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培训制度,第一节 公务员培训制度概述,一、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一)公务员培训的涵义 公务员培训,是指公务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要求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公务员进行的以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培养和训练。,(二)中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源于干部培训制度。我国干部培训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建立以后,为了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各级党政机关兴办了各级各类党校、干部学校等培训场所,充实了教学内容,大规模地对干部进行培训。1953年以后干部教育工作逐步转入在职干部的轮训,培养造就了大批优秀干部和专
2、门人才,从而保证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胜利完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政府部门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标准,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了干部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公务员培训作出专章规定,公务员培训成为干部培训工作的主体。作为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步骤之一,公务员培训大规模普遍开展起来。 1995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专章规定了对法官、检察官培训的原则、培训机构及培训结果的使用。199
3、6年人事部下发了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中组部有关方面还通过下发培训规划、培训纲要,指导和推动培训工作。2006年起实行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培训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二、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意义 (案例3,P183)(一)培训有助于形成优质、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二)培训可以促使公务员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更新 (三)公务员的培训是有利于加速我国行政管理科学化的进程。,三、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特点(一)效能性 (二)全员性 (三)实用性 (四)多样性 (五)规范性,四、公务员培训的原则(一)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二)学用一致原则 (三)按需施教原则
4、 (四)讲求实效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这几项原则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他们是公务员培训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只有把这些原则看成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统一体,并切实贯彻执行,才能达到培训的目的,获得最佳效果。,第二节 公务员的培训规定公务员培训的内容 (一)政治理论的培训 公务员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党和政府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新时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新成果,是指导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准绳,是我们取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保证。每一个公务员,要认真
5、学习、深刻领会,要在改革和建设实践中,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勇于探索,大胆试验,及时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是公务员的神圣职责。,(二)专业知识的培训 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职工作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操作知识,以及同本职工作相关的其它科学知识,涉及行政学、行政法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政策学等内容,其中行政学课程包括行政组织学、行政环境研究、行政效率分析、行政改革研究、行政领导学、行政财会学,政策学课程主要是有关本地区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共政策原理、公共政策制定等。(案例2)培训内容要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对不同职位、级别的公务员,对专业
6、知识的需要和培训也要有自己的侧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培养出时代需要的新型人才。,(三)管理才能的培训 在新科技革命飞跃发展的今天,对管理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如果不抓管理培训,就不能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因此,就要求每个公务员不断更新老的一套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学习现代领导艺术和管理科学知识,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当前要学习系统论、信息论和决策论,掌握现代社会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还要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管理活动实践,开拓公务员的视野,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培养他们现代行政管理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公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弊端。,二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
7、(一)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是指国家公务机关对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正式上岗前所进行的培训。这类培训也叫入门训练、职前培训或初任培训等,目的在于使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公务的工作特点和组织纪律、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初步掌握拟从事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为正式上岗做好准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工作实习,让新录用人员在有经验的公务员指导下,直接参加实际的行政工作,通过工作实践学到知识,了解程序;二是集中培训,由各行政部门组织培训班进行集训,或者将培训对象送往专门培训基地接受培训。这两种培训方法可以根据新录用公务
8、员将要从事的工作的特点和繁简难易程度来确定,也可以结合使用。新录用人员的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初任培训合格者才能正式任职,不合格者或未参加培训的不能任职。,(二)任职培训 任职培训是指国家公务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任职位的相应要求所实施的培训,也叫资历培训、晋升培训。目的在于对拟任新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所需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的培训,为其胜任即将担任的职务做好充分的准备。任职培训一般属脱产培训,培训对象一般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公务机关以外的在职人员调入国家公务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另一类是在公务机关内晋升一定层次领导职务的在职公务员。
9、任职培训应以研讨方式为主,以邓小平理论为必修课,适当设置领导科学、经济管理、法律知识、政策讨论、市场营销等课程,注重提高培训对象的政治思想觉悟、业务能力和决策水平。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培训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三)专门业务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是指国家公务机关为公务员从事专项业务工作而提倡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如人口普查业务培训、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等。在正式投入工作前,将准备从事这些工作的公务员集中起来,进行专门的知识技能、工作方法等的培训,这种培训一般由负责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政府机关组织,时间可长可短,视具体需要而定,培训方式也
10、灵活多样。,(四)在职培训 所谓在职培训,又称为更新知识培训、定期培训,是指对公务员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训。在职培训的目的在于,使公务员不断掌握新的知识和技能,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当今社会,知识更新加快,科学技术发展迅猛,对公务员的知识、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用新的知识代替原有的、老化的知识,才能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在职培训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采取集中时间进行培训的方法,也可以不采取集中时间但每年保证不少于多少时间的培训;可以采取派往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委托其他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等。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公务员的在职培训,应当
11、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五)后备领导人员培训 后备领导人员培训即我们平常说的后备干部培训,是培训的一种特殊形式。培养后备领导人员队伍,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后备领导人员培训是培养后备领导人员队伍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根据后备领导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对象是列入后备队伍的人选,目的是促进后备领导人员的成长,使其在需要时能担负起更高层次的领导职务。由于要求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因此培训的内容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中心内容是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12、思想。同时,还要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知识、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等。对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方法上提倡采用自学、研讨、进修等符合领导人员特点的方法。,(六)出国培训 公务员出国培训,是整个公务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学习借鉴国外现代行政管理的先进经验,培养造就精通行政管理科学的业务骨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服务。出国培训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措施,是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也是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客观要求,搞好公务员出国培训,对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公务员出
13、国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1995年人事部制定并发布了公务员出国培训暂行规定,对培训管理经费等基本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务员在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案例5P185,三 公务员培训的机构 案例7,189(一)国家行政学院 (二)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三)地方行政学院 (四)管理干部院校 (五)国家法官院校和其他法官培训机构、国家检察官院校及其它检察官培训机构 (六)其他具有相应资格的培训机构,四 公务员培训的管理 案例10P196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培训要求予以确定。公务员培训情况、学
14、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这是对公务员培训管理的规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登记管理 所谓登记管理,是指对公务员的培训情况通过登记进行管理。对公务员培训进行登记管理,就是要将公务员培训制度化,分期、分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对公务员个人而言,就是要保障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督促公务员履行义务,并将其每次培训内容、成绩登记在册,存入档案,作为今后考核及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二)培训时间 公务员法第二款规定各种类型的培训必须在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即初任培训应当在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内进行;任职培训应当在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
15、;专门业务培训应当在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前进行。更新知识培训在法律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员法第六十一条也没有对每种培训时间长短做出规定,也应当由公务员专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是根据我国长期以来的实际经验,初任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十天,任职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天,每人每年参加更新知识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三)培训情况的评估与使用 将公务员的培训情况与考核、任职和晋升挂钩,有助于调动公务员学习的积极性,使培训真正起到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作用,有效地防止搞形式主义。将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之一,是为督促参加培训的公务员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培训。同时,培训与考核相结合也是考核本身的要求。将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也是任职、晋升条件本身的要求。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要晋升时,不仅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而且应当具备一定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考核鉴定、考试成绩是对公务员培训效果的直接反应。,有人认为公众没有没责任为公务员培训埋单 ,你认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