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一节 基本概念,一、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课税对象、课税额度、课税方法,二、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应当具备的必要因素和内容 (一)征税人 (二)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 (四)税目 (五)税率 (六)计税依据 (七)纳税环节 (八)纳税期限 (九)纳税地点 (十)减免税 (十一)法律责任,(一)征税人 是指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 例如:增值税征税人是税务机关关税的征税人是海关,(二)纳税义务人 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
2、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三)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为,比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所得,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不同征税对象构成不同税种。,(四)税目 税目是税法中规定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比如消费税规定了烟、酒、化妆品等10多个税目。,(五)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或征税额度,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包括: 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税额占课税对象的比例总是相同的。比例税率是最常见的税率之
3、一,应用广泛。 定额税率: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率,是按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的税率形式,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主要有吨、升、平方米、千立方米、辆等。如资源税、车船税等。 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指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的等级,随着课税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具体做法是按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规定最低税率、最高税率和若干等级的中间税率,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累进税率一般在所得课税中使用,可以充分体现对纳税人收入多的多征、收入少的少征、无收入的不征的税收原则,从而有效地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正确处理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问题。,(六)计税依
4、据,计税依据也称计税标准,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征税对象规定对什么征税,计税依据则解决如何征税的问题。 计税依据划分为:1.从价计税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七)纳税环节 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增值税在生产和销售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八)纳税期限 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划分:按期纳税、按次纳税。如所得税在月末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
5、5个月内汇算清缴。,(九)纳税地点 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地、财产所在地或特定行为发生地的。,(十)减免税 是指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包括:1.减税和免税2.起征点3.免征额,(十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包括三种。一是经济责任,包括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二是行政责任,包括吊销税务登记证、罚款、强制执行等;三是刑事责任,对违反税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三、税收征管机关税收征管机关是指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税款征收和管理工作的
6、职能机构。具体划分: 国家税务局 国务院设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单位,主管全国税收征管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设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设地方税务局 (归属地方人民政府领导),第二节 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管理 账簿凭证管理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管理,一、税务登记的有关规定,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范围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具体包括:纳税人、扣缴义
7、务人 税务登记种类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开业登记,开业登记的对象:1.领取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设在外地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其他纳税人 开业登记的时间:领取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经营执照之日起30日内;其他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开业登记的内容: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
8、所或经营地点等,开业登记的程序: 1、税务登记申请:填写税务登记表http:/ 2、提供相应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关合同、章程、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 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受理、审核:30日内审核完毕,并予以答复。 4、税务登记证的核发 取得营业执照的: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营业执照的:核发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在左上上角加盖“临时”章;,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范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办理变更登记 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经济性质或类型、住所和经营地、生产经营方式、注册资金、隶属关系、
9、生产经营期限、银行账号等发生改变的。 时间要求: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 变更程序:申请,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理,审核,发证(收回原证正副本,发新的),停业、复业登记,1.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
10、他税务证件。 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税务登记应注意的问题?,开业登记后,纳税人办理了银行开户后是否应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什么情况下纳税人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其他情况,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因住所、经营
11、地点变动的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复业又不办理延长手续的后果如何?停止期间发生的纳税义务是否应补缴税款? 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应当补缴税款 税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是? 每年审验一次 每三年换证一次,二、账簿、凭证管理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按规定设置帐簿有哪些 订本式总账 订本式日记账 明细账 辅助账簿 对个体工商户的建账要求 哪些工商户应设置复式账? 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
12、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二、账簿、凭证管理规定,哪些工商户可以设置简易账? 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天内,将其财务会计
13、制度、会计处理方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应当保管10年,三、发票管理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发票的特征,1、发票的合法性。发票的合法性是指发票的确立是由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的,由法定的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只有依法印制、使用的,并具备法定的格式和内容的发票,才是有效的合法发票,才能作为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合法凭证2、发票的真实性。发票的真实性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客观事实出发,对经济业务进行如实客观的记录,真正反映经济交
