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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讲婚姻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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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讲 婚 姻 继 承 法,婚 姻 法结 婚家 庭 关 系离 婚继 承 法法 定 继 承 遗 嘱 继 承,一、婚姻法,(一) 婚 姻 法 的 概 念1、 婚姻,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符合当时的婚姻法律制度,2、 婚姻法: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婚 姻 法 的 基 本 原 则1、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 离婚自由,含义:法律赋予人们的一项权利 ,侵犯之为违法或犯罪。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常见的侵权行为:包办买卖婚姻,如换亲、童养媳。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如,子女干涉父母再婚。,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2、 一夫一妻制,含义:一男一女结为夫

2、妻。一个人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的配偶。重婚是犯罪行为。,3、 男女平等,含义: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处于平等的地位。,4、 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5、 计划生育:夫妻双方都有计划生育的义务。,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结 婚1、 结 婚 的 特 征主体为男女两性:同性之间不能为婚姻。符合结婚的条件履行了法定的程序:法律一般不承认事实婚。,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2、结 婚 的 条 件,必 备 条 件,符合一夫一妻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 女20周

3、岁,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禁止性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下图)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血 亲 示 意 图 (三代以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父 母,本 人,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姐妹,兄弟,直,直,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子女,子女,旁,旁,旁,旁,直,子女,直,子女,子女,直,子女,直,旁,旁,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3、 结 婚 的 程 序(1)法律意义 成立合法婚姻的唯一程序 一旦履行程序,只有法定程序才能解除。,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

4、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2) 程序:申请、审查、登记,登记机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政府;在不设区的市是市政府;在设区的市是区街道办事处。申请应提交有关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证明、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医院办理)。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登记手续。,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4、婚姻无效因违反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性要件使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且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年龄,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人身关系,

5、各自独立的姓名权 参加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 计划生育的义务,财产关系,共有财产权 夫妻的扶养义务 相互继承财产的义务,家 庭 关 系,1、夫 妻 关 系,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 一方所得的合法财产,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 父 母 子 女 关 系,父母子女关系 的种类,自然血亲关系,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两者平等,拟制血亲关系,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有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和亲生父母都有法律 上的关系;养子女只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关系, 与亲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6、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权利义务关系,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父母子女互有继承权,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3、兄弟姐妹关系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包括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 内容:(1)扶养关系:成年的兄、姐对父母死亡或没有能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弟、妹对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义务。(2)继承权:兄弟姐妹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4、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是

7、隔代直系血亲,包括继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内容:(1)抚养、赡养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死亡或没有能力抚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子女死亡或没有能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2)继承权: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离 婚1、离婚的概念和特征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特征:(1)离婚是夫妻双方的行为,前提是有合法的夫妻关系。(2)离婚的结果是解除夫妻关系。(3)离婚必须依法律规定的程

8、序进行。,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2、离婚的程序(1)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适用的条件: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没有异议。 步骤:申请、审查、登记(登记机关同结婚登记机关),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2)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适用的条件: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有异议。 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程序: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的程序,诉讼中必须进行调解。 诉讼结果:和好、协议离婚、判决离婚、判决不准离婚 。,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3)关

9、于离婚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我国婚姻法确定的夫妻财产制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方的一切合法收入和以此收入所购置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赠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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