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2125 零件采购技术规范压水堆稳压器和蒸汽发生器支撑构件用厚度为 30110mm 的18MND5Mn-Ni-Mo 合金钢钢板0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压水堆稳压器和蒸汽发生器支撑构件用厚度为 30110mm 的18MND5Mn-Ni-Mo 合金钢钢板。这些钢板在冷成形状态使用。1 冶炼合金钢在电弧炉中冶炼,加 Al 镇静,真空脱气。2 化学成分要求2.1 规定值浇包分析和制品分析所测得的化学成分必须符合 I 的规定值。表 IAFNOR 牌号 18MND5元素 浇包分析(%) 制品分析(%)碳 0.20 0.22锰 1.151. 1.151.60磷 0.012 0.012硫 0.012 0.0
2、12硅 0.100.30 0.100.30镍 0.500.80 0.500.80铬 0.25 0.25钼 0.450.55 0.430.57钒 0.03 0.03铜 0.20 0.20铝最好0.040.042.2 化学分析钢厂须提供一份浇包分析化学成分单,该单由厂长或厂长正式委派的代表签证。同时还须提供两个制品的分析化学成分单,其中一份是对每块轧制钢板头部试样进行分析,另一份是对取自尾部的试样进行分析。上述分析必须按照 MC1000 的规定进行。可以利用力学性能试验试样的金属边角料做这些分析。3 制造3.1 制造程序制造前,轧钢厂必须制订一份轧制程序,主要内容包括:冶炼方式标识;钢锭的重量和类
3、型;主轧方向标志;中间热处理和最终热处理(性能热处理)的条件;验收试验用试料在钢板上的位置;试样在试料上的位置图。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列出各种热处理、取样、无损检验的操作过程。3.2 轧制为了清除缩孔和大部分的偏析,钢锭的切除量应足够。钢锭重量和头尾切除量百分比的记录必须交监督人员掌管。3.3 交货状态热处理钢板必须以热处理状态交货。该处理即性能热处理,包括下述工序。奥氏体化(取 850925之间的某一温度) ;浸水淬火或水喷淋淬火;为达到所要求的性能,选择某一温度进行回火,随后在静止的空气中冷却。回火的名义保温温度在 635665之间。按板厚来确定保温时间,每 25mm 板厚至少保温半小时。供
4、货商必须建立记录分析卡。如该钢板需重新热处理(见 4.4) ,则必须按照上述相同规定进行重新热处理。4 力学性能4.1 性能规定力学性能规定值列于表。表试验项目 试验温度 性能 横向规定值R0.002 450MPaRm 600/700MPa室温A%(5D) 18R0.002t 380MPa )拉伸350Rm 540MPa最小平均值 56J0个别最小值 (1) 40JV 冲击+20 个别最小值 72J(1)每组三块试样中,至多一个结果低于规定的平均值方可验收。(2)基本钢牌号为 18MND5。对于拉伸试验,设备技术规格书可以规定 16MND5 牌号钢的值。试验项目 试验温度 性能 横向规定值R0
5、.002 400MPaRm 550/670MPa室温A%(5D) 20R0.002t 300MPa )拉伸350Rm 497MPa )4.2 取样试样应在每张轧制钢板的头、尾部截取。试料在钢板经过性能热处理后再截取(切割) 。试样应清楚标识,并标明最终轧制方向。这些试料应有足够的尺寸以提供对平板状态和压制状态作试验和复试所需的试样。试样应在钢板边缘与其中心线之间距离的一半处截取。如不可能时,应尽量在靠近这个部位截取。试样的取样位置距钢板或者试料的淬火边缘至少等于板厚。为满足这一要求,允许轧制厂在热处理前用一块焊在钢板或试料整个厚度上的隔热板来保护钢板或试料的端部。拉伸试样的纵轴线应垂直于终轧方
6、向。并且位于板厚外侧的六分之一或板厚的四分之一处,或者尽可能靠近这个位置(见 4.3.1) 。冲击试样的纵轴线应垂直于终轧方向(并平行于轧制表面) ,试样取自表面、板厚四分之一处、或三分之一处或板厚四分之一处(译者:请核查法语原版,可能是二分之一处) 。冲击试样缺口轴线应垂直于轧制表面。弯曲试样的纵轴线应垂直于终轧方向,在钢板表面截取试样。4.3 在代表交货状态零件的试料上进行的试验用在取样后不经任何热处理的试料上截取的试样做试验。4.3.1 试验项目和数量试验项目、取样方向及试验温度列于表“交货状态的试验”的相应栏目内。表取样位置头部 尾部试验项目 试验温度表面(横向)在板外侧板厚1/6 处
