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市镇“孝顺媳妇”评选活动方案一、“孝顺媳妇”推荐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孝敬老人,赡养病扶;夫妻和睦,相爱互敬;爱护子女,教育有方;和睦邻里,互相帮助。二、推荐及评选程序1、推荐。采取个人自荐、老人推荐、巷道邻里联名推荐、村民小组推荐等形式,产生出“孝顺媳妇”的最初参评人选。每位参评人选必须要有公婆的亲笔推荐书,或在事迹材料上必须要有公婆的签字推荐意见。2、村评。由村委会或各机关单位成立评选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评选。各村推荐“孝顺媳妇”名额为 3 名,机关单位推荐名额为 1 名,参评人经评选后连同加盖公章的事迹材料一并报送镇妇联。3、镇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镇老年协会成立考察组,对报送的“孝
2、顺媳妇”逐人进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 10 名并张榜公示三天,同时充实、完善孝顺媳妇的事迹材料,确保将我镇最具代表性、群众反映好、事迹真实可靠的“十大孝顺媳妇”评选出。三、表彰奖励何市镇妇联对所有评选出的“孝顺媳妇”全部进行张榜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十大孝顺媳妇”的模范事迹将在电视台报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孝顺媳妇的良好品行和传统美德。四、工作要求请相关人员对参评人员的典型事迹,写出不少于 1000 字的事迹材料,2013年 2 月 28 日前,将“孝顺媳妇”侯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上报到镇妇联。何市镇“十佳孝顺媳妇”推荐表姓 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主要事迹推荐单位意见盖 章年 月 日镇妇联意见盖 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