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出题分数在9分左右 注意 1.不要忽略程序性的有关规定 2.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判定和处罚 3.新增内容:纳税评估、纳税担保,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立法目的 了解即可 征管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这一条指出了立法目的。,二、适用范围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1、仅适用税务机关征收的18个工商税收 2、不适用的税种: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3、教育费附加:虽然由税务机关代收,但不是一
2、种税,不适用征管法 举例: 下列各项中,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 )。(2003年) A.契税 B.关税 C.车辆购置税 D.教育费附加,三、遵守主体 1.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 2.税务行政管理的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它有关单位 3.其它单位和部门(比如各级政府),三、税收征管权利和义务的设定 注意多选题,(三)、(四)、(五)是重点 (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负责税收征管工作 依法执行职务 2.义务(略) 了解即可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p410) 1.权利(了解) 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与纳税情况有有关的情况,有权要求税务机关
3、为自己保密 依法享有减、免、退税的权利 对税务机关的决定,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有权控告、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2. 义务(多选,全是重点) 依法纳税、依法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按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信息 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三)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与义务(重点) 1.权利 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内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对地税)或协调(对国税),支持税务机关执法。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2.义
4、务(重点) 不得违法作出税收开征、停征、减、免、退、补和其它与税法相抵触的决定 收到违反税法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第二节 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基础环节,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税务登记、帐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一、税务登记管理,(一)开业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注意多选题)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2)其他纳税人,除
5、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3)扣缴义务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4)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注册税务登记。 (5)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发生滴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新),(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 180
6、天是指实际经营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了解一下就行了。,下列各项中,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承担税务登记税务的是( )。(2006) A.依法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 B.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C.企业在本地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D.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要办理税务登
7、记,(二)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和时间要求 (1)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变更税务登记: 改变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改变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或经营地址;改变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改变经营期限、开户银行及账号;改变工商证照等 (2)时间要求: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若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3)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方法 了解即可 2.注销税务登记适用范围及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
8、(注意多选题) 经营期满而自动解散; 企业由于改组、合并等原因而被撤消; 资不抵债而破产; 纳税人住所、经营地迁移而脱离原主管税务机关; 被吊销营业执照; 其他情况。,(2)时间要求 15日内 区别:开业、变更都是30日内 (3)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和方法 注意: 程序:先销税务、后销工商登记(被吊销执照的除外)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004年),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三)停业
9、、复业登记 了解即可 (四)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2.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3.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4.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5.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五)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和管理 1.税务登记证的作用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10、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 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税务登记证的管理(了解),(六)非正常户管理 1.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二、帐薄、凭证的管理,(一)账簿、凭证管理 1.
11、关于对账簿、凭证设置的管理 (1)设置账簿的范围 所有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应设置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2)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1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设置帐簿,依合法、有效凭证记帐、核算。 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涉外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2.关于对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建立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确、完整核算其收入或者所得。 3.关于账簿、凭证的保管 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
13、料应当保存10年,(二)发票管理 1.发票的印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企业印制;其它发票由省级国税、地税指定企业印制 2.发票的领购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2)无固定经营场所或财务制度不健全的,若要领购发票需要提供保证金 举例: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其情况,要求其提供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2002年),3.发票的开具、使用、取得管理 注意两点: 不得跨省使用,不得跨规定使用地区、进出境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开具发票要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4.发票的保管 分税务机关保管和纳税人保管两
14、个层次 5.发票的缴销(包括发票收缴和发票销毁) 只能由税务机关销毁。 例: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刷、领购、开具、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2006),(三)税控管理(掌握) 不能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举例: 未按税法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2003年),三、纳税申报管理,(一
15、)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减免税期间也应申报 (二)纳税申报的内容 所以涉税事宜 (三)纳税申报的期限 1.法律明确规定的; 2.税务机关确定的:,(四)纳税申报的要求 读两遍即可 (五)申报方式: 直接申报 邮寄申报(邮戳为准) 数据电文(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六)延期申报管理 县级税务机关:批缓报 省级税务机关:批缓交,第三节 税款征收,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重点三个问题:税款征收原则、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制度,一、税款征收原则,(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惟一行政主体 (二)依法征税原则 (三)不得违法开、停、多、少征、提前或延缓、摊派税款
16、 (四)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征税 (五)税务机关扣押、查封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七)税款优先原则(重点掌握)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无论债权的发生是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之前还是之后;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二、税款征收方式,有以下七种 税款征收一般采用查帐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
17、代征、邮寄纳税及其他方式。 (一)查帐征收 依纳税人的帐表来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 普遍适用于财务核算制度健全的企业,(二)查定征收 依据与收入有关的因素(作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 主要适用于生产规模较小、帐册不健全、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三)查验征收 通过查验商品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 主要适用于城乡集贸市场的临时经营和机场、码头等场外经销商品的课税,(四)定期定额征收 对营业额、所得额不能准确计算的小型工商户,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经营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多税种合并征收 适用于没有记帐能力、无法查实其应
