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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讲+制度变迁理论与中国农村的产权改革.ppt

上传人:jmydc 文档编号:4575633 上传时间:2019-01-03 格式:PPT 页数:24 大小:14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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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1/3,1,第12讲 制度变迁理论与中国农村的产权改革,上讲小结 制度变迁理论 农村改革:早期的经验 承包合约界定财产权利 征地制度改革:现状与未来 小结,2019/1/3,2,上讲小结,基本问题:资产(包括人力资产)怎样定价? 资源和资产 收入和收入流 资本是资产的现值,是未来净收入的贴现 利息是一座桥梁 纯利息:没有货币有没有利息?为什么纯利息通常总是正的? 概念是用来解释行为的 当前消费与未来消费的权衡 利息与未来消费(投资)的关系 “马马虎虎”的含义 为什么抄袭行为不可被原谅?,2019/1/3,3,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的三个范畴 给定的制度怎样影响行为 制度变、行为变

2、 制度的由来和变化 诺斯的西方世界的兴起(1973)及其思想的变化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1981) 张五常的制度变迁理论 从“交易费用”到“制度费用” 维持一套制度的成本与改变一套制度的成本 1981年的推断:中国将实行“近乎私人产权的制度”,2019/1/3,4,中国农村产权改革,演化、“建构”与改革 中国农村改革:作为制度变迁的一个案例(周其仁,1995) 背景和中心问题: 国家租金最大化在怎样的条件下才与保护有效产权的需要相一致? 基本分析框架:三种基本经济制度 行政等级制 私人产权 制度化的腐败:权力在市场上被定价,2019/1/3,5,理解人民公社制度,什么是“集体经济”? 从合作制

3、到集体制:以私产为基础的公产以及不以私产为基础的公产 新经济政策与列宁关于合作社的遗嘱 集体农庄运动 中国式的农业集体化 国家工业化与按人口平分地租 集体经济:用行政等级替代剩余索取权 “效率问题”,2019/1/3,6,逼出来的变革,饥荒、退出与政策变通 国家控制的集体经济 国家控制农村的收益和费用 大饥荒:第一次政策退却 短期调整的长期影响 “自留地”与农民经济行为 退出、叫喊与忠诚(Hirschman,1970) “部分退出权(partial exit rights)” 公社里的私产 劳动努力的供给 监管者特权“集体资本主义”:工副业与社队企业的兴起,2019/1/3,7,2019/1/

4、3,8,包产到户改革,第二次国家退却:1978年休养生息政策的由来 底层改革:无心插柳柳成荫 土地私有化的困难 为什么无法“土地回老家”? “路径依赖”(path-dependent) 效果 分权决策 地方“合成”的中央政策:1980年75号文件 分步推进与模着石头过河,2019/1/3,9,包产到户的合法化,底层的自发创新、地方的承认和保护怎样在中央被接受 1956年的分叉:退社与责任制 5070年代三波包产到户高潮 合法化难题 80年代为什么不同? 底层实践的面更宽 地方政权的坚定程度 中央政治思想路线的变化,2019/1/3,10,包产到户的合法化(续),“提法”的微妙变化 1978年1

5、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农业决定草案,“不许包产到户”。 1979年4月,中央批转国家农委召开的七省三县座谈会纪要,提出“深山、偏僻地区的孤门独户,实行包产到户,也应当允许”;并指出其他地区搞了的,“如果一时说不服,也不要勉强纠正,更不能搞批判斗争”。 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三中全会的农业决定,提出除某些副业生产的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2019/1/3,11,包产到户的合法化(续1),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省市区第一书记会议专门研究农业生产责任制,会议意见分歧很大,多次修改后的文件指出,现行体制“可以使群众满意的,就不要搞包产到户”;

6、对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 1982年下发的中共中央1号文件,明确肯定了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合法性,并宣布责任制“长期不变”。 从1982年到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发出五个1号文件,一再肯定包产到户政策长期不变,并审时度势地把体制改革推向农村的各个方面。,2019/1/3,12,包产到户的合法化(续2),“关键词汇”在产权界定中的重要性 推动的力量 杜润生自述:二十世纪中国农村制度变革重大决策记实 信息成本与制度变迁 一个关键的细节:1980年长期规划会议 言路、信息通道和制度变

