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柳州市铁二中学章程本章程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经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九届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三章 教师和职工第四章 学生管理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六章 学校财产、财务管理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办学管理行为,依法维护学校、教职员工及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办学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兴国战略。根据教育法 、 教师法 、 未成年人保护法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柳州市铁二中学。学校英文名
2、称:Liuzhou Tie Er Middle School学校简称:柳铁二中官方网址:2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和平路 4 号,邮政编码:545007。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一所实施高中基础教育的 w全日制公办高中学校,学制 3 年,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校训:崇德,砺志,立己,达人校风:科学,文明,健美,奋发教风:严谨,善诱,探索,求实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创建广西第一、全国一流的艺术体育特色高中学校。学校育人目标: 以“美育引领,文化筑基,让每位学生都获得成功”为办学
3、理念,培养“平而不庸、和而不同”的美丽学生和魅力教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为学生追求幸福成功、成就美丽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第六条 校歌、校徽: 校歌:感恩母校校徽: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体制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工作职责。3第八条 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免。第九条 校长的职责:(一)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教育规律办学。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
4、政策和干部任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研究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成为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学习型的教师队伍。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执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三)拟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规章制度;组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保证教育教学整体质量的稳步提高。(四)依照劳动合同法聘任
5、和解聘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按照程序实施奖励和惩罚;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的财产。4(五)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手段,避免学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六)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合作互动机制,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七)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授权,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十条 学校根据编制和管理的需要,合理设置相应职数的副校长和教学、行政管
6、理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相应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所承担的职责对校长负责。副校长由上级组织部门任免。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校长聘任。第十一条 学校的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的书记主持学校党组织的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党组织的职能:(一)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二)抓好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共青团、工会、教代会及其他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深入了解,全面掌握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工作生活状况,做好统战工作和5群众工作。(四)定期听取校长工作通报,研
7、究分析学校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的政治状况,讨论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学年和学期教学计划、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人选等重大事项,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五)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校长正确决策的落实。 第十三条 学校行政会是学校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咨询机构。学校行政会由学校党政领导、校长助理、各处室中层主任、副主任、年级主任组成。学校行政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校长、书记召集和主持,商议全校性事务。第十四条 学校班子会是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决策会议,讨论、决定涉及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班子会实行集体民主讨论,校长决定的决策体制。学校班子会一般应当有以下人员参加:校
8、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必要时可以请学校有关部门的中层领导和相关的教职工参加。学校班子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艺术体育中心、团委、工会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6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在校长、书记的领导下,协助校长、书记组织安排各项党政会议,协助校长、书记协调、检查、督办各部门贯彻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主持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的文秘工作和行政公函的处理;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各类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归并工作;负责做好学校教职工职
9、称评定组织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招聘工作;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奖励性绩效核算工作,及时、正确地做好各种报表统计。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党组织工作。负责与校外各级各类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领导与教职工之间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校车调度安排工作,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教务处主要职责: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教学常规检查和教学质量管理,负责科研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调各学科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好高三年级高考,高二、高一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及各年级的考试工作并做好质量分析。负责课务分工与编排,教材征订、发放,教学日程安排表、课程表,全日制在校生的
10、学籍建档管理,招生、转学、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管理以及毕业证书办理,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的管理等工作。指导教师制订并逐步完成职业生涯规划、教学科研发展计划;负责教研组及备课7组教研活动管理、科研课题管理、校本课程的开发、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的实施、学生学科竞赛兴趣小组的管理。政教处主要职责: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全面负责学生德育工作;制定和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负责学校德育队伍建设;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管理和班级量化评比工作;协同团委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工作;负责学生社团活动;负责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及宣传工作,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消防、防溺水
11、等安全教育。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开展德育科研工作。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工作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个学期的各项资助工作。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总务处主要职责: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后勤保障与服务、安全与保卫工作。做好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工作;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工作;负责学校教学服务设施(含校舍)的管理维修工作;负责学校环境建设和绿化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财务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编制学校经费的预算,年终提交决算报告;管理好财务档案,定期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负责管
12、理好学校的物资设备,认真8执行购物审批制度、入库验收登记制度等;管理社会资助的相关事务。负责学校基础建设、重大采购的招标工作,并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及预案;定期检查校舍及设施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的卫生状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消防、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并清除事故隐患,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和工作台账,创建平安校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职责: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学校网站维护和更新、电教设备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加强学校网络硬件和软件建设,为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保障。负责管理实验室,
13、做好实验室仪器、药品采购计划及管理台账;协助科任老师,上好实验课,并完成实验课记录台账。负责图书馆管理,教职工及学生征订、借阅书刊工作。艺术体育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校艺体特色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全国学校艺体教育总体规划 ,以及其他有关艺体工作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教学大纲,开全体育、音乐、美术课程,开足课时。抓好艺体专业高考和竞赛工作,抓好各级各类对外开放和交流活动。搞好艺体专业日常工作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切实抓好艺体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艺体教9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制订学年、学期的艺体中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工作总结。抓好阳光大课间的体育技术组织
14、和指导工作,组织好每年的体育节和艺术节。抓好专业学生的专业辅导、体育运动队的训练。检查艺体设施使用保管情况,检查指导艺体专用教室、功能室、器材室、体育运动场的使用管理情况。完成艺体硬件设施的建设,定期检查维修。团委主要职责:按照上级团委、学校党总支和政教处的工作计划,安排团委各项工作及活动;加强校内外工作交流;组织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意识教育;组建学生会并指导学生会很好地服务于广大学生;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和团员关系转出、转入工作;负责团员发展工作;按时召开团代会,向团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开展好社团的活动;抓好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每周一的升旗仪式;负责团内
15、的考核、评比、评优、评选工作。工会主要职责:校工会在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上级和学校党总支有关文件、批示精神,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及工作重点开展工作。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督促学校行政落实教代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行政处理好教职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遇到10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好教职工的文体娱乐话动。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搞好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工会的财、物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
