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实 施 规 范CCGF 504.42010钢 丝 绳20110210 发布 20110301 实施CCGF 504.4201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钢丝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钢丝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电梯用钢丝绳、重要用途钢丝绳、一般用途钢丝绳。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附则。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
2、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 1 。表 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分类代码 5 504 504.4分类名称 工业生产资料 金属材料 钢丝绳2.2 产品种类根据钢丝绳产品标准,将产品分为以下三个种类,见表 2。表 2 产品种类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1 电梯用钢丝绳 GB 8903-20052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 8918-20063 一般用途钢丝绳 GB/T 20118-2006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批:由同一公称直径、同一结构、同一公称抗拉强度、同一捻法、同一
3、表面状态和同一镀层级别组成的钢丝绳。4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钢丝绳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钢丝绳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 3。表 3 企业规模划分CCGF 504.420102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销售额/万元 30 000 3 000 且30 000 3 0005 检验依据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GB 8903-2005 电梯用钢丝绳GB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GB/T 20118-2006 一般用途钢丝绳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38 金属材料 线材 反复弯曲试验方法GB/T 2
4、39 金属线材扭转试验方法GB/T 1839 钢产品镀锌层质量试验方法GB/T 8358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6 抽样6.1 抽样型号或规格抽样产品应是相应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规格型号。当被抽查企业同时生产抽查范围内电梯用钢丝绳、重要用途钢丝绳、一般用途钢丝绳时,则只抽查其中的一种。优先抽取电梯用钢丝绳,其次抽取重要用途钢丝绳,最后抽取一般用途钢丝绳。一般用途钢丝绳优先抽取 6 股或 6 股以上结构的钢丝绳。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6.2.1 抽样对象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或者市场上,随机抽取近期(生产日期不得超过 1 年)生
5、产的同一批次,并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6.2.2 抽样基数在生产企业抽样时,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3 盘;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不限。6.2.3 抽样数量从确认抽样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1 盘,截取样品长度 10 米。抽样数量见表 4。表 4 抽样数量序号 产品名称 抽取及标识方式 长度数量 样品要求1 电梯用钢丝绳 随机抽取 1 盘 10 米,截成二 a 样-7 米1 a 样-检验样品,CCGF 504.4201032 重要用途钢丝绳3 一般用途钢丝绳段,分别标识为 a 样和 b 样,截断前应在截断处将同一绳股做上标记,以便一一对应。根b 样-3 米1根
6、b 样-备用样品。a 样和 b 样分别包装,各挂一个标牌。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备用样品。6.3 现场质量检查检验人员依据产品标准规定,在抽样现场对所抽取的钢丝绳产品进行钢丝交错、接头不良、绳芯外露制造缺陷检查,在距离所抽钢丝绳端头 15m 外的直线部位进行钢丝绳直径检查,并做记录。6.4 样品处置6.4.1 样品分解和标识现场检查完毕检验人员按照表 4 要求截取样品,然后分解为 a 样(检验样品)和
7、 b 样(备用样品) ,在样品上各挂一个标签,其上分别注明生产企业名称、结构规格以及 a 样或b 样。6.4.2 样品包装和封存a 样和 b 样分别用包装材料全部包裹,并分别用封条+透明胶带缠裹封样,为防止拆封,可使用多张封条。封条上至少有生产企业名称、a 样或 b 样,抽样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等信息,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均由抽样人员寄回或带回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和保存。6.4.3 样品检查和保存样品到达检验机构后,应进行样品登记、包装及封条情况检查、做好检查记录。b 样经检查确认后妥善保存,只有复检时才能拆封。6.5 抽样单应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
