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0 0 6 . 7 总 第 2 8 5 期C O N S T R U C T I O N E C O N O M Y建 筑 经 济我 国 是 能 耗 大 国 , 资 源 浪 费 现 象 严 重 。 节 约 能 源已 经 成 为 我 国 的 一 项 重 要 国 策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约 能 源 法 中 规 定 : 第 十 五 条 , 国 务 院 管 理 节 能 工 作的 部 门 应 当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对 生 产 量 大 面 广 的用 能 产 品 的 行 业 加 强 监 督 , 督 促 其 采 取 节 能 措 施 , 努力 提 高 产 品 的 设 计 和
2、制 造 技 术 , 逐 步 降 低 本 行 业 的单 位 产 品 能 耗 ; 第 二 十 八 条 , 重 点 用 能 单 位 应 当 按 照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定 期 报 送 能 源 利 用 状 况 报 告 。 能 源 利用 状 况 包 括 能 源 消 费 情 况 、 用 能 效 率 和 节 能 效 益 分析 、 节 能 措 施 等 内 容 。作 为 节 能 工 作 的 关 键 环 节 之 一 , 能 源 审 计 可 在 工业 、 建 筑 业 等 高 能 耗 部 门 有 效 地 提 高 能 源 使 用 率 , 目 前 ,国 外 很 多 发 达 国 家 和 发 展 中 国 家 都 取 得 了
3、 一 定 成 效 。能 源 审 计 , 是 发 达 国 家 2 0 世 纪 7 0 年 代 末 期 开 始倡 导 的 由 政 府 推 动 节 能 活 动 的 一 种 管 理 方 法 。 它 是由 专 职 能 源 审 计 机 构 或 具 备 资 格 的 能 源 审 计 人 员 受政 府 主 管 部 门 或 业 主 的 委 托 , 对 用 能 单 位 的 部 分 或全 部 能 源 活 动 进 行 检 查 、 诊 断 、 审 核 , 对 能 源 利 用 的合 理 性 做 出 评 价 、 并 提 出 改 进 措 施 的 建 议 , 以 增 强 政府 对 用 能 活 动 的 监 控 能 力 和 提 高
4、能 源 利 用 的 经 济 效果 。 此 外 , 能 源 审 计 可 在 全 社 会 范 围 内 起 到 示 范 效果 , 增 强 大 众 的 节 能 意 识 , 为 今 后 工 作 打 下 基 础 。1 国 外 经 验自 2 0 世 纪 7 0 年 代 发 生 全 球 性 的 能 源 危 机 后 ,世 界 各 国 政 府 开 始 认 识 到 能 源 的 重 要 性 , 很 多 国家 建 立 了 自 己 的 节 能 政 策 和 审 计 计 划 。 世 界 能 源委 员 会 针 对 节 能 政 策 在 全 世 界 范 围 内 的 执 行 情 况做 出 评 价 , 其 中 包 括 一 些 国 家
5、的 能 源 审 计 情 况 , 其中 有 代 表 性 的 有 :国 外 能 源 审 计 的 经 验 及 启 示 刘 长 滨 , 张 雅 琳( 北 京 建 筑 工 程 学 院 , 北 京 1 0 0 0 4 4 ) 摘 要 为 了 节 约 能 源 、 促 进 社 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能 源 审 计 是 我 国 亟 需 开 展 的 一 项 重 要 工 作 。 近些 年 , 一 些 发 达 国 家 和 发 展 中 国 家 在 审 计 中 积 累 了 不 少 经 验 , 值 得 我 们 学 习 和 借 鉴 。 本 文通 过 对 韩 国 、 泰 国 和 澳 大 利 亚 的 审 计 工 作 的
6、 概 括 , 结 合 我 国 现 阶 段 的 能 源 使 用 状 况 , 分 析了 我 国 进 行 能 源 审 计 所 要 注 意 的 问 题 , 尤 其 针 对 我 国 建 筑 业 缺 乏 能 源 审 计 的 现 状 进 行 讨论 , 并 提 出 了 一 些 建 议 。 关 键 词 能 源 审 计 ; 经 验 ; 启 示A b s t r a c t : I n o r d e r t o c o n s e r v e e n e r g y a n d p r o m o t e a s u s t a i n a b l e d e v e l o p m e n t o f o u