16、,加强学校办学活动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 1-2 次会议,闭会期间日常工作机构为学校工会委员会。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改学校章程;(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三)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四)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五)评议和监督校长、副校长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建议校长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奖惩;(六)接受、审议教职工代表提案,并提交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办
17、理。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代表通过以后生效。第十九条 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11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参照政府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执行。第三章 教师和职工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教师和职工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以后,由学校按照教职工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经协商一致,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校长和受聘的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依法进行管理。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任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任合同规定的义务。学校
18、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任合同确定。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没有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不得从事教学工作。第二十五条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学校对所聘任的教师,应当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教师进修以在职为主,以所教学科为主。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对教职工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实施继续聘任、职务晋级、实施奖惩的依据。第二十七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并获得上级奖励,或12者对学校做出了重大贡献的
19、教职工,学校根据奖惩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根据奖惩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依法对教职工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设在工会,调解委员会成员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提出申诉。(一)申诉书应该写明如下内容: 1.申诉人、被申诉人基本情况;2.要求受理部门进行处理的具体要求; 3.申诉有关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依据及陈述理由等;4.针对申诉情况,交付并注明有关物证、书证或复印件。 (二)可申诉的内容:1.职责权利;2.职务评聘;3.年度考核
20、结果;4.待遇及奖惩;5.与学校或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发生的纠纷;6.对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意见;137.其它经调解委员会认可的内容。(三)校内教师调解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内申诉案件的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回避,教职工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三)学校相关处室接到申诉书后,应对申诉人资格和申诉的条件进行审查,分别不同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1.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 2.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受理; 3.对于申诉书未说清申诉理由和要求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诉书。 (四)学校相关处室自
21、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 15 日内对申诉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 1.维持原处理结果; 2.变更原处理结果; 3.撤消原处理结果。(五)申诉者可向调解委员会申请举行听证会,或调解委员会认为可举行听证会的申诉内容:1.涉及到申诉者个人去留问题的;2.涉及到多数教职工利益的;3.涉及到学校声誉及发展的;14对于拟作出的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在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以后决定。第四章 学生管理第二十九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的学籍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第三十条 学校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发给相应
22、的学业证书。第三十一条 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第三十二条 学校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辍学。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困难学生,学校根据能力履行助学义务,帮助其完成学业。第三十三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根据设置的奖惩规定,对该学生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根据设置的奖惩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第三十四条 学校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在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及监护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不服处分结果的,可以向学生申诉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设在政教处)提出申诉。(一)申诉时间及
23、形式15在校学生或监护人在得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的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二) 申诉程序及申诉书内容:1.程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给政教处;2.内容:1)申诉人、监护人基本情况;2)被申诉人基本情况;3)申诉的要求、事实与理由、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三)审查受理学生申诉委员会在收到学生申诉的 5 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申诉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申诉人。(四)调查听证1.学校申诉委员会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做笔录。2.校内申诉委员会对学生申
24、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根据需要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人员参加的听证会。3.调查、听证过程中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164.申诉委员会成员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五) 做出处理决定申诉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并受理的 30 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由申诉人签字后存档。学生受到处分以后,认真改正了错误、进步显著的,在下一学期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以后,可以撤销原来的处分决定。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教学规划完成拟定的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
25、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写作。第三十七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或批准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十八条 学校实行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十九条 学校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习惯。第四十条 学校重视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注重各17种能力的培养。学校从德、智、体、美、劳方面客观、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学
26、习成绩排列名次,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学生以正面教育为主,在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的同时,不讽刺挖苦、粗暴压服学生。学校加强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第四十二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体育、卫生工作的规定,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卫生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每年举行学校田径运动会和小型体育竞赛活动。第四十三条 学校依法加强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第四十四条 学校的环境、校舍、场馆、食堂、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建设应当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27、,设置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第四十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学校原则上不随意停课,但遇到灾害性天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遇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一天以上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十六条 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行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18第四十七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对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督导和评估。第四十八条 学校主动邀请或积极配合所在街道及附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
28、业单位共建社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优化教书育人环境。通过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学校主动与学生家庭互动建立家校联系,运用家长学校等形式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管理在校学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六章 学校财产、财务管理第四十九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第五十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学校可以接受社会的捐资助学。学校接受捐赠要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依法规范进行。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
29、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不能以捐赠之名变相乱收费。捐赠活动的开展不能与入学等与捐赠人利益相关的行为挂钩。学校加强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的监督,总务处和财务室加强对捐赠财产的专项核算,捐赠收入要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每一笔支出都需要使用部门书面报告,主管领导审批,学校领导审批方可支付。19第五十一条 学校实行收费许可。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学校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第五十三条 学校遵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校
30、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学校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保持校舍完好,不得使用D 级危房。第五十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第五十五条 学校可按有关规定举办校办产业,从学校实际出发组织师生勤工俭学。不得以向学生摊派钱、物代替勤工俭学。第五十六条 学校更换校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本章程的修改程序同上。第五十八条 学校按照本章程的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原来制定的制度与本章程内容相悖的,均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学20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