8、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钢丝绳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被抽查企业同时开具产品质量证明书。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钢丝绳” ,应记录被抽查企业的所有钢丝绳销售总额;计划抽查电梯用钢丝绳,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电梯用钢丝绳年销售总额。7 检验要求CCGF 504.420104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 5表 7。CCGF 504.420105表 5 电梯用钢丝绳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重要程度分类序号 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A 类 a
9、B 类 b1 钢丝绳破断拉力 GB 8903 中 5.2.8.1 强制性 GB/T 8358 2 无载荷钢丝绳直径 GB 8903 中 4.2 强制性 GB 8903 3 5%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 GB 8903 中 4.2 强制性 GB 8903 4 10%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 径 GB 8903 中 4.2 强制性 GB 8903 5 拆股钢丝抗拉强度 GB 8903 中 5.2.8.2 推荐性 GB/T 228 6 拆股钢丝扭转 GB 8903 中 5.2.8.2 强制性 GB/T 239 7 纤维芯润滑剂含量 GB 8903 中 5.1.2.1 推荐性 GB8903 附录 E 8 断
10、丝 GB 8903 中 5.2.9 强制性 目测检验 9 缺丝 GB 8903 中 5.2.9 强制性 目测检验 10 钢丝交错 GB 8903 中 5.2.9 强制性 目测检验 11 接头不良 GB 8903 中 5.2.9 强制性 目测检验 12 绳芯外露 GB 8903 中 5.2.9 强制性 目测检验 a 极重要质量项目;b 重要质量项目。表 6 重要用途钢丝绳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重要程度分类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强制性/推荐性检测方法A 类 a B 类 b1 钢丝绳破断拉力 GB 8918 中 6.2.6 强制性 GB/T 8358 2 钢丝绳直径GB 8918 中6.
11、2.3.2强制性 GB 8918 3 钢丝直径 GB 8918 中 6.3.1 强制性 GB 8918 4 中心钢丝直径 GB 8918 中 6.1.2 强制性 GB 8918 5 拆股钢丝抗拉强度 GB 8918 中 6.3.3 强制性 GB/T 228 6 拆股钢丝反复弯曲 GB 8918 中 6.3.4 强制性 GB/T 238 7 拆股钢丝扭转 GB 8918 中 6.3.5 强制性 GB/T 239 8 拆股钢丝镀层重量 GB 8918 中 6.3.6 强制性 GB/T 1839 9 断丝 GB 8918 中 5.2.8 强制性 目测检验 CCGF 504.42010610 缺丝 G
12、B 8918 中 5.2.8 强制性 目测检验 11 钢丝交错 GB 8918 中 5.2.8 强制性 目测检验 12 接头不良 GB 8918 中 5.2.8 强制性 目测检验 13 绳芯外露 GB 8918 中 5.2.8 强制性 目测检验 a 极重要质量项目;b 重要质量项目。表 7 一般用途钢丝绳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重要程度分类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强制性/推荐性检测方法A 类 a B 类 b1 钢丝绳破断拉力 GB/T 20118 中 6.8 推荐性 GB/T 8358 2 钢丝绳直径GB/T 20118 中6.5.2推荐性 GB/T 20118 3 钢丝直径GB/T
13、20118 中6.9.1推荐性 GB/T 20118 4 中心钢丝直径GB/T 20118 中6.2.2推荐性 GB/T 20118 5 拆股钢丝抗拉强度GB/T 20118 中6.9.2推荐性 GB/T 228 6 拆股钢丝反复弯曲GB/T 20118 中6.9.3推荐性 GB/T 238 7 拆股钢丝扭转GB/T 20118 中6.9.4推荐性 GB/T 239 8 拆股钢丝镀层重量GB/T 20118 中6.9.6推荐性 GB/T 1839 9 断丝 GB/T 20118 中 6.4 推荐性 目测检验 10 缺丝 GB/T 20118 中 6.4 推荐性 目测检验 11 钢丝交错 GB/
14、T 20118 中 6.4 推荐性 目测检验 12 接头不良 GB/T 20118 中 6.4 推荐性 目测检验 13 绳芯外露 GB/T 20118 中 6.4 推荐性 目测检验 a 极重要质量项目;b 重要质量项目。CCGF 504.420107注:当钢丝直径小于 0.5mm 时,扭转和反复弯曲试验由钢丝打结拉伸试验代替。注: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上表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要项目。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7.2.1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