7、r s o c i e t y , e n e r g ya u d i t , a m i s s i o n f u l l o f s i g n i f i c a n c e , i s u r g e n t t o c a r r y o u t . I n r e c e n t y e a r s , m a n y d e v e l o p e d a n d d e -v e l o p i n g c o u n t r i e s h a v e a c c u m u l a t e d a l o t o f u s e f u l e x p e r i e
8、n c e , f r o m w h i c h w e c a n d r a w m a n y u s e f u ll e s s o n s . T h i s p a p e r s u m m a r i z e s t h e e n e r g y a u d i t o f S o u t h K o r e a , T h a i l a n d a n d A u s t r a l i a . A n d t h e nb a s i n g o n t h e e n e r g y u s e s t a t e o f o u r c o u n t r y
9、s r e c e n t d e v e l o p m e n t s t a g e , t h e a u t h o r a n a l y z e s t h e p r o b -l e m s t h a t s h o u l d b e p a y a t t e n t i o n t o i n o u r c o u n t r y s e n e r g y a u d i t a n d c o m e s u p w i t h s o m e s u g g e s t i o n .K e y w o r d s : e n e r g y a u d i
10、t ; e x p e r i e n c e ; i n s p i r a t i o n 中 图 分 类 号 F 4 0 7 . 9 文 献 标 识 码 B 文 章 编 号 1 0 0 2 - 8 5 1 X ( 2 0 0 6 ) 0 7 - 0 0 8 0 - 0 4节 能 经 济8 0C O N S T R U C T I O N E C O N O M Y2 0 0 6 . 7 总 第 2 8 5 期建 筑 经 济1 . 1 韩 国 能 源 管 理 公 司 ( K E M C O ) 的 能 源 审 计 方 案1 . 1 . 1 政 策 的 目 的该 审 计 政 策 的 目 的
11、是 促 进 经 济 各 部 门 中 能 源 的节 约 使 用 , 从 1 9 9 5 年 开 始 实 行 。1 . 1 . 2 政 策 的 主 要 特 点韩 国 能 源 管 理 公 司 对 服 务 性 ( 商 业 ) 建 筑 及 工 业设 施 的 审 计 工 作 进 行 资 助 和 管 理 , 任 何 企 业 都 可 以向 其 申 请 能 源 审 计 。 为 了 鼓 励 中 小 规 模 企 业 ( 这 里 指每 年 能 耗 低 于 0 . 5 万 吨 或 2 万 兆 瓦 时 的 企 业 ) 的 参 与 ,对 这 些 企 业 实 行 无 偿 审 计 , 此 类 审 计 约 占 总 审 计 量的
12、8 2 % 。韩 国 能 源 管 理 公 司 主 要 执 行 三 类 审 计 , 即 热 能 审计 、 电 能 审 计 和 热 成 像 系 统 审 计 。 热 能 审 计 主 要 针 对燃 料 供 应 、 燃 烧 过 程 、 余 热 回 收 、 运 输 及 其 它 过 程 的 改进 。 电 能 审 计 包 括 对 供 电 系 统 、 电 力 服 务 “ 质 量 ” ( 供 电方 面 ) 、 负 荷 率 、 热 源 的 替 代 、 余 热 回 收 的 检 查 及 整 个过 程 的 改 进 。 热 成 像 系 统 审 计 是 使 用 热 成 像 仪 器 来 测量 表 面 的 温 度 , 精 度 在
