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 税收基本原理,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本章知识点:税收 税收转嫁 税收效应 税收公平 税收效率 本章重点与难点:1、税收公平与税收效率2、税收转嫁与归宿3、税收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本章结构第一节 税收基本概念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第三节 税收的转嫁与归宿第四节 税收效应,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第一节 税收基本概念 一、税收的基本属性 (一)什么是税收?税收是指一国政府凭借政治权力,依据相关的法律,按照预定的标准,向处于本国税收管辖权范围之内的居民或组织强制无偿征收的财政收入。,2019/1/
2、9,财政学 第六章,5,(二)税收的基本属性第一,税收是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第二,税收与国家存在密切联系;第三,税收课征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第四,税收的主体是国家。第五 税收是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6,(三)税收的基本特征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是凭借政治权, 通过颁布法律或法令实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 得违抗,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使得税收与公债(取决于债权人 意愿)、政府收费(取决于缴款人的自主行为)等 财政收入形式区别开来,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7,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
3、有,不再归还给纳税人,也不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税收形式上的无偿性,将税收与债务收入(必 须按期还本付息)、规费收入(国家为付费者直接 提供服务而取得的收入)等区分开来,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8,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指国家在征税前就以法律 或法规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的标准,包括征 税对象、征收的数额或比例,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收。税收的固定性使税收与货币的财政发行、 摊派和罚没收入等(不具有确定性规范的财政 收入形式)区分开来。上述三个形式特征是一个统一体,共同构成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标志。,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9,二、税收分类 1、以税收的征税
4、对象为标准分类以税收的征税对象标准,税收可以分为流转税类(商品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三大类。所谓流转税类,一般是指对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那一类税收,如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0,所谓所得税类,一般是指对纳税人的各种所得所征收的那一类税收,如企业所得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所谓财产税类,一般是指以属纳税人所有的财产或归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那一类税收,如房产税、契税、车船税、遗产及赠与税等。,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1,2、以税收负担是否容易转嫁为标准,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所谓直接税,是指
5、税负不易转嫁,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各种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社会保险税、房产税、遗产及赠与税等等。所谓间接税,是指纳税人容易将税负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以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营业额为课税对象的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销售税、关税等。,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2,3、以税种的隶属关系为标准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属于中央政府管理,并支配其收入的税种。地方税:属地方政府管理,收入由地方政府支 配的税种。中央地方共享税:属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 并按一定比例分别管理和支配的税种。,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3,4、以税收的计税依据为标准的分类
6、,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从价税:以课税对象及其计税依据的价格或金额为标准,按一定税率计征的税收,如增值税等。从量税:依据课税对象的总量、数量、容积和面积等,采用固定金额计征的税收,如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4,5、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分为价内税与价外税税金如果是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称为价内税;计税依据:含税价格税金独立于计税价格之外的,称为价外税。计税依据:不含税价格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不含税价格税率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5,价内税的负担较为隐蔽;价外税的负担较为明显,中国的消费税与营业税
7、都采取价内税。而增值税在零售以前各环节采取价外税,在零售环节采取价内税。西方国家的消费税大都采用价外税方式。,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6,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 一、税制的含义税制是税收制度的简称。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税收制度是指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括税收基本法规、条例、实施细则、税收管理体制、专项管理制度、征收管理办法、工作制度等。另一方面,税收制度是指国家按一定的税收原则组成的税收体系。,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7,二、税制构成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 三个基本要素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以什么样的标准收税,对什么收税,对谁收
8、税,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8,关于税制构成要素需要关注:(一)纳税人、负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是纳税义务的法律承担者,只有在税法中明确规定了纳税人,才能确定向谁征税或由谁来纳税。负税人: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在税收负担不能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与负税人是一致的;在税收负担可以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与负税人是分离的。,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19,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二)计税依据,即课税标准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计税金额(