7、或 1/4处(横向)1/4,1/3或 1/2板厚处(横向)表面(横向)在板外侧板厚1/6 处或 1/4处(横向)1/4,1/3或 1/2板厚处(横向)各种试验的试样数交货状态试验(HTMP )拉伸KV 冲击弯曲室温3500+20室温33113333111332112122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状态试验(HTMP+ SSRHT )拉伸KV 冲击室温3500 313 31132112说明:HTMP:性能热处理SSRHT: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厚度80mm 的钢板,在板厚外侧六分之一处取样做拉伸试验;厚度 80mm 的钢板,在板厚四分之一处取样做拉伸试验。当设备技术规格书或者其它有关的合同文件有规定时,应该
8、核实(译者:英语版可能遗漏:设计)温度下的屈服强度。用按如下规定截取的试样进行冲击试验:在对应于钢锭头部和尾部的试料上各取一个试样。厚度为 3150mm 的钢板,在靠近轧制表面和板厚的二分之一处取样;厚度为 5180mm 的钢板,在靠近轧制表面和板厚的三分之一处取样;厚度大于 80mm 的钢板,在靠近轧制表面和板厚的四分之一处取样;试样在每个取样部位横向截取。在 0和 20各做一组冲击试验;对于所有试验,结果应符合 4.1 的要求。4.3.3 试验实施方式A室温和高温拉伸试验a)试样试样尺寸应符合 MC1000 的规定。b)试验方法必须按 MC1000 的规定进行拉伸试验,并记录以下数值:残余
9、伸长 0.2%条件下屈服强度, MPa;极限拉伸强度,MPa;断后伸长率,%;断后收缩率,%。 c)结果测得的结果必须符合表中规定的要求如果试验结果不是这样并且试样有物理缺陷(不影响制品的使用能力) ,或由于试样装夹不妥、或试验机运行失常而使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则必须另取试样重作试验。如果第 2 次试验合格,该零件予以验收,反之则按下述规定执行。如果其结果不合格,不是由于上述任何一种原因所致,则可对测得的每个不合格结果再取双倍试样进行复试。复试试样取自不合格试样的邻近部位,若复试结果均合格,则该零件予以验收,反之,则必须剔出(见 4.4) 。B冲击试验a)试样和试验方法KV 冲击试样必须邻近截取。
10、试样的形状、尺寸及试验条件按 MC1000 的规定。每组试验要冲断 3 根试样,并记录其塑性断口百分率及侧向膨胀值,作为资料保存。试验温度为 0和+20。为绘制 KV 冲击韧性脆性转变曲线所采用的补充试验温度按 4.3.2 的规定执行。b)结果试验必须满足表中+20和 0时冲击值的要求。c)0试验如果其中任一要求不满足,则该零件须予剔出(见 4.4) 。然而,若不满意的试验结果仅是个别值低于所规定的最小值,而其它值均满足要求(平均值合格,仅一个低于规定值) ,则可按以下方法进行复试:在邻近不合格试样的取样部位,截取三根一组的两组试样,使其在与原组试样相同温度下进行试验。如果两组(三个试样一组)
11、试样中的任何一个结果不符合 4.1 的规定,则该零件须予剔出(见 4.4) 。d)20试验(译者:93 版中 4.1 条款有20试验规定值,2000 英语版中可能遗漏)如果三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不符合要求(4.1) ,或平均值符合要求,但有两个试验结果低于规定的平均值,则该零件须予剔出(见 4.4) 。如果平均值满足要求,且仅有一试验结果小于规定的个别最小值,则在原组邻近截取试样的部位再截取三个试样进行第 2 批试验。如果所有 6 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符合 4.1 的规定,而第 2 试验批的结果中只有一个低于规定的最小平均值,则该件予以验收。e)+20试验如果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试验结果未能满足 4.