13、 0 . 1 以 内 。 这 种 审 计 所 包 括 的内 容 与 前 两 类 审 计 相 同 , 但 更 加 彻 底 和 精 确 。1 . 1 . 3 效 果 / 评 估在 市 场 中 的 转 化 : 从 1 9 9 5 年 到 1 9 9 9 年 , 韩 国 能 源管 理 公 司 审 计 了 近 2 0 0 0 个 项 目 , 其 中 8 0 % 集 中 在 工业 部 门 。 审 计 工 作 还 与 节 能 改 进 措 施 相 结 合 , 这 在 中小 型 企 业 中 更 为 常 见 。节 能 量 : 目 前 , 通 过 实 行 审 计 政 策 后 所 节 约 的 能源 总 量 还 不 能
14、 确 定 。 下 表 中 提 供 了 一 些 工 业 和 建 筑审 计 结 果 的 样 本 。 样 本 的 平 均 回 收 期 为 1 . 3 年 , 每 年可 节 能 1 9 9 3 1 3 吨 。 从 表 1 可 以 看 出 , 大 多 数 审 计 工 作集 中 在 工 业 部 门 , 而 建 筑 部 门 的 审 计 则 相 对 较 少 。目 前 还 没 有 关 于 社 会 成 本 、 出 现 问 题 、 推 进 阻力 、 适 应 程 度 的 公 开 信 息 。1 . 1 . 4 其 他 配 套 政 策韩 国 能 源 管 理 公 司 对 于 审 计 结 果 里 三 年 中 节 能量 超 过
15、 5 % 的 实 体 提 供 经 济 支 持 ; 并 采 取 进 一 步 的 技术 支 持 。 其 投 资 额 的 9 0 % 可 以 得 到 利 率 为 5 . 5 % 的 低息 贷 款 支 持 , 并 给 予 长 达 5 年 的 偿 还 期 。1 . 2 泰 国 能 源 节 约 ( E N C O N ) 政 策1 . 2 . 1 政 策 的 目 的审 计 作 为 政 策 中 强 制 执 行 的 部 分 , 主 要 针 对 政府 建 筑 、 被 指 定 ( 指 高 能 耗 的 实 体 ) 的 既 有 工 厂 和 建筑 、 处 于 设 计 或 施 工 中 的 工 厂 及 建 筑 和 未 被
16、指 定 的工 厂 和 建 筑 。1 9 9 2 年 通 过 立 法 , 建 立 了 能 源 节 约 促 进 基 金( E n e r g y C o n s e r v a t i o n P r o m o t i o n F u n d ) , 其 中 对 于 开展 能 源 审 计 做 出 了 要 求 :政 府 建 筑 : 在 政 府 建 筑 中 开 展 能 源 节 约 工 作 不仅 可 以 给 普 通 公 众 树 立 榜 样 , 而 且 减 少 政 府 预 算 中的 能 耗 开 支 ;指 定 的 既 有 工 厂 和 建 筑 : 支 持 其 所 有 者 采 用 法律 或 法 规 中 所 规
17、 定 的 各 种 能 源 节 约 措 施 ;处 于 设 计 或 施 工 阶 段 的 工 厂 和 建 筑 : 支 持 所 有者 对 其 在 建 的 工 厂 和 建 筑 从 设 计 阶 段 开 始 考 虑 节 约能 源 ;未 被 指 定 的 工 厂 和 建 筑 : 对 希 望 节 能 的 该 类 建筑 的 所 有 者 给 予 支 持 , 支 持 其 采 取 各 种 节 能 措 施 。1 . 2 . 2 政 策 的 主 要 特 点国 家 能 源 政 策 办 公 室 ( N E P O ) 及 能 源 发 展 促 进 部( D E D P ) 负 责 执 行 该 政 策 。 泰 国 能 源 节 约 政
18、 策 委 员 会及 各 独 立 的 分 委 员 会 对 政 策 的 执 行 工 作 给 予 监 督 。上 述 各 类 项 目 的 主 要 特 点 如 下 :政 府 建 筑 : 主 要 针 对 节 能 的 内 部 收 益 率 等 于 或大 于 9 % 的 项 目 。 该 工 作 分 为 两 阶 段 进 行 , 第 一 阶 段为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办 公 室 和 能 源 发 展 促 进 部 管 理 对 其的 审 计 ; 第 二 阶 段 是 审 计 后 推 荐 的 节 能 方 法 的 执 行情 况 。 其 中 第 二 阶 段 包 括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办 公 室 在 第一 阶 段 工 作
