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县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样 本 )为 了 深 化 事 业 单 位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 建 立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制 度 , 实 现 单位 人 事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 规 范 化 和 制 度 化 , 根 据 漯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漯办20105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 单 位 实 际 , 制 定 本 实 施 方 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1、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3、坚持向优秀教师、优秀教
2、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和重要岗位人员实施倾斜政策的原则。二、岗位类别设置1、我单位编制人,规格为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人(正职人,副职人),内设个科室。现实有人员人,超编人(或超编人)。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2、本单位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三、岗位等级的设置- 2 -(一)管理岗位等级的设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我校单位规格为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级职员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岗位,本次设置级职员岗位
3、名、级职员名。中层领导管理岗位数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数确定,共名。本次设置级职员岗位名。(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1、教师岗位暂按个等级划分。现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其岗位名称分别为:小
4、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二级、三级(中学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三级。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 :,分别设置高级岗位个,中级岗位个,初级岗位个。3、按上级核定岗位数,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2:4:4,设置五级岗位个,六级岗位个,七级岗位个。中- 3 -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3:4:3,设置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个,十级岗位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5:5,设置十一级岗位个,十二级岗位个。(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技术工岗位个,占我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其中,
5、二级岗位个,三级岗位个,四级岗位个,五级岗位个。 四、岗位任职及聘用基本条件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漯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一)三 类 岗位必备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基本任职条件:( 1) 六 级 职 员 岗 位 须 在 七 级 职 员 岗 位 上 工 作 三 年 以 上
6、;( 2) 七 级 、 八 级 职 员 岗 位 , 须 分 别 在 八 级 、 九 级 职 员 岗 位 上 工作 三 年 以 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4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和端正的教育思想,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2、符合各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以上;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以上,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任
7、职满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以上;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以上。(2)首次聘用时,按下列原则聘用五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九年以上且连续九年考核合格以上;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六年以上且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八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九年以上且连续九年考核合格以上;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六年以上且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六年以上且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首次聘用人员均需填报漯河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聘用人员登记表 (附件 5)并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单位需
8、填报漯河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附件 2)、 漯河市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附件 4)和漯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 (附件 6) 。- 5 -(3)首次聘用后岗位职数出现空余,按下列原则聘用若五级岗位职数出现空余由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八年以上且连续八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补充聘用;补充聘用后若五级岗位职数再出现空余由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七年以上且连续七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再补充聘用后若五级岗位职数还出现空余由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六年以上且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若六级岗位职数出现空余由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五年以上且连续五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补充聘用;补充聘用后若六级岗位
9、职数再出现空余由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四年以上且连续四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再补充聘用后若六级岗位职数还出现空余由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若八级岗位职数出现空余由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八年以上且连续八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补充聘用;补充聘用后若八级岗位职数再出现空余由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七年以上且连续七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再补充聘用后若八级岗位职数还出现空余由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六年以上且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若九级岗位职数出现空余由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五年以上且连续五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补充聘用;补充聘用后若九级岗位职数再出现空余由在十级岗
10、位上任职满四年以上且连续四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再补充聘用后若九级岗位职数还出现空余由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若十一级岗位职数出现空余由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五年以上且连续五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补充聘用;补充聘用后若十一级岗位职数- 6 -再出现空余由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四年以上且连续四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再补充聘用后若十一级岗位职数还出现空余由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以上人员再补充聘用。首次聘用后岗位职数出现空余,按本条原则聘用人员还需填报漯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 (附件 10)并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
11、用合同 ;单位需填报漯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花名册 (附件 9) 。3、新录用人员按所具备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学术水平和能力申报相应的岗位等级。有试用期的人员,必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按照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申报其相应岗位等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1)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合格及以上,具备必备条件。(2)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 5 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 5 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
12、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五、岗位聘用1、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我校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7 -2、对超过核准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将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3、本次聘用时,在基本任职条件、必备条件同时具备的基础上,由满足条件的人员申报竞聘岗位,若申报岗位人数超过空岗数时,依以下条件确定排序:(1)任职(管理、专技、工勤)年限;(2)参加工作时间(以月份为准) ;(3)参照职评办法通过群众、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测评。具体办
13、法是:先以任职年限长的优先,若任职年限相同,看工作时间长短,若相同按第三项进行测评排出次序。4、今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结合上一条择优聘用。5、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破格聘用。6、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后,方可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六、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4 年 9 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1、2014 年 9 月 16 日
14、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报县教科体局备案。- 8 -2、2014 年 9 月 18 日前,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14 年 9 月 22 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完善相关表册及材料,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认定。 七、组织领导1、为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30人以下单位成员不少于 7-10 人,31 人以上 100 人单位成员不少于15-20 人,101 人以上单位成员不少于 20 人,)。下设岗位设置管理办公室,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八、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九、解释权归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一四年九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