18、纳税收入或所得额的个体或小型工商业户 (五)委托代征方式 委托代征人以税务机关名义征税,并将税款缴库 适用于小额、零散税源的征收 (六)邮寄纳税 有能力按期纳税、但不便采取其他方式的纳税人 (七)其他方式:如网络、IC卡等,下列各项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征税方式有( )。(2006) A.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 B.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 C.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 D.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
19、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三、税款征收制度,(一)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 1.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义务 2.代收税款手续费,只能由县以上税务机关统一办理退库,不得在征收税款中坐支 (二)延期缴税制度 书面提出、省级税务机关批准、最长不超3个月、批准期内免滞纳金,(三)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掌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减免税收制度 1.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 2.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 3.减免税申请必须经法定减免税审批机关审批 4.在享
20、受免税待遇期间,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5.纳税人享受减免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向税务机关报告,经审核,停止减免 6.减免期满,应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五)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1.税额核定制度 (1)如果纳税人可以不设账簿、应设未设账簿、销毁账簿、不提供纳税资料、账目混乱、经责令未申报、计税依据无正当理由偏低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 举例 1.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有( )。(2004年) A.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C.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D.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
21、的 2.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税的有 ( )。 (2002年) A.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B. 企业开业初期、生产经营尚未正规的 C.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 D.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2)核定方法 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上述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2.税收调整制度 (1)对于关联企业,只有不按照独立企
22、业收付价款和费用的,税务机关才有权调整(带惩罚性质的调整);对企业不利的,不调;对税收不利的,调 (2)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 (3)特殊情况是指: 纳税人在以前年度与其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累计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 经税务机关案头审计分析,纳税人,在以前年度与其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预计需调增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纳税人在以前年度与设在避税地的关联企业有业务往来的; 纳税人在以前年度未按规定进行关联企业间
23、业务往来年度申报,或申报内容不实,或不提供有关价格、费用标准 (六)未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税款征收(掌握执行程序) 1.适用对象:未办理税务登记而从事生产经营 2.执行程序 核定应纳税额责令缴纳扣押解除扣押或拍卖扣押品抵缴税款,(七)税收保全措施(掌握) 1.前提 (1)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2)在纳税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期限内 2.两种形式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存款不足时)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注意的问题 (1)税收保全不当,税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个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
24、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之列,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法定程序 (1)责令纳税人提前缴纳税款 可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纳税人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其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2)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担保书须经纳税人、担保人、税务机关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冻结纳税人的存款 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 冻结数额以应纳税款为限,不是全部存款 税款到账后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4)查封、扣押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必须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价值应包含滞纳金和扣押、查封、保管、拍卖等所发生的费用 扣押的,开收据;查封的,开清单 5.税收保
25、全的终止 (1)纳税人在限期内缴纳了税款,解除 (2)经税务局长批准,终止保全措施,转入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的是( )。 A.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冻结的存款以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数额为限 B.采取税收强制执行的措施时,被执行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执行 C.税收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包括扣缴义务人 D.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包括扣缴义务人,(八)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掌握) 1.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税款的纳税担保人,经责令逾期仍未缴纳
26、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强制执行时,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的范围,2.强制执行的原则 告诫在先原则 3.强制执行的程序 (1)税款强制征收(扣缴税款) 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书面通知开户行扣款。并可同时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5倍罚款。(罚款不强制执行) (2)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4.滞纳金的强行划拔 必须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27、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但对已纳税款、拒不缴纳滞纳金的可单独采取强制执行。,5.其它注意事项 (1)执行扣押时,必须有见证人 (2)扣押财产以应纳税额为限,但生活必须品予以保留。 (3)对无法分割的,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 (4)有关的财产权证责令交税务机关保管 (5)被执行的财产可以指令被执行人保管 (6)先拍卖委托销售变价处理,(九)欠税清缴制度(了解) 1.严格控制欠缴税款的审批权限(审批权限在省级税务局) 2.限期缴税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
28、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3.欠税清缴制度 离境清税、改制清缴、处分财产清缴、代位权和撤销权、欠税公告。,举例: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欠缴税款 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在( )万元以上 。(2003年) A.3 B.5 C.10 D.20,(十)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1.税款的退还 多缴的税款,纳税人在缴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退(1)税款的退还方式 税务机关发现的,立即退还(无时间限制) 纳税人发现后,缴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退还。 (2)退还的时限 税务机关发现的,自发现之日起10日
29、内退; 纳税人发现的,收到退款申请书30日内退,2.税款的追征 (1)因税务机关责任,在3年内可要求补缴,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3)对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追征。,举例: 1.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可( )。(2004年) A.只追征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B.将追征期延长到10年 C.将追征期延长到5年 D.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
30、在 3 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延长到 ( )。 (2002年) A.5 年 B.6 年 C.8 年 D.10 年,(十一)税款入库制度 1.审计、财政机关依法进行审计、检查;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机关、财政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情况书面回复审计机关、财政机关。 2.有关机关不得将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税款、滞纳金自行征收入库或者以其他款项的名义自行处理、占压。,第四节 税务检查,一、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 共5种 重点检查、分类计划检查、
31、集中性检查、临时性检查、 专项检查 (二)税务检查的方法 共14种 全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现场检查法、调账检查法、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审阅法、核对法、观察法、外调法、盘存法、交叉稽核法,二、税务检查的职责 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必须是与纳税相关的)、询问权(与纳税相关)、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只能检查应税物品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但不能验货)、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查核存款账户权,只能查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并且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第五节 法律责任,这一节的内容要掌握 重点:对偷税行为的处罚(结合综合题) 一、违反税收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一