19、 中 所 做 出 的 评 估 结 果 。指 定 的 既 有 工 厂 和 建 筑 : 根 据 政 策 , 同 意 对 该 类的 节 能 计 划 和 投 资 提 供 初 步 的 能 源 审 计 和 财 政 支持 。 由 国 家 能 源 政 策 办 公 室 对 其 进 行 准 予 并 提 供 财政 支 持 。 参 加 政 策 的 审 计 者 必 须 注 册 登 记 。处 于 设 计 或 施 工 阶 段 的 工 厂 和 建 筑 : 施 工 结 束后 , 这 类 项 目 要 进 入 被 指 定 类 别 内 。未 被 指 定 的 工 厂 和 建 筑 : 对 其 向 低 能 耗 方 向 进行 引 导 。表
20、1 实 行 能 源 审 计 后 的 执 行 情 况 抽 样 ( 韩 国 ) ( 1 9 9 5 - 1 9 9 9 )项 目 所在 领 域审 计 数投 资 量( 百 万 美 元 )每 年 节 约 资 金 数 ( 百 万 美 元 )每 年 节能 吨 数静 态回 收 期建 筑 4 0 . 6 6 0 . 2 4 7 0 9 2 . 8工 业 8 4 8 . 6 5 3 7 . 3 3 1 9 8 6 0 4 1 . 3总 和 1 2 4 9 . 3 1 3 7 . 5 7 1 9 9 3 1 3 1 . 3 1数 据 来 自 K E M C O , 2 0 0 0 。节 能 经 济8 12 0 0
21、 6 . 7 总 第 2 8 5 期C O N S T R U C T I O N E C O N O M Y建 筑 经 济表 2 泰 国 强 制 性 政 策 总 结 ( 1 9 9 5 - 2 0 0 3 年 计 划 )政 策 领 域 设 施 数 投 资 ( 百 万 美 元 ) 年 节 约 量 ( 百 万 美 元 ) 年 节 能 量 ( 吨 ) 减 少 需 求 量 ( 兆 瓦 ) 静 态 回 收 期 ( 年 )政 府 建 筑 1 2 1 5 1 0 0 . 4 1 5 . 0 2 9 7 1 1 2 6 . 7指 定 建 筑 1 2 3 4 1 5 4 . 5 5 6 . 3 1 1 6 5
22、 4 0 3 2 . 7工 厂 3 6 2 6 2 6 3 . 7 1 8 5 . 3 3 8 3 2 5 4 7 1 . 4总 和 6 0 7 5 5 1 8 . 6 2 5 6 . 6 5 2 9 4 1 0 6 2 2 . 01 . 2 . 3 效 果 与 评 价该 方 案 从 1 9 9 5 到 2 0 0 3 年 共 对 6 0 7 5 项 设 施 进 行 审计 , 主 要 集 中 在 工 业 部 门 。 总 投 资 额 将 高 达 5 . 1 9 亿 美元 , 其 中 0 . 2 1 5 亿 美 元 补 贴 审 计 的 费 用 。 每 年 的 节 能量 计 划 为 5 2 9 4
23、G W h , 需 求 减 少 1 0 6 2 M W 。 表 2 总 结 了政 策 考 虑 的 不 同 部 门 的 执 行 效 果 。1 . 3 澳 大 利 亚 企 业 能 源 审 计 方 案 ( E E A P )1 . 3 . 1 政 策 的 目 的E E A P 从 1 9 9 1 到 1 9 9 7 年 间 启 动 , 目 的 是 向 企 业 提供 与 开 展 节 能 工 作 相 关 的 各 种 经 济 信 息 , 弥 补 企 业获 得 该 类 信 息 的 缺 口 。 另 外 , 通 过 研 究 这 些 企 业 在 能源 的 相 关 产 业 进 行 投 资 , 有 利 于 更 好 的
24、 制 订 、 推 行 节能 的 政 策 , 为 此 , E E A P 开 始 进 行 了 重 复 性 的 调 查 , 之后 对 其 展 开 大 范 围 评 估 。1 . 3 . 2 政 策 的 主 要 特 点该 方 案 适 用 于 工 业 和 服 务 业 ( 商 业 ) 设 施 。 国 家 的 主要 工 业 部 门 对 方 案 进 行 了 资 助 , 资 助 额 高 达 审 计 费 用 的5 0 % , 即 5 0 0 0 澳 元 ( 约 3 7 0 0 美 元 ) 。 审 计 工 作 由 澳 大 利 亚工 程 师 协 会 授 权 的 能 源 审 计 组 织 来 展 开 , 在 审 计 工