12、1 的规定,则须验证其+40的三个补充试验(见 4.3.2)是否符合这一规定,若+40的试验结果不符合 4.1 的规定,则该零件须予剔出(见 4.4) 。C弯曲试验a)试样试样的尺寸应符合 MC1000 的规定。试样的纵向轴线垂直于终轧方向,试样厚度为 30mm,且一个表面是轧制面并作为弯曲外表面。b)试验方法按 MC1000 的规定进行弯曲试验。用直径 105mm 的芯棒使试样两端弯到两个平行面距为 3.5 倍的试样厚度。c)结果弯曲后的外表面不应有裂纹、裂口或气孔。如不是这样,则按 4.3.3A“结果 ”的规定执行。4.4 重新热处理如果钢板由于一项或几项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合格而被剔除时,
13、可重作热处理。重新热处理的条件必须列入试验报告。在此情况下,试样必须按 4.2 的规定截取。要进行的试验内容须与 4.3 的规定相同。重新热处理不允许超过两次。4.5 在经过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的试料上进行的试验4.5.1 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必须按照 M151 的规定进行该热处理。名义保温温度为 615。4.5.2 试验条件试验数量、取样方向和试验温度必须符合表“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状态的试验”一栏中的规定。用从经性能热处理的钢板截取的试料进行这些试验(见 4.2) 。试料的模拟消除应力热处理应按照 4.5.1 中的描述,单独地在试验室热处理炉中进行。条件和结果必须与仅经性能热处理(见 4.3.2
14、)的试料相同。5 基体金属见证件必须采用 M370 规定的方式。6 外观检查表面缺陷钢板应作目视检查。钢板表面应平滑、均匀并且无波纹、重叠、斑疤、裂缝、裂痕和其它有害的缺陷。当钢板切割至交货状态尺寸后,应对其四边作目视检查,不允许有开裂或分层。上述检查若发现钢板有这些缺陷时,则该钢板不能验收,应按本规范第 8 节的规定执行。7 体积检验按照 AFNOR 标准 NF A04305 对钢板进行超声波检验。扫查方式和准则应按AFNOR 标准 NF A04305 中 B 级的有关规定。8 缺陷部位的清除或对以后要修补的钢板按原状验收的规定8.1 缺陷部位的清除轻微的缺陷可通过打磨或凿平来清除,但要求清
15、除后的钢板仍保持在钢板厚度的公差范围内。供货商可以建议采用同样方法清除更为严重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向制造商提供一份发现的缺陷的详细报告(位置、尺寸、严重性) 。只有在制造商根据设备设计的要求断定清除后的板厚有足够的安全系数,才能接受这一建议。在任何情况下,缺陷部位清除后,必须按 MC5000 的规定对钢板作磁粉检验。注:仅为了便于超声波检验而修整的表面不需要做磁粉检验或液体渗透检验。评定准则超过 1mm 的磁痕应予记录。所有呈现下述磁痕的缺陷,都必须标明位置、清除或予以修补:1)线状磁痕;2)尺寸超过 3mm 的非线性磁痕;3)3 个或 3 个以上间距小于 3mm 的排列成行的磁痕;或
16、间距为 36mm,其分布长度大于 15mm 的磁痕。如果两个磁痕间距小于其中较小者长度的两倍时,则该两个磁痕视作一个磁痕。这个磁痕的总长度应为两个磁痕长度之和加上这两个磁痕间的间距。8.2 对以后要修补的钢板按原状验收的规定如钢板有较严重的缺陷,此钢板通常予以剔出。作为例外,供货商可请求制造商按原状接受有某些表面缺陷的钢板,并规定以后在制造商的车间进行修补,但前提是;要修补的总面积不得超过钢板面积的 1%;为清除所有缺陷而挖去金属,在任何部位上绝对不能使钢板厚度的减薄量超过 20%板厚或 15mm。同样作为例外,供货商还可请求制造商按原状接受在四周侧面有某些可见缺陷的钢板(切到最终尺寸出现裂口
17、的钢板通常必须予以剔出) ,但前提是为完全清除缺陷所进行的挖磨不至于有碍焊接的进行。9 尺寸检验钢板必须符合采购图要求。10 标记供货商必须按1300 的规定确定采用的标志和标记方法。与钢板一起交货的试料必须按照订货单的规定做好标记。另外,应在钢板对角线上相对的两个角上作标记,使得站在钢板底部的人能够看到上部右角的标记和下部左角的标记。11 清洁包装运输必须在订货单中规定各种要求。12 试验报告在钢板交货前,不论如何,供货商在每一项试验后必须建立以下相应的报告:浇包分析和制品分析的化学成分单;热处理记录分析卡(重新热处理时,包括全部热处理记录) ;力学性能试验报告;无损检验报告;缺陷方位图;尺寸检验单;热处理报告(温度范围和保温时间) 。这些报告必须包括:炉号和零件编号;供货商识别标志;订货单号;如有必要,检查机构的名称;各种试验和复试结果,及与相应的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