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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司法厅行政权力清单.doc

上传人:杨桃文库 文档编号:4696958 上传时间:2019-01-07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1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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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海北州司法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流程图(一)行政许可事项(共 1 项)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流程图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进行受理;受理后报住所地的县级司法局进行初审,5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后报送州司法局审核;州局对审核通过的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在 15个工作日没安排培训及测试,并公示测试结果;经测试合格后,州司法局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对测试未合格的的人员,相应公示结果法 定 时 限 : 30个工作日 承 诺 时 限 : 25个工作日 优 化 时 限 : 5个工作日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法定时限:30

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 服务电话:09708642749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 所需材料: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需一寸彩色标准证件照)2.相关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具有大专学历的,还需提交证明本人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或人大、政府法制工作已满 5 年以上的证明;4.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申请人在该所执业的证明;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7.近期二寸彩色标准证件照 1 张。申请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所在的法律服务所;受理收到申请人资料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材料不

3、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法定受理时间内退回材料,请发起人补正。18(二)行政处罚流程图1.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罚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承办部门:政治部 服务电话:0970-8642749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 司法行政机关收集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及其他违纪材料进一步认定事实、确定证据报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作出报名无效的决定192.司 法 鉴 定 人 、 司 法 鉴 定 机 构 、 律 师 、 律 师 事 务 所 、 基 层 法 律服 务所 、 基 层 法 律 服 务 所 主 任 、 基 层 法 律 服 务 工 作 者 的 处 罚发现违法事实律

4、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指导科在 3 个工作日内审查立案调查取证: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在 10 个工作日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拟处罚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需要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不需处罚5 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处罚事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听取律师事务所法人陈述申辩3 个工作日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结案送达决定书,宣告当场交付或 7 日内送达交待诉权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承办部门:法律援助中心 律师公

5、证管理科、政治部 服务电话:09708642749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承诺时限:28 个工作日 203.对 先 进 人 民 调 解 委 员 会 和 先 进 人 民 调 解 员 荣 誉 称 号 的 撤 销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服务电话:0970-8642749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发现授奖者事迹失实、隐瞒严重错误骗取荣誉或授荣誉称号后犯严重错误,丧失模范作用的提出初步意见根据认定的事件的真实性,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第十一条提出处理意见调查取证:两名以上人员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员提出终结报告由批准机关撤销其

6、称号,并收回奖状、证书或锦旗21(三)行政奖励流程图1.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对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法治宣传教育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基层法律工作者个人进行奖励项目类型:行政奖励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承办部门:政治部 服务电话:0970-8642749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 根据相关规定,由州司法局相关部门会同政治部提出计划,局办公会议同意,然后发出通知,开展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评比名次和各类奖励建议名单,提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对拟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对公示情况进行审查,审定拟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并排出名次。召开局办公会议,作出奖励决定。根据

7、奖励决定,组织表彰会议,进行表彰奖励。22(五)其他权力流程图1.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的备案流程图承 诺 时 限 : 5个 工 作 日 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承 诺 时 限 : 5个 工 作 日 承办部门:海北州司法局服务电话:09708642749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 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变更备案的申请5 个工作日内所在地自治州司法局提出审查意见,并逐级上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收到材料完成审核并予以备案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232.公证员执业、公证机构设立许可初审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

8、日 承办部门:律师公证管理科 服务电话:0970-8642749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申请人提出申请受 理5 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承 办5 个工作日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送州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承办。不属于行政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243.公证员免职报审流程图承 诺 时 限 : 5个 工 作 日 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9、承 诺 时 限 : 5个 工 作 日承办部门:律师公证管理科 服 务电话:09708642749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 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 5 个 工 作 日内初审并报请省司法厅省司法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司法部予以免职(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254.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决定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承办部门:州法律援助中心 承 诺 时 限 : 10个 工 作 日服务电话:09708642749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

10、8 8232753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州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州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 3 个工作日内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承办人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3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4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

11、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依法为申请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州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回。不属于行政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265.对受援人撤销法律援助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承办部门:州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08642749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 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州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2、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州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州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依法为申请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州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情。因受援人不履行义务严重影响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的。受援人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要求违法提供服务的。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受援人不符合

13、受援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或者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终止法律援助276.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决定异议的审查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承 诺 时 限 : 20个 工 作 日 承办部门:州法律援助中心 服务电话:09708642749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 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向州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州法律援助中心承办人员负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承办人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

14、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符合条件,不予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10 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申请人对不符合援助通知书有异议的,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 5 日内,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复查。复查有效 复查无效 不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申请后的 1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287.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和注销的核准及执业证书的颁发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法

15、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 服务电话:0970-8642749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法 定 时 限 : 30个 工 作 日 承 诺 时 限 : 20个 工 作 日 优 化 时 限 : 10个工作日1.设立所需的材料:(一)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申请报告;(二)章程;(三)从业人员的名单、简历和执业资格证明;(四)执业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办资金证明; (五)核准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2.变更所需的材料: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立、合并,3.注销所需的材料: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应当在完成善后清算工

16、作后,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缴该所的执业证书、印章、票据、案卷及有关文件,报请原核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符合法定条件不符合条件退回不符合法定条件符合条件提出同意意见准予许可 不予许可材料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办结告知申请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县司法局进行审核。受理州司法行政机关自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 25 日内完成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退回。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提交州司法局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州司法局出具准予设立的决定,并颁发执业证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县司法局298.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承诺时限:

17、20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 服务电话:0970-8642749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基层科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告知被年检单位权利、义务及举报方式。上报省司法厅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请人补正,并告知补正内容。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年度检查,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上年度本所工作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二、上年度本所财务报表三、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四、年度检查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基层科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出具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评定建议报分管局领导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5 个工作日内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意见初审情况告知被年检单位309.对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考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北州司法局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基层工作指导科 服务电话:0970-8642749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6868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1、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文凭;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业务,司法行政工作或人大、政府法制工作满五年的证明;3、品行良好的证明;4、身体健康的证明不属于行政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受理人 5 个工作日内初审初审合格,10 个工作日内由州司法局提出意见,报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批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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