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工程监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市住建局组织城建科、质监站对全市市政工程监理企业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其结果通报如下:(一) 潍坊鼎信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海军路,龙山路)存在以下问题:1、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人员未按规定配备。2、监督站下达建设工程(质量) 整改通知单,该项目部未按要求整改,未及时回复。3、监理资料未提供。(二)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青州中央商务区及市政道路)存在以下问题:1、原材料,化验材料未设台账。2、检查仪器保养记录不全。3、总监授权书与现场人员不符。 (三) 潍坊市工程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范公亭路)存在以下问题:1、总监授权书未提供。2、监理通知单整改回复不及时。3、缺少安全监理细则。对以上监理企业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分别下达了的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于 10 日内将整改结果报市监督站总公室(电2话 0536-3881810)。同时对潍坊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两次检查中(见青建监字【2017】7 号)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未履行职责,根据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外地入青监理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对该监理企业予以约谈,并提出警告批评。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