14、往的原始面貌;对外来的发票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去伪存真,确保取得发票的真实性。 3、发票的时效性。发票的时效性是指填开发票必须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进行,既不能提前也不能推后。 4.发票具有共享性。发票是经济信息的重要载体,填开方和取得方都具有共享权。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通过发票可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5.发票具有传递性。 印制、运输、存储、发售、开具、记账。,【案例】,周女士在北京某商场买了一部按摩椅,柜台服务员只给周女士开了手写保修卡,一年保修,一个月包退,付款时收款员也没给发票,只有销售电脑小票。按摩椅仅用两周就坏了,后来送到定点维修地维修时,维修师傅要求出具保修卡及发票,否则就只能缴费
15、维修。无赖之下,周女士到商场要求退货,也遭到商场拒绝。请问:维修店的要求是否合理?商场的能否拒绝退货?,【案例】,吴先生在上海南京路一超市买了8.9元的商品,当他要求开具发票时,却被告知10元以下不给开发票。超市的做法是否正确?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向消费者零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服务,数额在10元以上的,无论消费者是否索要发票,都必须向其开具发票;金额在10元以下的,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不论金额大小,都应开具发票,这家超市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发票的联次及内容,联次: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抵扣联 内容:名称、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
16、价、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等。,(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3)专业发票,发票的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隶属于国家税务局管理范围,其式样、印制及管理均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和使用。 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务务为主,同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17、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标志,1、发票联、抵扣联“XX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下端的双实线由微缩字母组成。其中上线为“XX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汉字拼音声母缩写,下线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等汉字的汉语拼音声母缩写。如广东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线由“GDZZHSHZHYFP“微缩字样组成,下线为“GJSHWZJJZH“微缩字样组成。 2、发票监制章的内圆线由多组“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等汉字的汉语拼音声母缩写组成,即“GJSHWZJJZH”。 3、专用发票号码采用异型字体印刷。 4、全国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专用纸。,专用发票的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
18、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管理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所谓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
19、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自2007年9月1日起,原省、地市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地市税务机关对此项工作要进行监督检查。,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
20、取专用发票;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5、未按开具规范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开具规范-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
21、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2)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适用于某一行业)和专用发票(适用于某一项目)组成。,发票的种类,鉴别普通发票真伪,1.旧版发票 物理方法(从发票票面直观看)发票联和抵扣联(收购发票)采用全国统一防伪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有SW字样,同时使用专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22、,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光灯下呈橘红色荧光反应。,2.新版发票 新版普通发票用纸继续使用原规定纸张,采用物理防伪和信息防伪相结合的技术。消费者和用票单位财务人员使用目测的方法可以辨别发票真伪。 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采用普通压感纸(其中发票联、抵扣联50克,存根联、记账联45克)。 通用卷式单联机打发票采用60克双胶纸印制,通用卷式双联机打发票使用普通压感纸印制(其中上联、下联均为45克)。 通用手工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采用38克防伪水印纸印制,存根联、记账联采用28克打印纸印制。发票联正面印有浮雕文字“国税”、“GDGS”字样;发票联右下方印制有“国税监制”隐形文字,在紫外线灯下呈荧光反应。 通用定
23、额发票采用70克双胶纸印制。发票联正面印有浮雕文字“国税”、“ GS”字样,在放大镜下可看到金额版字样下的底纹中有“国税”字样;发票联右下方印有“国税监制”隐形文字,在紫外线灯下呈荧光反应;发票联上有用银浆覆盖喷印的防伪密码标贴,刮去标贴涂层获得密码,可通过拨打12366查询电话,辨别真伪。,通用机打发票票样(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票样(卷式发票),如何领购发票,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领购发票。临时到省外和省内跨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证明,在提供担保人或交纳发票保证金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当地的发票。需要办理的手
24、续是:一般情况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此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对于临时到省外和省内跨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了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证明,才能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如何填开发票,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销售业务确认营业、销售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开,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每份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并在发
25、票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严禁转借、转让、涂改、虚开、代开发票。,发票各联次作用,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3)专业发票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发票的种类,(二)发票的开具要求,(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顺序填开,填
26、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 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7)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27、案例】,老刘在重庆某建材专卖店买了个不锈钢水龙头,三个月包换,可用了不到一个月,水龙头密封口就开始漏水。当他带着水龙头找到店里时,才发现,发票上的规格型号一栏与自己购买的不一致。售货员拒绝为他换货。问:售货员的拒绝换货的做法是否正确?,四、纳税申报管理,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纳税申报的对象纳税人、临时纳税人、义务扣缴人、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方式(1)直接申报,即上门申报。纳税人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邮寄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
28、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即纳税人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如网上申报。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