25、作 进行 的 1 2 个 月 中 强 制 性 对 其 进 行 反 复 的 问 卷 调 查 。1 . 3 . 3 效 果 与 评 估1 . 3 . 3 . 1 市 场 转 化在 方 案 实 施 的 7 年 期 间 , 约 1 2 0 0 家 企 业 加 入 了 该方 案 。 平 均 每 个 企 业 每 年 在 能 源 上 的 支 出 为 4 0 万 澳元 , 占 其 运 行 成 本 的 4 % 左 右 。 E E A P 给 每 个 企 业 平 均提 出 5 . 8 条 节 能 建 议 , 其 中 平 均 4 . 7 条 ( 8 1 % ) 被 采 纳 。 审计 中 几 乎 7 5 % 的 企
26、业 被 建 议 采 取 照 明 系 统 的 改 进 措施 , 这 是 最 常 见 的 方 法 ; 其 次 是 空 调 系 统 ( 约 占 4 5 % )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 3 5 % ) 和 工 业 设 备 系 统 ( 3 4 % ) 。 在 之 后的 改 进 中 发 现 改 造 费 用 较 高 的 方 法 执 行 率 相 对 较 低 。该 审 计 增 加 了 社 会 的 节 能 意 识 , 为 以 后 开 展 其他 的 节 能 方 面 研 究 铺 平 了 道 路 。1 . 3 . 3 . 2 节 能 量通 过 审 计 工 作 , 每 个 企 业 的 节 能 量 平 均 为 其 以
27、前 能 耗 量 的 8 % , 总 节 能 量 的 净 现 值 为 1 . 4 0 3 亿 美 元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5 年 ( 假 设 r = 8 % ) 。 结 果 如 表 3 :1 . 3 . 3 . 3 公 共 成 本方 案 需 要 近 4 0 0 万 美 元 的 公 共 基 金 , 其 中 7 3 . 5 万美 元 为 管 理 管 理 费 用 , 3 2 5 万 美 元 为 审 计 费 用 。1 . 3 . 3 . 4 问 题 / 困 难 / 改 进最 初 的 强 制 性 、 重 复 性 的 问 卷 设 计 不 合 理 , 因 此审 计 的 实 际 效 果 不 明 显 , 有
28、 的 企 业 提 出 由 于 审 计 人员 对 不 同 企 业 的 专 业 生 产 过 程 缺 乏 了 解 , 导 致 所 提建 议 不 合 适 或 不 现 实 。从 覆 盖 范 围 来 看 , 该 方 案 只 重 视 大 型 企 业 , 而 没有 关 注 小 企 业 。尽 管 整 个 方 案 被 认 为 是 成 功 的 , 但 是 评 估 专 家 认为 E E A P 不 应 该 恢 复 。 他 们 认 为 方 案 已 完 成 了 要 求 , 并且 证 明 了 审 计 过 程 是 可 行 的 。 此 外 , 专 家 认 为 如 果 这个 政 策 要 继 续 执 行 , 以 后 应 关 注 企
29、 业 的 整 体 运 行 情况 , 而 非 单 独 的 设 备 。 另 一 个 主 要 的 建 议 是 采 用 更 为合 理 的 经 济 工 具 进 行 衡 量 , 如 净 现 值 , 而 不 是 现 在 所采 用 的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 另 外 , 更 合 理 经 济 工 具 的 使用 也 会 激 励 企 业 采 取 费 用 更 高 的 节 能 方 法 与 措 施 。1 . 3 . 3 . 5 配 套 方 法由 于 最 初 评 估 的 结 果 不 甚 理 想 , 澳 大 利 亚 农业 经 济 办 公 署 ( A B A R E ) 受 托 对 方 案 进 行 分 析 , 重点 关
30、 注 企 业 对 风 险 和 环 境 的 态 度 、 如 何 进 行 决 策 、对 其 提 出 的 审 计 建 议 的 类 型 以 及 建 议 的 执 行 情况 。 结 果 显 示 : 5 8 % 的 企 业 在 考 虑 进 行 节 能 方 面 的投 资 时 是 保 守 或 者 非 常 保 守 的 , 尽 管 数 据 有 限 , 但总 的 来 说 , 它 们 所 要 求 的 回 报 率 在 2 0 % 左 右 。 8 0 %的 企 业 使 用 了 静 态 回 收 期 进 行 评 估 , 只 有 3 0 % 的 采用 了 净 现 值 的 方 法 。表 3 澳 大 利 亚 1 9 9 1 - 1