32、)下列行为之一,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二)纳税人不办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由工商局吊销执照 (三)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举例:,纳税人未按
33、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 ( )。 (2002年) A.1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B.1 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 C.1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D.1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二、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处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
34、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四、偷税的认定及法律责任,重点中的重点,一定要掌握 (一)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处罚 三个档次,综合题的出题点 1.偷税1万元以下、
35、或偷税额不到应纳税额10%的,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构成犯罪,由征管法规定 ) 2.偷税1-10万元、且10%30的,或二次处罚又偷税的,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15倍罚金(构成犯罪,由刑法规定),3.偷税10万元以上、且大于30的,37年徒刑,15倍罚金(刑法规定) 注意:犯罪的是罚金、不犯罪的罚款,五、虚假申报、不申报的法律责任,1.虚假申报的,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2.不申报的,不缴或少缴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部分505倍罚款,六、对逃避追缴欠税的法律责任罚,1.未构成犯罪的,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部分505倍罚款 2.数额110万元,构成犯罪,
36、3年以下,并处或单处15倍罚金 3.10万元以上,37年徒刑,15倍罚金,七、骗取出口退税的法律责任,八、抗税的法律责任,了解 1.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追缴税款、滞纳金,处拒缴税款1-5倍罚款 2.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15倍罚金 3.情节严重的,37年徒刑,15倍罚金,九.在规定期限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的法律责任,强制执行,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5倍罚款,十、扣缴义务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的法律责任,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数额503倍罚款,十一、不配合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的法律责任,了解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
37、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二、非法印制发票的法律责任,了解 1.征管法 (1)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38、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刑法 (1)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
39、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
40、以上五十万 元以下罚金。,十三、有税收违法行为而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法律责任,了解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看两遍就可以啦,第六节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这一节是新增内容,注意客观题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
41、、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一、纳税评估指标,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 纳税评估分析时,要综合运用各类指标,并参照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配比分析。,二、纳税评估对象,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三、纳税评估方法,(一)纳税评估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对同
42、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 (二)纳税评估的主要依据及数据来源包括:(四类) 1.“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各类纳税信息资料; 2.税收管理员通过日常管理所掌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3.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4.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三)纳税评估的分析方法: 1. 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 2. 设置预警值并进行较; 3. 申报数据与本企业、行业相关数据横向比较; 4. 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纵向比较; 5. 不同税种之间的关
43、联性分析; 6. 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 7.对有关的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四、评估结果处理,(一)一般性问题:无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纳税人自行改正。 (二)需要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三)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
44、门处理。 (四)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五、评估工作管理,了解,读两遍即可,六、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跟财务管理结合起来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1.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功能: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2.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1)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
45、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功能: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功能: 判断是否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3.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1)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功能:判断是否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46、(2)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功能:判断是否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问题。,(3)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功能:判断是否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4)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功能:判断是否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5)对税前限额列支的及摊销等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4.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
47、指标功能(1)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功能:判断是否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2)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 判断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税前弥补等问题 (3)营业外收支增减额 判断是否存在隐瞒营业外收入或将不符合规定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5.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功能:判断是否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问题。 (2)总资产周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100
48、%。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100%。 功能:推测销售能力,判断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3)应收(付)账款变动率=(期末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功能:判断其销售实现和可能发生坏账情况,或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4)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 功能:判断是否存在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额问题。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其中: 负债总额=流动负债+长期负债,资产总额是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功能:判断其偿债能力及,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二
49、)指标的配比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 (1)当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题 (3)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对产生疑点的纳税人结合“主营业务利润率”、“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进一步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问题。,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配比分析 (1)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3)当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对产生本疑点的纳税人可以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判断是否存在少计收入、是否存在改变成本结转方法、少计存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