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税收概论,第一节 税收的形式特征,一、税收概念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它是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强制地、无偿地、固定地取得的财政收入。二、税收的形式特征税收的形式特征是指税收性质的其中一个层次的含义,即税收形式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这种区别概括起来就是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的。强制征收表现在税收是通过国家法律形式予以确定,纳税人要根据税法照章纳税,违法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和生产资料的占有没有直接的关系,它不是依靠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的。,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
2、税收是国家对纳税人的无偿征收,税款一经征收就归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必付出任何代价,或向纳税人提供某种相应服务及特许权利作交换,而是一种无偿取得。国外认为税收的征收不是一种绝对无偿,只是非个别对价,但有共同的报偿,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是文明与购买和平的代价,国家为纳税人提供自由和人身安全的保障。,3、固定性税收是国家按法律范围、标准、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征收的。国家在征税前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征税对象的范围、征收数额、征收比例和征收期限等。这是纳税人和国家都应该遵守的,不应随意加以改变。税法的相对稳定性决定了税收的固定性的特征,从而使国家税收具有客观性标准。,三、税收的形式特
3、征之间的关系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之间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没有强制性就不能保障无偿性和固定性;没有无偿性就没必要进行强制征收;没有固定性,无偿性和强制性就会失去法律依据,造成无法征收,其结果或是横征暴敛,苛捐杂税,或轻视税法,不照章纳税,给国家财政造成困难。总之,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是区别税收与其它财政收入的标志,也是判断某种收入是不是税收的标准。,第二节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一、税收制度税收制度又称税收法律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种税收法律、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是指税收法律规范的内部构成。它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
4、违章处理等基本要素。,1、纳税人,是纳税的主体,是指按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按税种分别确定,每一种税均有不同的纳税人,同种税也可有不同的纳税人。纳税人不同于负税人。负税人是指实际承担税收负担的单位和个人,他和纳税人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相同的,这跟税负能否容易转嫁有关,税负容易转嫁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往往不相同,属于间接税,如流转税;税负不容易转嫁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往往相同,属于直接税,如所得税、财产税。,2、课税对象,是纳税的客体,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标的,具体指明国家对什么征税。与课税对象密切联系的一个概念是税目。税目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它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5、,代表征税的广度。分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两种。课税对象和税源不同。税源是指税款的最终来源,有的税种税源和课税对象是一致的,如所得税,有的税种税源和课税对象是不一致的,如财产税。,3、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法定的计算税额的尺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代表税收的深度,因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的多少纳税人税负的轻重。一般来说,税率有以下三种:(1)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都按同一百分比例征收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对流转额的课税,在具体应用上有:单一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产品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量、金额
6、的多少,分等规定递增的多级税率。一般适用于所得税。它可分为:A、全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照与之相对应的税率征税,即按照与课税对象数额相对应最高级次的税率统一征税。B、超额累进税率,是把课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各等级分别计算税额,一定数额的课税对象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相比较,各有有缺点。适用全额累进税率计算较简便,但税负不够合理。而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较复杂,但税负较合理。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复杂的问题,采用速算扣除数的方法可以解决。速算扣除数是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减去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之间的差额。使
7、用速算扣除数计算超额累进税的公式为:超额累进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是按单位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用百分比的形式,它主要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4、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的交纳税款的环节。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税收分为两种课征制度,即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5、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时间或期限。它包括纳税计缴期和税款入库期。6、减税、免税和加成征收,根据国家政策对某些纳税人给予鼓励或者限制的一种特殊措施。,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予以免征。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我国目前的税收减免主要有
8、一下三种:(1)法定减免;(2)特案减免;(3)临时减免。与减税、免税有直接关系的两个概念是起征点和免征额。起征点是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其全额征税。免征额是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部分不征税,仅就免征额超过的部分征税。 加成征收,是指在按规定的基本税率确定纳税人税款后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款。,7、违法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是税法强制性的表现,包括加收滞纳金、罚款、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节 税收制度的分类,一、以征税对象为标准分类这是我国税收最基本的分类方法。按这种标准可把我国税收分为以下5类:1
9、、流转税,是指以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内的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类。2、所得、收益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收益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类。3、财产税,是对法人和自然人所拥有的财产课征的税收。4、行为税,是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类。5、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二、按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类1、价内税,凡税金包含在价格之内作为价格组成部分的属于价内税,它是以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2、价外税,凡税金不构成价格的组成部分,不以含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属于价外税。,三、按税负是否容易转嫁分类1、间接税,是指纳税人
10、的税负容易转嫁给他人负担的各种税,纳税人与负税人往往不相同。2、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各种税,纳税人即负税人。直接税一般不容易转嫁,间接税一般比较容易转嫁,这是相对而言的。税负的转嫁与否,必须结合一定的经济条件和价格运动的一般规律而定。如果仅凭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划分为标志,就认为某些税绝对转嫁或不转嫁,那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四、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1、中央税,凡按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中央财政支配使用的税,属于中央固定收入,是中央税。2、地方税,凡按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支配使用的税,属于地方固定收入,是地方税。3、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按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
11、按一定的比例分成的税种。, 税和费的主要区别:1、税是无偿的,费是有偿的,费是向收益者收取的一种代价。2、凡是属于各级税务机关、海关收取的一般是税,由各经济部门和事业单位收取的一般是费。,第四节 中国税收法制结构,一、中国税法的制定机关 中国的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国,税法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地方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其他部门,如地方财政税务部门以及与税收有关的法院和检察院等,都无权制定税法。,二、中国税收法制结构中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主要是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以及有关的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组成。1、税收法律税收法律是指
12、拥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2、税收法规税收法规是指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正式税收法律。我国税收法规的形式主要有税收条例(包括暂行条例)、由国务院或其授权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以及国务院和有权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其他具有规范性内容的税收文件。,3、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国际税收条约或协定是以国家为主体,以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益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是经缔约国多方或双方按照国际法有关主权和平等的原则,通过谈判,以书面形式签定的条约和协定,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是彼此联系和互相补充的。,第五节 现
13、行各税简介,工商税收,一、流转税类1、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殖额征收的一种税。2、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3、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就其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二、 资源税类4、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国有资源的开发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产品的销售和和使用数量征收的一种税。5、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分等定额征收的一种税。6、耕地占用税:
1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一次性定额征收的一种税。,三 所得税类7、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就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9、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四、特定目的税类10、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交纳的三税税额征收并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
15、种税。11、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五、财产、行为税类12、房产税: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13、城市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就其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14、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我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与境内河流、湖泊或领海的船舶,就其种类、吨位或数量,向拥有并使用车船的的单
16、位和个人,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15、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 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就其车船的数量和吨位向其使用人征收的一种税。,16、契税: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7、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而征收的一种税。18、屠宰税:屠宰税是对屠宰应税畜牧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从量征收的一种税。,19、筵席税:筵席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各种饮食营业场所举办筵席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遗产税:未开征2
17、1、证券交易税,农业税,22、农业税:农业税是对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3、农业特产税:农业特产税是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一种税。25、牧业税:牧业税是国家对牧业区从事畜牧业生产并有畜牧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和船舶吨税,26、关税: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自1999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关税总水平降到了16.78%。加入WTO,我国进口关税总水平要降到13%。27、船舶吨税:船舶吨税是进进出我国港口国际航行船舶收的一种税。,第六节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0年,在总结老解放区税制建设的经验和全面清理旧中国税收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税制。 第二次是1958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简化税制,以适应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之后的形势的要求。,第三次是1973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仍然是简化税制,这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 第四次是1984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普遍实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以适应发展有计划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 第五次是1994年税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 第六次是2008年,其主要内容是流转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