29、料;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申报的内容,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
30、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第三节 税款征收,查账征收账簿健全、记录完整 查定征收生产不固定、账簿不健全 查验征收零星、分散高税率工业品 代扣代缴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税源 代收代缴税收网络覆盖不到 委托代征按照代证书的要求,
31、零散税款 定期定额征收生产规模小,却无建账能力的小型纳税人,一、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和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情况以及便于征收和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原则而采取的具体组织税款入库的方法。,(一)查账征收,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一般由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后,填写缴款书,由纳税人到当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适用范围:账簿、凭证、会计等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二)核定征收,税务机关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
32、纳税资料的纳税人,采用特定方法确定其应纳税收入或应纳税额,纳税人据以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具体包括: 1.查定征收。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消耗等因素,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小、账册不健全、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2.查验征收。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贴上完税凭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从而据以征税的方式。适用于对城乡集贸市场中的临时经营者和机场、码头等场所的那些零星、分散的高税率的工业产品的经销商。 3.定期定额征收。
33、指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不能准确计算的小型工商户,经过自报评议,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多税种合并征收方式。,(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征收。前者是指支付纳税人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从所支付的纳税人收入中扣缴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后者是指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这两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税源零星分散、不易控管的纳税人。 (四)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为了解决税务专管员人力不足的矛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并根据加强税款征收,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实际需要,依法委托给其他部门和单位代为执行税款征收任务的一种
34、税款征收方式。 (五)自核自缴。自核自缴也称“三自纳税”,是指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内,根据其财务会计情况,依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缴款书,自行向开户银行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对纳税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在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征收的; (4)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5、(5)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6)擅自销毁账簿或拒绝提供纳税资料的;(7)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核定税额的方法 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 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
36、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例题,某小型企业,自行申报1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15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为160万元,全年亏损10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较为可靠,但收入总额无法核准。假定对该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为20%,请计算该企业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
37、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税款征收的原则,(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二)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不能任意征收,只能依法征收。(三)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税务机关是执行税法的专职机构,既不得在税法生效之前先行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也不得在税法尚未失效时,停止征收税款,更不得擅立
38、章法,新开征一种税。,(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如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时。(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征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征管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这也是税款征收的一个基本原则。,(七)税款优先的原则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9、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案例,要求:厘清本案例中的债务受偿顺序。,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
40、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案例,二、税收征收措施,加收滞纳金 补缴和追征税款 核定应纳税额 税收保全措施 强行执行措施 阻止出境 税款优先执行,滞纳金的计算: 滞纳金按照每天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收取 计算公式:应加收的滞纳金=滞纳金额0.05%滞纳天数 例如:5月10日应缴纳的10万元税款,托延至5月31日缴纳,税务机关可以加收滞纳金为: 10 0000 0.05% 21 =1050(元) (滞纳天数从5月10日5月30日),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有依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应纳税商品、货物
41、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纳税人不能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 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得的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限期缴纳税 款,担保人未按规定的期限交纳所担保的税款,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财产,以拍卖的所得抵缴税款。,阻止出境,对于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法人代 表在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保 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机关阻止 其出境。,税款优先执行,税收的优先权主要
42、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某县国税局集贸税务所有2008年12月4日了解到其辖区内经销水果的个体工商业户B(定期定额征收业户,每月10日缴纳上月税额),打算在12月底收摊回外地老家,并存在逃避缴纳2008年12月税款1200元的可能。该税务所于12月5日向B下达了限12月31日缴纳12月份税额1200元的通知。12月27日,该税务所发现B正在联系货车准备将其所剩余的货物运走,于是当天以该税务所的名义由所长签发向B下达了扣押文书,由税务人员李某带两名协税组长共三人将B价值约1200元的水果扣押存放在借用的某机械厂仓库里。2008年12月31日11时,B到税务所缴纳了12月份应纳税款1200元,并要求税务所返还所扣押的水果,因机械厂仓库保管员不在未能及时返还。2009年1月2日15时,税务所将扣押的水果返还给B。B收到水果后发现部分水果受冻,损失水果价值500元。B向该所提出赔偿请求,该所以扣押时未开箱查验是否已冻,水果受冻的原因不明为由不予理采。而后,B向县国税局提出赔偿申诉。(1)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哪些错误?(2)个体工商业户B能否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