7、革 公共政策的形成机制 从政策文件到法律,2019/1/3,13,财产权利与身份自由,农村改革的主线 产权改革:经合约而成的产权 使用权、收益权与转让权 劳动的权利 要素收益的权利 承包合约的期限 消极化的“集体” 从合约自由到身份自由 突破传统集体经济模式 突破传统国家工业化模式 突破城乡隔离体制 思想解放与中国农村研究的“杜润生传统”,2019/1/3,14,改革拉锯战,渐进改革策略的利与弊 渐进的要点是“进” 80年代中期后农村改革的停滞 人口变动与土地承包的调整 湄潭的试验 “成员权”与生俱来的权利 在什么意义上说,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 要不要坚持“联产承包”? 农村税费改革 农

8、村基层民主(顾准1972年的思想探索),2019/1/3,15,2002年农地承包法,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的产权强度 “集体”是产权模糊之源 农地承包法以法律保障农户产权的强度 承包合约的承包方(农户)与发包方(集体) 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发包方:必须把全部土地发包给农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农户经营的土地收回、变更和废除;承包期内,不得重新调整承包土地 意犹未尽:主体、承包期限与农地转用,2019/1/3,16,工业化、城市化加速 与农地转让制度,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资源利用、流动和再配置 模式选择:要不要扩大市场机制在土

9、地配置中的作用? 市场机制与产权:“所有定价问题都是产权问题(every question of pricing is a question of property rights)” (A. Alchian)。 转让权:权衡资源自用与转给他人用之间得失的权利,2019/1/3,17,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 农户承包经营权 农地转让权 法律表达 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的城市土地市场化改革 城市土地使用权及其转让 土地批租制度的形成 法律表达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的大规模“农(地)转非”,2019/1/3,18,土地制度改革的三个环节,I、 农用土地的 农户经营与转

10、让 (林地、矿),II、 农地转非 (征地制度),III、 城市土地市场,2019/1/3,19,现行“农地转用”体制,土地“农转非”的约束条件: 合乎土地利用规划、通过行政审批; 除农村和农民自用的部分外、土地“农转非”必须同时完成“从集体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 基本的合法形式:征地 宪法的限制(”为了公共利益“)和不限制; 政府主导、政府审批; 以集体、而不是承包农户为法定对象 由政府决定补偿的原则和实际数额 当农地转为非农用地时,现行法律既不承认、也不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19/1/3,20,关键的制度细节,(一)“全部城市土地归国有”的宪法准则 1982年宪法

11、第一次宣布 与1975、1978年宪法的对比 征地几乎成了唯一通道; (二)法定征地补偿 以“土地原用途的年收入”为补偿基准; 法定最高补偿倍数与土地的收益年限; 没有清楚的法定最低补偿 关于“利益无差别”原则 (三)征地筹资与牟利 征地补偿与批租之间的差价; 批租价与划拨之间的差价; 产权租金转为“权力租金”; 违法的收益与可能的代价,2019/1/3,21,难题所在,农地制度与城地制度改革的渐进主义 征地制度改革的困难所在 观念与理念:土地涨价归谁? 城市化需求 实际利害:地方财政基础 农民利益与城市化需要的两面夹击 老办法与新办法:路径依赖 实践启示:农地直接入市 南海 昆山 芜湖,20

12、19/1/3,22,可能的选择,大幅度收缩征地范围 严格限于“公共用途”; 政府征地按市价补偿; 土地用途管制与规划的经济学准则; 开放非公共用途的农地转用市场 法律承认并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进入一级土地市场; 物业税与资源税,2019/1/3,23,农地直接入市:合法化进程,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所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流转条件:符合规划 三分之二村民同意 以下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1、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

13、户,外资投资企业(包括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联营企业等;2、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3、兴建农村村民住宅。 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村民住宅用地使用权不得流转。“因转让、出租和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导致住宅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的除外。村民出卖和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通过出让、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2019/1/3,24,中国土地制度变革 行百里者半九十,与“三农专家”的分歧 只选“产权”看世界 产权是人们在竞争世界里的实际约束 以“费用”量度权利状况 转让权是关键 农地产权是农民利用农地资源的行为约束,已经改了大部分,但留下的部分改革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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