31、9 9 7 年 审 计 方 案 评 估 总 结节 能 方 法每 个 企 业 的改 进 方 法投 资( 百 万 )每 年 节 能 量( 百 万 美 元 )静 态 回 收 期( 年 )建 议 数 5 . 8 1 0 8 7 3 1 . 5执 行 数 4 . 7 7 8 6 0 1 . 3节 能 经 济8 2C O N S T R U C T I O N E C O N O M Y2 0 0 6 . 7 总 第 2 8 5 期建 筑 经 济2 启 示从 国 外 的 经 验 来 看 , 审 计 工 作 作 为 节 约 能 源 的基 础 , 对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有 重 要 的 意 义 , 我
32、 们 要 进 行能 源 审 计 , 就 要 针 对 不 同 的 行 业 特 征 和 地 区 差 异 , 确定 审 计 工 作 的 具 体 思 路 :2 . 1 对 某 些 领 域 重 点 进 行 能 源 审 计对 于 高 能 耗 的 工 业 及 大 型 建 筑 , 国 外 经 验 证 明 ,这 类 主 体 为 审 计 工 作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 改 造 后 的 节能 效 果 显 著 。对 于 政 府 办 公 建 筑 用 能 , 审 计 可 以 减 少 政 府 开支 , 同 时 起 到 在 社 会 上 的 示 范 作 用 。 在 我 国 , 建 筑 能耗 占 到 社 会 总 能 耗
33、的 近 4 0 % , 而 且 节 能 工 作 开 始 时间 不 长 , 面 对 能 源 的 紧 张 形 势 , 迫 切 需 要 实 行 审 计 。2 . 2 审 计 可 采 取 强 制 性 和 自 愿 性 的 方 式 进 行在 不 同 的 行 业 和 部 门 可 区 别 对 待 , 同 时 , 审 计 要有 计 划 地 推 行 , 笔 者 认 为 先 在 部 分 高 能 耗 行 业 进 行 , 并以 强 制 性 审 计 为 主 , 待 稳 定 后 再 进 一 步 展 开 。 例 如 , 我国 建 筑 业 中 大 型 公 共 建 筑 和 政 府 办 公 楼 由 于 缺 乏 节 能管 理 的 意
34、 识 , 导 致 能 耗 巨 大 , 对 其 可 采 取 强 制 性 审 计 的方 法 , 同 时 出 台 相 应 的 管 理 规 定 , 建 立 节 能 的 体 系 。2 . 3 审 计 方 法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灵 活 运 用国 外 审 计 的 方 法 各 不 相 同 , 但 是 可 分 为 用 热 和用 电 两 类 , 最 终 可 折 换 为 统 一 的 用 能 总 量 ; 而 且 可 以看 到 , 不 同 国 家 的 侧 重 不 同 , 例 如 澳 大 利 亚 强 调 审 计过 程 中 节 能 信 息 的 提 供 , 泰 国 在 建 筑 和 工 厂 的 设 计阶 段 即 开
35、始 支 持 节 能 工 作 。2 . 4 审 计 工 作 需 要 政 府 的 监 管从 这 几 个 国 家 来 看 , 审 计 工 作 主 要 是 在 政 府 监管 下 开 展 , 具 体 工 作 由 政 府 指 定 的 机 构 或 授 权 的 公司 进 行 。 逐 步 培 养 审 计 工 作 市 场 化 , 即 成 立 能 源 服 务公 司 ; 但 是 , 在 审 计 开 始 阶 段 , 必 要 时 还 是 将 审 计 工作 授 权 或 委 托 给 指 定 的 单 位 和 部 门 。 随 着 市 场 体 系的 健 全 , 纳 入 到 我 国 现 有 的 政 府 监 管 范 围 之 内 , 设
36、 立相 关 的 管 理 部 门 , 使 政 府 仅 起 到 监 督 的 作 用 。3 建 议开 展 我 国 的 能 源 审 计 工 作 , 可 以 参 考 国 外 的 方法 来 推 行 , 但 是 考 虑 到 我 们 的 国 情 和 现 阶 段 的 节 能工 作 情 况 , 我 们 还 需 要 结 合 国 内 的 实 际 。 尤 其 是 我 国的 工 业 能 源 工 作 已 经 有 一 定 的 进 展 , 现 在 建 筑 的 能源 审 计 更 为 迫 切 , 具 体 做 法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的 建 议 :第 一 , 目 前 , 我 国 的 能 源 法 中 还 未 对 审 计 做 出