15、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7.2.2 现场检查所抽查产品的表面质量时,检查钢丝绳表面是否有表 5表 7 中规定的钢丝交错、接头不良、绳芯外露制造缺陷。7.2
16、.3 检验时应从检验样品绳股未做记号的一端,按照破断拉力、拆股钢丝试验的先后顺序取样,保证所拆取的绳股能够明显地辨认。7.2.4 一般用途钢丝绳破断拉力采用整绳破断拉力试验方法。7.2.5 拆股钢丝校直时不得损伤钢丝,校直后细分样品的编号应一一对应。7.2.6 表 5表 7 中规定的断丝、缺丝制造缺陷以及钢丝直径、中心钢丝直径在拆股时检查。7.2.7 检验期间如发现检验不合格样品或有其他质量问题,应予以保留、做好标识并拍照。7.2.8 现场检查结果记录在现场检验记录表相应的栏目中。7.2.9 其他特殊情况的说明。如样品封样状态破坏问题、样品异常损坏等。7.2.10 检验后剩余的检验样品(特别是
17、不合格样品)应妥善保存,标识应清晰完整。8 判定原则按表 5表 7 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分别进行单项判定,再进行综合判定。8.1 产品检验单项判定原则产品检验项目单项判定原则见表 8表 10。表 8 电梯用钢丝绳检验项目单项判定原则CCGF 504.420108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样本量 不合格判定数1 钢丝绳破断拉力 1 12 无载荷钢丝绳直径 1 13 5%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 1 14 10%最小破断拉力钢丝绳直径 1 15 拆股钢丝抗拉强度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6 拆股钢丝扭转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7 纤维芯润滑剂含量 1 18 断丝 1 19 缺丝 1 110 钢丝
18、交错 1 111 接头不良 1 112 绳芯外露 1 1表 9 重要用途钢丝绳检验项目单项判定原则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样本量 不合格判定数1 钢丝绳破断拉力 1 12 钢丝绳直径 1 13 钢丝直径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4 中心钢丝直径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5 拆股钢丝抗拉强度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6 拆股钢丝反复弯曲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7 拆股钢丝扭转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8 拆股钢丝镀层重量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9 断丝 1 110 缺丝 1 111 钢丝交错 1 112 接头不良 1 113 绳芯外露 1 1表 10 一般用途
19、钢丝绳检验项目单项判定原则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样本量 不合格判定数CCGF 504.4201091 钢丝绳破断拉力 1 12 钢丝绳直径 1 13 钢丝直径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4 中心钢丝直径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5 拆股钢丝抗拉强度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6 拆股钢丝反复弯曲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7 拆股钢丝扭转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8 拆股钢丝镀层重量 按产品标准规定 按产品标准规定9 断丝 1 110 缺丝 1 111 钢丝交错 1 112 接头不良 1 113 绳芯外露 1 18.2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
20、定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存在 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8.3 不做综合判定的检验项目钢丝绳不圆度、捻距、不松散性、其他制造缺陷、标牌和质量证明书等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不做判定。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写入检验报告的附页中(注明:仅进行检查,提示更正,不做综合判定) 。9 异议处理复检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 、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9.2 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备用样品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9.3 不进行复检情况:钢丝绳直径、钢丝直径、中心钢丝直径、断丝、缺丝、钢丝交错、接头不良、绳芯外露检查不合格时;检验后发现明显的缺陷(如由于钢丝性能不均匀,反复弯曲或扭转试验时钢丝出现脆断、劈裂、局部扭转等现象) 。CCGF 504.420101010 附则本规范编写单位: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张平萍) ,国家钢丝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陈建豪) 。本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