9、从价计征方法 )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0,二是计税数量(从量计征方法 ) 应纳税额=税率计税数量 (三)税率税率,是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1,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核心一般来说,税率可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固定税额)和累进税率。1比例税率:是指对于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一种税率制度。其主要特点,是税率不随征税对象数量的变动而变动。,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2,2定额税率:是指按征
10、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的一种税率制度。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相对于金额而言就具有累退性)3累进税率:是随课税对象数量增加而逐级提高的税率。特点: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3,因计算方法和依据不同: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对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与之 相应的税率计算税额。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每个等级分别按该等级的税率计征。,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4,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率,O,税基,累进,比例,累退(包括 定额税率)
11、,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5,2019/1/9,全额累进税与超额累进税比较,表6-1 全额累进税与超额累进税比较 (单位:元),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6,(四)减税免税,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税收制度的减税免税要素包括以下内容: 减税和免税、起征点和免征额减税: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 免税: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7,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界限)。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而一旦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免征额,是在征税对
12、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起征点和免征额都是对纳税人的一种优惠。但前者优惠的是个别纳税人,后者则惠及所有纳税人。,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8,第三节 税收的转嫁与归宿 一、税收负担(一)税收负担的含义 税收负担是指国家征税减少了纳税人的直接经济利益,从而使其承受的经济负担。它反映一定时期内社会产品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的数量关系,通常用税收负担率这一相对量来表示。税收负担问题是税收的核心问题,也是建立税收制度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重要,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29,(二)税收负担的衡量指标1微观税收负担是指纳税人个体所承受的 税
13、收负担。企业税收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缴纳的各种税收占同期企业纯收入(即利润)总额的比例。个人税收负担率,是指个人缴纳的各种税收的总和占个人收入总额的比例 用公式表示如下:,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0,2宏观税收负担:指纳税人总体所承受的税收负担,也可看作是整个国民经济的税收负担。国内生产总值(GDP)税收负担率;计算公式为:,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1,(三)“拉弗曲线”简介“拉弗曲线”是研究税收负担和税收与经济的关系。,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2,“拉弗曲线”的含义:1、在O点,税率和税收皆为零,税率逐步提高到B点为100%,则税收收入或GDP的函数呈
14、OAB,即为“拉弗曲线”。 2、A点以下税率与税收或GDP呈正相关性,当税率提高到A点时税收收入或DGP最大;,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3,3、A点以上税率与税收或GDP呈负相关性,当税率提高到B点即100%时,税收收入或GDP为零。图中黄线部分被视为课税的“禁区”。,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4,“拉弗曲线”对说明税率与税收收入或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有重要意义:(1)税率高不一定会促进经济增长,取得高的税收收入;高的税收收入也不一定需要高税率。,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5,(2)取得同样多的税收收入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税率,图中C 、E点是高税率,D、 F点是低
15、税率。(3)税率和税收收入及经济增长之间的最优组合是最佳税率。,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6,二、税负转嫁与归宿(一)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中的价格变动,将所纳税款(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行为及过程。税负归宿表明转嫁的税负最后是由谁来承担的(即税负的最终落脚点)。税负的实际承担者就是负税人。,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7,(二)特征:1、税负转嫁是和价格的升降直接联系,而且价格的升降是由税负转嫁引起的;2、税负转嫁是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税负再分配,其结果必然导致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3、税负转嫁是纳税人主动的行为。,2019/1/9,财政学 第六
16、章,38,(三)税负转嫁的形式前转:也称为顺转,它是指纳税人在进行交易时,按课税商品的流转方向,用提高价格的办法,把所纳税款向前转嫁给商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这是税负转嫁的基本形式。,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39,后转:也称为逆转,它是指纳税人用压 低价格的办法,把税款向后转嫁给货物或劳 务的供应者。例如纳税人通过压低购进原材 料的价格,将税负转嫁给原材料的生产者。 其他转嫁方式:混转、消转和税收资本化,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0,(四)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规律1商品课税较易转嫁,所得课税一般不易转嫁。 2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的课税较易转嫁,供给弹性较小、需求弹
