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职工住房分配方案根据XXX 建房实施方案,为使集资建房分配过程更加公正、合理、有序,特制定本方案。一、房源:XX#小区 职工住房 XX 套,分 XX 种户型。其中:A 户型 XX 套(XX 平方米);B 户型 X 套(XX 平方米)。二、分配原则:采取综合计分分配住房。采用职务、职称、工龄计分综合得分,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分房顺序。不同职级分别打分,同职级按分数高低排序。职工类别 人数A: 一 般 干 部 职 工 (含 初 级 职 称 、挂 职 ) XX 人B: 科级干部 (含中级职 称、技师) XX 人排序原则:按 A 类职工、B 类职工分别打分、分类排序原则进行排序,分单元分别选房。A 类
2、职工参加 A 户型选房;B类职工参加 B 户型选房。三、计分办法。在职职工工龄计算到工龄、职称(职务)统计表公示日止,离退休职工其工龄截止到离退休时止。各类人员的职务、职称以下发文件为准,统计时间截止到 XX 年 XX月 XX 日止。工龄以人事档案 为准,工 龄每满一年计 1 分,不足一年按月计算(11 个月为 0.11 分,3 个月为 0.03 分,如工作10 年零 11 个月计为 10.11 分)。加分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择其行政职务、技术职称之一计分;夫妻双方均在本单位工作,择其一计分。正科级加 7 分 副科级加 6 分中级职称加 5 分 技师加 4 分初级职称加 3 分 挂职加 2 分2四、如按职务、职称、工龄综合计分后,得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按工作时间顺序排次序,其次按年龄顺序排序。五、职工按顺序分档依次在规定时间内挑选房号并签署姓名,房号一经选定不得更改。若参加选房职工外出,可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挑选,未经书面委托,任何人不得代为选房。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者,由分房领导小组给予分配。XXXXX 分房小组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