费,遭到甲的拒绝,甲兄弟众多,乙因惧怕就未再坚持。不料此后甲经常找碴欺负乙,2005年12月30日,两人再次产生扭打,致使乙右腿骨折,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并卧床3个多月,造成误工损失两千多元。2006年4月3日,乙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并要求赔偿前次轻伤所花医药费1 227元。请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第二章 合同法,【案例2】格式条款 (第二节),甲去乙超市购物,将随身携带的DV摄影机存放于超市设置的储物柜内,购物后甲在取回自己物品时发现,其储物柜被撬,个人物品包括DV摄影机丢失,甲遂要求乙超市赔偿自己的损失。乙超市辩称自己已将购物须知明显张贴于超
3、市入口,须知上明确说明储物柜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否则丢失概不负责。因此,乙超市没有赔偿义务。后经公安机关查明,该储物柜挂锁早已锈坏,很容易就可撬开,不具备保险功能。那么: (1)购物须知是否属于合同的一部分? (2)购物须知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3)本案应如何处理?,【案例3】要约与承诺 (第二节),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试分析:(1)乙单
4、位是否违约? (2)为什么?,【案例7】 合同订立程序(第二节),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
5、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案例4】重大误解合同 (第三节),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
6、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试分析:(1)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2)为什么? (3)应如何处理?,【案例3】代位权 (第四节),甲、乙公司于2001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4月10日前交付20万元的定金,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4月15日,乙公司在甲公司未交付定金的情况下发出全部货物,甲公司接
7、受了该批货物。4月20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支付100万元的货款,遭到拒绝。经查明: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100万元,此外甲公司欠丁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4月3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乙公司的代位权成立,由丙公司向乙公司履行清偿义务,诉讼费用2万元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丁银行得知后,向乙公司主张平均分配丙公司偿还的100万元,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2)简述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当符合的
8、条件。 (3)丁银行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人民法院判定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第三章 公司法,【案例1】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张三、李四、王五三家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张三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以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李四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
9、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王五亿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2)公司的董事长由张三委派,副董事长由李四委派,经理由王五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张三按照注册资本的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李四、王五分别按照注册资本的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张三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李四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
10、王五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3)张三计算机软件和李四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4)张三、李四、王五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5)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6)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 (7)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做法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8)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享有的分红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为什么?,【案例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甲、乙2家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东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来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指出了该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2003年3月,东来公司依法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为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
12、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并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5月,东来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于是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该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这7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这4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41.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6年10月,东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桂林分公司。桂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东来公司是桂
13、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东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东来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2)东来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东来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 (4)东来公司是否应替桂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案例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红黄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如果股东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不令其满意,可以抽回其出资或将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公司成立后,经营业绩一直不理想,因此乙在
14、没有通知甲、丙的情况下准备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甲认为不能转让,但乙坚持认为其转让出资份额给第三人是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鉴于甲提出异议,乙为了避免大家关系紧张,又提出抽回出资的要求,丙认为这一要求是受公司章程保护的,应予支持。甲认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不好,使公司的经营很被动,马上修改了公司章程。问:1甲认为乙未通知其他股东便转让出资份额给第三人的行为是无效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丙认为乙抽回出资的行为受公司章程的保护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3甲迅速修改公司章程的行为是否合适?为什么?,【案例7】公司的高管人员,某有限责任公司拟任命有经营头脑的W担任公司的董事,但股东甲提出反对意见,因为W目
15、前在文化局担任副处长,是国家的公务员;股东乙认为W才华出众,极富经营头脑,还有半年就退休了,现在工作不是很忙,完全可以胜任董事的职务。另外,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Z在担任该公司董事期间,还与高中同学合伙成立了合伙企业经营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的产品,获得个人收益10万元。股东甲一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业绩不太满意,想抽回出资或者悄悄将自己持有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一直想投资实业的G。 问题: 1W是否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为什么? 2Z董事是否可以成立合伙企业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竞争?为什么? 310万元收益如何处理? 4股东甲是否可以实现自己的想法?为什么?,第四章 合伙企业法,案例1 合伙企业设立,A、B、C、
16、D、E是某乡镇的居民,其中B 是A的儿子,时年14岁,初中生。 E是A的弟弟,是本县地税局副局长。五人于03年8月1日在县城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创办普通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服装生产与销售。合伙协议规定:1、企业名称为“洪亮服装有限公司”,经营地点为县城集贸市场南大街1号2、经营范围为服装生产销售,合伙目的是共同经营,共享收益3、五人各出资1万元,于06年3月10号前缴付。4、利润平均分配, 若有亏损则除E之外,其他人平均分担。5、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由A负责。6、企业解散时,各自收回自己的出资。合伙协议经全体签字后,A持该协议向县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该局于9月20日电话告知E,因条件不符,不予登记。
17、问题何在?,案例2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企业松美汽车配件厂。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甲分配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 问题: (1)乙、丙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 (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将门市部的货卖给松美汽车配件厂?为什么? (3)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
18、,此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案例3 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2008年1月,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了合伙企业,甲出资3万元、乙出资2万元,丙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订立得比较简单,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只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企业。2008年6月,甲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乙同意但丙不同意,因多数合伙人同意丁入伙成为新的合伙人,丙便提出退伙,甲、乙表示同意丙退伙,丁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欠长城公司货款3万元一直未还。2008年10月,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其朋友的4万元贷款提供担保,银行对甲的私自行为并不知情。2009年4月,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企业又负债9万元无法清偿。
19、,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 1丁认为长城公司的欠款是其入伙之前发生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对该笔债务承担责任,丁的看法是否正确? 2丙认为其早已于2008年6月退伙,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其无关,丙的看法是否正确? 3若甲的朋友到期不能清偿贷款,银行是否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 4若其他合伙人在得知甲私自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提供担保后一致同意将其除名,该决议是否有效? 5在合伙企业清算后,长城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6乙满足了合伙企业债权人的要求后,甲的朋友向乙支付了4万元,乙应如何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20、,案例4 有限合伙企业,假设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3)关于合伙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