37、 明确 的 要 求 , 以 后 需 要 在 法 规 制 度 中 对 审 计 进 行 规 定 ,完 善 标 准 体 系 ; 并 建 立 能 耗 信 息 数 据 库 , 对 用 能 单 位和 建 筑 进 行 管 理 , 定 期 测 试 , 并 将 结 果 备 案 。第 二 , 根 据 国 外 的 做 法 , 应 将 能 源 审 计 工 作 与 节能 改 造 工 作 相 结 合 , 施 行 审 计 ( 诊 断 ) 改 造 ( 治 疗 )的 一 体 化 。 只 有 将 审 计 工 作 与 其 后 的 建 议 改 造 过 程 统一 , 才 能 真 实 的 评 价 审 计 结 果 的 合 理 性 。 审
38、计 可 设 立用 能 限 额 , 超 过 限 额 实 行 加 价 措 施 , 增 加 其 用 能 成 本 。第 三 , 我 国 建 筑 审 计 并 不 仅 仅 指 建 筑 结 构 上 的能 耗 , 而 且 对 于 设 备 也 要 考 虑 , 比 如 存 在 的 设 备 “ 大马 拉 小 车 ” 、 设 备 或 管 道 的 “ 露 冒 滴 漏 ” 和 冷 热 损 失 及某 些 设 备 ( 电 脑 、 电 梯 等 ) 在 非 运 行 状 态 下 的 耗 能 。第 四 , 鉴 于 目 前 我 国 审 计 工 作 尚 未 开 展 , 因 此 在工 作 的 初 期 阶 段 政 府 应 对 采 取 适 当
39、 的 经 济 激 励 措 施以 提 高 审 计 主 体 的 积 极 性 。 一 方 面 , 如 果 将 审 计 工 作市 场 化 , 要 对 能 源 服 务 公 司 给 予 激 励 ; 另 一 方 面 , 根据 不 同 类 型 、 规 模 的 企 业 , 给 予 不 同 的 经 济 激 励 政策 , 以 鼓 励 用 能 企 业 进 行 能 源 审 计 , 如 税 收 减 免 、 财政 补 贴 、 加 速 折 旧 等 。 同 时 , 还 应 该 鼓 励 能 源 服 务 公司 与 用 能 企 业 之 间 实 现 合 同 收 益 的 多 样 化 , 比 如 采用 类 似 B O T 的 项 目 模
40、式 。 ! 参 考 文 献 1 世 界 能 源 委 员 会 ( W E C ) h t t p : / / w w w . w o r l d e n e r -g y . o r g / w e c - g e i s / d e f a u l t . a s p . 2 李 宏 毅 . 更 新 节 能 观 念 J . I B 智 能 建 筑 与 城 市信 息 , 2 0 0 5 , ( 6 ) . 3 D a v i d B G o l d s t e i n , P h . D . 关 于 能 源 效 率 激 励政 策 及 其 在 能 源 政 策 中 所 占 地 位 的 最 佳 实 践
41、 - 提 供给 中 国 政 策 决 策 者 的 可 持 续 能 源 项 目 报 告 . 自 然 资源 保 护 委 员 会 , 2 0 0 5 . 4 龙 惟 定 . 建 筑 节 能 与 建 筑 能 效 管 理 M . 北 京 :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 , 2 0 0 5 . 5 涂 逢 祥 , 王 庆 一 . 我 国 建 筑 节 能 现 状 及 发 展 J .新 型 建 筑 材 料 , 2 0 0 4 , ( 7 ) . 6 A n i s h K R o y . A S t r a t e g y f o r C a t a l y z i n g E n e r g yE f f i c i e n c y i n M a l a y s i a . t h e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D e l a w a r e ( U M IN u m b e r : 9 9 9 8 7 6 9 ) , 2 0 0 1 . ( 编 辑 : 李 春 敏 )节 能 经 济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