17、性较大的商品的课税不易转嫁。(见图图),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1,2019/1/9,S2,S1,D,图1:需求弹性供给弹性 ( 供不应求),P,P2,P1,P3,Q,E2,E1,Q2,Q1,O,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2,2019/1/9,图2:需求弹性供给弹性 ( 供过于求),S1,S2,D,P1,P2,P3,Q2,Q1,P,Q,E1,E2,O,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3,2019/1/9,图3:需求弹性=供给弹性 (供求均衡),S2,S1,D,P,Q,P2,P1,P3,Q2,Q1,E2,E1,O,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4,3课税范围宽广的
18、税种较易转嫁,课税范 围狭窄的税种难以转嫁。4对垄断性商品课征的税容易转嫁,对竞 争性商品课征的税较难转嫁。 5从价课税的税负容易转嫁,从量课税 的税负不容易转嫁。,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5,第四节 税收效应 一、税收效应的含义税收作为一种强制和无偿的国家占有,总会对纳税人的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因此,税收效应就是指国家征税对纳税人经济活动和经济决策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包括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两个方面。,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6,二、税收收入效应、概念税收收入效应是指税收对纳税人在购买方面的影响,表现为使纳税人的收入水平下降,从而降低购买量和消费水平
19、。、机制政府课征性税收 纳税人收入水平下降减少商品购买量 消费水平下降 购买两种商品的组合不变,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7,衣物,食品,收入效应,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8,三、替代效应、概念税收替代效应是指政府对不同的商品实行征税或 不征税、重税或轻税的区别对待时,会影响商品的相 对价格,使纳税人减少征税和重税商品的购买量,增 加无税或轻税商品的购买量,即以无税或轻税商品替 代征税或重税商品。,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49,、机制政府对不同的商品实行征税或不征税、重税或轻税的区别对待 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 纳税人减少征税和重税商品的购买量 增加无税或轻税水平
20、的购买量 以无税或轻税商品替代征税或重税商品。,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0,衣物,食品,替代效应,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1,2019/1/9,本章小结,税收的三性;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比例税率;累进税率;起征点和免征额;税收基础 商品课税;所得课税 ;财产课税;直接税与间接税 从量税与从价税;价内税与价外税;前转;后转;混转;税收的收入效应;税收的替代效应,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2,2019/1/9,复习与思考: .简述税收的“三性”。2.试述税收的分类。 .分析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规律。4.研究税负转嫁有什么现实意义?5.什么是税收的收入效应和
21、替代效应?,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3,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4,税收管辖权(tax jurisdiction):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国家基本权利。除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1)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1963)对外国使、领馆官员的税收管辖权规定有限制的条款以外,主权国家有权按照各自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选择最适合本国权益的原则确定和行使其税收管辖权,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应征税额,外国无权干涉。,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5,税收管辖权类型:一、公民税收管辖权:一政府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来源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
22、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所有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行使公民税收管辖权的核心是纳税人公民身份的确定,由于公民资格与国籍等同,各国均以国籍来区分公民与非公民。凡是本公民,对其一切应税 收益、所得或财产都要征税,而不论这些课税对象是来源于或存在于本国或其他国家。它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所确立起来的一种税收管辖权。,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6,二、居民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对在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来自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核心在于纳税人居民身份的确定,凡是本国居民,对其一切应税收益、所得或财产都要征税,而不论这些课税对
23、象是来源本国或存在于本国还是其他国家。它也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所确立起来的一种税收管辖权。,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7,三、地域税收管辖权:亦称“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对任何国家的居民或公民来源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收入以及存在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的核心是判定收入来源地,即判定纳税人所获取的收入是否来源于本国境内以及财产是否存在于本国境内,对收入来源地的判定,通常因收入或财产项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它是按照属地主义原则所确立起来的一种税收管辖权。,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8,税收管辖权的采用:一国采用何种税收管辖权,由该国根据其国
24、家权益、国情、政策和在国际所处的经济地位等因素决定。一般地说,资本技术输入较多的发展中国家,多侧重维护地域管辖权;而资本技术输出较多的发达国家,则多侧重维护居民(公民)管辖权。目前世界各国对税收管辖权的采用主要有以下几种:,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59,在国际上单一行使地域管辖权的国家有文莱、法国、荷兰、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巴拉圭、巴西、厄瓜多尔、巴拿马、委内瑞拉等; 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有中国、英国、澳大利亚等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美国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国际公认的一个原则是:收入来源地优先原则。,2019/1/9,财政学 第六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