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责任清单(2018 年本)表 1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二)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 进体育公共服 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 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 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
2、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四)指导基础教育、中等职业 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五 )指 导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与 改 革 ,组 织 实 施 民 族 地 区 免 费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完成 省 下 达 的 藏 (彝 )区 学 生 “9+3”免 费 职 业 教 育 任 务 。(六)综合管理全市成人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调普通高等教育发展。(七)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负责组织对中等及以下各级 各类教育、广播电视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考核工作;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3、和质量监测工作。(八 )负 责 本 部 门 教 育 体 育 经 费 的 统 筹 管 理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筹 措 教 育 体 育经 费 、拨 款 、基 建 投 资 的 政 策 和 措 施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做 好 教 育 体 育 拨 款 的 筹 集 、拨付 工 作 ;监 督 全 市 教 育 体 育 经 费 的 筹 措 和 使 用 情 况 ;指 导 国 (境 )外 教 育 体 育 援 助 、贷 款 和 合 作 项 目 的 执 行 ;负 责 普 通 高 校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工 作 ,完 善 贫 困 学 生 资助 管 理 体 系 。(九)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
4、作, 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十)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 办教育, 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十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 管理制度改革。(十二)负责并指导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负责并指导学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和推进现代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负责推进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校舍档案和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校舍安全管理的 规范化、信息化。(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 拟订语
5、言文字工作中 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 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四)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全市中小学出国留学人 员和教育体育系统来攀外籍教师、教 练、 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十五)管理、指导大中专招生和自学考 试工作;制定中小学和中等 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十六)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 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 划, 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承担全市国民体 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 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 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十七)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 导体育训练、体育 竞赛 和运
6、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 负责组织协调 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十八)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 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市学校体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 规划和工作意 见,并 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十九)指导全市学校后勤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负责全市学校后勤和体育产业管理;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市场。(二十)指导教育体育科研、技 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 、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二十一)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二十二)承担市政府公布的
7、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二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一)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分工:1.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2.按照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学校安全管理的主导责任。3.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指 导中小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4.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加 强学生校外实践活 动的安全管理,落 实安全防范措施。5.在职责范围内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 检查, 组织、协调、督促消除安全隐患;负责直属单位和教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6
8、.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车安全的监督管理。7.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体育场馆及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管理权限做好竞技类体育项目和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1.负责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国土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在职业教育培 训中增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国土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内容,提高 师生环境保护意识。2.配合有关部门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出 现重污染天气、可能危及师生安全健康时采取应急措施。表 2-1表 2-2序号 9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责任
9、主体 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的 审 核意见, 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10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实 施 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的 审 核意见, 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11、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表 2-3表 2-4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1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教师资格认
12、定责任主体 人事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的 审 核意见, 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
13、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12表 2-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的 审 核意见, 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
14、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1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责任主体 社会体育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
15、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同意的 审 核意见, 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告知申请人。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表 2-6表 2-7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行政机关公务
16、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64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违 反法律、法 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责任主体 政策法 规与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成人高等教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
17、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载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
18、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65表 2-8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责任主体 基础教育科、职业成人高等教育科、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违法颁发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
19、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载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
20、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66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教师的处罚责任主体 人事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
21、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表 2-9序号 67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以欺骗方式取得资格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的处罚责任主体 人事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以欺骗方式取得资格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
22、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 情况等内容。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 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
23、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
2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表 2-10序号 68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或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处罚责任主体 人事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或使用假教师
25、资格证书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 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
26、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表 2-11表 2-12序号 69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民 办 学校办 学条件不达标 、实施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年度检查不合格
27、或违反资产管理、招生等方面规定的处罚责任主体 政策法 规与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成人高等教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不达标、实施违规违法 办学行为、年度 检查不合格或违反资产管理、招生,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
28、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载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
29、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70表 2-13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责任主体 政策法 规与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成人高等教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30、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载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
31、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71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民办学校出资人违法违规获取回报的处罚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民办学校出资人违法违规获取回报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表 2-14律适用、处罚种类
32、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载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72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以及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责任主体 基础教育科、职业成人高等教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以及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
34、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载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表 2-15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
35、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73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检查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处罚责任主体 职业成人高等教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检查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
36、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载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
37、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表 2-16表 2-17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74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 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抽烟等行为的处罚责任主体 学校卫生和艺术教育科责任事项1.
38、立案责任:发现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 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抽烟等行的 处罚,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教育行政
39、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 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75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表 2-
40、18权力项目名称 对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责任主体 基础教育科、职业成人高等教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学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 行政处罚告知书 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 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
41、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载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42、 76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违规的处罚责任主体 社会体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涉嫌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违反 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 违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对立案的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 证件,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结果时应当根据案件违法事实、证据、 调查取证程表 2-19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不同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制作行政
43、处罚 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应当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 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 详细载 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 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体育部门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根据违法情形和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相应的行政处罚。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
44、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77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体育场所违反禁烟规定的处罚责任主体 社会体育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禁止吸烟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单位涉嫌未按照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2011 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251 号)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等违规行为,予以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对立案的案件开展调查 取证。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 证件,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结果,根据案件 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
45、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不同情况提出相 应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制作行政处罚 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应当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 书。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 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详细载明行政处表 2-20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 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根据违法情形和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相应的行政处罚。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
46、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78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权力项目名称 对登山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违规攀登山峰活动的处罚责任主体 学校后勤与体育产业管理科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未经批准, 违规攀登山峰活动的行为 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调查时应 出示证件,允许当
47、事人辩解。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 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 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 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 辩等权利。符合听 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
48、应履行的其他责任。问责依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表 2-21表 2-22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12-3348330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权力项目名称 对民办教育机构重要事项变更的审核确认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 2.审查责任:审查有关材料,提出 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变更,不予 变更的向申请人 书面说明原因。 4.送达责任:将对民办教育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核确认的决定书由执法人员送达给申请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5.事后监管责任:对民办教育机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定期开展年审。 6.其他责任: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